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福州晋安区法院非法庭审 旁听者遭绑架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福建报道)九月八日上午九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法院第二次对法轮功学员李亚萍非法开庭。开庭前,法院将旁听证发给事先安排好的一些人,拒绝发给要求旁听的李亚萍的同事、亲朋,警察还当场绑架了陈雪、刘碧英、董仕霖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董仕霖已是一位八十八岁的耄耋老人。这些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鼓山派出所。下午由各辖区的派出所接回,非法审讯后,陆续放回家。

其实那天不是庭审,而是直接非法判决,晋安区法院非李亚萍四年半徒刑。李亚萍当庭表示要上诉,并要控告相关责任人。

“610”主任现身法院,旁听者被绑架

据当天一位参加旁听也被绑架的当地法轮功学员事后说,李亚萍两次被非法开庭她都去了法院,想参加旁听,但都被阻止了,以下是她述说的见证过程: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福州市晋安区法院要对李亚萍非法开庭,听说李亚萍的女儿为她聘请了当地一位有名的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我就决定去参加旁听,那天我早早的就到庭外等着,当时我看到了很多身穿警服的警察和身穿黑衣服的保安,还看到我辖区的“610”主任身穿便服也在场,心想:我辖区的“610”主任怎么也来了?这个辖区的事跟他何干?法院开庭怎么还要“610”来插手,不是说现在法院、检察院独立办案吗?仔细一看,好像不只是我辖区的“610”主任在场,可能还有其它辖区的,很显然他们都是事先安排好来现场的。

要求旁听的当地法轮功学员们静静的在庭外等候着。大约十点多钟,有位女警官告诉大家说,太迟已满座没有位置了,很显然这只是借口,其目地是剥夺法轮功学员的旁听权。因无法进法庭旁听,大家都只能在庭外等着,我在庭外左边的一排椅子上坐了一会儿,没等开完庭就先回家了。

事后听说:庭审中,律师做了非常有力的无罪辩护,公诉人几次举证均被律师驳斥的哑口无言。整个庭审被律师有理有据的正义辩护主宰。

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上午,晋安区法院要第二次对李亚萍非法开庭。当天一早,我就到车站等车准备去法院旁听,遇到一位同修L也想去,我们一起做伴,九点到了晋安区法院门口,看到已来了很多人,庭门还没开,我和L同修一起到远处一所公共厕所方便,之后,我们站在庭左边人行道的树底下,返回来时约九点二十分了,庭门已打开了,看到一些人在那边法庭门口,突然出现警察把几个法轮功学员抓上车,显然是不让旁听还实施绑架。我发现后,叫L同修赶快走开,L同修没听见,我赶紧往人行道向左边走,几个警察就围着我逼上他们的警车,我问:为什么要抓我?他们说有人叫他们把我抓起来的。我觉得他们是事先就预谋好的,幕后指使者就是“610”不法之徒。大约十分钟左右,L同修也被抓来上同一部警车开往鼓山派出所,在那已拘留着很多位法轮功学员了,八十八岁的老人董仕霖也被绑架其中,还有陈雪、刘碧英等几名法轮功学员,据说,他们是被强行塞进警车内,被劫持到鼓山派出所的。约十一点多左右,有人来登记姓名住址,我和L同修是同一辖区的,午后一点左右,我们一起被辖区民警(三男二女)等一行人接回本地派出所非法审讯,直到下午四五点了才回到了家。

在鼓山派出所里,我又看到我辖区的“610”主任了,我想和他谈谈,他不理我,他看我一下,回头就走了。该“610”主任自上任以来一直在积极追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至今仍执迷不悟,被他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的至今仍在监狱里被非法关押着,该人早已在明慧网恶人榜榜上有名,并被“国际追查”列为追查对象。

参加旁听,六旬妇女被绑架

福州法轮功学员刘碧英,女,今年六十五岁。九月八日一早,刘碧英骑上电动车,到福州晋安区法院门口排队准备领取旁听证。她看到法院门内站着一排身穿黑色警服的警察,门前有一位身穿便服的中年男士正在发放旁听证,她递上身份证,要向他领取旁听证。不料他不给,并说“你到后面去”,然后他把旁听证发给了她身后的那些人,显然那些人都是事先安排好来参加旁听的。站在她身边的同修陈雪(三十九岁),面对他们这种不法行为,就拿出手机边拍照边说:我要控告你们非法剥夺公民的旁听权。这时,冲出几个黑警察来抓住陈雪并要抢她的手机,陈雪高举手上的手机并大叫:“我的手机。”刘碧英见势,伸手想接陈雪的手机,结果也被几个黑警察连拖带拽的绑架上警车,劫持到鼓山派出所。刘碧英被警察用暴力铐上了手铐,后来下铐后,她的左手腕肿得很大,还有手铐伤痕。

图:刘碧英被警察暴力上铐,几天后伤痕还依稀可见。
图:刘碧英被警察暴力上铐,几天后伤痕还依稀可见。

之后,陆续又有五、六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鼓山派出所里。下午,福州仓山区下渡派出所二男一女警察把刘碧英接到下渡派出所非法审讯,问刘碧英怎么知道今天李亚萍开庭的事。刘碧英说:李亚萍是我同一单位系统的同事,她被绑架、被非法开庭我当然知道,作为公民,我有参加旁听的权利,又不是什么国家秘密,也没有涉及到什么商业秘密,我又没有违法、也没有犯错,法院用这种非法之举阻止我作为公民旁听的权利,请问法院开庭审案的“公平、公正、公开”体现在哪里?

直到下午五点多,警察才放刘碧英回家。

事后,刘碧英到法院取电动车时,发现她的电动车的电瓶被偷走了,刘碧英就问法院门卫,对方却推说不知道,刘碧英说:你们这些警察,都是老百姓的纳税钱、血汗钱养着,却不为民做事,不管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反而欺压百姓、侵犯人权,无理剥夺公民旁听权,还实施绑架,你们看看,你们都在做些什么?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