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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遭中共迫害 济南市亓英俊面临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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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在家被“监视居住”的济南市莱芜区法轮功学员亓英俊,接到莱芜区法院指派律师的电话通知,七月三十一日下午两点三十分,他将被莱芜区法院非法庭审。

夫妻同修法轮功 家庭幸福

亓英俊,男,一九六零年生,今年六十三岁,家住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他妻子陈连梅,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七日生。

修炼前,亓英俊身患严重的颈椎病、慢性胃炎、鼻窦炎、咽炎。颈椎病发展到最严重的时候,压迫视神经,他睡一宿觉,早晨起来不到二十分钟,眼睛开始流泪、睁不开,医院各种治疗也没能治好;他的胃炎发展到吃饭必须热饭、热菜、热汤,不能凉一点,稍有不适,就腹胀腹痛腹泻;鼻窦炎因两个鼻孔不通,白天、晚上都要张着嘴喘气,经常憋的头痛。病痛的折磨使他疲惫不堪,都在烦闷中度过。

一九九八年夏天,一个偶然的机会,亓英俊得到了《转法轮》这本书,通过阅读,使他真正明白了人生的目的与意义,怎样才能提升人的道德品质,做一个真正的好人。实践中,亓英俊感受到心性升华的同时,仅二十多天后,他的所有疾病无影无踪,使他真正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喜悦,与家人、邻里、同事之间的关系也变的和谐。

亓英俊的妻子陈连梅,一九九九年六月份的时候,在莱芜市官寺商场做鞋帽服装批发生意。原来,丈夫亓英俊身体不好,还经常和别人下象棋,一下起象棋来,就把家里的生意撇在一边。后来,她发现丈夫身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原来他身体患有多种疾病没有了,身体完全康复,人也精神了,脾气也变的温和了。

陈连梅问丈夫是什么原因使他变的这样好,亓英俊才告诉妻子说,他炼法轮功了,也叫妻子去听听。一九九九年七月份,妻子陈连梅也走入大法修炼,炼功之后,她身体特别轻松,心情也非常愉快,从此她们的家庭变的和睦幸福。

被绑架、构陷至法院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亓英俊在租住屋被莱芜区公安分局张家洼派出所警察绑架,因当时他出现严重病业状态,济南第六看守所(莱芜)拒收,亓英俊回到家,被“监视居住”。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莱芜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将构陷亓英俊的案件送莱芜区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莱芜区检察院又将构陷亓英俊的案件移交莱芜区法院。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亓英俊接到莱芜区法院指派律师的电话通知:七月三十一日下午两点三十分,在莱芜区法院开庭,对亓英俊非法庭审。

此前被非法抓捕迫害 妻子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八点多,济南市公安局数名便衣在亓英俊、陈连梅夫妇在莱芜区华联商城的家中,将夫妻二人绑架,并将其家中、储藏室、经营的新三才鞋帽批发部、货品仓库全部翻遍,抄走所有与法轮大法有关的书籍、物品。

亓英俊、陈连梅夫妇被非法关押在济南铁路看守所,十一天后,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他们被转到莱芜看守所。当时,亓英俊的身体已出现严重不适,在新矿集团莱芜中心医院做体检时,各项指标都不合格关押。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陈连梅和另外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莱芜区检察院构陷至莱芜区法院。

二零二零年二月份,亓英俊和陈连梅的孩子向济南市检察院等处邮寄对陈连梅免予起诉和撤销对亓英俊所谓的“取保候审”申请书。

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济南市莱芜区法院对陈连梅等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剥夺了有法轮功身份的当事人近亲属的亲友辩护权,拒绝了所有法轮功学员的旁听。最后,法庭以证据不吻合为由,改日再判。

拖延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有家属收到律师打来电话,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陈连梅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被勒索罚款五千元。

此后,亓英俊被迫流离失所。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左右,亓英俊回家时,被恶人从监控中看到,把他围困在家中。在万般无奈下,亓英俊被迫从四楼的窗子里爬出来,在半空中,绳子断了,他的腿摔得很难行动,几经周折,亓英俊才被好心人带出来,脱离魔爪。

亓英俊的妻子陈连梅被判刑两年半,家中的门头也无人照管,有时儿子开开门。这次家被围困,儿子在门头无法回家,恶警去威胁说:你有义务去把门打开。本来胆小怕事、很少说话的儿子不知哪来的勇气开口骂了他们。儿子出门也有人跟踪着,儿子站住,用眼瞪着恶人,他们才灰溜溜地退去。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五日,陈连梅已经冤狱期满回家。

一家人屡遭迫害

1、进京说公道话 被非法关押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五日,为反映他们炼功的真实情况,亓英俊和妻子带着五岁的孩子到北京,合法上访。刚到北京,就被便衣警察和武警非法抓捕,关在北京前门派出所铁笼子里三、四个小时,而后又被莱芜市公安局信访处张申春等人,强制关押在莱芜市住北京办事组二十多个小时。非法关押期间,张申春打的亓英俊头晕眼花,耳鸣了很长时间,并且将亓英俊身上的二百多元钱抢去,而后,又把亓英俊和另一法轮功学员铐在厕所十多个小时。亓英俊回莱芜后,又被莱芜市公安局柳青等人非法关押在莱芜市看守所一个月。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日,亓英俊被非法关押在十三处一天一夜,被强行扒光衣服搜身,把亓英俊身上带的所有物品全部抢走。监室里没有床铺,晚上只能睡在水泥地上。后亓英俊又被转到海淀区看守所关押。

对警察非法的流氓行为,亓英俊绝食抗议,他们野蛮地给亓英俊灌食。这些恶警粗暴地把塑料管从亓英俊的鼻腔插入胃部,又故意的用劲拔出,然后又插入,来回几次,亓英俊的鼻腔和食管被捅破,拔出来时,管子里都是鲜血。十天后,亓英俊被莱芜市公安局警察柳青铐着双手,从北京押回莱芜,非法关押在莱芜市看守所一个月。

2、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零年六月九日,亓英俊在公园炼功,被莱芜市公安分局和官司派出所柳青、田玉刚等人强行绑架。六月十日,亓英俊被莱芜市公安局莱城区分局政保科柳青押送到山东省第二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他的妻子被迫流离失所。莱芜市公安局柳青等人,为了抓捕他的妻子,竟然到他儿子所在的莱芜市实验小学,威胁恫吓他五岁的儿子,逼他说出他妈的下落,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恐怖的阴影。

酷刑演示:
酷刑演示: 电棍电击

亓英俊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所长孙即银、辛秀忠、政委王加永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指使大队长恶警赵永明带领十几个身材高大的恶警,对不肯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施用高压电刑,甚至还使用过二十至三十万伏的电炮,有的学员的嘴唇被电的肿得象馒头一样。

当时,亓英俊被关在一个房间里,恶警用八根十五万伏的电警棍同时对他身体电击,毫无顾忌的电击他身体的每个部位。亓英俊的头部就象被重锤乱击,身体被电的不由自主的上下跳动,整个房间弥漫着肉体烧焦的味;当时亓英俊的心脏象被窒息一样的难受。当他回到监室,看到满身遍体都是烧烫的糊斑。十多天后,亓英俊脱衣服时,干结的糊斑纷纷脱落。

酷刑演示:罚坐小凳子
酷刑演示:罚坐小凳子

在劳教所,每天十几个小时,亓英俊被强逼坐在只有十厘米宽的硬板凳上,每个监室有两个警察,多个刑事犯包夹看管,除了吃饭,不允许有任何的活动,不允许说话,甚至不允许上厕所,有的实在憋不住,拉尿在裤里,还要遭到毫无人性的恶警及刑事犯的侮辱、打骂。有时,勉强允许上厕所,也要故意拖延一个小时或更长时间,并且只允许三、四分钟。有时从监室走到厕所,还没来的及大小便,恶警与包夹就催促快点回去。稍有迟疑,包夹就拿起满是大便的刷子往屁股上捅,以致很多人出现生理障碍,大小便失禁、不通。

就这样,每天从四点三十分坐到晚上十二点,长时间坐在硬板凳上,亓英俊的屁股都坐烂流血,结痂后,又坐烂。每天只允许睡四个小时的觉,二、三十个人关在一个房间里,恶人翻来覆去的播放污蔑大法的录像。稍有不从,就被拉出去电击,或几个小时长时间的面壁站立,致使他的两腿和两脚浮肿。

3、被野蛮绑架

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亓英俊被莱芜市公安局副局长韩克峰、莱城区分局政保科长柳青等人绑架。当时有一恶警,用手铐铐住亓英俊的双手,抓住手铐链子,将亓英俊拖走二百米远,手铐深深的卡进亓英俊的肉里,他的肩膀磨去很大一层皮,流出的血把前胸的衣服都浸透了。看守所也不给亓英俊医治,以致他感染化脓,犯人吓的都不敢看。亓英俊手腕上的铐痕过了三年多才恢复正常。

4、为孩子们办辅导班 遭暴行

因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的长期残酷迫害,致使很多人被非法判刑、劳教、流离失所,他们的孩子无人照看、管教,有的失学。鉴于此,为了这些孩子能够健康的成长,二零零五年,亓英俊等在莱芜市里辛乡的山上办了一个辅导班,给孩子们补习功课,同时教他们做人的道理。

可是莱芜市公安局及六一零人员,对这样一个善举,竟然大动干戈,动用数辆警车、多名警察,对几个修心向善的人和无辜的孩子们围追阻截,折腾了半宿,并把辅导班所用的物品和孩子们的学习用具抢劫一空,至今不肯归还。

事后,柳青带人对所有参加辅导班的家长、孩子逐一逼迫恫吓,长时间的逼供,逼他们说出所有参与的人及办班的目的,他们的恶行给孩子们造成极大的伤害。

5、女儿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因亓英俊的女儿亓鑫接受人权律师高智晟律师的采访,诉说了她一家人因修炼法轮功遭到迫害的事实,被莱芜市公安局副局长六一零主任韩克峰及莱城区公安分局政保科柳青的恶意报复,非法抓捕亓英俊的女儿,也不告诉家人。家人经过几天多方找寻,才得知亓鑫已被莱城区公安分局政保科柳青非法抓捕。当家人给女儿送衣物时,却被告知亓鑫已被送济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目前,历经中共迫害的苦难,亓英俊又面临济南市莱芜区法院非法庭审。

相关信息:
(以下人员职位、电话可能有变化,请了解的同修补充)
山东济南市莱芜区法院领导层
胡世涛(法院院长)
王琳 (刑事审判庭庭长)(0531)76252085
柳俊海(刑事审判庭副庭长)(0531)76213005
赵景来 0531—76236508 13616347777
孟凡云(0531)76235639
许光国(0531)76215539
吕 华 (0531)76218109
卜庆勇(0531)76228286
燕丽新(0531)76226276
毕玉生(0531)76220089
委员
孙凤军(0531)76221226
李 伟 (0531)76213008
办公室
高宗军(0531)76123299
戴建华(0531)76210116
胥 玲 (0531)76213168
张秀云(0531)76213168
李 红(0531)76232387
时俊峰(0531)76211079
张洪斌(0531)76216219
任伟建(0531)76216219
汪涵 (0531)75215526
政工科
张海红(0531)76216255
张义民(0531)76219108
李 达 (0531)76219108
亓 升(0531)76211716
于小红(0531)76216253
朱立新(0531)76252308
任启动(0531)76227586
立案厅
冯丽伯(0531)76210482
张月娟(0531)76212919
吴 建 (0531)76216029
王建本(0531)76212879
何爱屋(0531)76252105
陈可俊(0531)76212919
吴建博(0531)76215057
田 勇(0531)76252221
韩英 (0531)76232018
刘俊海王秀霞(0531)76213005
杨荣涛(0531)76216368
综合审判庭(法轮功案件的专门审理机构)
王琳(0531)76252085 谷月(0531)76216558
刘文业(0531)76218710 李文娜(0531)76227586

(责任编辑: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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