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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各法院、检察院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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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法官本应肩负惩恶扬善、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天职。然而,当独裁暴政的中共疯狂迫害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时,被中共江泽民集团操纵威胁的法官、检察官等丧失良知,成了迫害善良人的打手, 公然违反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 肆意践踏法律,制造了一桩又一桩冤案,将一个个奉行“真、善、忍”的好人投进监狱含冤忍辱几年或十几年,遭受酷刑折磨,甚至被活摘器官毁尸灭迹,惨绝人寰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以下是近年来辽宁省朝阳市各县区法院、检察院被非法判重刑迫害的部分法轮功学员名单。鉴于中国大陆的迫害环境,中共对真相的极力掩盖和对信息的疯狂封锁,本文所收集到的材料只是冰山一角。

朝阳市下辖两个区:双塔区与龙城区;三个县:朝阳县、建平县和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当地简称喀左县);代管凌源市、北票市两个县级市。

朝阳市双塔区法院、双塔区检察院冤判的法轮功学员有:

胡建国(枉判14年)、李群芳(枉判11年)、孙秀华(枉判10年)、贾桂琴(枉判13年)、谢宝风(枉判10)、李翠华(枉判8年)、姜伟(枉判8年)、李淑萍(枉判8年)、张绍峰(枉判8年)、孟庆祥(枉判8年,已离世)、曹智勇(枉判7年)、林桂芝(枉判7年)、武荣杰(枉判7年)、李英轩(枉判6年)、楚秀梅(枉判6年)、景菲(枉判4年)、李亮(枉判3年)、潘玉峰(枉判8年)、唐锦丽(枉判3年)、陈淑梅(枉判3年)李晓艳(枉判3年)、王恩英(枉判3年)、张玉霞(枉判3年)。张玉琢(枉判10年)、孙宝英(枉判6年)、陈桂兰(枉判4年)、程亚平(枉判3年,已离世)、乔忠进(枉判10年)、金翠香(枉判10年)、王春英(4年)、赵洪利(枉判8年)张兰英、姜红艳、赵玲丽分别(枉判3年)司秀娟(枉判4年)等。

现正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的有:张玉琢(枉判10年)、孙宝英(枉判6年)、陈桂兰(枉判4年)、贾桂琴(枉判13年)。

朝阳市龙城区法院、龙城区检察院冤判的法轮功学员有:

孙振国(枉判9年)、王立平(枉判7年)、冯丽(枉判7年)、王立阳(枉判6年)、吴占庭(枉判4年半)、车淑贤(枉判4年)、王平珍(枉判5年)杨传文(枉判5年,已离世)刘永远(枉判3年)等。

现正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的有: 王平珍(枉判5年)

朝阳市凌源法院、凌源检察院冤判的法轮功学员有:

侯延双(枉判14年,被迫害致死)、范振国(枉判9年,被迫害致死)、郑春艳(枉判10年)、周树民(枉判8年)、王海林(枉判7年)、刘殿元(枉判7年后又4年半)、程玲(枉判7年)、娄彩华(枉判6年)、郭晓梅(枉判8年)、韩立国(枉判6年,被迫害致死)、周亚芳(枉判6年)、刘志富(枉判6年)、李宝珍(判6年)、杜清秀(6年)、袁子民(枉判5年)、倪淑芹(枉判4年)、温秀芝(枉判4年)、李淑贤(枉判4年,迫害离世)、白丽艳(枉判4年)、赵国(枉判4年)、李占广(枉判4年半)、马岩华(枉判4年)、张桂菊(枉判4年)、李春玲夫妇(枉判4年)、郑会海(枉判4年)、李景芳(枉判4年半)、杨永利(枉判3年半)、李永胜(枉判3年)、陈向林(枉判3年)、张桂华(枉判3年)、董秀芹(枉判3年半)、韩凤珍(枉判3年半)、郭凤贤(枉判3年)、刘金成(枉判3年)、王学军(枉判3年)、梁丽君(枉判3年半)、李春艳(枉判3年)、郭凤占(枉判3年半)、于淑芬(枉判3年半)、王占刚(4年)、运国林(4年)、任桂兰(4年)、孙颖(4年)、刘玉芳(4年)、刘书兰(4年)、曹春芳(4年)、赖彩君(4年)、田秀兰(3年)、张振学(4年)、胡季凤(3年),还有袁子明、吴元、刘香莲、高凤山、段喜叶、刘树丰、阎志福、刘立、韩玉冰、李海明、霍桂兰、王艳秋、方文兰、黄振凤、冯慧敏、刘金海、郭喜英、董晓明、房玉红、王银、任国兰、马孝、贾清贵、董桂芹、温学智、温洪林、韩继成、刘书风、臧友、闫志福、高风山、姚玉霞、胡素凤、李维孝、方连武、赵立君、孙永胜、张忠仁、肖春英、郭素珍、李春珍、郭淑贤、王朝红、王淑珍、李海朋、郭喜荣、韩锡傲、张永胜等近百人被判重刑迫害。

朝阳市北票法院、北票检察院冤判的法轮功学员有:

赵国云(枉判10年)、孙明哲(枉判10年)、张海丰(枉判7年)、王守芬(枉判7年)、王秀英(枉判7年)、刘淑花(枉判7年)、王文富(枉判7年)、徐小明(枉判6年)、房海玲(枉判6年)石坤(枉判5年)、李树忠(枉判5年)、张振学(枉判4年)、王明振(枉判4年)、李德新(枉判3年)、胡国红(枉判4年)、张华萍(枉判4年)、杨新宇(枉判4年)、薛尚红(枉判5年)、汤荣娟3年、刘少兰6年、周振国(5年)、张淑荣(枉判4年)、岳彩云(枉判3年)邢小辉等。

朝阳市建平县法院、建平县检察院冤判的法轮功学员有:

李海林(枉判14年)、徐淑华(枉判13年)、陈海(枉判13年)、杨秀珍(枉判8年)、王志国(枉判8年)、赵洪利(枉判6年)、商艳明(枉判7年)、周××(枉判5年)、李广珍(枉判3年,被迫害致死)、郭昊(枉判3年)、祁秀英(枉判3年)、周喜荣(枉判3年)等人。许淑芝(7年)、 张敏芳(6年)、 张小兰(判3年缓3) 、高桂芝(3年缓3年)、杨老太太(8年),齐秀芝(3年)。许淑芝(枉判7年);张敏芳(枉判6年);张小兰、高桂芝分别被判三、缓三。

张敏芳、许淑芝、赵洪利正在监狱遭受迫害。

朝阳市朝阳县法院、朝阳县检察院冤判的法轮功学员有:

张亚林(枉判6年)、张琦(枉判7年)、陆桂芬(枉判8年)、朱平(枉判5年)、施秀清(枉判4年)、朱国田(枉判3年)、张余(枉判3年)、李德春(枉判3)、王喜柱(枉判4年)、李桂霞(枉判5年)、陈斗林(枉判5年)、荣玉兰(枉判4年)、宋树占等人。

韩明兰(判3缓4)、修树军(判1缓1)、蒋中华(判3缓3)、韩明贤9判3缓3)、徐何静(判3缓3)、王利心(判3缓4)、刘国华(判3缓4)。

正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有:陆桂芬(枉判8年)、朱平(枉判5年)、施秀清(枉判4年)、

朝阳市喀左县法院、喀左县检察院冤判的法轮功学员有:

张学贤(枉判4年)李化峰、刘惠兰夫妇(一个枉判8年,另一人10年或12年不详)、李德英、王玉芳(枉判10年)、王玉玲(枉判7年)。

正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有:刘惠兰、李德英、王玉芳、王玉玲,李化峰关押处不详。

近十六年来,这些法院、检察院究竟制造了多少起惊天冤案?罄竹难书。刑法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构成徇私枉法罪。最高检察院对侵权、渎职犯罪的立案标准也规定:“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应当按照徇私枉法罪予以立案”。《公务员法》第54条的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身为法官、检察官,你充当的是什么角色?事实面前,答案是极其可悲的,永远记住草菅人命、伤天害理的事做不得,你必会为此付出沉痛的代价!奉劝那些良知尚存的法官、检察官停止做恶,赶紧将功补过,凭良心公正执法,不给自己的生命留下永远无法解脱的痛苦。

朝阳市双塔法院电话

邮编: 122000 电话0421:2817554
双塔区法院历任院长:邢学军、郑学林、宋静、徐占顺

双塔区检察院 值班电话:2962800 传真:2961572
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检察长:迟连弟、康洪毅、盖永武、蔡曙光

朝阳市龙城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中山大街五段153号
联系电话:0421—3886787
龙城法院历任院长:张喜贵、杨琢、纪向前、王学、邹晓玲

龙城区检察院 值班电话:3813970 传真:3816443
电话:0421-3888018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彩丽、王莹、现任孙进喜

朝阳市凌源法院: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红山路西路182-4-8
0421:6823182
凌源市人民法院院长纪向前、刘文兴、宋静、刘国福

凌源检察院: 值班电话:6886500 传真:6883514
凌源市检察院检 察 长: 肖殿福、崔平、罗明

朝阳市北票法院

地 址:辽宁省北票市振兴街西段99号
邮政编码 :122100
北票法院历任院长:吴绍良、纪向前、王学、邹晓玲、陈广森

北票检察院 值班电话:5810437 传真:5811021
北票市检察院检历任察长:康国忠、姜增杰、穆德权

朝阳市建平县法院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万寿街道 0421:7855101
建平县人民法院院长: 魏显珍、郑学林、刘国庆

建平县检察院 值班电话:7814165 传真:7814038
建平县检察院检察长蔡文兴、戴亚江、隋景宏

朝阳县法院:

朝阳县法院历任院长:杨琢、王景龙、魏国山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 值班电话:2915218 传真:2924045
检察院历任检察长:段连和、陈彩丽、蔡文兴、李国明
李国明检察长13904218765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0421:2926607

朝阳中法历任院长:李志良、崔兴民、方宝国
方宝国 朝阳市中级法院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手机:18698786111

朝阳市检察长06年至今有:田家军、李玉娇、赵伟光、吕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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