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被迫害致死十多年 江西周小琼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男朋友邱伟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在劳教所被迫害致死,周小琼女士本人遭受劳教等迫害,江西吉安市永新县周小琼女士二零一五年六月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被控告人江泽民当任时,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泄一己之妒忌,一意孤行,冒天下之大不韪,亲自发起、策划、实施对法轮功的“文革式”的迫害,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下达“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命令下,严重败坏的国家声誉和社会道德,破坏了国家宪法及法律,给千百万法轮功学员及亲友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一九九九年年七月二十日至今,控告人周小琼被非法拘留三次,刑事拘留一次和治安拘留一次和行政拘留一次,最长达五个月,非法抄走行李箱二个(衣服及学习工作用品和大法书籍,大法录音磁带和大法图片),非法劳教一年。其未结婚的男朋友邱伟被迫害致死。

因此,周小琼女士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据国际法追究江泽民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宪法》、《刑法》的规定追究江泽民的绑架罪、非法剥夺公明的宗教信仰罪、非法拘禁罪、被迫害致死罪、诽谤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搜查罪、侮辱罪、诬告陷害罪、滥用法律罪、破坏法律实施罪、故意伤害罪等刑事责任和其他责任,同时彻底清除江泽民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诽谤和诬陷,还原事实真相。

下面是周小琼女士自述她努力按照“真、善、忍”好人遭江泽民集团迫害的事实:

一九九三年七月放暑假的最后一天,我在永新县县城的十字路口拾到一个包,内有一万多元现金及证件,我从未见过这么多钱,我的手直发抖,我当时不敢交给路边的警察,我怕他们背着我不还给失主。同行的同学舅舅在县检察院工作,于是我直接上交给了当时的永新县检察院,委托他们把钱和皮包送还给失主。下学期刚开学,我就被永新县全县所有中小学通报表扬,表扬我拾金不昧的精神。

失主是生意人,他怀疑是合伙人偷了他的钱,并打算报复他,这样一来实际上我救了几条人命。因此,永新县都知道有个这样的故事,我的村庄的父老乡亲都知道有这样一个姑娘。但我一点也不感觉有什么了不起,我觉得这是跟人要穿衣、吃饭一样最平凡不过的一件事情了。那年我十七岁。当然我也被别人骂傻帽(捡的钱都不要)很多年。

一九九八年五月,我在江西省南昌市学习,快毕业的时候偶然间看到了法轮功的炼功场景,我被那种祥和的炼功气氛所感动。于是自己很快被他所吸引。随着修炼,我的身心更加得到充实,道德也被提升,内心被法轮大法的“真、善、忍”法理所震撼,我当时就发愿要做一个道德更高尚的人,并决定在毕业走上社会后一定要按照法轮大法李洪志师父教导的“真、善、忍”做,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的一个好人,做有利于社会的人。

之后我在广东潮州一家公司做外贸翻译,工作上我努力学习外贸知识,每天很早我会起来练习英语。我期待我的外贸专业与实践更上一层楼。

然而,对于像我这样的一个善良又上进的弱女子,也没逃过以江泽民为首的迫害法轮功的人员的残酷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时任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无视法轮功给修炼法轮功的亿万民众带来的道德提升和身体健康,无视法轮功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巨大正面作用,利用手中的权力,一意孤行,盗用国家的名义,盗用法律的名义,对法轮功及其信仰者展开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非法镇压和邪恶迫害。

第一次迫害:男朋友被迫害致死

我当时的男朋友邱伟(大伙一直叫他幻臻),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人,比我大七岁,也修炼法轮功,我们情投意合,谈恋爱已经三个年头,见过双方的长辈,准备合适的时候就谈婚论嫁。

二零零零年腊月二十七,我所在公司放年假,邱伟骑自行车驮我去我的同学的工厂玩,顺便问问什么时候一起回家过年。快到的时候,我从自行车后面跳下来,他骑车过马路到厂门口才刹车停下来,我喊他慢点也没听见。只见门口有人拖住自行车问是不是来找人的,邱伟说我们找某某,接着他就被人连车带人推进了工厂。我走到门口的时候也被推进了工厂,我还以为是保安请我们进去。随后院里警车鸣声大作,无数人包围了我们。原来我的同学家人听信了铺天盖地的关于法轮功不好的谎言,得知我们那天放假去玩,伙同当地的派出所绑架了我们。

我们随后被非法关押到当地的派出所,大冬天我被光着脚关在一个黑屋子里,邱伟被押到十多米外的一个大厅非法审讯,没多久就听见“啪啪”的暴打声一阵阵传来。任我大喊也没有一个人来理我。当晚十一点多钟我们又被送往了当地的拘留所被非法拘留。我开始进行了三天的绝食反抗。

二零零一年大年初二,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派出所来到拘留所说要把我们接回家,我们信以为真,初三晚上我们路过邱伟家的时候,我们问为什么不把我们带回家,他们说还有点手续向领导交代下,我们又一次相信他们,结果我们却被他们送进了赣州市拘留所被非法刑事拘留。

我在两三个月后被江西省永新县公安局带回永新接着非法关押在永新县看守所,整个拘留长达五个月之久。邱伟在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三日被送往江西省高安市八景镇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九日被迫害致死。

由于邱伟家人对这场以江泽民为首的对法轮功的铺天盖地的谎言欺骗诽谤宣传的恐惧,他家没有人去追究这件冤案,至今为止,十三年过去了,邱伟到底怎么死的?不知道,骨灰在哪里?不知道!没有任何人、任何组织对这件事承担过任何刑事责任与赔偿。就像这件事从未发生过,这个人从未来过这个世上一样!

第二次迫害:限制自由、非法拘留

我从看守所取保候审回来,我被限制哪里也不能去,不能回广东上班,不能离开永新县范围。隔几天永新县公安局政保科要我去报到,电话三天二天骚扰我,并以要停止我妹妹的工作为要挟我。我的家人经常为我担惊受怕。

3个月后我回到赣州邱伟家 ,问问邱伟的情况、顺便看看我同学,我和我同学在赣州市的一家网吧里上网,被网吧店主报警,说我们点击了一下明慧网的网址。于是我们俩都被非法关押到赣州市看守所。我又一次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被带回永新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第三次迫害:去劳教所探望男朋友被劳教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左右,我一个人决定去(没有人陪我去,他的家人都不去,)高安市八景镇劳教所探望邱伟,顺便送点日用品。好不容易找到劳教所的地址,我去办理手续,劳教所的办案人员说我不是直系亲属,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户口本不让探望。我再三求情,说我大老远过来,让我见见。办案人员说今天你先在劳教所的旅馆里住下来,明天通知大队长,看看能不能让转交东西进去。于是我安顿下来住了一晚。

第二天上午九点,我去找办案人员,在办公室却又见到了我们永新县公安局的负责迫害我的人员。我又一次被带回永新非法拘留关押。几个月后我被送往江西省南昌市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在劳教所里面,我被二个吸毒人员非法包夹,强迫我每天看、听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关于诬陷法轮功及法轮功创始人的节目。还要参加劳动,每天完成一定的劳动量直至释放。

这历经二年的迫害,所写出来的只是文字,经历的身心伤害内心十几年来难以痊愈,夜里经常整夜整夜的失眠哭泣,要不是心中常常想起念起“真、善、忍”法理,想想李洪志师父的所受的天大的冤屈都没人没地申诉,想想中国大陆所有大法修炼者所受的巨大代价,想想邱伟死的不明不白,要不是大法的真理一次一次的警醒我,恐怕我都不能健康的还活在这个世上。想到我是修炼“真、善、忍”的,我不能让我的父母养育我二十多年却为我失望受累,法轮功是上乘佛法,是教人做好人的,我要坚强,坚持继续保持高尚的信仰,做一个好人。

江泽民却公然触犯了《宪法》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以及刑法,犯下了绑架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非法拘禁罪、诽谤罪、非法搜查罪、侮辱罪、诬告陷害罪、故意伤害罪、迫害致死罪等;就是这样的一个败类,居然窃居国位十几年,这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耻辱啊!

自古以来欠债还钱欠命偿命,天经地义。在此,控告人请求最高检察院对本人造成严重伤害的元凶江泽民依法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要求对被控告人江泽民依法惩处,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济和精神赔偿,赔偿控告人经济损失;同时彻底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还法轮大法一个公道,还李洪志师父一个清白,立即全部释放被关、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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