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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十年冤狱 齐齐哈尔市女工程师因诉江被判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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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一位女工程师坚持修炼法轮功,曾被劳教所、看守所、监狱关押迫害十年。近日,她因依法控告江泽民,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院于二零一六年四月两次对黑龙江玻璃厂女工程师杨淑君非法开庭。

四月十二日第一次非法开庭,因为法院严格检查入场人员的身份证并登记,所以旁听席上只有包括杨淑君的儿子和儿子的未婚妻在内的十多个人。上午约九点三十分,杨淑君被两名法警绑架进入审判法庭,杨淑君被绑架前梳长发,在看守所被剪成了短发,剪的七长八短,特别难看。

杨淑君没有辩护律师。

首先由公诉人宣读对杨淑君的非法指控,指控杨淑君六次起诉江泽民,在杨淑君家抄家,搜出大法书籍、法轮大法好的护身符,以及用于讲真相的光盘、《明慧周刊》等物品,还放了一段杨淑君家的被抄家录像,从而认定杨淑君利用什么组织、宣传法轮功,指控她犯有破坏法律实施罪。

审判长刘庆华问杨淑君,你被关10年监狱,刚出来一年多又折腾啥?为什么六次控告江泽民?

杨淑君回答,江泽民是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他迫害我和其他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滥杀无辜、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从我家搜出的所有法轮功资料都是我救人用的,不是犯罪证据。

还没等杨淑君说完就被刘庆华喝令:不许说!不许宣传法轮功!刘庆华还提了其它污蔑法轮功的问题。杨淑君讲述了法轮大法教我们做好人,做比英雄模范人物还要好的人,以及自己修炼之后的受益之处,都被刘庆华粗暴打断,之后刘庆华宣布休庭。

法庭外,不断有着装警察和便衣警察来回走动,并且照相、录像。

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第二次非法开庭,杨淑君被两名女法警拖入法庭(看样子杨淑君的腿不好使,无法走路),刘庆华宣布给杨淑君判刑三年半,问杨淑君服不服从判决?杨淑君回答不服从,我要上诉。只开庭大约5分钟,就草草结束。

从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后,杨淑君几乎没过几天安宁的日子,她曾在二零零四年之前被非法劳教一年,在齐齐哈尔双合劳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杨淑君被富区刑警大队李瑞新等众多警察非法抓捕,关押在齐市第一看守所。在长达一年半之久的残酷迫害下,原本非常健康、精力充沛年仅四十余岁的杨淑君就已经满头白发,几乎认不出了。

二零零六年四月杨淑君被非法判十二年重刑,杨淑君绝食抗议迫害,被中共恶徒在食物中加入不明药物强制灌食,杨淑君昏迷了七天七夜,当时牢房里还有其他法轮功学员,她们以为杨淑君醒不过来了,围着杨淑君哭,七天之后杨淑君虽然醒过来了,但是却留下了后遗症,已经十年过去了,现在杨淑君右腿和右手都不好使。

二零一四年杨淑君出狱,到社保办理退休手续,社保工作人员问杨淑君为啥现在才来办退休?杨淑君说我因为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入监狱10年,社保工作人员一听,便给杨淑君定每月退休金五百七十元钱,比民政局发给低保人员的低保费稍高一点。按杨淑君的学历(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职称(工程师)和工作年限,她的月退休金至少应在两千多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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