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劳教判刑和酷刑折磨 重庆市电脑工程师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日】2015年7月11日,重庆九龙坡区法轮功学员张全良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今年49岁的张全良原是重庆煤矿设计院计算机工程师兼科技英语翻译。他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江泽民集团迫害,他曾被开除公职、没收住所。他先后被非法拘留三次、刑拘两次,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判刑五年,多次遭非人酷刑折磨。

以下是张全良在诉状中陈述的事由:

我叫张全良,88年四川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曾获得重庆市科技成果三等奖,四川省优秀软件设计二等奖。原重庆煤矿设计院计算机工程师兼科技英语翻译。

江泽民违反宪法在1999年7月20日开始的残酷镇压法轮功,使我和我全家人遭到身体和精神上的残酷迫害,我被开除公职、没收住所。先后被非法拘留三次、刑拘两次,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劳改五年、绑架19天。

我遭受过刑讯逼供、暴力殴打、辱骂、吊铐、上大挂、电刑、罚站、坐老虎凳、水牢、多种人格侮辱、绝食抗议与野蛮灌食、关小间、不准上厕所、不让睡觉、不准喝水、吃大小便、灌辣椒水、灌食盐、坐钉子板凳、夹指骨、敲脚筋、踩指骨、烧眉毛、饥饿冷冻、夏天蒙被子、冬天穿水衣、抓住头往墙上撞、固定姿势的持续下蹲(站/坐)直到精神崩溃致疯狂或昏迷或休克。

在“打死算自杀”“精神上摧垮、肉体上消灭,经济上卡断”的所谓转化政策下,近三千多个日日夜夜,施暴者对我进行的各种下流侮辱性做法让我无法回忆和启齿,精神和身体折磨无数次耗尽,反复的死去活来,致使身体和精神遭受严重摧残。至今,我仍不时有短暂的精神恍惚和狂躁,大小便失控,手脚疼痛,做事时常错乱。

在我备受各种酷刑折磨,随时在疯狂、昏迷或休克中不断反复的同时,我的家人同时承受着同样的痛苦与煎熬,时光如水流过,而如刀刻般印进亲人记忆中的却始终是挥之不去的忧心与胆颤心惊。

我控告江泽民犯流氓罪、非法拘禁罪、酷刑罪、故意谋杀罪、诬陷栽赃罪、群体灭绝罪、刑讯逼供罪。

详细情况如下:

1、1999年7月20日早上4点过,我的岳母顾志仪到炼功点炼功,在大门口外被重庆市公安局一处一科的李志伟带领一批警察绑架到重庆市看守所关押。并抄了家,把大量的书、相片、存折、现金一千多元、磁盘等全部抄走价值上万元,家里翻得乱七八糟,当时家里只有我的岳丈刘建华和姨姐刘之梅,刘之梅原来得过精神分裂症,当时已好了、一直在正常上班。岳母被绑架后她的病复发了、在家里乱砸东西乱叫。岳父承受不了这么大的打击,急得吃不下饭,脑子也不清楚了,多次跌倒在卫生间和家里地上。平时都是我岳母照顾他们,我和妻子住处离他家很远,我们夫妇俩要上班,还要照顾一岁多的儿子。

自99年7月22日后,我就被原重庆煤炭设计院成立的610小组监控,小组成员由院党委书记、院人事处长、院保卫处长和计划处处长兼任,并时常被找去谈话。当年8月评定高级工程师时我的专业成绩和英语成绩全优,领导要求我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书面保证,这样就可以给我评上高工。被我当场否定,于是取消了我的评定资格。

2、我们夫妇俩曾多次到重庆市委、公安局、信访局,渝中区人大、法院等处反映实际情况,希望将完全无罪的岳母放回家,他们都往上层推。没办法,2000年6月5日,我利用周末到国家信访办反映情况,没想到材料递上去,就被信访办通知重庆驻京办接人,收走我的所有钱物,由原煤炭设计院保卫处长和重庆渝中区石油路一姓贺的警察(男、部队营级干部、30多岁)把我绑架回重庆李子坝看守所关了15天,还要我自己交拘留所的生活费。

3、2000年7月22日,因家中岳父刘建华长时间无人照顾,身体严重虚弱,精神也受严重打击,至生命垂危,呼救120后,住院于重医附一院重症监护室,我当晚因医院病房内无处休息,且自己身体十分疲惫,大约半夜2点多钟,抽空在医院一树下盘腿坐着休息时,被重医附一院保安发现后,问我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说是。二话不说,就把我绑架到重庆渝中区石油路派出所,又被押送到重庆渝中区李子坝拘留所拘留15天。我的岳父刘建华是54年北大数学力学专业毕业, 88年以后全国工科中专所用数学教材就是他主编的,94年以后全国税务系统中专校所用的财经类数学教材也是他主编的。没想到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一位高级讲师,却在他病危抢救期间身边一个亲人都不给留,等到我从拘留所回家时,老人已经瘫痪了。

4、2000年8月18日,我在家照顾瘫痪的岳父,得到要把我绑架到大渡口区政法委办的法制学习班、强制不准修炼法轮功的消息。我只有离家出走过那颠沛流离的生活,把照顾老人、病人、孩子的一大摊子事留给了妻子。一个月后岳母放回家、可是不到30天,9月30日中午,我的妻子刘之兰接到单位电话通知,要她下午到派出所去,很明显要绑架她到洗脑班强制不准炼功,她也只有离家出走了。当时家中儿子才一岁多,岳父和姨姐刘之梅生活都不能自理。岳母是一位快70岁的老人,当时公安局一处的贺处长和警察李志伟、户籍刘毅、居委会书记主任还经常来家里骚扰。家中老小怎么生活呀,我们夫妇俩在外流离失所,有家难回。

5、我们实在是走投无路了,于是2000年12月9日我又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便衣和警察拦住后直接问地址和姓名,根本不问上访的内容和问题。于是我就没说。就这样被押往天安门广场的地下室关押;晚上8点多钟又被押上车开往北京东城区看守所关押;然后又先后转移到北京建国门派出所、北京东城区看守所、河北省石家庄防暴大队、河北行唐县公安局关押审讯。在河北行唐县公安局内有一老一少警察对我进行非常残酷的拷打,把我一直铐在一个铁椅子上,先是抱来一捆竹竿两人轮流的打我的脚、腿、臀部,竹竿打烂完后,改为电棒电,两根电棒都坏了,又搬来手摇电话机,用电线将我手脚绕住后电,后来电话机也坏了。这俩警察也累坏了。半夜两点多钟左右,把我押出去吃饭后,再押回来继续审问。当年轻的警察有事出去了,年老的警察善意又着急的对我说:你再不说,明天你就永远从这个社会上消失了,再说也没用了,共产党再也不会把你当人看了,你人很好,有文化又聪明,你现在说了,至少还能活吧,你是文化人,你自己去想嘛!要知道北京团河劳教所已经关满了人,共产党的手段你是知道的。我当时马上明白,他们是要把我们这些不说地址姓名的人就此“消声灭迹”。因此我说了,然后转到河北行唐县看守所关押,直到2001年1月5日,重庆石油路派出所的一贺姓警察和重庆煤设院保卫处长把我押回重庆大渡区看守所关押。30天后,有两警察来要我写“再也不到北京去”的保证,我说凭那一条文规定?我不写。又过了12天后,一警察拿一张单子要我必须签字,说是去一个好地方,并要我签字后再看内容。签完字后,我才发现是被劳教三年。

6、2001年2月,我被押到重庆西山坪劳教所教育大队一中队转化。劳教所警察公开说共产党对付你们不转化的法轮功,政策是“精神上打垮,肉体上消灭,经济上卡断”“打死白打,劳教所还得赔你80元的火化费”。在劳教所警察龙仕舜、田馨、田晓海领导下,以及肖建铭、刘华、李其伟、刘本忠、王成、李中全等授意下吸毒劳教犯王建鹏、李晓波、沈阳、张振川、刘洪光、陈刚、李洪飞、何卫东、夏先科等对我拳打脚踢、电棍电是家常便饭,更残忍的是夏天长时间坐钉子板凳,臀部烂得流脓血、几个毒犯轮流按着我不准起来。用火烧我的眉毛,用竹签刺穿了我的右耳鼓膜、导致我右耳失聪。两年多每餐只给吃一勺饭、叫50粒。用竹签夹手、吊打、灌辣椒水洗衣粉水,坐钉子板凳,抽脚筋,踩脚趾,夹手指,倒拖,饥饿,不准睡觉,不准大小便,棒打、火烧眉毛、钻耳朵、堵嘴巴、卡喉咙、用针刺手指、烧眉毛、扯头发等等,身体上的伤痕和血肉模糊的情形连我自己都惨不忍睹,行刑的人都害怕。这里只是略举两种。

2001年10月,我绝食抗议劳教所农业大队故意谋杀重庆江津法轮功学员李泽涛致死,绝食3天后,晚上开始给我强制灌食,几个帮教按住手、脚和头,劳教所警察指挥帮教们把很粗的管子插进我的鼻孔,插得很费劲,我一下昏迷过去了,他说,你们给他插进气管了,他立即就把管子给我拉出来了,然后他来给我往食管里插管子,插进去后,又故意抽出来再插,我拼死挣扎,人快从椅子上滚到地上,几个按住我的帮教赶紧更加使力的按住我。最后他们终于把管子插进我的胃了,开始给我灌食,灌啥呢?他们有的说灌盐巴、有的建议灌稀饭,最后给我灌的是他们给与我一起绝食抗议的其他法轮功学员灌食留下的,还有一点温度的奶粉。灌完食后,我早已奄奄一息,也不知是谁一下把管子从我胃里拉了出来,痛的我眼泪猛流,这样连续灌了3天。这样每次灌完食,鼻子里都会呛出血,一身流下的眼泪、血、鼻涕、奶粉、稀饭,帮教们都看不下去,回到监舍后赶紧安慰我:“这哪是人干的哦,这个××的兽医!(指警察陈剑平)”。

2001 年12月19日,龙仕舜、田馨、田晓海、肖建铭等上午从其它中队挑选了60多名吸毒劳教(多次劳改、劳教人员)、近40名警察和一名所谓的医生陈剑平到该队,中午又从中挑选了20多名身强体壮的吸毒劳教作为打手(他们称为“执法队”)。这伙人在警察食堂一顿酒足饭饱后,从下午2点开始,在龙仕舜、刘华的指挥下,从2舍到14舍依次逐个将法轮功学员拖到操场上暴打。在这个过程中,刘华指挥四个打手从舍房将法轮功学员逐个押出,高定、李宗权、陈剑平等在旁作打压记录。我被4个彪形大汉押到操场,首先被强迫在刘华面前跪下,问服不?我摇头。立刻被他旁边早已准备就绪的打手们便一拥而上,将我趴下按倒在地,脱下我的鞋和袜子,将袜子塞进我的口中,并用鞋子猛力抽打我的脸,有的猛踢、猛踩我的身体(要达到他们的所谓打遍、打够、打痛的目标),大概我全脸肿胀并奄奄一息,不能动弹后。刘华才一声令下:“拖下去!把下一个押上来,快!”接着,按住我脚的两个彪形大汉抓起我的脚就往早已安排好的严管监舍飞跑,我的脸和脚在地上摩擦得血肉模糊,而另两个负责押我出监舍的彪形大汉还在后面收拾塞在我嘴里的袜子和抽打我脸留在地上的鞋。拖回监舍后,早已在监舍安排好的另外19个专门对我施行酷刑的服刑人员,立即将我按在小凳子上,施行下一个刑法。即使这样,他们的酷刑办法也会不久就用完,然后警察们就每天把领头的两个叫出去开会、学习和交流其它的酷刑方法,还鼓励他们不断创新和学习历史上的酷刑方法。就这样他们一个刑法接一个刑法的对我实施,直到我被扶着出狱的那一天。

整整三年,各种迫害我的酷刑几乎没断过。不承受酷刑了就意味着已经死亡的1000多个日日夜夜,出狱后我已几乎残废。坐着全身痛的发抖,筋骨断了两根,头疼得很厉害,大小便失禁,语言功能失调,记忆功能减退,生活不能自理,也已无法工作。

7、2005年12月7日,我在街上行走,被重庆市610劫持到上清寺派出所,后被押到渝中区国保支队地下室,被重庆渝中区610的6人刑讯逼供10天,其间被连续吊铐6天6夜,昏死过去后又用脚把我踢醒,接着将四个高音喇叭放在我的身体周围连续播放污言秽语40多个小时、声音大的使我脑袋疼得都要爆裂了。12月16日把我转移到重庆李子坝看守所继续迫害,看守所繁重的折纸盒劳动任务几乎一天只能睡4个多小时,完不成任务就是坐老虎凳和重型脚镣,看守所的目的就是不能让关押的人有自己的思考和意识,以便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人员叫你签字你就签,叫你怎样说你就怎样说。

2006年6月8日上午9点30分,在重庆市渝中区法院36法庭,非法开庭审理。当时法院调集了大量法警,法庭内外布满警察、便衣。法庭内除我的妻子一人,其他都是公检法人员及国安便衣特务。庭审中我当庭揭露办案人员刑讯逼供,法官文跃说:“要有证据”,我伸出胳膊指着手臂上的伤痕问“这算不算证据?”法官尴尬不语。就这样重庆渝中区610操纵下,法院秘密判我五年徒刑,李子坝看守所也配合严密封锁消息,将我的家信截留,我的家属、律师9月底才得知判刑的情况。我本人上诉到五中院,法院不顾事实,维持原判。

2006年11月15日我被押送永川监狱关押。在永川监狱十一监区(原二监区十三分监区),在永川监狱副监狱长王东、教育科张龙剑、王晗威、原二监区分管法轮功的副监区长石永均、十三分监区王强、付本平(后调永川监狱总部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个八人机构中)、石德兵、张猛(现在永川监狱十监区)等人的直接操控下,劳改犯张敬波(重庆璧山人)、方茂禄等人对我大打出手,他们公开在犯人中叫嚣,“打法轮功(学员)没有事,干部准许打,打死白打”。张敬波在监区其他服刑人员中也是公开讲:是监狱领导叫我们打他的。

在监狱,我被单独关在顶楼角落的一间牢房里,由犯人方茂禄、张敬波、熊正刚专门对我实施各种酷刑。在这里我遭受过刑讯逼供、暴力殴打、辱骂、冷冻、水牢,各种暴打和人格侮辱,不准上厕所、不让睡觉、不准喝水、吃大小便、灌辣椒水、灌食盐夹指骨、敲脚筋、踩指骨、不准睡觉、饥饿、夏天蒙被子、冬天穿水衣、不准换姿势的连续下蹬、站、坐直到精神崩溃致疯狂或昏迷或休克,多种类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精神和肉体备受摧残。略举两种。

分监区长王强指点“要加强学习”, 张敬波等人就连续一个多星期不准我睡觉,强迫通宵“学习”,偶尔睡上一、两小时觉,还要求写欠条(指睡了觉)。王晗威找我“谈”一次话,随后我就被毒打十多天。王晗威问“身上有伤没有?(指表面)”答“没有”,就暗示继续整。长期饿饭后又突然一次强迫吃很多饭、吃不下就专打胃。后来他们自己对我实施酷刑也感觉很没意思了。就干脆强迫我连续几个月的不睡觉的站立、连续几个月的不睡觉的蹲着、连续几个月的不睡觉的坐着,睡着了或倒地了在春秋季就是一顿暴打,在秋冬季就是泼冷水,全身不知脱去多少层皮。

冬天到来时,就开始坐水牢,刚开始找来一个大的垃圾桶,灌满水后,站在水中,人倒后,水桶就翻了,满屋都是水。后来就改为往身上泼冷水,然后打开窗户吹冷风冻你、往地上和被子上不断泼水,就这样一直蹲在地上,身体稍有动弹就是一顿暴打,三天三夜后,双脚几乎泡烂完,我就不断倒地,他们暴打累了,才准躺在床上,但是被子全是被冷水泡着的,我也照样睡了2个小时。然后就改为坐刑(连续不睡觉不准上厕所的坐),小便用馒头蘸着吃干,不准吃饭,7天解一次大便,就这样直到晕死或被逼疯狂后,才稍休息一下,又换一种酷刑。不承受酷刑就意味着死亡的近2000多个日日夜夜啊!至今,我仍不时有短暂的精神恍惚和狂躁,手脚也时常疼痛,大小便失控一切,脑子经常不清楚、做事尽出错。

8、2011年10月下旬由大渡口区政法委书记阎亚宁、区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余建军决定,由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杨长勇带领一批610的人,开了几辆汽车停在小区大门口内,早上我和妻子上班经过大门口时,就强行把我俩分别绑架在两辆车上押送重庆九龙坡区中梁山上刘一手火锅厂的职工宿舍的标牌为802的房间,其实好像就是一楼。在这里有个来自大渡口区医院的护士常来给我量血压什么的,有两个偷着喝酒又抱怨不准他们使用手机和随便外出的负责观察我一举一动的帮教,有来自大渡口区九宫庙一小学的退休校长,有快要退休的大渡口区检察院的副检察长,还有一个大渡口法院的50多岁的人负责给我制定转化手段和方式方法。

在这个地方,他们的流氓做派更是显露无遗,反正你不达到他们要求的写点什么或说点什么是不会放你回家的。每天强迫看谩骂法轮功创始人的各种录像并谩骂我坚持不转化。他们绑架我到这里来,由此给我带来的社会和家庭损失和破坏,以及他们内心干坏事和流氓做法的羞耻,都强迫让我认识是因我不配合他们谩骂和诬陷他人造成的。还不断反复只准他们说教的这样式的法制学习教育。“你看嘛,你看你家被搞成啥样了,工作没了,身体遭了,家里孩子老人没人管,你就忍心吗?都是法轮功害你们的。”我说都是你们给逼的。他们却说:“你思想真顽固,再不转化,就把你送到其它对你更不利的地方去转化(意思就是判刑关押到监狱)”。

就这样,我和妻子19天后才放回家。回家后才知,岳父由于我们被绑架第二天晚上急得昏死过去、抢救过来后身体已经不行了,我们回家后不久就去世了。我们夫妇俩打工的工作也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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