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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公安局刘武仁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刘武仁任职期间 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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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据辽宁省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消息,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武仁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刘武仁,男,汉族,一九六一年十一月生,辽宁锦州人,一九九八年四月任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副局长;二零零二年四月锦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二零零四年八月北镇市(北宁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二零一一年三月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刑侦支队支队长;二零一五年七月锦州市公安局中共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县职)。

刘武仁在锦州市公安部门任职期间,特别是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零一五年七月担任锦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副局长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跟踪、蹲坑、电话监控定位等,使大量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劳教、判刑和勒索巨额钱财。

据明慧网报道从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九年的二十年间,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末,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170人;遭非法判刑至少184人次;被非法劳教694人次;遭洗脑班迫害至少3321人次;非法拘留2014人次,遭骚扰、绑架近万人次;被邪党恶人直接勒索的现金(含少量财物折合)额约计为1480万元;因迫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额按最保守的统计为4990万元。上述通过明慧网披露事实总结出来数据虽然触目惊心,但也仅仅是血腥迫害事实的冰山一角,还有大量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案例由于信息封锁等各种原因未被揭露出来。

一、刘武仁在任太和公安分局副局长近三年间,使太和区成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灾区。

刘武仁擅长隐藏在暗处,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刚开始就积极参与迫害,并亲自指挥抓捕太和区法轮功学员,曾经蹲点汤河子(女儿河)派出所主抓迫害法轮功。期间有大量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拘留、送洗脑班、劳教、判刑等,数十人被罚款。三人被迫害致死,多人遭迫害后离世。

法轮功学员张桂芝,时年47岁,锦州市太和区新民乡刘家窝铺村。二零零一年八月,遭太和区小岭子机场派出所从家中绑架,被非法劳教两年。两个月后,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二所二大队一分队,马三家对她强迫洗脑、转化等超强度的奴工迫害。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二日,张桂芝家属接到马三家劳教所等部门通知,说张桂芝“病重被抢救”。当家人赶到马三家时,张桂芝的遗体早已被停在马三家医院的太平房中。

法轮功学员王文君,女,锦州女儿河纺织厂职工。二零零一年一月她再次去北京和平请愿,遭锦州驻京办押回锦州,关押在锦州第一看守所。期间,她被用凉水浇、打耳光、拽头发往墙上撞等方式折磨。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二零零一年六月,她被太和区公安分局非法劳教三年,送到马三家劳教所,关押在女二所一大队。狱警经常对她洗脑等多种酷刑迫害、体罚、强迫超体力劳动。近一年后,从二零零二年五月,她被迫害的肚子疼,下身流血,狱警继续强迫她干长时间、超强度奴工活。她的身体每况愈下。二零零二年十二月,马三家劳教所又一轮疯狂“强制转化”迫害,狱警黄海雁将她盘上双腿,用绳子把腿绑上达五个小时,长时间强迫坐小板凳(一种酷刑)。二零零二年十二月,马三家医院诊断确定人已经不行了才被放回,当时人已神志不清,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二日离世,终年38岁。

酷刑演示:捆绑
酷刑演示:捆绑

法轮功学员仁树田,男,太和区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后,他进京上访,被太和区小岭子派出所抓回,恶警逼迫他写“三书”,他不配合。一九九九年八月再遭绑架,被送劳教。在劳教所人被迫害严重,四十天后回到家里。小岭子派出所派人二十四小时监控他、骚扰恐吓他、不让他学法炼功,卧床一个月后,于二零零零年七月末离开人世,终年五十岁。

二、刘武仁在北宁市任公安局长、副市长期间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

刘武仁于二零零四年八月调任北宁市公安局局长、副市长期间继续主导迫害法轮功学员,伙同北镇市法制科长温希友(已遭恶报二零一零年九月死亡,57岁)、北镇国保大队长张小民、姚成、科长刘纯祥等,对北宁市法轮功学员实施监控、绑架、勒索、劳教、判刑等手段,绑架、批送几十名法轮功学员劳教;并在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期间敲诈法轮功家属钱物。拿钱就放人,不拿钱就劳教、判刑。

北镇公安局有计划的绑架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二日北镇国保和廖屯派出所警察去廖屯镇法轮功学员张国心家抄家。同月,北镇国保大队长张小民、姚成、刘纯祥分别绑架了市内的两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五日晚上,法轮功学员陈雅春在家中遭绑架。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上午十点、中午,北镇公安局副局长刘汉武、国保大队姚成、沟帮子分局何景龙等近十人闯进刘源家开的店进行非法查抄,抢劫笔记本电脑、音箱打印机等多种私人物品。暴力绑架法轮功学员刘源和妻子杨颖,因杨颖是婴儿哺乳期未被带走,刘源被国保绑架。同年十二月十四日,刘源被非法判教养一年九个月,在锦州教养院遭受迫害。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仅两天时间就绑架六名法轮功学员。她们是:尹艳慧、李彩丽、于会兰、李忠宝、刘源等;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四日晚,窟窿台法轮功学员陈旭东、陈秀荣夫妇在家中被中安分局窟窿台派出所绑架。

二零零九年到二零一零年四月当地法轮功学员几起被骚扰、绑架、勒索钱财事件频繁,每个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家属都被敲诈了两万元以上。

三、刘武仁任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锦州地区有22人被迫害致死;72人被非法判刑。

刘武仁在任锦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支队长、副局长等职以来对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实行跟踪、监控、电话窃听等特务手段,绑架法轮功学员200多人次,他们每次绑架后,先勒索钱财,不掏钱的就判劳教、判刑。利用跟踪、监控、定位、电话窃听等手段实施绑架、大肆敛财。

(一)迫害致死典型案例

1.迫害致死王彦秋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傍晚,法轮功学员周玉祯、王彦秋、曲伟在锦州市儿童公园南门,发神韵光盘时,被市邪教支队警察绑架进锦州市看守所,周玉祯和王彦秋曾被恶人用“上大挂”等酷刑,她们身体遭迫害严重。

中共酷刑:上大挂
中共酷刑:上大挂

王彦秋出现血压升高等病态反应。二零一四年一月周玉祯、王彦秋被诬判四年,四次被投监拒收,第五次被强行送进辽宁女子监狱,王彦秋因不放弃信仰,在马三家监区遭强制转化,酷刑折磨。狱警队长赵敬华,副队长戴雪梅等人以减刑来唆使犯人菊华、王晓红等监视她,酷刑折磨。同年七月某日,她被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大队长尤岩暴打,被关进小号迫害。平时被强迫做奴工。在出狱前的一个月,被迫害致昏迷,一直是“植物人”状态。二零一七年七月办保外就医,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王含冤离世。

2.迫害致死王玉泉

王玉泉,男,60岁,一九九九年十月王去北京为大法鸣冤,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锦州戒毒所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向当地社区人员讲真相,被绑架到看守所迫害一百天后,被非法劳教三年,遭锦州教养院院长张海平,大队长李松涛,警察冯子斌、张春风、张佳斌、穆锦生等酷刑折磨,被打出了脑震荡,身体受到严重摧残。二零零三年九月,结束了三年迫害,由于长期反复酷刑折磨,肋骨被打断的情况下,仍然强迫长时间坐小板凳(一种酷刑),身体受到严重摧残,留下严重内伤。回到家后,不能干重活,还时有吐血。

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二零一五年七月,王玉泉根据自己被迫害的经历向国家最高检察院递交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书,几天后收到最高检的签收回执。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遭女儿河派出所几个警察(李文武等)以诉江为借口将他绑架、拘留。到拘留所后三天不能进食,到第五天时昏倒在地。拘留所通知女儿河派出所去接他,派出所的人到拘留所未办完手续就走了。后来他被亲戚接回家。

经过这次迫害,王玉泉的身体每况愈下,经常口吐鲜血。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他吐血不止,且时断时续的昏迷,一月三十一日晚含冤离世。

3.入狱的第十四天,李艳秋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原锦州市凌西宾馆的退休职工李艳秋女士遭锦州太和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劫持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迫害;她以绝食的方式抵制迫害,遭强制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在看守所对身体极度虚弱的李艳秋秘密开庭,后李艳秋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李艳秋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矫治监区”,即第十二监区。该监区多年来一直使用高压洗脑和酷刑折磨的手段来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逼迫她们放弃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李艳秋被扒光衣服,关到 “小号”迫害。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五十二岁的李艳秋入狱第十四天,就被迫害致死。

4.多次遭迫害,邵明罡含冤离世

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锦州市法轮功学员邵明罡,被锦州市迫害法轮功的610和凌河区公安分局绑架,被迫害导致血压高达240,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在看守所强行非法开庭,三月二十八日,被枉判六年重刑。同年邵明罡被劫持到沈阳东陵监狱非法关押。在东陵监狱二监区,邵明罡被迫害的每天昏睡,时而理智不清,大小便失禁,血压居高不下,行动困难。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邵明罡被保外就医回到家中。回家后,邵明罡通过修炼法轮功,身体逐渐好转,自己能够短距离行走,头脑清醒,语言表达接近正常,食量正常。可是,中共恶警要求每周要向他们汇报,还让自己准备一部手机、卡,并交一百五十元钱的监听费,随时和他们联系。

二零一八年下半年至一九年一月十五日,沈阳东陵监狱、锦州市政法委、司法局、街道等部门一帮人员多次到邵明罡家来骚扰、恐吓,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七日,六十二岁的邵明罡含冤离世。

(二)非法判刑五年以上部份案例:

1.冯云刚,男,62岁,锦州市太和区人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冯云刚被锦州市公安局恶警绑架、构陷,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判刑五年,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劫入辽宁省辽西新入监监狱,二月五日被转押到沈阳第一监狱。

2. 崔景庸,男,65岁,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五日被锦州市、义县“六一零”伙同县国保大队恶警劫持到锦州看守所,被非法判刑六年。这是他第三次遭中共迫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崔景庸被劫持到沈阳东陵监狱。他妻子魏书文被中共两次劳教迫害,含冤离世。

3.何涛,家住太和区女儿河,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轮功遭迫害以来,何涛由于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遭中共恶警多次绑架、关押和酷刑折磨等,九死一生。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何涛因发放真相资料被绑架。在锦州市看守所多次殴打她,被杀人犯抱着何涛的头打,致使何涛血压高达二百多,头疼、浑身疼。罚她站班,一站就是近三个小时。身心受到很大伤害。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锦州市太和区法院诬判何涛五年。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遭迫害。

4.杨玉辉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晚上八点多钟,太和分局国保大队长李蕾在太和分局刑侦大队、巡特警大队以及锦州女儿河派出所等十个警察警察和女纺社区主任鞠玖春等,利用万能钥匙先后对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近七人实施抓捕并抄家。大量财物被抢劫, 杨玉辉被关押到锦州市看守所,在看守所杨玉辉遭恶警、犯人各种酷刑迫害。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杨玉辉被太和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杨玉辉被冤判七年,罚金五万元。杨玉辉上诉至中法后维持原判。如今被辽宁女子监狱迫害。

5.葛英杰二零一七年月十六日被绑架,被非法判七年,现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九监区五小队,遭多种酷刑折磨、关小号迫害、被毒打、连续罚站超过十五个小时。

6.锦州法轮功学员刘万胜,66岁,家住锦州市古塔区,一九九六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如长期失眠,经常头痛,风湿痛,心口痛等都好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刘万胜曾六次被绑架、三次被非法拘留,在看守所、劳教所遭受酷刑折磨。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钟左右,在锦州站前汽车站讲真相时,被锦铁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四月末,被凌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九月被锦州凌海市法院枉判六年,勒索罚金一万元,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九日被劫入盘锦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三)绑架、勒索案例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锦州市公安局“610”支队和下属分局、国保警察早五点多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赵玉琴、孙秀杰、张春玲、邵明刚、杨玉霞和她父亲、佟桂芳、赵艳芹、劳宝刚、范灵秀等十名。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早上四点半钟闯入民宅,被绑架的有刘玉玲、六点钟后,绑架了王军和朱彩云(夫妻)、王玉清、裴玉凤、彭英、高伟涵;下午绑架皮殿芬、刘艳春、薄女士。抢走大量私人物品。此次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两人被分别巨额勒索15万与6万元放出;据悉其他被陆续放出来的法轮功学员多数都被勒索数额不低的现金。(由于怕恶警报复至今不敢曝光。)

据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报道,原锦州市公安局“610”积极策划跟踪、绑架法轮功学员,近两个月来,遭绑架的有:徐清、王颖、臧瑾、马超等。他们都被勒索4~5万不等被放回。

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又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其中陈佑彬被勒索5万元被放回。其他学员未曝光金额未知。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已届花甲之年的两位老法轮功学员段慧敏、曹玉华被便衣警察绑架、抄家。被劫持到看守所近月余。段慧敏被勒索4万元放出。同月三十日上午八时,锦州恶警李嵋珊等恶人将法轮功学员李红新在家中绑架、抄家,被勒索5万元放出。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至四月十九日,锦州公安伙同锦州凌海市国保等十人,有预谋的对凌海市贾永梅、刘建 、王玉红、戴云琴、付国艳、刘学敏、李秀云、张桂杰、李冬梅、张国云、赵月十一名法轮功学员野蛮抄家、绑架、关押、经济勒索。抄走的东西折合人民币约价值三十余万元。除王玉红(被判刑)外,有十人被勒索了钱后陆续放回。被勒索的金额,直接被勒索人民币达四、五十万元。卢素平的弟媳、卢素英和王红丽共计20多万元、杨志平4万、卢秀珍大女儿2万。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二月二日报道锦州部份法轮功学员被勒索金额:徐慧萍12万、赵桂华10万、刘彦春(大约10多万)、李小兰7万、李红新5万、陈佑斌5万、黄淑女5万、马超5万、王颖5万、藏瑾4万。石峰(义县,5万元)、吴桂云(义县,5万元)、赵桂华(义县,5万元)、董文祥4万、刘志刚 3万、尹淑萍(义县,2万5千元)、韩志高2万、徐弘2万、尹淑荣1.5万、薛润秋1万5千元、尹淑萍2万、高凤琴(2万元)、李维琴1万、李素芬1万、才玉杰1万、王桂霞5万、秦杰兰3万、杨玉范3.5万、朱颖?、娄梦丽3万、曹玉环5万、和孙立新(丽君)3万、刘金富8万、李光、曹立明和他的妹妹(未修炼法轮功),敲诈每人7万元后(共计21万)、韩玉霞1万、小陆3万、董英4万(2010年)。

善恶有报是天理。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如果不悔改,肯定是要遭到各种各样的恶报的,无论官职大小,只是迟早的事。明慧网报导的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实例达数万起,报应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是被查办判刑,有的是恶病缠身,有的暴病而亡,有的遭遇车祸,不可胜数。有的不但自己遭报,还累及家人子女后代。

'刘武仁'
刘武仁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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