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须为民

——善恶一念之间 结果迥若天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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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八日】所谓福田就在心田,种什么因,结什么果,天理昭彰,丝毫无差。

为官须为民

汉朝张勋任清河令,仁爱明智,尽职尽责,从不忍心欺压百姓,待下属如朋友,视人民为家人。当属下官吏有过错,就劝他改正,不要再犯;凡是懈怠、懒散的,就劝勉他要勤奋;凡是粗野、莽撞的,就劝导他守礼、守规矩;对狡猾虚伪之人,就责问究办;对于争财物的,就用公理来平息,讲“君子取财,取之有道,要有公平、有仁义”;争礼法的,就晓之以理;如果是初次犯错,还情有可原的,就对他进行宽恕,给他机会改正;实在没办法宽恕的,才绳之以法。他为政五年,政通人和,风调雨顺,没有任何自然灾害,蝗灾、瘟疫都没有发生,这真是上格苍穹,此即历史上的“清河善政”。

所以一个廉明的官员他在一方治理就是百姓的福分,不但民众感戴,上苍也会加以福报。为官须为民,要严于律己,有无私为民的仁爱之心,把众生的痛苦当作自己的痛苦。反之,若是为了一己之私,恃势害民,违背天理良知,但他能够逃得过报应吗?纵然官府一时不察,上天自然鉴察,纵然一时脱逃宪网,毕竟天理不容。

如南津尉孟少卿,擅于阿谀奉迎,一心想谋取自己官位的升迁,他看到汉武帝想要在文皇帝的陵墓上建寺,要购买名贵木材,遂留心此事。有位长期经营木材生意的宏某,买得巨木数排,都长达五十多丈,世所罕见,正在这时运到南津。孟少卿得知后妄图占有这批木材,就搜取宏某的衣服财物,诬蔑他是抢劫得来的,把全部木筏没收,处以宏某死刑。宏某含冤而死,死后才过一个月,孟少卿暴病而亡,其他与本案有关的官员,几个月以内,也都相继死亡。皇基寺建造刚刚完工,就遇上一场大火,大柱木头埋在地下,全部化为灰烬,没有一点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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