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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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前些时,我亲历的一件看似很小的事,就像一面镜子清楚的映出了我的修炼状态。

事情是这样的:

一天中午,我与一同修沿某小区墙外的小路边走边交流。猝不及防,一堆垃圾隔着两米多高的围墙突然而降,险些撒了我一头。“真缺德!”我指责的话脱口而出。同修平静的说:“向内找吧,这事为什么让我们摊上。”“明明就是他缺德嘛!”我忿忿不平的说。同修见我这样,就没再说什么。其实同修的话一出口,我已经意识到自己错了,我把自己降为常人了,只是不愿承认,心里还莫名的有点酸溜溜的感觉。

事后我反思:为什么让我碰上这事儿?又为什么心里酸溜溜?

第一个问题我很快就想明白了,师父说:“记住我说的话:不管这件事情怨你还是不怨你,你都找自己,你会发现问题。如果这件事情绝对的与你没有关系,没有你应该去的心,那么这件事情就很少会发生在你身上。”(《欧洲法会讲法》)

我知道,修炼的人不会有偶然的事情发生。这是要去我什么心呢?我思忖着,蓦地我想起《明慧周刊》上同修文章中的话:你总看别人的优点,你就是个聚宝盆;你老看别人的缺点,你就是个垃圾桶。我一贯是在看别人的缺点时,目光犀利,一看一个准儿,还觉的自己是眼里不揉沙子,是为别人负责。可看自己时,却像患了眼盲,不就像垃圾桶吗?

可是我明知同修说的对时,为什么心里不是滋味,还有些酸溜溜呢?我继续剖析自己,噢:虽然我们都是得法较早的老大法弟子,可论年龄我是长辈,论修炼资历她是身份不公开的,我是被司法部门分外“关注”的。市区级的洗脑班,每次必让我参加。为护法,我独自一人上北京,被关進看守所,两次被非法拘留,两次被非法抄家,区政法委书记、国安、片警、办事处书记、社区综治办人员经常“关注”我家,邪党“二十大”前夕,他们八天内到我家“关心”我三次,每次我都能正念相对……可对这次的情形,她却比我先出了正念,我面子上挂不住(虽然私下里我曾由衷的向其他同修夸赞过该同修虽年轻,却悟性高),可一触及到“我”就受不住了。面子心、好为人师不能让别人说的心、妒嫉心、怨恨心,近来还滋生了年龄大了求安逸的心,学法、三件事有完成任务的心,贪天之功据为己有的心(虽然我很清楚,没有师尊的慈悲保护,我将寸步难行,可还是有意无意的想把功劳往自己身上划拉划拉,多危险啊!)唉,修大法二十七年了,竟还有这么多人心,真是愧对师尊。

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心?追本溯源,就是旧宇宙为私为我的根本属性还在心中作怪。修炼是严肃的,这件事让我悟到“小事”不小,修炼无小事。不在你修炼了多少年,也不在你读法多少遍,只有实修,修去人心,事事向内找,做到才是修。

感恩师尊!谢谢那位年轻同修。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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