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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市嵩明县迫害法轮功的官员遭恶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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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一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法轮功是佛家高德大法,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是现今这个世界上最最善良的人群,真心为你好的人。迫害法轮功,天理难容啊!

下面是云南昆明市嵩明县迫害法轮功的官员遭恶报案例:

1、昆明市嵩明县中共书记杨相来遭恶报累及家人

据2020年12月25日云南省消息,昆明市嵩明县中共书记兼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杨相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逮捕。其儿子、儿媳先后被抓捕。

杨相来,男,汉族,1964年8月生,湖南邵阳人,2007年8月任昆明市西山区副区长;2009年11月任昆明市富民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2013年8月任昆明市嵩明县委书记兼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6年5月,杨相来任昆明市嵩明县委书记后,为升官发财,把迫害法轮功作为政治上向上爬的捷径,操控全县公检法系统(各基层单位,甚至门卫、村妇女主任都成了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工具)对全县法轮功学员进行跟踪、盯梢、上电话监听、大肆绑架、抄家、监控、剥夺人身自由;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遭到国保警察与单位、社区、村委会的非法监控看守。

2019年3月,嵩明县政法委书主王家凌,县公安局长杨绍聪,县国保大队长李金福,县政法委副书记(前610主任)李文友,从3月开始对全县法轮功学员进行跟踪、盯梢、上电话监听,仅2019年5月到8月嵩明就有七名法轮功学员及一名法轮功学员的同事(黄艳红)遭绑架:董明仙、许风仙、裴艳钫、吴桂仙、张菊香、苏丽芳及母亲、八人被绑架,七人被冤判。

2、昆明市嵩明县政法委书记李正德遭恶报

原嵩明县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县长李正德,因为严重违纪问题,2017年12月被立案审查。2009年-2017年,李正德在任嵩明县杨林镇党委书记、嵩明县常务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现金89万元,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国家刑法规定,构成受贿罪。

李正德曾任嵩明县原四营派出所副所长、所长,杨林镇党委书记;嵩明县政法委书记、副县长;2018年5月22日,原嵩明县政法委书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正德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受贿89万元,因退出赃款89万元,未被判刑。2020年9月查出脑梗,在家养着,行动迟缓!

李正德任职期间,把迫害法轮功学员王正礼、毕金梅、王菊珍、李晓玲的案子,作为全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反面教材,毒害众生。

3、昆明市嵩明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诸朝卫再遭恶报

2020年3月27日,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法院依法受理嵩明县监察委移送的诸朝卫等滥用职权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诸朝卫,曾任上禾村委会主任兼邪党书记,嵩明县嵩阳街道综治办主任,嵩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2012年3月4日晚,他伙同村委会主任赵理诬陷法轮功学员张桂芳,3月5日,张桂芳直接被劫持至昆明市看守所,遭邪党一年半的冤狱迫害。

诸朝卫在任嵩阳街道综治办主任期间,多次带人骚扰嵩阳镇的法轮功学员。继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明慧网恶报案例后,详见《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镇综治办主任诸朝卫遭恶报 殃及家人》,今年又一次遭恶报。

4、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涂力军遭恶报

涂力军,男,汉族,1972年5月生,曾经任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副局长;嵩明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昆明市五华区政府副区长、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9年2月,涂力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锒铛入狱。

涂力军这样一个中共邪党公安局长、县长、区长、邪党书记,充当为祸害一方的杀人、强奸、犯罪集团孙小果案,黑社会组织的帮凶和保护伞,他一方面为黑恶势力行凶、作恶撑要,为杀人害命的犯罪分子开脱;一方面紧跟江泽民流氓集团疯狂打压迫害法轮功,把迫害善良当作捞取政治资本的阶梯。涂力军在嵩明任公安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张桂芳、许凤芳、许凤梅、王正礼、王菊珍、毕金梅、李晓玲等遭到严重迫害(见明慧网报道)。

涂力军这样为祸一方的邪党公安局长,锒铛入狱,也是罪有应得,应了那句善恶到头终有报的天理。

神目如电,真实不虚。希望那些还在参与或正在把迫害当“工作”的人引以为戒,为自己也给儿孙留条后路。眼前的恶报才开始,迫害法轮功不仅要受到全球追逃,更逃不脱历史和天理的最终审判。神佛看人心,醒醒吧!人不能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丢掉自己的良知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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