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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胜被冤判七年半 检察院阻挠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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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省报道)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建胜被非法关押一年多后,于六月二十四日被宜宾市兴文县法庭第二次非法庭审,非法判刑七年零六个月。本人及家属不服提出上诉,并请律师准备给其无罪辩护。

可这时兴文县检察院警察却恶人还告状,提出所谓“抗诉”,认为王建胜被判轻了,胡说什么应该判九~十一年才行。

王建胜老人以前因为患有高血脂、高血糖、心脏快速跳动等多种疾病,一九九四年炼法轮功后,这些医学上无法根治的病痊愈了,十九年没有吃过一粒药。他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要求做人,在家孝顺长辈,在外与人为善,工作上认真负责,勤勤恳恳,是单位公认的好同事,领导称赞说现在很难找到这样的好人了。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六日半夜十一点过,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610及公安国保大队十六、七个警察、便衣(其中少数叙永县的),到叙永县法轮功学员王建胜上班处搜查,非法抢走现金七千多元、手机两部,还质问王建胜的领导:平时哪些人到这儿来与王联系?然后,将王建胜绑架(手铐铐着)走了。

次日(十七日)早晨,这伙人又到王建胜的住处,强行叫开锁人硬把王家的大锁撬烂进去抄家,他们搜走王建胜的大法书一套、法像、三部手机、现金一万二千五百元(卖房的),最后又把损坏的锁换了,把钥匙丢在社区。(后来,叙永县社区主任通过叙永县国保和兴文县国保,把非法抄家的一万三千五百元现金退还给了家属,但七千多元现金至今下落不明。)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六日上午,兴文县法院非法庭审王建胜。当王建胜陈述修炼大法受益时,审判长曹仲康就不停地敲木鱼阻止。辩护律师只要一发言,就被审判长曹仲康阻止,他一连阻止律师四、五次无罪辩护。尽管这样,律师还是阐明了:法轮功不是×教,要求法庭立即释放当事人王建胜。

六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时,兴文县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王建胜,诬判了他七年零六个月,诬陷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的法律实施”。当法庭上曹仲康宣读完“罪状”后,王建胜大声喊:“我冤枉啊,我冤枉,这简直是黑白颠倒!”

当王建胜被带出庭外上刑车的短暂时间,王建胜的儿子、姐姐、兄弟异口同声地喊:“我们要为你上诉,我们要为你上诉!”他的两个姐姐质问在场的执法人员:“你们也有父母老人,你们把一个六十多岁的人糟蹋成这样(一脸浮肿),你们要遭报的!”

仅仅因为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做个安分守己、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就被绑架、关押,真是天下奇冤!当一个社会,好人可以被肆意绑架,坏人横行,黄、赌、毒泛滥却无人管时,这个社会还能称为和谐吗?本该维护老百姓安全的警察,在光天化日之下,没有法律依据与手续,绑架百姓,到底是谁破坏了 我们的生活秩序,扰乱了社会治安?

兴文县检察院部份警察电话:

刘清文 13990917060
林 鑫 13700990188
刘 虎 13795836666
胡阳国 13890931694
郑兴友 13990993199
陈 丽 13096204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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