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看中共法庭无法无天的邪行恶迹

更新: 2023年05月25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天平是法庭法徽上的几个标志性图案之一,警醒法官要公平、公正执法。此物为什么称作天平呢?它还寓意当人间法律遭到当权者践踏、凌驾时,法官要敢于遵循天理良心,为民主持公道,甚至敢于舍生取义,替天行道。

然而,在共产魔鬼统治的中国社会,特别是中共在迫害法轮功时,那么多的检察官、法官不但不匡扶正义,反而成了陷害好人的罪犯,法庭成了掩盖犯罪、制造冤假错案的过场,法庭公堂都成了践踏公道、见不得人的暗箱操作私室。

中共公检法为什么敢这样猖狂违法呢?这是因为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下了密令:对法轮功要“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对法轮功不讲法律”等等。如此邪恶的密令,吓坏了有良知的公检法人员,他们纷纷调离迫害法轮功的岗位。然而那些被邪党严重洗脑、尘封了天良的公检法人员却象得到了“靠山”一样,觉得行恶也不受惩罚,甚至还可以得到奖赏、提拔,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们被邪魔控制,行起恶来一发不可收拾。在江泽民安排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头子的唆使、指挥、高压下,使一场邪恶至极的对好人的迫害持续了二十四年。

正是因为中共江泽民集团为公检法人员行恶开了绿灯,让所谓的执法者为所欲为、无法无天得以畅行,所以法庭上才出现了公检法共同违法,合力站在邪恶一边诬判善良、正义的法轮功学员,在这正邪颠倒的公堂之上,法轮功学员和无罪辩护律师往往问的法官、公诉人哑口无言,即使这样,被中共及“610”操纵的所谓法官、公诉人,依然被曝出许多中共独有的司法“笑话”。

例一、检方提交的“证人”三年前已经死亡

河北保定市法轮功学员史宗喜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被要庄乡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近两年,在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遭河北顺平县法院非法庭审。律师为其做了无罪辩护,而检方提交的“证人”竟然已经死了三年。

检方为了给史宗喜罗织罪名,不择手段,提交的“证人”竟是二零一八年就已经死亡的同村人史连有。公诉人在庭上的态度还极其恶劣。

例二、公诉人不提审,法庭不质证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赵玉博在鞍山市立山法院被非法开庭,律师当庭指证公安警察违法办案的犯罪行为。当事人、辩护人要求公诉人相石回避,法官王铁杰无视法律,不同意回避。

作为亲友辩护人,赵玉博的父亲要求法庭质证公诉人提供的所有“证据”包括书籍、音箱、视频等。但法庭没有质证公诉人所说的“证据”。

亲友辩护人要求公诉人提供起诉赵玉博利用国家公布十四种邪教中的哪一种?他在组织中是什么职位?怎么破坏的国家法律实施,破坏的后果的证据。公诉人没有提供证据。

公诉人没去鞍山二所提审赵玉博,就把赵玉博起诉到法院,当当事人质问时,公诉人说由于疫情原因没有去提审。赵玉博说监室里的其他人都被提审过,唯独他本人没有被提审。

亲友辩护人要求书记员每一句话记录在案,最后要求查阅庭上记录,书记员没有记录的要求重新补上。并且指出:这个开庭是违法的。

赵玉博后被立山法院枉判三年。

例三、公诉人当庭宣布“物证”被销毁了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九日下午两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法院对法轮功修炼者史可钦非法开庭。参与开庭的人员包括抚宁区法官林双全,书记员王怡,陪审员何玉梅、李冯志,公诉人王琪。

开庭时,当史可钦一方指出,法庭说的所谓“物证”,是我们的合法财产时,公诉人王琪却当庭宣布“物证”被销毁了。根据刑诉法第九章第六十条规定,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抚宁县检察院怎么就能如此知法犯法呢?

例四、法官对假口供、假证人、假证据视而不见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法院二零二三年二月九日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徐萍女士。律师和徐萍都依法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徐萍还指出,警察模仿她的笔迹造假口供、编造假证人、假证据,去年十二月她就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她请法官当庭展示鉴定结果。但未得到法官回应。

徐萍也在庭上根据法律再次强调修炼法轮大法合法,拥有大法书籍合法,揭露警方对她的陷害,并当庭以《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第399条《徇私枉法罪》控告荷叶地派出所警察王涛、丁云跃、高军及公诉人李卉:“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上午九时半,高军带一帮便衣闯入我家执法。当时我一人在家做家务,突如其来的惊吓,使我血压飙升200多,心慌、喉咙冒烟,王涛非法让我在空白纸上签名、按手印。过后在打印的照片上模仿我的笔迹制造假口供、编造假证人。一年前造了一个假证人,一年后又增加了一个假证人。我的律师在辩护书中写的很清楚,公诉人(李卉)视而不见,枉法乱诉,不负责任。在公诉书上还把我的出生地编造在合肥。”

例五、法院已开庭,检察院还说“查无此人”

河北泊头市法轮功学员李彬,因为“微信发东西了”,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被河南安阳公安局文峰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入室绑架、抢劫、非法关押在河南安阳市构陷,十二月八日,李彬的妻子接到河南法院的电话得知:李彬被枉判七年半,并勒索罚款五万元。李彬正在上诉至安阳市中级法院。

不可思议的是,李彬从批捕到庭审的过程中,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为了阻止家属聘请的律师介入,面对律师的十多次询问,都说“查无此人”。当家属和律师会见李彬商讨开庭辩护的事宜时,才听李彬说十一月十日已经被视频开庭。律师听后被惊呆了,因为律师与家属十一月十五日赶到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了解情况时,检察院案管办的人当着律师面还在说“查无此人”,也就是说法院开庭五天后,检察院这里还在说“查无此人”。这不是笑话吗?

例六、河南法官庭审“报假警”带走律师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维权律师谢燕益在河南辉县法庭为法轮功学员提供辩护。为了阻止谢律师给法轮功学员张素琴做无罪辩护,法官当庭报假警,谢燕益律师被警察传唤带走。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河南省辉县市法轮功学员张素琴在北云门乡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村民举报,随后被当地派出所绑架。张素琴被绑架时,身上并没有携带任何大法资料,而后警察在其家中也没有搜出任何资料,如今却依然被辉县市检察院无理迫害。

例七、法院称公开开庭,却拒绝家属旁听

河北省深泽县今年77岁农妇、法轮功学员袁文格,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三点遭晋州市法院非法庭审,主审法官李双利拒绝家属旁听。

袁文格的家属早在开庭前就要求入庭旁听,法院方面一直不给明确答复。开庭时,家属在法院门口给法官李双利打电话,被其直接挂断。家属再给书记员剧丽婵打电话,剧丽婵让家属在门口等消息。结果直到开庭结束,也没让家属进去。

晋州市法院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对何红彦等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时,主审法官李双利就不许家属旁听,律师几次沟通都没有结果,问他是否公开开庭,回答是公开开庭,但领导不同意家属旁听,问其是哪个领导他也不说。袁文格的家属三月一日曾就旁听一事去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信访服务处投诉,女接待员(大约四十岁)说会与晋州法院沟通,叫家属以后不用再来了。结果三月二十八日开庭,李双利仍未让家属旁听。

例八、天津宁河区秘密庭审法轮功学员韩淑云

天津市宁河区70岁法轮功学员韩淑云女士,被宁河区公检法人员暗箱构陷、枉法判刑五年,二零二三年二月十日被秘密劫入天津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而此前,韩淑云是被宁河区公检法人员暗箱操作构陷,何时开庭、何时判刑、何时被劫入监狱,家属一概不知。此现象在大陆迫害法轮功案例中比比皆是。

以上几例恐怕连不懂法律的老百姓都能看出来,中共公检法相关人员都在冠冕堂皇的执法犯法。中共的法庭已经毫无法律可循,公检法人员都被魔鬼胁迫站到邪恶一边去了,哪里还有天平?完全毁掉了人间法律的尊严和执法者对天理法则的敬畏。到了这种腐烂不堪、不可救要的时刻,上天出手,清除邪恶,扶正天平的时候也就到了。

看起来法庭上站台的是公诉人、法官等人,但是他们只是被指使、利用的工具,有的时候他们也说自己做不了主,背后有政法委“610”说了算,“610”又是江泽民亲自安插的非法组织,江泽民又是中共的魁首,所以说法庭上展示的实质就是法轮功与中共的正邪较量。

放眼世界,法轮功已经传遍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全世界善良人们的爱戴。邪不胜正是天理,终有一天,在中国这块神圣古老的土地上,现存的中共制造的邪恶结果会反转。待到天灭中共时,真相将大白于天下。届时所有跟中共为伍的都要去给它陪葬了。

(责任编辑:文谦)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