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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迫害中去世 重庆潼南县代德香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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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重庆市潼南县花岩镇农妇代德香,现年七十六岁,她于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她家破人亡。 以下是代德香老人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的事实:

我在修炼法轮大法之前,患有多种疾病:严重头痛、眩晕、腰痛、脚痛、全身都疼痛难忍,常年反复发作,吃了不少药也不见好转,非常痛苦。我丈夫田自立炼功之前患有严重的哮喘、脚痛、全身无力,我们真是活得身心疲惫,苦不堪言。

一九九七年七月,我和丈夫开始炼法轮功,几个月后,我们一身的疾病痊愈,走路一身轻, 我和丈夫才真正体验到无病一身轻的喜悦,同时也减少家庭的经济负担。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一夜之间对法轮功的栽赃陷害、恶意攻击、诬蔑诽谤铺天盖地,犹如黑云压顶,我们一家从此被卷入这场浩劫,无一宁日。十六年中,我家遭到警察的非法抄家三次,我丈夫遭到绑架两次、关押两次、遭到强迫违心的写保证书多次,无休止的骚扰、成天担惊受怕,使我丈夫的精神和肉体受到严重损害,于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带着恐惧含冤而逝。

江泽民一手发动的这场血腥迫害,使我及家人的精神和肉体受到严重损害。以下是我家遭迫害部分事实:

二零零一年三月的一天上午,我和丈夫在农村老家(潼南县双江镇花岩十大五队)地里种玉米,县国保大队张良和花岩十大五队队长代胜敏等4人,把我和丈夫强制叫回家,不准我和丈夫动一下,只准站在屋外面,张良等人强制非法抄家,抄走我家私人物品《转法轮》书一本,同时把丈夫强制绑架在潼南县建设路派出所非法关押两天两夜,丈夫被绑架的第二天,张良通知我到县公安局去,我一走进公安局屋里,张良就问法轮功学员苏秀碧拿资料给你没有?我说拿了(因为我师父教导我们要说真话,事事为别人着想),就因为我说了句真话,就被张良非法扣押在公安局5小时,后张良当着女婿的面跟我丈夫说:你交五千元钱就可以回家,女婿强忍心痛交了五千元钱,我和丈夫才回到家。

二零零二年我侄儿去找张良要回那五千元钱,张良却只给我侄儿三千五百元。

二零一二年四月的一个晚上九点多钟,十多个警察围着我家(潼南县农贸市场的家)非法抄家,抄走一本《转法轮》书,把丈夫绑架到建设路派出所非法关押,后警察又到农村花岩强迫我侄儿交出钥匙,在没有我家的任何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抄走所有大法书和资料,把书还照了像,把丈夫非法关押到第二天早上五点多钟才放回家。

二零一三年的一天晚上,三、四个警察非法闯进我潼南县农贸市场的家,强制我丈夫写“三书”,被我丈夫拒绝。过了几天,又来三人,拿着一份写好的保证书,叫我丈夫签字,他们威胁我丈夫,不签字就绑架我丈夫去洗脑班,还要扣掉我丈夫的工资。我丈夫无可奈何,违心地配合抄了“三书”。从那以后,我丈夫的身心受到严重的打击,也不敢学法炼功了,成天担惊受怕,怕被警察绑架,忧虑过度,承受了长达十多年的非法骚扰、关押、抄家、威胁,于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早晨六点,带着中共强加给他的恐惧含冤而死。

我和丈夫所遭受的这些迫害都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善恶有报是天理,实施迫害的人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他们都是屈服江泽民的淫威,为了饭碗,为了升迁或为了自保,昧着良心去迫害善良。目前我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是为了给那些还有可能挽救的人改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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