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长两天内的变化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我今年六十多岁。上个周五我接到片警电话,说他们领导让我去一趟派出所有点事。我说家务缠身,定在周日吧。之后我就一直为此发正念。

周日下午,我去了派出所。所长和警察要我放弃诉江,又是验血,又是拍照,最后那个所长恶狠狠的说:你今天还想走?你今天走不了了!

面对警察的恐吓、威胁,我始终慈悲的、有理有据的一条一条的给所长讲真相:从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日,当局宣布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讲到司法新政“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还讲了中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有向国家机关控告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权利”,又讲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对举报人报复、陷害的后果的严重性,指出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干预了司法公正。

最后派出所所长说:你先回家吧。离开之前我对所长说:我想跟你再说几句话。所长就把我领到另一个屋子,说:这里没有监控,你说吧。我劝他:给自己留条后路,不要给江泽民当枪使,真到了追责的时候没人替你说话。就这样,我当天堂堂正正的从派出所回家了。

第二天,派出所所长打来电话说一会儿到我家。不巧我那天在女儿家,于是约在我女儿家见面。见面后,他拿出一张搜查证和一份清单说:我们就不去你家了,单子我们填好了,写什么都没查到,我把昨天的笔录整理了一下,在我职权范围内尽最大努力不写对你不利的话,有几个地方需要你签字。我接过笔录认真的看完后,在后面签上:控告江泽民不违法违宪!那个所长临走时说:我就这样给你往上面报,至于上面怎么决定我再通知你。

从这个所长前后两天的变化,我感觉那些身穿制服的民警在正念正行的大法弟子面前也在逐渐的转变,一面应付着上级派下来的任务,一面也在掂量着为自己留后路。希望他们早日清醒、了解真相、相信善恶到头终有报,不再违心的去完成这个违法犯罪的任务!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