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夫妇被冤判 重庆“610”幕后作恶事实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五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在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重庆法轮功学员赵时芳、周昌森被渝北区法院分别非法判刑八年和七年。在过去一年半中,重庆“610办公室”一直是迫害赵时芳、周昌森夫妇的指使者。

“610办公室”是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重庆“610办公室”为迫害法轮功学员周昌森、赵时芳夫妻,纠集了渝北区国安、公安、街道社区等一群人,成立了“七•一五专案组”,专门对周昌森、赵时芳夫妻进行跟踪、蹲坑。这些专案组人员先抓人后立案,把人黑关了一年多,又立不起案,即公安分局构陷的案子,由于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两次被检察院退回。

“610”不死心,又支撑区公安分局继续炮制伪案,并指示区法院对周昌森、赵时芳夫妻关押了一年零六个多月后非法判刑。

一、重庆“610”搞“七•一五专案组”迫害赵时芳夫妻

1、绑架抄家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六日的早晨,理发师赵时芳女士象往常一样,拉开自己在渝北区龙溪镇松石支路51号家门,准备上班。突然有几个凶神恶煞的人闯来,不问青红皂白、也不顾赵时芳的喊叫、挣扎,强拉硬扯关房门。人们要问,这些明火执仗的家伙是谁呢?他们慌忙关门想干什么呢? 他们为什么面对妇女像如临大敌般的行凶作恶呢?

答案很简单,原来是重庆“610”搞的这场迫害,绑架、抄家、抢劫是 “610”指使警察、街道社区人员干的。同日,重庆法轮功学员杜雪琴在上班时,也被渝北区龙溪镇派出所、国保、公安绑架并抄家,先被绑架到龙溪镇派出所,后转送到一碗水看守所。

2、做好人却遭中共迫害

赵时芳和丈夫周昌森在重庆渝北区龙溪镇开了一家夫妻理发店,由于收费低,服务好,受到了新老顾客的好评。当顾客夸赞理发服务好时,赵时芳总是在微笑中给客人讲真相:说她过去性情急躁、身体不好,炼法轮功后,她按照“真善忍”标准做人,脾气好了,身体健康了,理发生意也好了;她还讲九九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她自己依法上访遭劳教的故事;讲法轮大法好的许多故事!如果顾客有疑问,她会将自己制作的真相资料赠送给顾客,解开人们对法轮功的疑团。理发店还经常放神韵新年晚会录像,顾客和路人观看后都有好评。大法弟子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却招来中共的绑架、抄家、关押、判刑迫害。

3、 “七•一五专案组”干坏事

在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五日,重庆市“610办公室”操控渝北区公安局国保(吴兵、王国江)、龙溪派出所(龙山社区民警周忠孝,警号109890)龙溪街道龙山社区(书记罗素兰、副书记张婷婷、主任陈静)等人,为陷害法轮功学员赵时芳夫妻,专门成立了 “七•一五专案组”。

这个“七•一五专案组”的特务们,在理发店内外的角落里、在店外树丛中、在紧闭的轿车内,在路途中,还有扮作顧客的、旁听的、过路的那一群人,他们用下三滥手法 ,通过非法的录音、录像、蹲坑、窃听、偷听等手段搜集伪证害人。

这个专案组在十月十六日早晨,将赵时芳和周昌森夫妇用手铐绑架到一碗水看守所,并非法抄了他们的家,抢走了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等,并且将夫妻多年积蓄准备买房的二十万元抢走。只剩下孤苦伶仃的女儿在极度的恐惧中呼喊着“爸爸、妈妈!”。

街坊邻居和顾客朋友知道此事后,从物质和精神上给予她们的家属很大的帮助。很多正直的群众非常愤慨,有的民众自发的到看守所看望她们,她们的家属也聘请了律师,要求无罪释放赵时芳、周昌森。

二、公检法对赵时芳夫妇迫害判刑的简述

重庆市法轮功学员周昌森、赵时芳夫妇于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六日被绑架后,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构陷他们的案子两次被检察院退回,但是渝北区公安分局仍继续炮制伪案继续构陷。

渝北区公安分局欲继续诬陷赵时芳、周昌森夫妇,并于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再次将伪造的案卷送交渝北区检察院。

渝北区检察院又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下旬以证据不足,退回渝北区公安分局。

渝北区公安分局继续诬陷赵时芳、周昌森夫妇,并于二零一四年五月底至六月初(具体日期不详)再次将伪造的案卷送交渝北区检察院。

渝北区检察院已于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七日将赵时芳、周昌森夫妇被诬陷的案子提交渝北区区法院,企图进行非法判刑。杜雪琴被渝北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后情况不详,请关注。

重庆市渝北区法院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对法轮功学员赵时芳、周昌森、杜雪琴非法庭审。

法庭上,夫妻二人均表示根据宪法规定信仰无罪,言论和出版自由,两位辩护律师也分别为她们作了无罪辩护,辩护律师从先立案再调查的非法、根据刑法三百条起诉违背“罪刑法定”的原则,即中国现行法律没有一条对法轮功定性为×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江泽民在媒体的×教说法不是法律;从犯罪客体—— 即受害者(法律)上讲,检察院没有她们如何组织、如何利用×教的证据、证人、证词,她们作为普通的信仰者也没有破坏法律的能力等等;最后律师诚恳的忠告法官、检察官:法庭的目的是主持社会正义,判案必须以正义为依规。要听从自己的良知,维护法律和正义,为自己的将来和历史负责!

虽然“公诉人”张玮多次打断、阻止律师辩护,审判长陆涛也多次提醒律师,因为操控他们的市“610办公室”的恶人害怕人们知道这场审判“闹剧”的真相,但是在场的听众相信已经知道了是非曲直。


相关单位及责任人:
重庆市“610办公室”主任 高重秋 13320229062
重庆市“610办公室”处长 王林渝 13808354291(主管非法关押的“洗脑班”)
重庆市渝北区政法委书记:袁光灿(现任)
重庆市渝北区政法委地址:渝北区义学路64号 邮政编码:401120
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平支街3号 邮编401120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检察长 钟勇13908259616 67181601
副检察长 姜飞13908359846 67181603 副检察长 许世兰13500360655 67181675
副检察长 王治(政治部主任)13908333285 67181606
副检察长 周朝祥13609417599 67181686纪检组长 谢会云15823038166 67181618
公诉人;张玮 张怡 熊纯羲(该诬陷案承办人)67181622 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平支街3号 邮政编码:401120
重庆市渝北区法院:重庆市渝北区两路镇双凤路98号电话:(023)67188989  邮政编码:401120重庆市渝北区法院 院长 戴军 刑庭庭长 : 陈斌 电话:67188960
审判长:陆涛67188961 审判员:鄢寒秋 赵文芳 67188962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空港大道418号 邮政编码:401120
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锦湖路106号 邮编401120 电话:023-67821891
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局:局长:罗红 电话:67821891
警察:吴兵(音) 王国江(音)(该诬陷案承办人)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锦湖路106号 邮政编码:401120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派出所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洲新村198号
电话:67611647  0752--67063684 邮政编码:401147
渝北区龙溪派出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石路116号 电话:67611647、67063685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花园新村社区:书记王恩兵 副书记代颖 主任赵亲华 刘姓主任
地址:重庆 渝北区 松石北路59号左侧 邮编401147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街道办事处地址: 松桥路7号 邮编:401147 电话: 8761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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