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诉江被骚扰的一点切磋

更新: 2016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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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七日】近几天,沈阳市各派出所警察频频骚扰参与诉江的大法弟子,让大法弟子承认诉江信是违法的,是诬告。根据邮政法第37条,邮寄诬告信要受法律制裁。所以中共想要以诬告来栽赃、威胁耍流氓。有的大法弟子被逼迫签字,不签字就不让走。已有大法弟子被劫持到拘留所。

建议同修从法律角度进行一定的了解。修炼大法是合法的,就是在国内也是在法律保护范围内,这方面请参考明慧网之前运用法律反迫害的专题文章汇编和小册子。另外诉江也是合法合情合理的,有不少同修因缺乏法律知识,在诉江时参考明慧网的模板或其他同修的诉状,但是对起诉应有的法律知识却没有应有的了解,这是不是在这问题上过于依赖他人?是不是一种只是为了做事而做事的态度呢?是不是这么重大的起诉没有做到应有严肃态度和行为,所以会成为邪恶钻空子迫害的借口之一呢?

另外,有同修在派出所等打电话询问诉江时,一点准备都没有,只是被动回答对方的提问,或者敷衍、推脱,甚至想编个理由躲开或抵赖,而没有体现出大法弟子应有的堂堂正正,师父在《转法轮》中告诉我们:“我不愿意说的话,我可以不说,但是我说出来的就得是真话。”所以我们不想说的可以不说,但说出来的一定得是真话。

对于派出所打电话询问时,建议同修先问对方的姓名、警号、事由,有何法律依据,是谁指使的,并指出其中不符合法律的流程和做法,指出这本身就是迫害。要做到心平气和,但态度严肃坚定,堂堂正正。

一点切磋,不当之处,敬请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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