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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残暴手段(图)

更新: 2018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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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本溪监狱全称“本溪溪湖监狱”,是辽宁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之一。多年来,监狱根据“上级”的指示,为实现其百分之百“转化率”,采用各种残酷的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强迫其放弃信仰;在持续强化的迫害中,积累着邪恶的“经验”。二零零七年一月五日,本溪监狱被评为所谓“省级文明监狱”,并被中共树为“典型”。二零一零年九月,中共“610”(中共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成立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邪恶组织)在丹东开会提出:“全国看辽宁,辽宁看本溪。”

下面的迫害案例只揭露出了法轮功学员在本溪监狱被迫害的冰山一角。

一、梁运成遭抻床迫害两个月

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四十三岁的原丹东凤城市法院法官梁运成先生被凤城市白旗派出所多名持枪警察绑架,后被凤城法院枉判三年;二零一一年四月下旬,他被劫到本溪监狱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梁运成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他在诉状中陈述了在本溪监狱遭抻床迫害的经过:

我于二零一一年四月下旬被关到本溪监狱。到监狱不久,我就向辽宁省检察院写了申诉状交给了监狱,请监狱邮寄给省高检(因为我们是无法邮寄的)。可是监狱一直搪塞。八月份,监狱以我不穿囚服、炼功等借口将我关进小号,七、八个警察及三、四个犯人强行给我剃光头,套上囚服,把我钉在铺板上,两臂伸直,两只手的手腕分别被两个固定的手铐铐住。两只脚的脚腕被一条铁链钉上,铁链的中间锁在一固定的铁环上。就这么仰面朝上的躺着,天花板上有个不灭的灯和全省联网的监视摄像头。白天播放几个小时的污蔑法轮功的高音喇叭录音。

'中共酷刑示意图:“抻床”——铐在床上并强光照射'
中共酷刑示意图:“抻床”——铐在床上并强光照射

因为这和本溪劳教所相似,所以我意识到,他们想利用这种酷刑逼我“转化”。于是我就绝食绝水反迫害。狱医就指使犯人从鼻子里插管给我灌玉米面粥。三十天后,他们怕我死了,只扣一只手,脚不变。两个月后,生命垂危,他们把我关进监狱医院。由于他们不给我交申诉状,所以我还一直绝食。绝食绝水六十三天后,他们把我转到大连市监狱。

二、刘德服遭抻刑,头破缝21针被直接关“小号”、锁地环二十余天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九日下午,家住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街205号的法轮功学员刘德服先生被大东区公安分局大北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大东区法院枉判三年;二零一三年六月七日,六十一岁的刘德服被劫到本溪监狱老残队迫害。

'刘德服'
刘德服

本溪监狱为逼迫刘德服放弃信仰,采用不让他睡觉、被罚坐水泥地,被犯人群殴、用点燃的烟头烤鼻子等酷刑折磨。两个月后,本溪监狱采用更加残酷的手段强迫他“转化”;一天晚上八、九点钟,在狱警队长宋群安的授意指使下,几个犯人把床单撕成条状,把布条绕着刘德服的胸部一圈一圈的勒紧后,把他的手脚绑在死人床上,开始抻他。

'酷刑演示:抻床'
酷刑演示:抻床

刘德服被抻的浑身剧烈疼痛,胸部被勒的喘不上来气,就在他快被憋死的时候,一声叫喊:放我下来。犯人们以为刘德服“转化”了,把他从死人床上放下来;犯人们带他往宋群安呆的房间里走,让他写“转化”书;走着走着,刘德服的头磕到暖气片上,头被磕破,鲜血从头上往下淌;四十分钟以后,他才被拉到监狱外医院,被缝了21针。

从医院回来后,刘德服被直接关“小号”、锁地环连续二十来天;从“小号”出来后,被直接转到七监区。残酷的迫害导致刘德服高血压(高压达260毫米汞柱,低压达140毫米汞柱)、心肌缺血、脑梗塞。

三、周波详述狱中受酷刑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抚顺市东洲区法轮功学员周波先生被绑架,当晚被劫到抚顺市看守所迫害;三十七天后,他被枉判四年;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八日,周波被劫到沈阳监狱,同年四月十八日又被劫到本溪监狱。

以下是周波在本溪监狱遭受迫害的情况详述:

教育科科长赵学增、副科长张春业、教导员马达等人共同密谋、策划,对我进行暴力“转化”。马达出面找我谈话,谈不通就指使犯人徐海波、于涛、王立庆、高佩毅、李琦监视我。五月十日开始,我被二十四小时罚站不允许睡觉。徐海波经指使,把我绑到暖气上,稍有反抗就被拳打脚踢,吃饭时也就只给一点。于涛和徐海波两个人一软一硬,于涛劝我“转化”,我不听徐海波就用字典打我脑袋,迫害持续了四天。

二零一四年四月末,我从教育科调到七监区。在那里被劳役,每天早上开始干活直至晚上八九点,甚至十点。五月十二日,我找到大队长吴党,对他说我炼法轮功又没有犯罪,不应该参加劳动改造。谈话不欢而散,吴党决定与分队长吕轩合谋整治我。五月十三日,李海军找我帮他干活,在我的帮助下李海军多干不少活。但是吕轩却说,我不但不干活还耽误别人干活,就找了四个犯人打我,还逼迫我干更繁重的活。

二零一四年八月,在家人看望我时,我将遭受的迫害对家人说时,被监听到。狱警冯志友请示监狱长潘东泽停止接见,潘东泽批准后,以我泄漏监狱秘密为由,三个月内禁止家人接见。我双手被铐住被吴党和几个警察带到办公室,进到办公室吴党带头对我拳打脚踢。吕轩、李福田、冯志友、郭涛一起拿电棍电我,共两次,之后冯志友又扒光我的上衣,又电了两次。吕轩还用长胶皮棒抽我的后背,我的脖子肿起,后背被电出很多水泡。最后我被戴上手铐脚镣绑到老虎凳上关入小号。在小号里,一小号队长把我四肢抻直到极限铐在铺板上,折磨维持了两个小时,致使之后的半年双手没有知觉。在小号关押的七天出来后,冯志友、吕轩多次逼迫我劳作,管事犯刘有飞为虎作伥更是在多方面为难我,不断施加压力,直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出狱。

四、周琳被关“小号”、绑老虎凳、手指被烟头烤焦

二零一三年一月,四十七岁的丹东五龙背毛绢社区法轮功学员周琳先生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枉判四年,后被劫到本溪监狱迫害。二零一四年十月末,本溪监狱监狱长参加全国监狱长会议,回来后就对所有非法关押在各监区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转化”,叫嚣着要有百分之百转化率。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周琳被二监区狱警大队长高云祥严管关“小号”整整十天。从十一月二十四日开始,一直到二十六日,高云祥指使犯人把周琳绑在老虎凳上,用胶带把双臂和双腿缠在凳子上,一动不让动,吃饭喝水让人喂,大小便让人接。六个犯人白天黑夜倒班,有张爽,单四海,石健,从亮,任恒良(后来写了郑重声明),边海龙。

'酷刑图:老虎凳'
酷刑图:老虎凳

其中石健在折磨过程中,他用腿把周琳的小腿迎面骨磕破,还用燃烧的烟头烤周琳的手指头,中指皮肤被烤破、烤焦,很长时间才好,还留有疤痕。整整三天三夜,吃饭时给一丁点发糕,渴了用水给沾沾嘴唇;一动不让动,让看邪恶的录像洗脑,稍一打盹就捅他。

高云祥多次对法轮功学员说:我要是说了算,我用枪都把你们突突了。

五、陈秀遭酷刑,前胸、两肋皮肤被撕掉

二零一五年二月,五十三岁的原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科技处工程师陈秀先生被劫到本溪监狱八监区迫害,因不放弃信仰,被管事犯人和值班犯人毒打到半夜;第二天被劫到六监区继续迫害。

二零一五年三月,陈秀被六监区狱警队长陈耿(后来调到八监区)用电棍电击半个小时(狱警郎鹏程协同),同时还被管事犯人高军殴打。陈秀还被狱警一分队长刘斯桐铐在铁凳子上(这是一种监区自己焊制的刑具,手脚扣住不能动)两个多小时;有一次炼功他遭管事犯人冯邵阳的暴打。二零一五年五月,法轮功学员马江上厕所时与陈秀相遇,相互问候了一句,第二天,陈耿在厂房当着全监区在押人员的面,对陈秀与马江大打出手,管事犯等五、六个犯人也一起动手参与毒打。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本溪监狱开始所谓的“年终转化”。十一月二十三日早上出工路上,狱警队长指使犯人姜天术、崔俊刚把陈秀弄回狱警办公室;陈耿、刘斯桐和犯人史德军、陈力已经等在那里,办公桌和墙壁都已蒙上了棉被;陈耿指使犯人史德军、陈力、姜天术、崔俊刚把陈秀绑在椅子上,再用透明胶带把手脚都缠在椅子上。陈耿用电棍对陈秀全身电击,从脖子到前胸、两臂到双腿,直到电棍没电了才停下来。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夜里狱警们去睡觉,犯人轮流看管,殴打折磨,陈力、姜天术将陈秀棉衣扒开,从头上浇凉水,并打开窗户冻;陈力、姜天术、崔俊刚轮番打耳光,手打累了,用书打,打了半宿,书都打零碎了。姜天术从桌子上拿了一个所谓“转化工作计划书”说:你看看监区对你的“转化”工作多么重视!监区长亲自挂帅,你不“转化”行吗!

第二天,陈耿指使犯人用毛巾把陈秀嘴堵上、套上头套,接着用电棍电;电棍电没电了,陈力、姜天术对陈秀暴打,并用针在手指尖、腿上、身上随意的乱扎;下午,犯人石健、初广超打陈秀的前胸,两人用力轮番用鞋跟搓陈秀的前胸、两肋,同时陈力用力将椅子顶住;搓了一段时间,石健对初广超说:现在皮肤已经搓冒油了,继续把皮肤搓烂。两人又轮番搓了有两个多小时,直到陈秀的前胸、两肋部位皮肉被搓烂,血肉和背心粘在一起;陈秀被折磨的喘不过气来,这时陈耿进屋又拿着电棍开始电,直到陈秀没有任何反应,陈耿才停手。大约晚上八点多,一犯人用剪子把粘在身上的背心剪开、用力一揭,随着背心被揭掉的同时,前胸、两肋的皮肤也被一起撕掉了。

晚上九点左右,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孟宪光被犯人抬到办公室,刘斯桐对陈秀说:你不“转化”,你看我怎么打他。刘斯桐和陈耿各拿一根两米多长的胶皮管子(两根手指粗的胶皮管用透明胶带缠在一起),两人抡足了劲抽打孟宪光;陈耿又回头抽打陈秀。

第三天又有其它监区狱警领着犯人来行恶,有个犯人拿着木棍,把两本书放在陈秀的腿上,垫着书,用木棍猛力打,强迫陈秀在所谓“转化”书上签字。

六、孟宪光连续三十七小时被酷刑折磨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沈阳市和平区法轮功学员孟宪光先生被绑架;后被和平区法院诬判三年半。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孟宪光被劫到本溪监狱迫害。

'孟宪光'
孟宪光

二零一五年四月,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搞“认罪伏法”行动(辽宁省政法委统一部署),要求所有在押人员,不管是有罪的还是被冤判的,不管是上诉的申诉的,一律被强制要求写认罪伏法书。孟宪光认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罪,坚决不写。

在狱警指使下,孟宪光被犯人杨忠华叫到一个没人住的监舍里(里面有监控),把他踹倒后,又用拳击打他的头部和胸部,一直被打到墙角。杨忠华用脚踹他头部、胸部,又用脚踢他的大腿,孟宪光被踢的站立不稳。杨忠华持续打了二十多分钟,直到打累了才停手让孟宪光走。孟宪光被打的一瘸一拐、很吃力的扶着墙走回监舍。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本溪监狱为“转化”孟宪光,他被强制从八监区到六监区。当天下午,六监区狱警队长陈耿指使犯人史德君、姜天术、郭永程等,把孟宪光弄到一间屋里,用塑料袋套头,用袜子堵住嘴,把他的胳膊、腿都用透明胶带缠在椅子上,狱警刘明浩撕开孟宪光衣服,往头上浇凉水并毒打他,边打边说:你不是炼吗,让你炼!六监区一分队队长刘斯桐拿起一根电棍电击,直到电棍没电;刘斯桐还搧他嘴巴子、击打他的头部、前胸等部位。

打完之后,孟宪光被弄回到原来的屋子里。犯人们扒掉他穿的衣服、鞋子,把他绑在窗户旁的凳子上,敞开窗户;两个犯人一班,两小时一换,轮换看管孟宪光,不许他睡觉,不许他闭眼睛。晚上七点左右,孟宪光被几个犯人弄到另一间屋里。在这间屋里,法轮功学员陈秀被绑在一把椅子上。陈耿指使两个犯人抻住孟宪光的两臂;陈耿抡起一根用透明胶带缠好的粗约4厘米PPR塑料管(建筑用的水管)击打孟宪光的后背,一口气打了二十多下。接着,刘斯桐也抡起这根塑料管子,击打了半个多小时;直到打累得了才停手。刘斯桐歇了一会儿,抡起这根塑料管子又击打陈秀的后背。

打完之后,孟宪光被弄回到原来的屋子里。犯人们扒掉他穿的衣服、鞋子,把他绑在窗户旁的凳子上,敞开窗户;两个犯人一班,两小时一换,轮换看管孟宪光,不许他睡觉,不许他闭眼睛。

第二天早八点,陈耿又指使犯人石健拿着电线的一端,把裸露的电线头触到孟宪光的身上,陈耿把电棍触到电线另一端裸露的电线头上,通过电线传导电击孟宪光;石健把裸露的电线头触到孟宪光的阴部,边电边说:让你断子绝孙。孟宪光被电得浑身剧烈抽搐;而石健等却在孟宪光痛苦的抽搐中哈哈大笑,以此取乐。

下午两点多,又进来三个狱警队长:郎鹏程、刘明浩、张芝玉,他们拿着两本书,用胶带把书缠在孟宪光两条大腿上,其中两人各拿一米多长的塑料管子,同时隔着书往孟宪光腿上击打(这样击打造成内伤外表又看不出来);孟宪光被三个狱警队长轮番打了二个多小时;直到打不动了,才把书拿掉;三人再用塑料管子直接击打大、小腿,然后再用手搓,使腿上的肉和骨头分离。直到孟宪光被折磨的呼吸困难、精神恍惚。

七、刘家泽被电击,戴背铐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上午,六十一岁的原空军训练部教官刘家泽先生依法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在沈阳市沈河区望远小区的家中被沈河区公安分局惠工派出所和沈河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骗到派出所绑架,当晚被劫到沈河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刘家泽'
刘家泽

被非法关押期间,刘家泽大量便血,被看守所拉到沈阳市肛肠医院做手术;手术做完,就被拉到沈阳二四二医院非法关押,四肢被绑在病床上。这次手术损伤造成刘家泽直肠粘膜脱垂(俗称脱肛)。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刘家泽被沈河区法院枉判三年。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他被劫到本溪监狱二监区迫害。因刘家泽身体状况很差,经常脱肛;排便时,直肠粘膜脱出到肛门外,便后得自己用手把脱出的肿物托回肛门内。二监区狱警队长邹博文、教导员左立伟强迫他放弃信仰,用电棍电他,给他戴背铐,强迫他干活。

八、路远峰被折磨瘫痪、回家二十一天含冤离世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沈阳市于洪区大兴朝鲜族乡大兴村法轮功学员路远峰先生被大东分局东山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路远峰被大东区法院枉判三年,后被劫到本溪监狱迫害。

'路远峰生前照片'
路远峰生前照片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上午十点,二监区狱警大队长贾长海指使犯人王克斌,把正在车间做奴工的路远峰叫到二监区车间管教办公室(一个仓库没有监控),进屋后,贾长海问路远峰:还信仰法轮功吗?路远峰说:信!贾长海随后就伙同狱警牛岱用手铐把路远峰背铐起来,按倒在地;然后又指使犯人朴平、赵义忠、陈延庆等把陆远峰摁住,牛岱踩着路远峰的头,贾长海和分队长邹博文二人对路远峰边踹边骂。贾长海拿起高压电棍在路远峰前胸、后背、头、手等处电击,十多分钟后,电棍没电了,贾长海又换了一根电棍继续电击;贾长海先后用了三根电棍持续电击了四十多分钟。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路远峰被电的浑身抽搐、在地上翻滚,发出痛苦的惨叫声在二、三监区车间都能听到。牛岱在整个过程中一直踩着路远峰的头;路远峰的前胸、后背、头、手等处被电部位皮肤烧焦;直到路远峰被电的违心屈服,贾长海才停止电击。

路远峰艰难的回到监舍,贾长海又指使犯人赵义忠、陈延庆等用胶带把他捆绑在凳子上,打开窗户,路远峰被寒风吹的浑身发抖。第二天,在车间,路远峰又被用胶带捆绑在椅子上面壁(脸对着墙仅几厘米);连续捆绑面壁三天后,贾长海把路远峰送“小号”;经狱医检查,路远峰血压(收缩压)高达240毫米汞柱(正常收缩压小于140毫米汞柱),“小号”不收。狱医让路远峰在监狱医院住院治疗,十多天后,路远峰身体还没恢复,贾长海就带人强行把他弄回监区干活。

当天,路远峰以绝食的方式抵制迫害;晚上,狱警教导员左立伟值班,他把路远峰叫到办公室问:为何不吃饭?你不吃饭我不打你也不电你。左立伟让犯人从第一个监舍开始,让每个屋子轮班骂法轮大法创始人,以此胁迫路远峰放弃绝食。此后,路远峰一直被包夹,不让家属接见。

由于残酷的摧残,路远峰身体每况愈下;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九日,冤狱期满的陆远峰已被摧残的身体消瘦、目光呆滞、口齿不清、股骨头断裂、错位、身体瘫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九日,回家后仅二十一天就含冤离世,时年六十三岁。

九、胡国舰入狱二十二天被迫害脑出血,成植物人含冤离世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六日,家住抚顺市顺城区辉南路40-1号楼的法轮功学员胡国舰先生被抚顺市公安一处绑架,次日被劫到抚顺市看守所迫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胡国舰被顺城区法院枉判十年;后被劫到沈阳大北监狱继续迫害。

'胡国舰生前照片'
胡国舰生前照片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胡国舰出狱时,已被迫害得说话吐字不清、记忆减退、多次晕倒;后经抚顺市中心医院诊断为“多发性脑梗和脑萎缩”。

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胡国舰在抚顺市东洲区好运角小区发放真相资料时,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东洲区公安分局东洲派出所绑架;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被东洲区法院枉判四年;二零一六年五月四日,被劫到本溪监狱。当时胡国舰身体状况很差,右侧半边身子不好使、走路困难、言语含糊不清,身上带有一份“脑血栓后遗症”的书面证明。本溪监狱强迫他到工作强度极大的八监区。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晚上,管事犯人主要是王兴刚、袁得佳、兆科、高健、于长龙等人,把胡国舰弄到洗漱间,扒光衣服,往他的头上持续浇冷水、拽头往墙上撞。当晚上八点多钟,胡国舰跌倒在地;管事犯人见状,用脚踢他的头,边踢边说:你别装了。管事犯人见他人事不省,报告给值班狱警鞠杨。

120救护车把胡国舰拉到本溪中心医院抢救,经头部CT检查提示:大面积脑出血,脑室积血,中线结构移位。二十七日早上七点零五分,监狱联系胡国舰妻子,说胡国舰出现昏迷,让她快速赶往本溪市中心医院。上午十点三十分,胡国舰妻子赶到医院。医生向她交待病情:胡国舰病情危重,随时有死亡的可能,嘱急诊术前检查及术前准备,急诊开颅手术治疗。手术做了约四个小时,吸出暗红色血凝块共150毫升。手术后,胡国舰再也没有醒过来,成植物人。

'胡国舰在本溪市中心医院抢救,脚被铐在床头'
胡国舰在本溪市中心医院抢救,脚被铐在床头

住院八个月后,本溪监狱八监区不想承担巨额医药费,把胡国舰拉回监狱里的医院;胡国舰每天靠鼻饲、输液存活。家属多次要求送到医院救治,被监狱拒绝。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早七点三十分左右,胡国舰妻子接到本溪监狱电话,胡国舰病危,让她速来本溪市中心医院。当她赶到医院时,胡国舰已经在监护室。十五日零点刚过,胡国舰含冤离世,年仅四十八岁。

看到以上的实例,让人不难看出本溪监狱使用的迫害手段,残忍至极。

在此奉劝那些参与迫害者:你们是否意识到你是在被中共利用,打着执法的幌子在剥夺人的健康、在残害生命,在用中共历次整人运动的最恶毒的手段迫害着世界上最善良的人,干这些都是天理难容的事。想想真的干完就完了吗?上天怎么会无视这一切的发生。跟着中共残害好人、干些丧尽天良的事,怎能逃得过天理报应?身上沾满了法轮功学员鲜血的前中共政法委头子周永康、前中共“610”头子李东生、前中共辽宁省长薄熙来、前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王珉、前中共辽宁政法委头目苏宏章、前中共辽宁司法厅头目张家成等等纷纷入狱遭恶报,更何况冤假错案终身追责制正在等着参与迫害的人。只有停止迫害,将功赎罪,远离邪恶,选择善良,你的生命才有未来。

'图:本溪监狱大门'
图:本溪监狱大门


附:部份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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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监狱长:白羽 024-47130002、13304141126、15641419003
副监狱长或工会主席 赵波:13604149595、15641419008
纪委书记:田登峰 024-47130005、13386702066、15641419007
教育科科长:赵学增 13352159006
教育科副科长:张春业、张新东
教育科教导员:孙(姓)13941048778
教育科内勤:朱力、魏征
办公室主任:兰仁强 13500447311、15641418899
副大队长:田勇 13941409595
狱政科科长:高伟
狱政科副科长:王滨、贺飞、宋辉
刑罚执行科科长:马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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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见接待室:黄丽芬、姜小滨、王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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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伟 024-47130007
王勇 024-47130009
张力军 024-47130010
老残队负责人:屠应成 15641419070
三监区大队长:王得亮 15641419110
七监区大队长:吴党 15641400731
七监区:陈队长13742420553或13942420553
八监区大队长:范洪义15641419103
李福田(或 代庆杰):18641495411
高队长:15641418667
后勤监区:
樊洪义 15641419013
杨立文 15041488166
李伟东 18640181923
张大中 15641412875
郭永利 13942410768
其他警察:
赵冶明、宋群安、章和、张鸿军、吴广杰、赵雨、李广廷、房志友、李轩、章和、鞠杨、陈耿、郭涛、郭继若、付景顺、赵斯文、曹宇光、程龙、郭浏溪、刘明浩、孙方亮、李楠、王彤、周岩、高健、高平安、宁天亮、胡丹、回旺、李泽坤、侯佳辰、董岩、刘斯桐、康锐、许晓博、赵厚伟、石淼、李伟东、李雹、张思浓、陈华荣、庞浩淼、宋鹏、孙进瑶、王浩、姜海龙、曲世俊、曲圣、白尽含、李鹍、冯志友、李强、李世颖、于智承、刘旭、马洪文、姜铁民、刘岩、王盟。
本溪监狱各部门电话
办公室
主任:024-47130055
办公室(一):024-47130057
办公室(二):024-47130058
打字室:024-47130056
档案室:024-47130059
楼门卫:024- 47130567
监察室
主任:024-47130064
监察室:024-47130065
政治处
主任:024-47130085
政治处(一):024-47130083
政治处(二):024-47130084
狱政科
科长:024-47130077
狱政科(一):024-47130078
狱政科(二):024-47130500
狱政科(三):024-47130036
狱政科(四):024-47130037
资料室:024-47130510
枪库:024-47130039
刑罚执行科
科长:024-47130069
刑罚科(一):024-47130070
刑罚科(二):024-47130045
狱侦科
科长:024-47130067
狱侦科(一):024-47130543
狱侦科(二):024-47130547
办公室:024-47130678
监控大队:024-47130091
教育科(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部门)
科长:024-47130071
教育科(一):024-47130076
教育科(二):024-47130038
教育科(三):024-47130039
行政科
科长:024-47130066
行政科:024-47130060
车队长:024-47130068
财务科
科长:024-47130099
财务科(一):024-47130095
财务科(二):024-47130096
财务科(三):024-47130097
财务科(四):024-47130098
结算中心:024-47130088
生活科
犯人食堂:024-47130043
狱管楼:024-47130044
监控大队
大队长:024-47130093
指挥中心:024-47138100
监控指挥(一):024-47130092
监控指挥(二):024-47130094
监控指挥(三):024-47130046
禁闭室
主任:024-47130518
监控台:024-47130086
值班室:024-47130519
警卫大队
大队长:024-47130087
内勤:024-47130532
车行通道:024-47130533
值班室:024-47130536
人行通道A门:024-47130537
人行通道B门:024-47130535
一号岗楼:024-47130501
二号岗楼:024-47130502
三号岗楼:024-47130503
四号岗楼:024-47130504
五号岗楼:024-47130505
六号岗楼:024-47130506
七号岗楼:024-47130507
八号岗楼:024-47130508
九号岗楼:024-47130509
会见中心
主任:024-47130089
副主任:024-47130090
教导员:024-47130061
会见中心(一):024-47130547
会见中心(二):024-47130548
超市:024-47130549
医院
医院(一):024-47130079
医院(二):024-47130545
值班室:024-47130546
后勤监区
后勤(一):024-47130048
后勤(二):024-47130050
监舍:024-47130049
企业公司
基建科:024-47130073
市场营销:024-47130512
驻监检查室
检察院(一):024-47130052
检察院(二):024-47130053
检察院(三):024-47130054
监所管理处
办公室:024-47130051
一监区
机关办:024-47130521
监区长 车间:024-47130011
教导员 车间:024-47130012
警务台 车间:024-47130013
监舍:024-47130014
二监区
机关办:024-47130522
监区长 车间:024-47130020
教导员 车间:024-47130021
警务台 车间:024-47130074
监舍:024-47130034
三监区
机关办:024-47130523
监区长 车间:024-47130032
教导员 车间:024-47130033
警务台 车间:024-47130031
监舍:024-47130022
六监区
机关办:024-47130526
监区长 车间:024-47130025
教导员 车间:024-47130023
警务台 车间:024-47130024

监舍:024-47130026
七监区
机关办:024-47130527
监区长 车间:024-47130030
教导员 车间:024-47130029
警务台 车间:024-47130028
监舍:024-47130027
八监区
机关办:024-47130528
监区长 车间:024-47130018
内勤 车间:024-47130017
警务台 车间:024-47130019
监舍(一):024-47130015
监舍(二):024-4713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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