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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妻良母被二审开庭 律师要求无罪释放

更新: 2017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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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朝阳市凌源市法轮功学员张凤霞是邻里和家人都公认的贤妻良母,被非法判刑四年后上诉,2017年2月28日下午2点30分,二审在朝阳西大营子法院开庭,律师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

张凤霞的儿媳也作为家属辩护人为自己的婆婆做了无罪辩护,先从婆婆炼功祛病健身的角度,又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论述。

律师首先指出对张凤霞的一审判决证据不足,修炼法轮功或宣传法轮功不违法,认为真、善、忍是普世价值,不要因为某位领导人的讲话就对信仰进行迫害,并指出两高司法解释本身就是违法的,劝诫审判长及审判员要给自己留条后路,否则将来没有人为他们辩护。同时还列举了很多修炼故事,并强调虽然本人不修炼法轮功,但是会尊重信仰,尊重信仰自由。

整个庭审持续了一个半小时,最后审判长审判长宣布休庭,没有当庭宣判二审结果。

一个山沟沟里出来的勤勤恳恳饭店服务员,硬是给安上一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迫害。法轮功是教人按真、善、忍标准修炼的法轮佛法,有益于社会,何罪之有?

张凤霞生性腼腆,性格温顺柔和,吃苦耐劳,从不愿给人添麻烦。张凤霞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以前曾经折磨她的多种疾病,如严重的气管炎、哮喘、贫血等,炼功不久后都不治而愈。她也按照法轮功教导的真善忍做人,处处为别人着想,性格更加柔和,孝顺公婆、善待小叔子、妯娌。

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下午五点左右,张凤霞在建昌沟的家中,被国保大队陈志及四、五名警察非法闯入、绑架。张凤霞曾在凌钢西区法轮功学员李静的饭店当服务员,六月初,李静在饭店被绑架后,张凤霞便失去了这份工作,凌源警察去张凤霞家骚扰,企图实施绑架迫害,都因为张凤霞不在家而没有达到迫害目的。据悉,李静和张凤霞先后被绑架的原因是,李静的饭店电视播放新唐人电视节目,张凤霞介绍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备。

张凤霞七十九岁的婆婆,闻听儿媳被抓心脏病突发。家属去找国保警察讲理要人,警察均避而不见。九月十九日,家属聘请的律师去会见张凤霞,发现她身体很差,说话没气力,心脏病很严重,她不敢跟看守人员讲,也不敢躺着休息。她说刚进看守所时,给她体检两次,中间又带她去医院检查,一次花二千多元钱。

律师和家属去找国保警察要求变更强制措施,从法律上讲她没有犯罪事实,根本不够判刑条件。别说她否认介绍人安锅,即使承认了,也没触犯法律。她现在心脏病如此严重,随时会有生命危险,符合变更强制措施。但是国保人员全都避而不见,打电话不接,并将构陷她的卷宗迅速移交检察院,又移交法院。

十一月十四日,在法庭上,律师辩护中指出,对张凤霞的指控毫无实施依据,是典型的主观归罪。一份合格的刑事判决文书,最低要求就是每一个结论都需要有证据来支持,公诉机关无法提供证据。张凤霞是如何破坏法律实施的?没有相关证据。刑法针对的只是行为,不包括思想。任何世俗政权也无法对信仰做评判。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法院不依法判案,后来通知律师,判张凤霞四年。张凤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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