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农安付贵华与家人遭迫害 女儿控告江泽民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农安法轮功学员付贵华的女儿于健萍、于健莉,控告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犯下了剥夺公民信仰罪、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等罪行,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她们的刑事控告状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七日通过EMS邮寄给最高检察院,最高检于五月二十日盖章签收。

被告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操控整部国家机器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疯狂迫害。实施“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迫害政策,导致控告人一家深受其害,曾被骚扰、绑架、洗劫式抄家一次、拘留二次(行政拘留十五天和十天);亲友遭牵连迫害,多人致伤,一人致死;母亲付贵华被非法判刑三年,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给控告人及亲友造成肉体和精神的严重伤害、无法正常工作、大量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

下面是控告人诉述的事实和理由:

从一九九九年至今,我们全家及亲友均遭不同程度的迫害。

母亲付贵华被迫流离失所十年

二零零一年六月,为了躲避中共迫害,我母亲付贵华女士开始流离失所,直到二零一一年才回到家中,下面是我母亲在家时(二零一三年初)讲述自己如何走入修炼的和关于这段经历的自述:

(一)半生梦魇、幸遇大法获新生

从小我就体弱多病,四岁时得肺炎,家中无钱根治,落下病根,从那时起就开始经常吃药。多种疾病缠身,如:神经衰弱、肝硬化、心脏病、哮喘、肺炎、肾炎、糖尿病、风湿性关节炎、低血压、坐骨神经痛及妇科病等。由于坐骨神经痛,躺下起不来,得靠别人帮着扶起来,常年如此。

上初中的时候,被树枝伤了眼睛,左脑从此落下病根,阴天的时候就疼。平时一动左半身,就牵着左脑疼。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我去大夫家看病,当时他们家正在吃饭,我就站在地上等,突然眼前一黑,我就晕倒了。这种事经常发生。

一九九五年前夫又与我离婚,当时两个女儿幼小,我们娘仨住在租来的小平房里。冬天外面大雪封门,屋内寒冷,我只能在那一直烧火,不敢睡觉。那时因为学医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知道现代科学已无法治好我的病(因为我有病的地方多,吃了管肺的药伤肝,因为有肝硬化),所以对生命与人生失去了希望和信心,每日只是硬挺,只是为了俩孩子。那时真是苦不堪言、生不如死。

一九九六年六月,我偶然间得到一本《转法轮》。很快我就看完了一遍,那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清楚地看到在光的照射下,很多蛇、狐狸、黄鼠狼等动物逃窜到树林里去了。第二天,在我的身上真真切切的见证了大法的神奇,我所有的病全好了。

一夜之间!那么多年,为了我的病,我去学医,看病,却没好病,只看了一遍《转法轮》就都好啦!后来有一次炼功,就听左脑里嘎巴一声,之后左脑就好了。

从那以后,我的整个精神状态都变了,每天就是高兴,就是笑。

(二)合法上访,遭中共无休止的骚扰与恐吓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领着两个孩子,和千千万万个法轮功学员一样,为了大法的名誉去长春省政府和平请愿,等来的却是全副武装的警察。我们被强行拉入大客车内劫持到绿园小学,在绿园小学教室内,我们被要求填表登记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地址、工作单位等。当时在场的有个年轻的男性法轮功学员由于不配合这一要求,被警察用书打了耳光。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日左右,吉林省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凤响乡派出所副所长和一个司机来我家,让我写保证书,强迫我在保证书上签字(保证书内容有不炼功、不上访等)。不几天,凤响乡派出所(即范家屯镇郊派出所)所长孙影(已遭报死亡)、副所长(姓江)、其中还有一个姓田的,其他人是警察,共六、七个人来我家骚扰,并威胁我不准去上访。凤响乡派出所所长孙影曾几次逼我交出大法书。

有一次,副所长(姓江)和一个警察,手里拿着几张法轮功真相传单,问我:“你还炼不炼了?”

金城村大队书记姚德江也经常来我家骚扰,威胁我交出大法书,如果不交,就让派出所来人要。我没有办法,就交给他们两本大法书,还有一个《转法轮》的皮。他又用共产党整人的株连政策恐吓我说:“你再炼,将来儿女长大升学、工作、当兵都要受到影响、牵连。”

二零零零年,金城村大队治保主任张富要劫持我去洗脑班,我没配合就躲开了。金城村三组队长赵学军也干涉我的人身自由,不准我去法轮功学员家串门。

二零零一年六月左右,凤响乡派出所绑架了当地几位法轮功学员,因我当时没有在家,他们对我的绑架没有得逞,当天下午他们又两次来我家欲劫持我,我当时恰好出去了,他们扑了个空。从此,我便开始流离失所。

(三)谎言加暴力,亲人被胁迫

流离失所期间,二零零一年夏天,当时金城村大队书记杨林学欺骗我父亲找我,说没啥事,就是看看她。我父亲说:“你可不能抓她,她还有两个小孩呢。”杨说:“不抓。”我父亲相信了他的话,就带他到我亲属家,后又带到我临时工作单位找我。我父亲和我大姨父完全相信了杨的谎言,给我施加压力,要我配合。其实我清楚杨找我的目的就是要预谋迫害,我就再次走脱了。

果然杨带着公主岭市公安局警察,开着警车来到我当时租住的房屋处,欲图绑架我,并野蛮抄家,抢走大法书《转法轮》。当时我没在家。他们气急败坏,并扬言说:“抓住她、整不死她?!”然后要房东看着我,房东说:“你们都找不到,我怎么看着呢?”

二零零一年,我大哥被金城村大队治保主任李洪侠欺骗,我大哥骑摩托车带着李来找我,拿着不炼功保证让我签字,没找着我,我大哥就请他吃了一顿饭。

二零零三年金城村治保主任李洪侠找到我现任丈夫的表哥,拿着东西要找我签字,并说我已被网上通缉了。我被迫再次放弃工作,再次搬家,躲避这种骚扰迫害。

(四)流离失所之苦

流离失所最初的那几年是最苦的。好不容易找的工作,但由于邪党的骚扰也干不长,没有生活来源。冬天没有衣服,还要穿夏天的衣服,被逼的实在没办法,就晚上出去捡东西,翻拣别人扔的垃圾包,运气好的话,可以捡到别人扔的破烂衣服、鞋什么的,就不用那么冷了。别人翻垃圾包,有时扔的满地就不管了,我从来都给他们系好了,方便清洁工清理。

我曾经有过整整一年没有摸过钱。那样的日子,不知过了多久。我于二零一一年末终于回到家中,结束了这长达十年半长的有家不能归的流离生活。

全家及众多亲友均遭迫害

然而好景不长,二零一三年六月,我们全家及众多亲友均遭迫害。以下是详细过程:

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长春市公安局、农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唐克、吕明选等人伙同烧锅镇派出所的警察未出示任何证件,也未说明事由,用榔头砸开防盗门,闯入我(控告人)家,强行绑架我母亲付贵华、我和我阿姨孙艳霞。我质问他们是干什么的、什么人、问他们有证件么?拿出来看看。他们找来一条毛巾把我嘴勒上了,使劲向后拽扯我的头发,用手铐把手反铐在背后,使劲压着头按在床上。国保大队一叫白林(音译)的恶警,一直往上使劲提手铐,使手铐越勒越紧。还有人在后面踩着我的后背。我母亲付贵华制止他们,唐克照我母亲付贵华的头就是一拳。用绳子把我母亲付贵华和我阿姨孙艳霞反绑,强迫我母亲付贵华坐在地上。他们还把法轮功师父法像、法轮图形等扔在地上,强迫我阿姨孙艳霞和我压在上面。

他们四处乱翻,抢劫财物(详见附件一:被抢走的部份物品清单)后,把我们劫持到农安县公安局非法审讯两天一夜,动用酷刑,强迫我们承认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等。我母亲付贵华被锁在黑屋子里,腿用铁棍子横穿在椅子上,然后国保大队队长唐克用半截棍子往她臂膀上打,往两腿打,往右侧膝盖,两脚脚趾部位打,断断续续打,持续了半个小时,打的手直抽,全身发抖。吕明选,用巴掌打我母亲脑部,打的头疼,大半年后头部还有发麻、局部疼等症状。唐克打了孙艳霞几十个嘴巴,钢筋压腿,穿着皮鞋猛踹大腿,其他人碾脚面、踩大腿里外侧的一点点肉,使劲在铁椅子上碾,唐克反复“开飞机”,拿带尖的木棍刺脚踝骨,木棍敲打小腿骨,周大海和其他人都曾反复将装有矿泉水的瓶子打后脖子,之后把水泼到脸上,唐克抓住头发往墙上撞,被其他人用脚使劲踢大腿,被踢的在地上滚来滚去。

中共酷刑示意图:“飞”
中共酷刑示意图:“飞”

六月五日,我家人与亲友前往询问原委,被唐克等警察强行绑架到古城派出所,每个人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酷刑迫害(关于迫害施用的酷刑及相关责任人,详见附件二:遭受酷刑列表),包括:电棍电;塑料袋套头;拳打脚踢;扇耳光;用针扎;踩脚、碾脚、碾小腿迎风骨;开飞机(把人用手铐反铐在背后,按趴在地上,几个人踩着背、臀部、腿,把两只胳膊从后面使劲往上推,推到与头平齐。松开时胳膊“啪”地一下就从头顶弹回背后);上大挂;把人双手铐起来,横穿到健身器材上,象吊猪一样,然后几个警察在下边前后左右的推,或者是拿电棍电,或拿棍子往下压腿;泼尿浇人;拿蘸了尿的抹布堵嘴;用镐钯蹩腿、猛敲小腿骨、踝骨等处;老虎凳;用打火机把火开到最大,烧、燎人的脸等部位。

我和亲友全部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才予释放,母亲和阿姨被关押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

修炼法轮功并不违法,农安县国保大队未出示任何证件,也未说明执法依据,仅以修炼法轮功或制作法轮功资料为由,绑架,抢劫财物,采用刑讯逼供的手段对无辜善良的公民进行迫害,是违法违宪的犯罪行为。

母亲被冤判三年、体型严重佝偻

我母亲是被以“制作、悬挂三十八条法轮功真相条幅”为由被冤判三年的,所谓笔录本身就自相矛盾,一会说是用下载打印的字体模板描摹的,一会又说是用毛笔写的,没有物证,没有人证。

被一审冤判之后,母亲上诉,我们去找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二庭办案人郑伟说:不接外地律师手续,不见律师。并且试图说服我们把律师辞了,还说会给我们指定一个律师,免费的。这些都被我们拒绝了。我们把我母亲的相关材料、家属被酷刑的材料、照片都给他了,希望他能认真了解。交涉多次后,长春中级法院仍是:不开庭,直接维持原判。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二日母亲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遭受严重迫害,在吉林女子监狱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下,时年四十八岁的母亲在入狱短短一个多月内就检查出肝炎,且体型严重佝偻,身高由一米六五缩短至一米五五,体重由原本健康的一百六、七十斤下降到一百零几斤,双腿、双脚严重浮肿,走起路来歪歪斜斜,活生生像一个病恹恹的七十岁老太太……

在八监区,狱警张莹、包夹犯人等对我母亲进行超长时间洗脑、体罚折磨,剥夺洗漱、上厕所、花钱等基本人权,每天从凌晨四点五十一直罚坐到半夜十二点,强制坐那种连几岁幼童坐着都费劲的二十厘米高的小圆板凳,双腿并拢、双手放在两腿上。

这种迫害在我们家属强烈抗议下,持续几个月后才稍稍得到好转。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