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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洗脑都是一次不见血的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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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河南省洛阳市法轮功学员徐莲香女士,在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五次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看守所,四次绑架到洗脑班迫害,遭强制“转化”迫害。她说:每一次洗脑都是一次不见血的杀戮……

她还被批斗、被游街、被恐吓、被辱骂、被嘲,老伴被气得突发脑溢血成为植物人,儿女也受到牵连而被非法关押、殴打、被恐吓下岗等。

以下是徐莲香女士叙述自己修炼法轮大法的经历及她和家人遭到中共迫害的事实:

曾经活在地狱中……

我叫徐莲香,今年七十三岁,是一拖的退休职工。一九八六年,那年我四十四岁。患上了非常严重的类风湿病。常年的病痛使我全身的关节都严重变形,全身只要是关节都痛、都肿,直不起腰,两条腿变形外翻、不会打弯,走路的样子象鸭子一样滑稽可笑,两只脚在地上趋着走,地上哪怕有一点不平都能把我绊倒,倒了就只能趴在路上,等着好心人来扶才能起来。

每天每时每刻,我都承受着难忍的病痛,晚上睡觉疼得我不会翻身,每天只能睡上一会儿。手、脚上的每一个关节都变得粗大,手、脚四个大趾的关节变形严重,向外隆起跟核桃一样大。所有的指骨都弯曲无法伸直,甚至连我脸上的骨头都变形!丑的不敢照镜子。

我还很怕风,总是感觉冰冷的风往我骨头里钻,家里的窗户常年关着,不敢进一点风,就连夏天都穿着秋衣、秋裤,热得满头是汗都不敢脱衣服。浑身没有一点劲,就连水在炉子上烧开了,我都没劲把它拎下来!

我变成了一个废物!一九八八年不得不病退回家,拿着微薄的工资,常年的寻医问药,不仅没治好病,反而把胃也吃坏了。病越来越严重。

刚开始得病的那几年,我几乎每天都因病痛、伤心而哭,把眼哭得看不清对面来人的脸。感觉生活暗无天日,才刚刚四、五十岁就这样了,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呀!常常有轻生的念头,感觉活在世上没有一点意思!到了后来,病把我折磨得连哭都懒得哭了,我没有了情感、没有了思想,麻木地苟活着,仿佛喘气就是我全部的人生了……

师父把我带进天堂……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有个熟人向我推荐法轮功,根本没提能治病。然而谁也想不到,就是这“平平常常”的几句话竟使我成了这世上最幸福的人。

了解类风湿的人都知道,一旦得上就不可逆转。然而,就在我修炼半年后,如果不是那严重变形的手、脚关节,没有人会相信我半年前还是一个严重的类风湿患者!

修炼大法,不仅治好了我的病痛,而且逆转了我的人生!我感觉每天都是阳光明媚!生活,原来可以如此美好!我穿上了久违的花裙子,同邻居畅快地在院里跳绳,每天晚上都香甜地入眠,走路轻盈、优雅,院子里的人竟然夸我:“如果不看你的脸,从后面看还以为是个年轻人呢!”仅仅半年,我没吃一粒药就有了这么大的变化,听起来简直不可思议,但却实实在在奇迹般地发生了,我太幸运了!

是师父把我从地狱带进天堂!我和我的家人、邻居共同见证了大法的强大威力。语言已经无法承载我对师父、对大法的感恩之情!我从生命的最深处感恩大法!感恩李洪志师尊!

这一切,都证实了大法的超常!

徐莲香目前照片:从照片中可以看到我手骨、脚骨严重变形。但我现在腰杆挺直,可以双盘腿打坐两个小时,这在正常人都是很难做到的。
徐莲香目前照片:从照片中可以看到我手骨、脚骨严重变形。但我现在腰杆挺直,可以双盘腿打坐两个小时,这在正常人都是很难做到的。

仿若置身“文革”中……

没想到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这么好的大法竟然不让炼,这一切都是因为江泽民的小人嫉妒!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发动迫害后,西工公安分局的警察把我叫去让我交书、让我揭发别的同修。我没想到,这竟是此后十几年“噩梦”的序幕……紧接着,他们到我家抄家、搜书,我老伴被吓得血压高,住进医院。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四日,我抱着为大法说句公道话的想法去了北京,被一拖公安处的人押送回洛阳。一拖公安处的处长不让我睡觉,逼迫我写“保证书”,保证不炼功、不去北京上访。还把我孩子们也叫来劝说我。我不写,他们就把我送到涧西的拘留所拘留了十五天。期满后一拖公安处的人又把我从拘留所接回一拖公安处继续恐吓、逼迫我写不炼功的“保证书”,看到我不写,就把我单独带到一个放着枪支、皮鞭、电棍等各种刑具的地下室,恐吓我:“还炼不炼了?!”我说我炼,拒绝写“保证书”。

随后,他们就把我树成洛阳市的典型,拉到新安县的磁涧党校礼堂里批斗。恍惚间,时空错乱,我感觉仿佛置身“文革”时期……

记得当时他们给我戴上手铐让我站在台子上,一边站着一个穿着崭新警服的女警,台下则坐着洛阳市的很多法轮功学员、警察、涧西区“610”等各色人等,拖厂公安处的一个人(至今我都没搞清楚他是谁)站在台上发言。一个多小时的发言全都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捏造、陷害与胡编乱造,说我怎样不写“保证书”,怎样不放弃信仰,怎样“顽固”,怎样“鼓动”大家不写“保证书”等等。批斗会结束又让我戴着手铐由女警察领着在党校校园里游街,由党校师生与参加批斗会的人旁观。这些,极大地侮辱了我的人格,伤害我的自尊。游行结束后,他们直接把我送到大所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从拘留所回家后,街道居委会、办事处、涧西区“610”、汉屯路派出所的金鑫等人、涧西区公安分局、西工区公安分局、我单位领导、我老伴单位领导三天两头来我家骚扰,逼迫我放弃信仰,搜书、监视我。这时,我老伴的病情开始恶化,三天两头去医院住院。

逃出洗脑班复又落魔爪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拖厂公安处在第二招待所开办洗脑班,将我骗去,不让我回家,强制我观看诽谤大法、污蔑师父的录像。拖厂“610”主任杨某、发动机分厂书记金某每天都逼我写不炼功、不去北京的“保证书”,我不写。金某气急败坏地吼道:“不写‘保证书’就不给你发饭票!”

没有饭票就不能到食堂吃饭,不但不让吃,他们还毫无人性地要求我要坐在旁边看着他们吃饭。天天如此,餐餐如此……那一刻,我感到人格受到极大侮辱。

我实在饿极了,他们就让两个包夹跟着我,用我自己的钱出去买饭。我没有吃过他们一顿饭,但他们却在二零零一年元月扣掉了我全月的退休工资三百七十五元钱!

在洗脑班里,他们天天都逼迫我写不炼功的保证书,我的精神压力巨大,承受能力已接近极限。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那天,我无意中听到他们商量说要把我送到别处继续迫害。这时,我下定决心逃出这个“杀人不见血的牢笼”。我想都没想就从房间里冲出大门外,当时包夹我的人都在打牌、织毛衣,我这才得以幸运逃脱!

我到处躲藏,短短的一个月内,我竟接连辗转了四处!由于没带钱,我偷偷地跑到我姑娘家,心惊胆颤睡不着觉。凌晨一点钟,我清楚地听到楼下有关车门的声音,就知道肯定就是来抓我的,就飞快地下床,当时连鞋都来不及穿,光着脚就往楼上跑。当我刚跑到三楼,(我姑娘在二楼住)就看到来了四、五个人去敲门,吓得我一个劲地往楼上跑,坐在顶楼,我大口大口地喘气,心跳得要蹦出来,天哪!只差一、两分钟!

我冻得抱着脚坐在别人家门口的垫子上,希望他们快点走,好回去把鞋穿上。当我听到他们把我姑娘带走并把门锁上的一刹那,我慌乱地不知如何是好了:时值严冬,还是半夜,外面的温度是零下十几度,我穿着单薄且赤着脚,身上没有一分钱……我接连跑了几个楼洞希望能找到一双鞋,最后,我终于在垃圾箱旁找到一双男式大号胶鞋,鞋面和鞋底到处裂着口子。

在去同修家的路上,一声声刺耳的警笛声划破夜空,气氛恐怖至极。因为我不愿半夜惊醒同修,就站在门口站着等着天亮。虽然当时气温是零下十几度,冻得哆嗦,但潜意识里很高兴,因为没被抓走,不用担心被人逼迫放弃信仰了……

最后,我担心在同修家住久了,会牵连同修,就打电话给我姑娘,可能是因为电话被监听的原因吧,就在我刚进家门没几分钟,拖厂公安处的警察就闯进来把我抓走了!

在拖厂公安处连续两个晚上没让我睡觉,翻来覆去审问我去哪里了,写不写“保证书”?强迫我放弃信仰。我困得只能在小凳子上趴一会儿。

一天,市公安局来了两个夹着黑皮包的一男一女,女的又高又胖,进门就问:“徐莲香写了没有?”听到我没写,她就开始说攻击大法和诽谤师父的话,我知道诽谤佛法要遭报应的,就好心劝告她不要骂师父了,她就把师父的法像放在桌子上,坐在师父的法像上叫嚣:“我就让你看看我遭报应不遭报应!”她当时恶狠狠地拍着桌子对我疯狂吼叫:“我叫你倾家荡产!我叫你孩子下岗!我叫你流浪街头!不让你孩子上学!不让你孩子参军!!”结果没过几年我就听说她不知犯什么事儿让抓起来判刑了。

三天以后,他们捏造事实,陷害我,以莫须有的罪名把我送到大所少管所非法拘留了至少一个月。还以“罚款”的名义勒索了我三个孩子的二千九百元钱,当时钱交给拖厂发动机分厂的一个祝姓男子,此人五十多岁,个子不高。经常到我家骚扰我。当时,我亲耳听到这个祝姓男子跟不知哪个单位联系,对方不愿拘留我,因为,找不出任何可以拘留我的理由。但是,此祝姓男子执意要将我送进去拘留。最后,不知他用了什么方法说服对方,一拖公安处用车将我送进大所少管所拘留了一个月。在那里,我被强迫劳动,每天用冰冷刺骨的水擦地板,在煤渣堆里捡煤核、扒垃圾,从没给过我发过任何报酬。

儿女被抓、被打、被勒索……

然而,这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的苦难遭遇,当我回到家后,孩子们又向我讲述了他们这些天的经历,听完后,我心疼得泪如雨下……

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六日零点,一拖公安处的警察到我三个孩子家将我的两个儿子一个姑娘绑架到拖厂公安处,非法审讯孩子们,恐吓他们,非得逼着他们把我交出来,问他们把我藏到哪儿了,不给他们吃饭,把孩子们饿坏了。连旁边的人都看不过去了,对他们说,“他妈是他妈,孩子是孩子,杀人犯还让吃饭咧,咋不让人家孩子吃饭?!”

有个警察审问孩子们:“你妈去哪儿了?!”我姑娘只说了一句“我妈是在你们这里不见的,我没向你要人,你凭啥问我俺妈去哪儿了?!”他气急败坏,抬手就搧我姑娘的脸……他们让我孩子们交五千元所谓“押金”才能放他们回家,并说:“你妈回来这钱退给你,不回来不给!”后来我姑娘要回三千元,还有二千元他们不退,理由是什么“押金”,到现在我也没弄清是押啥的“押金”。

耽误我两个儿子三天上不了班。腊月二十九日零点才把孩子们放回家。我第二个儿子宋红伟因为我被单位(洛阳市供电公司)扣了四千元年终奖。

一拖公安处不仅在我逃跑后到我三个孩子家绑架了他们,而且还到我老伴的姐姐家、妹妹家搜查,就连已经离过婚的前儿媳妇家也去搜查!我的亲家当时非常气愤,对他们说:“俺闺女已经跟他儿子离婚了,俺们都没关系了,你为啥要来俺家搜!再说,你找那老婆儿弄啥?人家那老婆儿挺不错咧,你们咋不去抓那些贪污犯咧?!”

每一次洗脑都是一次不见血的杀戮……

二零零一年七月,涧西区“610”主任刘世斌带人到我家强迫我去在涧西老年公寓开办的洗脑班。当时我老伴半身不遂,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就指靠我照顾了,即使这样,刘合、刘世斌竟没有人性地强迫我带上老伴,将我们双双送入洗脑班!下车时我老伴就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当时的情景那叫一个凄惨……

在洗脑班上,涧西区“610”书记刘合经常拍着桌子恐吓我、对着我吼叫,刘世斌则阴森森的对我说:“你不写,你不写我们有的是办法叫你写!”当时听得我脊梁上直冒冷气!那种精神上的折磨如果不是身临其境是很难感受到的,我几乎每时每刻都需要倾尽最大的勇气对抗他们强加给我的恐惧、焦虑、无奈……我时时叮嘱自己:不能做对不起师尊的事情,师父是恩人!不能做连“人”字都不配的事情!

最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强加给我的压力越来越大,终于,我承受不住了,思想开始发生松动,为了躲避这种无法忍受的痛苦折磨,我做了一个修炼人不该做的事情,无奈中,我昧心写了污蔑大法的话……

写完之后,我的痛悔之情无以言表,处于人性被严重扭曲的一种不正常的心理,精神好象错乱了一样,我责备我自己,不能原谅自己,可是无奈又让我退缩,那种复杂的心情难以形容,我无数次失声痛哭,难以自己:我出卖了灵魂!成了躯壳……本以为写了“保证书”可以减轻痛苦,没想到背叛良知的谴责要比他们对我的折磨还要痛苦无数倍!!

老伴凄凉地走了……

因为我在二零零一年七月的洗脑班里写了对不起师父的东西,良心受到谴责,于是我在二零零一年冬天写下了悔过的“严正声明”,请某同修帮我在明慧网发表,以表明继续修炼的心迹,恳请恩师原谅。我发自内心的要继续修炼、坚持我的信仰。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西工区公安分局的两个警察闯进我家,全然不顾我因偏瘫卧床的老伴,强行把我绑架到西工区公安分局,对我非法审问,这时我才知道把我抓来仅仅是因为他们看到我写的这份还要继续修炼的“严正声明”。他们把我送到西工区拘留所拘留十五天。

我被抓走后,我那偏瘫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伴就整天躺在床上哭,孤苦伶仃没人照顾,就在我被抓走的第三天,我的老伴自己去上厕所,因为伤心、悲痛,加上身体虚弱,一头栽倒在厕所里,不省人事。当家人发现把他送到医院,大夫告诉他们,因发现得太晚了已经没有再抢救的必要了,即使抢救过来也是植物人。然后,我姑娘就急忙赶到西工区“610”,请求他们让我回家看老伴最后一眼!然而,却被那里的一个看起来五十岁左右的张姓男子无情地拒绝了,竟说:“那枪毙的人还能回家看病人吗?”无奈,我可怜的女儿只得哭着回来告诉大夫:“我不能对不起我妈!说啥也得让我妈见我爸最后一面!”并拿出两万元钱,请求大夫继续抢救老伴,只为能让我见上老伴最后一面!

我到拘留所的第四天上午,西工区公安分局的两个警察来找我,告诉我说:“你老伴得重病了,正在医院抢救。你写个‘保证书’可以回家看看。”我担心老伴!但是我不能背叛师尊呀!我痛哭!绝食三天,要求回家见老伴最后一面,但是没有用。

五月九日,十五天的非法拘留期满后,我回到家,老伴已成植物人。几个月后,他就撒手人寰,凄凉地走了。

这一切,仅仅因为我坚持“真善忍”信仰

二零零四年一月,眼看马上就要过年了,我还没从痛失老伴的忧郁情绪中走出来,刘世斌竟然又带着拖厂公安处的人到我家骚扰,要把我绑架到洗脑班去。我不开门,结果刘世斌和一拖公安处、我原车间的人在院子里守了一天一夜。直到第二天,他们把我的孩子们叫回家打开房门,逼迫、哄骗我的孩子们亲自把我送到在南昌路老年疗养院开办的洗脑班,关押了大约四十天左右。强迫我观看污蔑大法、诽谤师父的录像,强行对我进行洗脑,恐吓我,逼迫我“转化”。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涧西区公安分局的警察李红伟和女警金鑫,以莫须有的罪名,陷害我,把我绑架到洛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日因证据不足,涧西区公安分局撤诉,把我放回家。我失去人身自由近一年零三个月。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在绑架我的同时,涧西区派出所的女警小金和警察李红伟抄了我家和我姑娘家。抄走了我外孙的MP3、我的手机、我姑娘的打印机、大法经书、上网卡、录音机等。撬开我一个带锁的柜子。整个抄家过程没有给我出示任何“搜查证”等证件,抄家结束没有给我开具“收缴物品清单”。

在看守所里,因一个号里关的人太多,床不够睡,只能睡在地上一、两个月,因条件太差,地板潮湿,不能学法炼功,使我那类风湿的老病又犯了,手、脚都肿,不能打弯。但即使这样,他们还强迫我劳动,从早上七点钟干到晚上七点,有时加班还要干到晚上十点,吃饭时间只有半个小时。从来没有拿到任何工资。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日我被从看守所放回家。

二零一一年七月,我因坚持信仰,被涧西区“610”的刘世斌伙同长安路派出所的警察,还有一拖公安处的人,以莫须有的罪名绑架到刘世斌、郭广文在富兴宾馆开办的洗脑班,强迫我观看污蔑大法、诽谤师父的录像,强行“洗脑”,逼迫我“转化”。最少失去人身自由一个月。

我处处要求自己按师父说的做一个好人,难道这些就是当今社会对一个好人的“馈赠”吗?我们遭到了不公的待遇,我们有权利对一意孤行、发动对好人迫害的罪魁江泽民提起控诉,要求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将真正的恶人绳之以法!还公道与人民!还李洪志师父、还大法清白!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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