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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狱近十年 成都教师邓小明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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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八日】原成都双流师范学校教师邓小明,修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一意孤行迫害大法后,他先后三次被绑架,遭冤狱近十年。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邓小明给北京市纪检检察机关网上传去控告状,并收到回执编号;三小时后,得到回复:您的举报件已转中央纪委进行处理。

此前,七月十八日,邓小明与妻子杜芝珍向高检邮去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控告状。

邓小明现年五十岁,一九九五年底在自家小书店里闲坐,随手抽新书翻阅,顺手抽到《转法轮(卷二)》,翻开看到的经文《真修》,一下子被吸引住了。他在控告状中介绍说:“自我修炼法轮功后,我用法轮功‘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的言行。我变得更善良,看轻钱财,免费课外辅导学生,对待同事、学生更加宽容、真诚、友善了。学生们也都很喜欢我。”

“作为法轮功修炼者,我的身心都获得了很大受益,十多年来,从来没有吃过一颗药。特别是大法的法理让我讲的哲学课变得浅显易懂,学生非常喜欢。”

下面是邓小明及其妻子杜芝珍控告江泽民的实事和理由:

江泽民在任时,一意孤行,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违法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对善良的法轮功群体采取“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手段迫害。我这些年来,我被非法抓捕关押多次,被非法抄家,被跟踪监视等等,这一切迫害都来自于江泽民发动的镇压。为讨回法轮功及我和家庭成员的公道,我按照法律程序申请起诉江泽民。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六日到二零零零年七月十日,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并被勒索二千元现金。二零零零年六月底,四川成都市华阳镇派出所唐大勋等三人,非法闯入我家搜查。

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我因挂法轮功真相标语,被成都双流县华阳镇派出所绑架。华阳镇派出所唐大勋等数人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闯入我家中进行搜查,并抢走我的法轮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等私人物品。当天,派出所的朱指导对我又打又骂,到看守所后,警察为取得所谓罪证,拿矿泉水瓶打击我的头部。

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到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四川德阳监狱为让我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对我实施酷刑折磨,在警察邱慎、吴跃山、张俊、陈以文等指挥下,罚我超负荷体力劳动,强迫看诽谤法轮大法的录像,罚站,叫黑社会小头目钟家兵对我拳打脚踢,关禁闭,罚站、通宵不许睡觉、大热天整天跑步,倒下就打。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双流县国保大队胡跃中,华阳镇派出所陈智等十几人,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闯入我的住所进行搜查,并抢走我的电脑、手机、打印机、大法书籍、护身符、真相资料等若干私人物品。然后将我妻子和不满十五岁的儿子绑架到派出所,并对妻子、儿子威胁、反复骚扰,使儿子精神上受到严重惊吓,造成晚上睡觉半夜太惊张,被吓醒,半月不恢复。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到八月二十七日,我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七十一天。二零零八年八月底。儿子在学校下巴受伤,达四厘米伤口。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到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我被非法判刑六年六个月。

由于我遭非法关押,妻子忙于生计,二零零一年五月初,八岁的儿子无人照顾。他一人在家洗澡后,不小心将穿衣镜玻璃碰坏,将右小腿划个大口子,到医院缝了十针,一个月上不了学。母亲背着受伤的孩子到双流县610和检察院,法院求情,可是,那些官员都以上级要求拒绝,没有人性,真狠的下心。

妻子杜芝珍还长年受到当地610骚扰。

江泽民的所作所为给我个人和家人造成了极大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我们的合法权利,更为了免于中华民族沦陷于道德崩溃的泥潭,特对江泽民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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