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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市恶报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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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有道是:“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法轮大法是佛法,是教人修身向善的。人类的历史上迫害佛法的人或政权,都无法逃脱天理的惩罚。这里说的是发生在四川遂宁市的真实故事。

王海泉,男,五十岁左右,四川省遂宁市农办副主任,曾任遂宁市安居区副区长,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三年担任安居镇党委书记期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二零一五年八月下旬一天晚上,王海泉去席家洲农家乐吃酒,酒后回家时,途中掉进臭水河沟,被淹死。

王守良,男,五十五岁,四川遂宁市安居区横山乡四大队生产队长,相信邪党谎言,仇视大法。邻居大法学员炼功时,他就去骚扰、谩骂,威胁要举报。二零零九年五月,王守良得肝癌死亡。

人在做,天在看,善恶有报是天理。从古到今、从皇帝到百姓,谁逃出此理?如今,法轮功的真相就摆在人的面前。择善而从,也是给自己与家人选择幸福与平安。迫害佛法修炼人天理报应真实不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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