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应该告他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三日】我于七月十日寄诉江的刑事控告状,七月十二日最高法院就签收了。

八月三十一日中午,我丈夫打电话给我:派出所黄姓警察打电话让你去一下了解点情况。我想:一定是诉江的事。应当去,去给他们讲真相。于是我骑车去了。

进派出所之前,我发正念,请师父加持。在值班室,我问了黄姓警察的办公室,敲门进去,屋里有三个人,两个在玩手机。我报了姓名,黄姓警察让我坐下,问我姓名、住址、电话号,然后给我一张询问表格,要我自己填写。

我看了一眼表格,问:你让我来有什么事?
黄姓警察怯生生地问:你是不是邮法轮功控告信了?
我说:邮了。填那东西好象是审问。
旁边一人说:不是。
我问:不是那是什么?
他说:这是给江泽民积累材料。应该告他。

黄姓警察问我:为什么炼法轮功?
我站起来让他们看,告诉他们,我原来是脊柱侧弯罗锅,无法治疗,找对像没人要,炼法轮功后,我脊柱变直了,没花一分钱,而且皮肤病、胃病、多少病都是炼法轮功好的。
他说:很好。
我问他们:三退没?
他说:退了,有人帮。

我又讲天安门自焚伪案、讲了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等等江泽民的惊天罪恶。
我问他们:这些你们一定知道。
他们不做声。
我说:那我走了。
黄姓警察说:还没问完,立案用。
我说:立案是法院的事,不是你们的事。
他小声说:签个字行不行?
我干脆地说:不行!
他又说:那在别的纸上写几个字行不?
我说:不行。

黄姓警察转头问那个年岁大的警察:行不行?大哥。年岁大的警察点了头。
于是他说:你走吧!
我告诉他们:上级让你们做不好的事你们不要听,你们不参与迫害你们挺好。
他们笑了。

十多分钟后,我走出了派出所。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