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广东佛山顺德区法院院长何树志遭恶报

更新: 2017年04月29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二零一五年三月,原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法院院长何树志,因涉嫌受贿、行贿犯罪,被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强制措施。

何树志,于二零一零年起,任顺德区法院院长,在他任职期间,诬判法轮功学员,包括:杨红军、温兰夫妇,分别被非法判处七年和三年,胡雅婷被非法判刑三年,赵天荣被非法判刑四年等等。

善恶有报是天理。何树志遭恶报,和明慧网报道的众多因迫害法轮功而遭致报应的事例一样,表象上是行贿受贿受到法律的制裁,实质上是他迫害上述法轮功学员受到的恶报所致。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的修炼方法,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修炼准则,修心向善、提升道德,从而获得心灵的净化和身体健康。法轮功目前已传遍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福益人类。

法轮功在中国大陆经历了十八年的残酷迫害后的今天,江泽民一伙,包括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李东生、苏荣、万庆良等纷纷落马;老百姓在法轮功学员坚持不懈的讲真相中,从谎言中觉醒,认清了中共恶魔的嘴脸,二点七亿人选择退出党、团、队组织;二十多万法轮功学员以及全球几百万正义之士控告、检举迫害元凶江泽民,江泽民、曾庆红等元凶被绳之以法指日可待,这场迫害已然是维持不下去了。

尤其今年以来,明慧网报道中国大陆各地已有大量检察院撤诉、免诉和法院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案例。以广东为例,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揭东县法院以证据不足,无罪释放被非法关押八月余的揭阳法轮功学员黄燕芝。

作为今天顺德区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的负责人、法官、检察官、警察,你们也真的应该静下心来,看看法轮功学员寄给你们的劝善信,“翻墙”看看国内国外真实的资讯和情势发展,为自己打算一下后路及未来了,留给你们的机会和时间真的不多了。

近期在顺德区法院已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包括张仕珍、李艳明、雷敏、施秋菊等;正在被非法审理的包括吕春夏。

是象揭东县法院从善如流,还是象何树志一样愚昧干坏事殃及自身?你们自己需要斟酌做出选择。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相关责任人
1、顺德区检察院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碧水路 邮编:528300
值班室:0757-22813222
案件查询专线电话:0757-22811111
举报中心电话:22812000
控告、申诉电话:22813051
检察长:徐彪
副检察长 :黎明 、朱胜华、苏劲韵
检察长办公室主任:杨军
负责本案的检察员:潘伟
2、顺德区法院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南路三号 邮编:528399
刑事审判庭电话:0757-22663701、22663703、22663710,估计从22663701~22663710的固话都是。
院长:万选才
副院长:吴建兴、梁社明、李红
刑庭庭长:陈海强
刑庭副庭长:李冰、张雪青、郑丁足
刑庭审判员:邓杏华、张伟民、梁慧仪、孙庆煌、黄燕珊、李棠、廖冰寒、肖复春、梁艳媚、黄挺、徐浩然、王志勇
负责本案的审判长:郑丁足
本案陪审员:梁慧仪
3、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负责人:胡社荣
4、顺德区政法委610办科长:左河生 电话:13825561956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