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烧毁果树之后

更新: 2019年09月22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二日】我是一名修炼法轮大法多年的老学员了。今年清明节时,我村有一块墓地,因上坟引起火灾,烧毁了我家十六棵九年生、比碗口还要粗的红富士苹果树。

当我得知消息的那一刻,真是好心痛啊!要知道这些果树是我自己从栽培树苗到长成大树,刻芽、拉枝、修剪、施肥等等,这其中倾注了我多少心血啊,现在正处在生长旺盛时期……心痛之余,我心里暗暗提醒自己勿忘自己大法弟子的身份。

师尊讲:“碰到矛盾的时候都要向内找。可是有些人碰到矛盾的时候他还是不能够向内找。有的能认识到,有的连想都不愿意去想,甚至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个修炼的人”[1]。我静下心来找发生的这件事是针对着我哪颗人心来的?情、名利心都有,我告诉自己我不要这些人心,我要去掉它们。

接下来的问题是两条路:一条是肇事人赔偿我损失费;另一条路是不过问,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我选了第一条路。

当我静下心来问自己:我要的是什么?是钱吗?不是,利益心我没有,即使他赔给我多少钱我也没看中,我也不高兴,不稀罕。我知道自己是个修炼人,师父在法中告诉过要随其自然。那么我要的是什么?我是想要在这件事上展现大法弟子与众不同的高尚的道德风貌,开辟一条讲真相救人的路,最终我是想通过这件事证实大法,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是大法师父教诲弟子要学会宽容、谅解别人,再也不能让世人误解大法弟子都是傻子了。

接下来在处理这件事情的过程中,几经波折,我分别给派出所所长及其他人讲述了大法真相,给参与调解这件事的人讲述大法的美好,最后我告诉村里参与调解的干部们:他家给的赔偿费我一分钱也不要了,这是因为我的信仰真、善、忍,是因为我有个好师父,我才会放弃赔偿的。

要知道那是法律规定的他家要赔偿我两万多元的损失费啊,如果不是修大法的人那是做不到的。大家都感谢我师父吧!村里的几位干部们都对我投以敬佩的目光。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美国西部法会讲法》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