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诉失主:“我是炼法轮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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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大陆来稿〗二零一二年的一天,我下了晚自习骑车回家。骑到小区门口时,发现地上有一个黑包,下车捡起来打开一看,是个笔记本电脑。

我想真是捡了大便宜了,我正好没电脑,而且还是华硕新笔记本。这个念头一出,马上意识到错了,我是个修炼人,怎么能有这么肮脏的想法!丢了新笔记本,失主该多着急!我得马上想办法找到失主才对。

回家后打开电脑,从中寻找失主的有效信息,可是新电脑里根本没有什么太多有用的信息。多亏失主的QQ能够自动登录,于是我就在失主的QQ上告诉他的好友这件事情,让他们告诉我失主的电话号码,以便我与他联系,请他来取。

然而让我不解的是,对方却认为我是在网上搞欺诈,是骗钱的主,不告诉我失主的任何信息。我就再与他的其他朋友联系,没想到很多人都是这种态度。最后终于有个人给失主的家人打了电话。失主的家人联系到我,但还是不十分相信有人会归还捡到的新电脑,认为我要借此机会讹他的钱。最后约定见面地点。

失主家来了好多人助阵。我把笔记本电脑交到失主手里,没有提报酬的事。看起来他们好像有点惊讶,马上说要给我报酬。我说,如果我为了要报酬,我何必费这么大劲找你,还你电脑呢?自己把电脑留下来岂不更好!你们是不是真的不相信现在世上还有好人啊?

我告诉他们:“我是修炼法轮功的。我们师父让我们遇到什么事情要首先考虑别人。你们千万别听信电视上对法轮功和我师父的那些诬陷宣传,法轮功是佛法修炼,大法弟子都在做好人、更好的人。”

最后他们千谢万谢,高兴的拿着价值四、五千元的新电脑回去了。珍爱的东西失而复得当然高兴了,但他们不仅是为此高兴,还伴随着明真相的喜悦,说:在当今社会也只有炼法轮功的能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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