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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频繁关押 洛阳护士要求将首犯江泽民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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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护士马月梅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邮寄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利用“六一零”非法组织及包括军、警、公、检、法、司、国安、外交、新闻、政法委等各级党政机构的整个国家机器,一手挑起、煽动、策划、组织并推动实施了一场对上亿法轮功修炼者群体大规模的、系统的、长期的灭绝性迫害,要求将首恶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的主犯抓捕归案。目前控告书已被“两高”签收。

马月梅,五十八岁,护士,家住河南省汝阳县城关镇,诚实可靠,孝敬父母。在过去十年中,马月梅累计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二次、拘留所三次、洗脑班五次、非法拘禁二次、劳教一次、非法抄家六次、开除留用二年,工资降级,经济上的损失不计其数。

马月梅在控告书中说:“恐怖的十年,血雨腥风的十年,令人窒息的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我和我们的家人是在刀尖上度过的,整日提心吊胆,身心受到的伤害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就连我的亲戚朋友给我打电话,我没及时接听,他们就认为我又被绑架了。”

马月梅在控告书中简述了自己遭受江泽民和中共迫害的事实。

二零零一年正月初七晚饭后,内埠派出所警察(受汝阳县国保大队指使)强行将我绑架至汝阳县看守所并抄家。四十天后,直接把我关押拘留所,大约四十天后,又把我拘禁在洗脑班,大约一百天后,敛巨额生活费,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我正在上班,一帮警察闯入办公室,将我办公用的电脑搜走,之后抄了我的家,又将我非法关进看守所。我父亲因有我这个诚实可靠的女儿,生活上有着落,心里很踏实。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老人家承受不了,病情加重,两个月后离世。在我亲属的强烈要求下,将我放回家安葬父亲。大约半个月后,又将我劫持到洗脑班迫害,因我反迫害绝食,身体被折磨至血压急剧升高,帮凶们怕承担责任,才将我放回家。半年后,交巨额罚款赎回电脑,我才将办公用的电脑送回单位。

二零零三年夏天,汝阳县国保大队警察又闯入我家,抄家后又把我绑架至国保大队拘禁,两天两夜不让我吃饭、不让睡觉,让我面朝墙壁长期站立,进行体罚,有一名警察还用拳头来对付我。同年九月份又强行将我与另外两名同修绑架至劳教所。因我长期被迫害,身心受到巨大伤害,血压升高,体检不合格才放回来。

二零零四年春,一帮警察又非法闯入我家,抄家后强行将我绑架至拘留所,非法拘留我十五天,交巨额所谓生活费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正是奥运会开幕,一帮警察又非法对我进行抄家后劫持到洗脑班迫害半个月,交巨额生活费,单位派包夹二十四小时跟着,限制我们说话,限制我们的自由,污蔑法轮功的音像特大音放着,震耳欲聋,导致我与另外两名同修身体出现状况,血压升高,另一名同修突然晕倒,送医院抢救,洗脑班被迫解散。同年十月一日也就是双节期间,六一零办公室工作人员与我工作单位二名职工又将我非法拘禁。

二零零九年秋六一零办公室命令我单位领导强行把我送入洗脑班。同年底又把我强行送入洗脑班所谓应付上级检查。

二零一零年三月八日,我正在家吃晚饭,一帮警察非法闯入我家抄家后又把我绑架到拘留所,拘留十五天。

马月梅在控告书中说:根据我国法律及国际法准则,江泽民对法轮功所推行的政策、手段都严重的触犯刑律。犯下了侵犯公民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罪,破坏国家宪法实施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入侵公民住宅罪,诽谤侮辱他人罪等。因为是江泽民直接领导部署了在全国、全世界实施的法西斯罪行,为此我特向最高检察院提起控告,希望能够匡扶正义,保障公民权益。请予尽快立案侦查,查明犯罪事实,将首恶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的主犯抓捕归案,绳之以法,追究其必须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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