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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邓光坛遭恶报被审查

更新: 2017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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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邓光坛遭恶报,涉嫌严重违纪被受审查。

邓光坛,男, 一九六二年十月出生,曾先后担任安仁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郴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永兴县公安局局长(兼)、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在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七年八月任安仁县公安局局长期间,邓光坛紧跟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操控有关部门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致使许多法轮功学员被毒打、被经济勒索,其中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长的九年。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九日晚上,安仁县公安局局长邓光坛亲自带领一群人,闯到永兴县非法抓捕了十几位法轮功学员。这些人被强行带到了安仁县公安局,遭受了来自警方非法审讯、挂牌游街侮辱、经济勒索等一系列的不公正对待。被非法抓捕的十几名法轮功学员,最大的六十多岁,最小的二十岁,被警察用刑反铐、严刑逼供,个个被打得遍体鳞伤。

安仁县公安局当时俨然就是一个土匪窝,他们对这些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采取了多种酷刑折磨,反手捆绑、上手铐、上脚铐、用脚踢、用皮鞭抽、熬鹰(一个月内经常整夜不让睡觉)等。其中这些警察对一名男性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还用穿着皮鞋的脚使劲踩他的脚,导致这位男性法轮功学员脚伤得很严重,两个多月了还不能行走。

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陈义元等几个法轮功学员被安仁县看守所狱警用绳子五花大绑,嘴巴用布封起来,推上车游街示众。同去游街的都是刑事犯,坐了满满的两车,犯人不戴口罩,却要三位法轮功学员戴上口罩,说是防“非典”,其实是怕法轮功学员喊“法轮大法好”。这三位法轮功学员提出把胸前的牌子抬高给街道的群众看看,狱警不准,把牌子放在地下。

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以及常人被警方以莫须有的理由进行非法敲诈,其中伍生英,七万壹千元(其中强迫其家属捐款伍万元);陈义元,壹万七千元;黄小芬,贰千元;陈知理,贰万元;尹雪节,肆千元;郭细凤,贰千元;张大宏,肆千元;曹小环,壹万元;李学仁,壹万多元;邓先福,八千多元。警方总共搜刮十五万元左右。

古语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是凡迫害法轮佛法的人,无论是位高权重官员,还是平民百姓,迟早都会遭到恶报。如今邓光坛的落马再次验证了这一天理。在此衷心希望那些还在盲目执行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政策的公检法人员早日清醒,赶紧将功补过,给自己留条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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