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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政法委书记王东伟遭恶报被查

更新: 2019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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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据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中共官方通报,内蒙古赤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东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近日自首,目前正被调查。

现年五十三岁的王东伟在二零零零至二零一零年,先后出任中共鄂尔多斯市外经贸局党组书记、局长,经委党组书记、主任,东胜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区长;二零一零年出任伊金霍洛旗委书记;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四年转任鄂尔多斯市委常委、伊金霍洛旗委书记;二零一四至二零一六年任兴安盟委委员、副盟长;二零一六年起出任赤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王东伟在鄂尔多斯、兴安盟任职期间,当地出现很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王东伟都是重要的责任人。二零一六年起出任赤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继续积极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仇视真善忍。在赤峰市政法委的直接部署下,赤峰各旗县“610”、政法委紧随迫害,专门召开会议,给街道、社区下达任务,要在二零一六年十月底完成对诉江法轮功学员的“转化”、摸底、强令签字等。全市各地出现骚扰、绑架诉江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有的以开除公职威胁,有的威胁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并强迫他们代替签字。

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二零一六年上半年,赤峰地区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二十九名,其中有七名法轮功学员因诉江被非法拘留,二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因传播大法真相而被绑架迫害,十几名诉江法轮功学员被骚扰。二零一六年下半年,赤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有四人,被绑架的有三十五人,被骚扰的三十九人。

到了二零一七年,赤峰市政法委依然下令加大力度骚扰迫害法轮功学员,因而赤峰警察骚扰上百家庭。二零一七年上半年,赤峰地区每月都发生着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案例,抄家、绑架、骚扰的次数,比以往两年增多,骚扰的面积大,覆盖赤峰市及各个旗县区。中共邪党警察的所谓“敲门行动”给上百个家庭制造恐惧、灾难和损失。先后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巴林左旗的贾彬夫妇(被非法判刑五年),池海龙(被非法判刑五年),赤峰的丁玉芳(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元宝山的杨福田(被非法判刑四年),翁旗的江学农(被非法判刑三年),松山区的黄亚德(被非法判刑三年),松山区的徐殿林夫妇(被非法判刑七年),还有高崇(被非法判刑三年),胡俊友(被非法判刑三年)。元宝山区的潘丽娟、赵桂春、杨翠玲、王艳昕、岳淑霞、王飞,敖汉旗的盛秀环、齐树有,喀喇沁旗的赵艳敏母女、赵一瑜、宁城的李彩芝、赤峰的李淑华等先后都被非法判刑。

以上的迫害案例,作为政法委书记,王东伟是第一责任人。

王东伟的“前前任”孟繁有于二零零六年开始担任赤峰市政法委书记一职,于二零一一年卸任。二零一六年一月,被调查,后获刑十五年。除此二人之外,内蒙古政法系统已有多人落马甚至自杀。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李志斌自杀身亡。李志斌此前曾任赤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近年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事件频频发生,明慧网上已公布了二万余实名案例,其中包括中共中央官员、省委官员、市委官员、公安科长、学校校长、办公室主任、“610”头目、派出所所长、居委会主任等,遭报者的分布与各地区迫害严重程度在地理上是惊人的一致。神目如电,报应不爽,正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

善恶有报是宇宙运行的法则,法轮功学员真诚奉劝所有行恶之徒不要再助纣为虐,赶紧悬崖勒马,停止迫害法轮功,否则恶报加身之时,悔恨晚矣。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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