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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参与“清零”人员提供一些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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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八日】茫茫人海,萍水相逢,想必你我有缘。愿我们都能珍惜这个缘份。有句话说:“危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危险来临时,自己却不知道。”给您写这文章,是为了使您与您的家人能远离灾难,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幸福平安。

一、法轮大法使人心向善,身体健康,福益社会,洪传全世界

1、一九九八年,北京、武汉、大连及广东省的医学界专家对近三万五千名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五次医学调查,结果显示法轮功的祛病健身有效率达98%。

2、一九九八年下半年,人大委员长乔石组织部份人大离退休老干部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的调查,得出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并于年底向中央政治局提交了调查报告。

3、如此好的功法在中国大陆,自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先生传出,到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仅7年时间,通过人传人、心传心,中国大陆将近有上亿人修炼法轮功。法轮大法现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世界人民的爱戴和尊敬。而只有在中国大陆遭到迫害

二、信仰法轮功合法,法轮功没有违反中国现行的任何法律

1、从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文件上来看,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完全合法的。因为从一九九九七月二十日非法镇压法轮功至今,中国政府没有出台过任何一个法律文本说法轮功是×教。二零一四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和公安部从新认定的14种邪教组织中没有法轮功。对法轮功的迫害只是江泽民个人的错误决定,并不能代表法律。

2、法轮功的一切书籍、宣传品都是合法的。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签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令,已经废止了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和八月五日禁止出版法轮功书籍的非法决定。也就是说,国家依法废止了对法轮功出版物的有关禁令,在法律上法轮功书籍及资料是合法的。有关上述内容,可上百度搜索《新闻出版总署50号令》就能查到。

3、“讲真相”、劝“三退”、传《九评》不违反法律。《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因此法轮功学员传《九评》 、劝“三退”、讲真相也是完全合法的。

三、“天安门自焚”是中共政府制造的谎言,江泽民被起诉

前中共头目江泽民出自私心,妒嫉法轮功深得民心,就利用手中的权力,通过造谣、污蔑、栽赃陷害等手段发动对法轮功残酷镇压与迫害。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江泽民邪恶集团导演漏洞百出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嫁祸于法轮功,目的是掀起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并表示:从录像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在场的中共代表面对确凿的证据,没有辩辞。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长达22年的残酷迫害,实行江泽民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用钱来驱使不明真相的人举报法轮功学员,指使公检法人员和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甚至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牟取暴利,犯下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罪恶。

可是你知道吗?你迫害了佛法,不仅你自己,就连你的家人都要承担罪过的。迫害佛法的罪业之大是无法还清的,你可以翻墙看看明慧网记载的上万个恶报事例。江泽民作为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在多国被起诉。在中国大陆已有20多万受害人向“两高”实名控告江泽民,28国两百多万民众联署声援,江泽民所犯罪行昭然若揭。我们只希望你能明白这个善恶必报的真相,不要再追随中共参与迫害法轮大法弟子,从而个人得救,家人平安。

四、所谓“清零”行为涉嫌违法

在针对法轮功修炼者开展非法的“清零”行动以来,各地法轮功修炼者受到不同程度的骚扰、迫害。虽然你们是在执行“上边”的命令和指使,“上边”的命令是错误的,你们执行了,你们也是有罪的,同时,你们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1、“私闯民宅”违反宪法

有的警察和社区人员在主人不允许的情况下,强行闯进民宅,进行非法录口供、强迫人签字表态等,你说是在“执行公务”,却未依法亮明身份,未依法出示《公职人员登门执行公务确认书》,未出示执行此任务的法律文件,如此怎么证明你们是“依法执行公务”呢?如此执行“任务”已涉嫌私闯民宅!《宪法》第39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刑法》245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擅自在当事人家中对当事人录像拍照侵犯公民肖像权

执行任务人员在法轮功学员家里,不经主人许可,警察私自佩戴隐性摄像头或者手机给法轮功学员或者家人拍照、录像“取证”,是明显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未经本人同意,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3、涉嫌侵害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清零行动”中,警察和社区人员上门逼迫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写不学不炼的“保证书”,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是对公民信仰权利的侵犯;公民想什么,信什么是个人意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属私人领域;法律只调整违法行为,不允许调整思想。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根据《宪法》第五条,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中国《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权利受到侵犯的公民一律平等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五、从中共的历史,看清中共的邪恶本性和伎俩:中共历次运动都是过河拆桥、卸磨杀驴

从一九四九年夺权之后,中共发动了一系列的政治运动,不断的挑起人斗人,人整人的悲剧,造成八千万中国同胞的死亡,运动之后次次再纠正平反,卸磨杀驴,清算在运动中冲在前头的那些积极分子,以平民愤。例如:文革中,“四人帮”被抓捕之后,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畏罪自杀。他知道,他亲自抓捕和迫害死那么多老干部,他们的亲属不会放过他。跟随他的北京公安人员有的也被中共秘密押往云南执行枪决,事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书了事。

今天,中共继续着江泽民利用中共发动的对上亿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而作为基层执行迫害政策的你们,你们的工作,应该是保障居民的平安和为民服务,请你们思考一下,如果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不让人做好人,会把社会道德引向何方?请各位扪心自问,信仰“真善忍”何罪之有?上面强制“转化”,请问那要把信仰真、善、忍的人“转化”到哪里去呢?

说到这,您想一想,迫害是中共的上层发起的,具体执行迫害是下面的人,即你们这些人干的。到了清算那一天,他们会把责任推到下面,并用法律来制裁那些具体迫害的人。这就是中共的卑鄙和邪恶之处。今天,你们每一次的上门骚扰,每一次的讯问笔录,每一次的抓捕,每一次的拘留,每一次的判刑,每一次向上级的汇报材料,都有你们的签字,这就是你们参与迫害的证据。到清算的那一天,这会成为定你们罪行的材料。

六、中共政法系统面临“倒查”违法罪行,执法过错终身追究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共政法系统、公安部开始所谓教育整顿,称“刀刃向内”。并称:“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冤假错案之人追究终身责任”。同时,最高检察院的网站刊文称:将对检察警察违纪违法办案展开“过筛子”式“倒查”。举报热线“政法警察违纪违法举报平台”(热线:12337,12389)。普通老百姓通过手机计算机,动动手指头就可以举报公检法司等政法系统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既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

如今对政法委、公安系统实行“倒查20年”,处分的警察(含公检法警察)已有72000多名。政法官员、“610”人员被大面积清算,表明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已经走到了末路。这是迫害法轮功而自作孽的结局,也是天意的展现。

法轮功学员以善为本,但绝不是任由邪恶作恶、迫害好人。纵容邪恶也是恶,也是在害你们,因为你们也是被利用的。我们拥有举报和控告的权利,是否举报和控告则由你们对信仰“真善忍好”人的态度和行为来决定。希望你们能够明白真相,赶紧悬崖勒马、停止一切对法轮功的骚扰和迫害。

七、迫害法轮功 难逃全球制裁

美国通过的《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加拿大、澳洲、新西兰等30个国家制定或准备制定类似于美国的《马格尼茨基法》,对明慧网恶人榜的这些恶人,施予禁止入境、冻结资产等制裁。对其迫害者本人拒发签证,包括移民签证和旅游、探亲、商务等非移民签证;对已获签证和绿卡的迫害者,亦可能被拒绝入境,而且惩罚之列包括其配偶、子女等。

八、王法颠倒天理不倒,善恶报应真实不虚

中国有句话叫“人不治,天治”。常言说:“善恶必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中共发动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来,恶报事例在中国已经发生了千千万万。二零零四年以来薄熙来、周永康、李东生、徐才厚等高官纷纷落马,甚至祸及家人,虽然罪名各异,但实质上,绝大部份都是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活摘器官的主犯,遭到的恶报。下面再举几例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报应的例子:

▼我县法轮功学员去邻近的广灵县挂真相条幅,就在挂条幅时被一个叫李树威的村民看到了,此人偷偷用手机照了相,然后将其上传到网上,结果被广灵公安局的人看到,随后公安局私下搜寻传到网上的法轮功学员的信息,最终将法轮功学员绑架实施迫害。人在做,天在看,事后不长时间,这个照相的村民在低头弯腰从地上捡东西时,突然倒地身亡。

▼我县法轮功学员到北水泉镇讲真相,被人举报后,北水泉派出所恶警李鑫山亲自开警车绑架并殴打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给其讲真相,同时告诉他作恶的后果,他不但不听 ,还扬言不怕报应。就在事后不几天,上面下达命令将其刑拘。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老庄子镇党家庄村的党广玲之子杨杨,二零零一年举报法轮功学员,致使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丰润县看守所遭受迫害。党广玲在二零零三年春横穿马路时,被“三友”车轧了两遍,血肉模糊。

▼河北省平山县县城中山居委会李树婷,教唆居委会其他工作人员撕毁大法真相资料。因无人去,李说:“你们不敢撕,我去!”撕后没过几天,双脚腕子就错了位。

生命是可贵的,恶报不是我们法轮功学员愿意看到的。相反,看到这一幕幕,我们很痛心。不把真相讲给您,是我们对您的不负责任。所以写出此信,劝告执行迫害的即参与所谓清零行动的你们,不要再充当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帮凶,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不管是为了捞取政绩或是不得不执行命令、还是为了眼前的利益,谁做了恶事,谁就得承担。“善恶必报”是不变的天理。

九、提供一些参照,助您走好以后的路

说了这么多,只是想请你们冷静地思考一下,明辨是非,不做伤害自己和家人的事。你们可能会说,这是上级的命令,我们不能不执行啊!这的确是你们很难面对的问题。下面的一些事例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参照。

我有一个警察的朋友,他就说过:“一次狂追法轮功学员,我积极地跑在最前面,快抓到时,我有意突然跌了个嘴啃泥,人没追上,上面还表扬我积极。”另外一个警察说,上级让他到一个法轮功学员家里搜书,他就象征性的转了一圈,然后汇报啥也没有,顺利了事。还有个警察对我说:“有次上面接到举报叫我去抓人,可是我想让我抓人可没人规定我必须抓到啊,所以我去转了一圈就回来了。”

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那些坚守了良知的人,他们的善念将为自己定下美好的未来。不要因为畏惧权力而去做恶者的帮凶。各地善待法轮功修炼者的事情大量出现,“三尺头上有神明”,帮助无辜善良的人,就是在做积德行善的事,利己利人,福寿双全。同时告诉你们,尊敬佛法,真心向善是脱离灾难和危险的根本。

十、亿年藏字石现天机,顺天而行才会有美好的未来

红魔乱世一百年,红墙马上就要倒塌。石破天惊,天意昭然,上天已给它下了判决书。

二零零二年六月,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发现一块巨石,断面惊现六个简繁相间、排列整齐的大字:中國共產党亡。经三路专家前往考察证实:巨石有2.7亿岁,崩裂于500年前,断面的字是天然的化石纹理,没有任何人工雕凿的痕迹,堪称世界地质奇观。新华网、中央电视台等100多家媒体都有过专题报道,但都隐去了最后一个“亡”字。其图片被印在贵州“藏字石”风景区门票上,(见图)如果你上百度查一下“藏字石”就能看到。贵州“藏字石”的出现,昭告中国共产党即将覆灭不可逆转的天意,顺天意而行退出中共组织保平安才是您最明智的选择。

当您加入中共的共产党、共青团或者是少先队的时候,共产党让您向它发誓:为党牺牲生命,奋斗一生。那您就是它的一份子,就等于要与之同命运。当上天降下大瘟疫等天灾来清算中共罪恶的时候,当然会连带它的成员——党员、团员、队员。“三退”就是废除你要为邪党贡献终生的毒誓,脱离这个邪恶组织,不为它当“替罪羊”,“三退”关系到您生命的未来,非常严肃。法轮功学员顶着压力传播真相,告诉您退出中共的组织,这不是反党,是真心为您的平安着想,是避免您在天灭中共时受到连累。您用真名、小名、化名都可以,写在一元纸币上花出去;或写在纸上贴出去;或告诉法轮功弟子来帮您做都可以。神看的是人心。智者先贤们都预言了今天的事,当有行大善者劝您退出来时,一定要退出来,切莫错过神佛对我们的慈悲!一片诚心相告,愿君珍惜!当您与亲友们在大灾难中平安脱险的时候,一定会为接受今天的建议和提醒而感到万分幸运!

最后告诉您:诚心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九字真言,大难或瘟疫来时命能保,这是经过上亿人亲身验证的灵丹妙方,心诚则灵。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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