按大法标准对待家庭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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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1月6日】做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在哪里都应该证实大法,大法弟子在哪里都应该救度众生,包括在自己的家里。

我爱人和我原在一个单位工作,我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工厂无理开除,车间的领导和全车间300多名员工,也因此被无理罚款。我爱人因此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在精神和身心上受到严重伤害。他开始酗酒,借酒消愁,还常常把家里的积蓄背着我拿去赌钱。为了使他振作起来,我每天尽量在生活等各方面关心他,照顾他,安抚那颗受伤的心,但他误认为是我害了他,对我不理不睬。我想办法和他交流,耐心和他讲真象,由于他受邪恶媒体假宣传的毒害,他认为我出去做真象就是参与政治,和政府对着干,而修炼应该呆在家里看书、炼功、修心性。几次交流都很难進行下去。

一次我出去散发真象资料回来,看见爱人满脸怒气,冲我大声吼道:“这个家你不想要了,你是不是不想过了,你害我害得不够吗?”他已经暴跳如雷,把我供师父的水果、香炉全都打翻在地。我急忙抢下师父的法像,抱在怀里……看到他眼含着泪,我终于决定要严肃的和他谈一谈。

我平和坚定的对他说:“是师父教会我怎样做人。你整日喝酒、赌博,我如果不修炼大法早就和你离婚了。我的一切都是大法给的,我要把真象告诉世人,也是在救度世人。如果你认为我这样做是在害你,我可以搬出去,我有一个好身体,在外面打工一样会生存的。……”爱人听了这番话没出声。

从此以后,我再出去做真象,他也不管了,只是告诉我要多加小心。渐渐的他不玩麻将了,还时常帮我做一些家务,在外面发现地上有被常人丢掉的大法真象资料和光盘,都捡回家送给我。

通过这件事,我想既然我们所做的一切是最正的,那么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底气十足,而不是唯唯诺诺的,更不应该逆来顺受,委曲求全。大法有其威严的一面。大法弟子也有其威严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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