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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身心迫害

更新: 2018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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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广州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所有被强制服刑的法轮功学员,进了广州女子监狱大门,在监狱医院形式化的体检过后都立即被送往监狱的第四监区集中关押,狱警一般安排两、三个甚至是四个其它类型的服刑人员来包夹一个法轮功学员。

一进四监区,监狱警察就让包夹们(被挑选出来的包夹们绝大多数是有些知识文化的职务犯或经济犯)强制法轮功学员把衣服脱的一件不剩,并扔掉后,一律穿上监狱的囚服,然后紧接着就强迫法轮功学员蹲在地上按照包夹们示范的样子去给监狱的警察们作所谓的正规报告。报告的内容是:“报告警官,我是罪犯某某某,请求谈话。”正念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都会抵制。

监狱的警察强迫法轮功学员承认自己是罪犯最阴毒的一招,莫过于一进监狱就将法轮功学员弄成一个彻头彻尾的“无产者”,即除了监狱发的囚服以外,连最起码的洗漱用具也没有(即使购物卡上有钱,也不会先让法轮功学员购买急需生活用品的),必须向监区写借条借,借条的落款处必须要写上罪犯某某的字样,否则别想在四监区借到任何物品。湖南籍的大法弟子刘玉娥曾因为一直不肯写这耻辱的借条,而在炎热的七月天里连续多天不能洗澡。

被囚禁在监舍中的法轮功学员,处处都受制于包夹们,连上厕所都要在包夹们的监视下进行。不肯屈服、不肯做所谓正规报告的法轮功学员,就不准如厕。刘玉娥为了不上厕所,在大热天里被逼得根本不去喝水。一次她去监狱医院体检,被强迫喝了水,回到监舍被憋得很厉害,多次要求如厕,都被包夹们拒绝。法轮功学员如果直接去如厕,包夹们就会一起上前阻拦,有时甚至故意与法轮功学员肢体碰撞,使法轮功学员身体受伤。

通常是两三个包夹轮流不分白天黑夜的监控看管一个法轮功学员,熬瞌睡,不准法轮功学员睡觉,要么罚站,要么坐在一张非常小的凳子上。一站、一坐就是一通宵,白天还得继续。对于有的不屈服的法轮功学员,除了整日整夜不让人合眼以外,还要被加强劳动,如搞可供七百多人吃饭的大厅的卫生,先扫,扫完再拖。湖南籍深圳大法弟子刘玉娥就是因为一直不承认自己是罪犯,不在印有“罪犯”二字的表格上填写自己及家人的具体情况,她的家人也就收不到监狱寄出的会见卡,所以2017年7月份入监的她,到2017年9月份她的亲人还不能去会见她。具体负责转化迫害她的是一位年纪较轻的曾姓狱警。刘玉娥在那里整天被一个贪污犯叫李静(音)的谩骂、羞辱。刘玉娥整晚整晚被罚站,白天还被拉出去搞一楼大厅的卫生,两个黑黑的眼圈深深的陷进去了,身体被迫害得虚弱。

广州女子监狱用挑战人生理极限的残酷方式将法轮功学员弄昏倒以后,最多就是叫几个包夹将人抬到监狱医院,弄醒后,回到监舍继续迫害,直到法轮功学员妥协为止。年纪轻轻的监狱女警们对于那些在年龄上甚至可以做她们奶奶的法轮功弟子们都毫不心慈手软,更不要说对年轻一点的法轮功学员了。

对于坚定抵制转化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狱警们就让包夹们将她们由监舍弄到空间更小的谈话室里去迫害。在谈话室里,包夹们可以坐在正常的座椅上写字看书,但法轮功学员就被强制坐在一张非常矮小的凳子上,写字在一张比坐的小凳子稍高一些的凳子上。一昼夜24小时,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有时限制上厕所,回监舍上厕所必须向值班警察打报告)加起来不到4、5个小时以外,其余时间法轮功学员都被强迫在谈话室的小凳子上度过,时间一长,对人的身体摧残伤害非常之大。 在谈话室里,监狱警察们让包夹们轮番的做所谓的“思想工作”,羞辱辱骂,威逼利诱,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放诽谤法轮功的各种碟片强迫法轮功学员看,找出诽谤法轮大法的各种书籍强迫法轮功学员看,强迫法轮功学员做笔记。那些漏洞百出的诽谤法轮功师父、诽谤法轮功的材料,一旦被法轮功学员质疑,包夹就躲闪、避而不答,过后还是找各种招儿来整人。

包夹们将谈话室的门窗关得紧紧的,不许法轮功学员向窗外看,不许法轮功学员了解监狱其他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情况。更别说让法轮功学员互相接触,分别被几个包夹包夹住的法轮功学员偶尔碰面连点头微笑一下就被认为 是犯了所谓的监规。每天晚上从谈话室回到监舍后,警察让包夹们强迫法轮功学员做所谓的“作业”,强迫法轮功学员写到深夜两三点,有的通宵不能睡觉。警察们出的那些所谓的“作业”都非常荒唐可笑,都是在强迫法轮功学员承认和接受那些诬陷、诽谤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并且将每道作业题规定字数(500、800、1500、2500字数不等),写完后包夹们一个字一个字地数,字数不够就要重做,否则别想睡觉。

狱警们有的出的所谓“作业题”直接就是惩罚法轮功学员罚抄监规多遍或者是强迫法轮功学员抄写和背公安部非法对法轮功下的“六禁令”及民政部对法轮功非法下的非法决定多遍,拒绝背和抄写的法轮功学员就一直不让去睡觉。刑事犯可以在走廊上自由走动、打水喝,而法轮功学员就被禁足在监舍里面不准迈出监舍大门一步,一举一动都在多个包夹的严密监控之下。

被强迫写“五书”,否则使尽各种阴招把法轮功学员往死里整,而且堂而皇之地说监狱就是执行刑罚的强制机关。在身心受到严重迫害、被强迫写完“五书”的法轮功学员,接着还要被迫在四监区的警察、监区长和监狱“610”办的警察面前至少三次去接受他(她)们的所谓“考核”,看转化是否彻底。走完这些程序以后,刑期长的就被送入其它监区强制参加劳动,定期写思想汇报。

中共邪教治下的广州女子监狱对人生命的摧残和漠视程度正是中共邪教之邪的真实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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