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董雪峰退休七年后被查

更新: 2023年03月21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原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董雪峰在退休七年后,因其在职时涉嫌严重违法,被查,面临司法惩治。

董雪峰,男,汉族,一九五五年三月出生,曾任辽宁省盘山县委副书记,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二年十月任锦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后调任省公安厅任职,二零一五年四月退休。

董雪峰在退休七年后仍被查,表面上是因为贪腐,实质是因积极执行江氏集团的“肉体上消灭,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而遭到的恶报。他在锦州市公安局任职期间,为了升官发财,出卖良知,指挥大规模地对法轮功学员绑架案,纵容公安系统恶警勒索巨款,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勾结检察院和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等等,给当地的法轮功学员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苦难。

据明慧网报道的资料统计,董雪峰在锦州不足四年的时间里,非法判刑二十六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左立志、朱宝娟、刘素梅、吴艳秋、于静、张雷等五年,姜海岚和李景军八年,宋亚萍十一年,姜艳玲十三年;非法劳教四十人;非法拘留七十八人;绑架三百二十九名法轮功学员,大规模的绑架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达九起,绑架一百三十三人,包括三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这只是迫害的冰山一角,更多的信息由于资讯的不通畅未能报道出来。下面简述部份迫害事实。

一、严重迫害的部份法轮功学员

1、被迫害致残的姜海岚遭诬判八年

二零零二年黑山县法轮功学员姜海岚被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迫害致严重残疾,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四日又遭绑架。当时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娓静等人事先切断照明电源,然后在天黑时以检修线路为由将姜海岚家门骗开,将她绑架,抢劫私人物品价值数万元,并把她女儿一万元存折和近五千元现金窃为己有。三天后将她劫持到看守所,因身体状况差被拒收,王娓静联系副局长娄大力,又与锦州610头目串通,强行塞入。黑山县法院秘密于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对姜海岚进行了一审,亲属都没得到法院的通知,辩护律师无法介入。姜海岚在法庭上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由于看守所不肯给她写辩护材料用的纸和笔,她只好把辩护词用硬物刻在扑克牌上,在阳光下才能看的清。四月十五日黑山县法院向姜海岚送达了一审判决书,非法判刑八年。

2、优秀青年张雷遭非法判刑 四亲人被劳教

张雷,被迫害前在新华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任人事部部长,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三日,张雷在单位被凌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单位领导欲保回张雷,国保大队放言:法轮功的“案子”,谁也不行。同一天,他的妻子赵晓春和他岳母何玉香、父亲张德国、母亲李锦秋也被绑架。十五天后,张德国、李锦秋、何玉香和赵晓春四人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四人受到强制洗脑“转化”、奴役劳工等残酷迫害。李锦秋拒绝签“三书”,被迫害的骨瘦如柴,不能独立行走,连洗漱、上厕所都得需要人搀扶,生活不能自理,体重由一百一十斤降到八十斤左右;赵晓春精神上受到很大伤害,经常受到恶警的训斥和嘲笑,回家后整天把自己关在屋里不敢见人,没出过房门一步,不洗脸、不洗澡,不穿衣服,每天靠家人给她做饭,失去了记忆和正常生活能力。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凌海法院对张雷进行非法开庭,张雷当众揭露公诉人陈述案情中有很多是虚假的,是伪证。而且自己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没有罪,主审法官李大明以“不准对法轮功定性辩护”为由,剥夺了张雷自我辩护的权利。二月初再次开庭枉判他冤狱五年。

3、王丽阁在担架上被非法开庭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锦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伙同凌河区公安分局等将王丽阁母女俩绑架,八月十九日上午九点,凌河区法院对王丽阁非法庭审,韩智广律师为她做无罪辩护。锦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恶警陆昊在开庭前恐吓律师,不许为法轮功辩护,态度十分嚣张。当时王丽阁身体非常虚弱,是被法警抱进法庭的,开庭仅二十分钟,她就心脏病发作,法警叫来120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开始抢救,发现血压增高,心电图显示心脏偷停,她的手臂不停的抖动,律师多次提出休庭,择日再开。可凌河区法院不顾她的生命安危,强行把庭开完,十二点二十分结束,整个庭审是在王丽阁躺在担架上进行的。九月十八日下午两点,凌河区法院在未通知律师的情况下,再次对王丽阁进行非法庭审,被折磨致生命垂危的王丽阁当天是被抱上法庭的,她刚坐在椅子上不久就昏迷了。主审法官周军就让王丽阁躺在地上,然后匆忙读完构陷四年的判决书,整个过程她都处于昏迷状态。

4、魏秀英九死一生 小女儿精神失常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凌晨五点多,凌海市公安局二十几个警察用撬棍撬破门锁闯入凌海市金城地区魏秀英家中,将她和丈夫、大女儿赵红和小女儿赵冰四人绑架。在看守所里,魏秀英胸痛、吐血、抽风、呕吐、神志不清。狱警将她送到凌海市医院打针,针打上就觉的难受,不知用的是什么药。魏秀英的身体越来越坏,看守所怕出现生命危险,办了保外就医,遭到凌海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景山的阻拦,并扬言,炼法轮功死了我们也不负责任。后来魏秀英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下车时是四个人用担架抬进去的,因魏秀英生命垂危,凌海公安局走后门花钱监狱才收下。在那里魏秀英被迫害的奄奄一息,才保外就医回家。

绑架案发生时,三个警察闯进正在熟睡中的赵冰屋中,把她从被窝里拽出来,在万分惊恐中她被铐上手铐。审讯过程中,多名恶警对赵冰用低级下流的语言羞辱、谩骂、恐吓,还给她抽血。半夜时警察强行给赵冰一家人每人一碗方便面,魏秀英吃到三分之一时发觉面条有味,就不吃了。赵冰因一整天没吃东西早就饿了,将一碗面条全部吃光。她父亲和大姐赵红没吃,什么反应也没有,魏秀英吃过后不长时间出现头晕、嗜睡等症状,赵冰回家后精神恍惚,时而理智不清,不久后精神失常,胡言乱语、大喊大叫、把自己关在屋里不与任何人接触,二零一四年到锦州市康宁精神病院检查,被定为二级残疾。

二、大规模绑架事件

1、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由周永康指使,锦州市公安局、610办公室、反×教协会等共同参与,统一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尹玉珍、刘素艳、宋亚萍、吴艳秋、于静、王淑敏、王素华、胡素珍、宋军、齐宝平、王丽阁、陈思蒙、魏秀英一家四口等被绑架。

2、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八日,二十位法轮功学员准备在凌海市余积镇赵庭武家开交流会,凌海市警察闯入,除两人走脱外,其余十八名学员被绑架。

3、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七日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等发动了蓄谋已久的对法轮功学员绑架,曹建新、王英华、李敏芝、李忠臣、姜大伟、周志宝、贾经文、董英、付艳、崔玉兰、彭英、梁丽等十二人被绑架,一月二十九日宫玉博等三人被绑架,包括一名学员家属。

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黑山县公安局副局长娄大力指挥、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娓静带队,绑架了李俊红夫妇、郭仲林、陈素兰、陈国亮、刘广海、郭一夫、张鹏云、李淑贤、李景军、战志刚、张玉林等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同时还绑架了一名法轮功学员家属。

5、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晚,由锦州市610、锦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和凌河公安分局策划,古塔公安分局和正大派出所等参与实施,绑架了法轮功学员二十三名,另外二十二日晚曾绑架两名学员,二十七日又绑架一名学员,共二十六名。

6、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凌晨四点,锦州市公安局伙同凌海市公安局等绑架了张燕、赵立志、陈淑艳、穆淑兰、周岗、曹震、沈艳霞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并进行非法抄家。被绑架的学员已被跟踪多日,作息时间和家庭状况等都被事先掌握,并有录像。

7、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晚,锦州市十名法轮功学员发真相资料回来途中,被凌海市两辆警车追截,警察绑架了王林、关丽琴、沙凤芝、吴乃环、谷丽娟、袁志红、老李、沈小丹、小秦等九名法轮功学员,一名法轮功学员走脱。

8、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至十九日,锦州市公安局大规模的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至少十五人被骚扰,李光、杨志平、张志中、吕凤海、刘金富、徐慧平等九人被绑架,包括一位法轮功学员的亲属,四人绑架未遂。

9、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至九月二十五日,锦州市公安局伙同锦州610有预谋的绑架法轮功学员,郑桂云、高洪海、冯云刚、戴中文、董文祥、吴玉红、单智佳、白铭芳、孙伟、黄淑女、王克宇等十六法轮功学员遭到迫害,家中被抄。

三、抢劫财物 勒索巨款

锦州市公安局及各下属分局、派出所在绑架法轮功学员的同时,任意掠夺学员的私人物品、现金、存折等,甚至连生活费都不放过,有的私家车也被抢走。然后非法罚款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甚至十余万元,并利用学员家人急于让学员回家的心理勒索巨款,这些款项大部份不给开收据,不给出证明。他们的恶行伤害到的不仅仅是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还有他们无辜的亲人和家庭。仅举几例:

1、二零零九年,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王娓静等以“国庆安保”为名,从九月十五日至二十七日到多名法轮功学员家骚扰,先后绑架了姜海岚、高素华、何燕、张金荣、谭玲五名学员,除姜海岚外,其余四人被释放回家,有的家人被不法警察勒索几千元钱,有的被勒索一万多元。

2、二零零九年,锦州凌南派出所所长关某等曾多次对辖区内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以勒索钱财,特别是果树农场腰沟村一带农村的法轮功学员,遭凌南派出所恶警勒索巨额钱财,每人至少两万元。

3、义县是有名的贫困县,百姓收入低,但义县公安局的恶警对法轮功学员的勒索却毫不手软,仅在二零一一年,石峰、吴桂云和赵桂华三位学员分别被勒索五万元,寇素香被勒索一万五千元。

4、二零一二年下半年,锦州市公安局伙同锦州610累计绑架了本地区十多名法轮功学员,他们抓住法轮功学员家属想尽快让亲人回来的心理,勒索钱财,被释放回家的学员几乎都被以各种方式勒索了巨额钱款。恶警公然叫嚣“拿十万元、把别人咬出来、写保证就回家”。据了解不只一家拿出了十万元给了恶警,也有的以吃饭等各种方式打点累计在一起总计十万元的,甚至超过十万的。这些钱都被恶人私分了、吃了、喝了、玩了等等。

'董雪峰'
董雪峰

(责任编辑:唐明)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