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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县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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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二零一五年初至今,天津市蓟县已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天津蓟县法轮功学员陈瑞琴,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六日下午因发真相资料被恶人跟踪到租住处、被蓟县国保大队和文昌街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三日遭蓟县法院非法庭审;于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已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

天津蓟县年近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孔玉翠,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日在上仓集市讲真相时被上苍派出所警察绑架。蓟县法院于二零一五年一月在孔玉翠被迫害致血压高达二百二十多的情况下,强行非法庭审,约于三月对她非法判刑四年半。家属聘请律师提出上诉,天津中级法院不开庭,维持原判,直接将孔玉翠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

天津市蓟县侯家营镇乡桥头村法轮功学员郝淑艳,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在家中被侯家营镇派出所警察绑架。

天津蓟县法院先后三次非法庭审郝淑艳,于今年四月将她非法判刑三年。目前家属正提出上诉。

天津蓟县年近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素琴,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日上午在讲真相时被绿庄子派出所警察绑架。现已证实刘素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目前家属正提出上诉。

另外,天津蓟县法轮功学员王淑丽面临第三次非法庭审。王淑丽于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上午在上仓镇大集发法轮功真相时,被上仓派出所和蓟县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蓟县看守所已近一年。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蓟县法院第三次对王淑丽非法开庭,法庭以亲属们未带身份证为由不许旁听,律师据理力争:既然是公开审理,亲属们是通过安检进来的,就有权利旁听。最后僵持不下,法官李静把开庭日期改在九月八日。

蓟县检察院:
贺冷松 82826825、82861638
蓟县法院:
地址:天津市蓟县迎宾东路
电话022-82853003
法官李静
院长办公室02229141482 02229142298 02229180128 02229187966
主任办公室29141116办公室29142615政工科29141059研究室29140644监察室29141039执行庭 29141292、29123318行政庭29142853经济庭29142662民庭29142806告立庭29123179刑庭29142752审判 监督庭29140743
刑庭庭长唐树军 男 18622060019
张建新 女 18622060067
李英山 女 18622060058
叶占红 男18622060212
顿继昌 男18622060016
潘晓哲 女18622060298
崔军委 男18622060202
白星 女18622668786或18622068786
蒲彦文 男18622060096
赵梦伶 18622060098
刘继源 18622060258
刘香凝 18622060053
蓟县法院人员电话从18622060001开始往后排

蓟县“610办公室”:
电话:022-29182610
主任王超平18902130777
蓟县政法委:
常玉柱022-29142198

上仓派出所:
电话:022-29858240
所长张建忠

蓟县看守所:
总机 2282862351转3089
电话2282865968、2282835777
女狱警付晶晶13820919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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