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再被绑架迫害 重庆赵兴美女士面临非法庭审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五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上午九点钟,赵兴美女士一出家门,就被早已在外等候的国安警察绑架,没有任何手续,不由分说的绑架到万州区周家坝看守所迫害。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本区检察院告知她被起诉。

40多岁的赵兴美女士,家住重庆市万州区林家湾幼儿园,原是万州区财政局的打字员。在一九九九年二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前,身患多种疾病:胃痛,头痛,心脏病,风湿关节炎,多家医院治疗无效;炼法轮功之后,病魔缠身的痛苦不翼而飞,无病一身轻的感觉让她心旷神怡,深感无比幸运。

赵女士就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多次遭中共六一零、公安局、国安局、派出所恶警、本单位邪党头头们的迫害,被单位无理开除,停发工资,多次被劫持在地区办的洗脑班遭受肉体摧残、精神折磨、经济制裁。从洗脑班出来后,又长期被跟踪监控、骚扰,几年来没静一天,二次劳教迫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八日,万州公安不讲证据、不讲法律、不示证件,非法强行劳教她一年半;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赵兴美与另外的法轮功学员一起去万州区新田镇讲真相和发资料,被万州新田派出所绑架,十四日晚被恶警强行闯家抢劫,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日被万州公安绑架到周家坝看守所迫害,九月中旬非法劳教两年。

目前赵兴美女士再次被绑架、非法关押迫害,面临非法庭审。

下面是赵兴美女士叙述她这些年的遭遇。

一、修大法 身心获得健康

我于一九九九年二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从自己身体的变化所见证到的,可以肯定的回答,法轮功千真万确有祛病健身的奇特功效。我的胃痛、头痛、心脏病、风湿关节炎等这看似医学能治的病症,对我来讲都是难以面对、难以承受的事。特别是头痛、心脏病在很多医院都治疗过,都没有得出是什么症结,也没有疗效。几十年的疼痛,让我对生活大伤信心。炼功之后,病魔缠身的痛苦不翼而飞,无病一身轻的感觉让我心旷神怡,深感无比幸运。这一事实更能证明和让我坚信法轮大法就是一门超常的科学。

最重要的是,法轮功是性命双修的功法,不但可以修命,关键是修心重德,按真善忍约束自己,时时处处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对社会对国家有百利而无一害。

从我经历的几十年人生路途来看,人生最重要的财富莫过于是精神的富有。未修炼的时候,我有过人生最美好的憧憬和向往,向往自己有一个温馨满意的家庭,有一个人人都称赞羡慕的工作,有一个可爱乖巧的孩子和称心如意的丈夫,但命运不是以我的意志为转移,我12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的关爱,接连不断四姊妹都因病治疗出事而故去,两次的婚变,亲儿的病故,伤痕累累,原本有一个远大抱负的我无法经受这不断的折磨和痛苦打击,对生活完全失去信心,生命的支撑点和精神支柱已经倒塌。在这紧要关头,我喜闻大法,幸运自己能有幸遇到这一万古难遇的机缘和得到生命本源真谛的慰藉。

修炼法轮大法后,我的身心获得了健康,精神焕发,那些曾让我痛不欲生的往事如烟消云散,每天都沉浸在欢乐与幸福之中,感觉家庭,工作事事顺心。

二、遭迫害 带着九月婴儿居无定所十二年

但好景不长,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由于江泽民狂妄的镇压法轮功,我的工作因此而失去,生活开始走向低谷,家庭也因此而发生变化,丈夫下岗,他承受不起警察、居委会、办事处的不断骚扰和对我的绑架,不辞而去,一分居就是十年,我带着四个月大的女儿,过着举步维艰而难以言表的辛酸生活历程。

在我女儿才九个月大的时候,也即是二零零二年,我讲真相,被万州区龙宝公安局一科非法抄家绑架,付超等公安人员对我大打出手,拳脚相加,逼我出卖修炼人和写放弃修炼的“保证”。我担心女儿小,母亲无工作,我要承担起一家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重担,也怕因此影响工作,在极度痛苦难以承受的情况下,违心的写下了保证。当时,我对公安人员也提出了要求,如果我写了保证后,一定能保住我的工作不受影响。公安人员回答,没有问题。但在我写了保证后,公安一科人员仍到我的办公室抄收,我办公室一位领导正在办公,知道我被绑架一事后,马上打电话告知当政的财政局局长崔方,他立即通知财法科科员熊伟给我打电话,叫我不要上班了,不给我任何理由说法。当时我由于违心写“保证”的痛苦和违背自己的良知的作为,让我感到是一种莫大的耻辱,加上公安警察的欺压哄骗和失去工作的折磨,我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但想到自己是个修炼人,如果因此而轻身,那些栽赃陷害法轮功的人又会嫁祸于法轮功,因此我要活下去。由于有这种想法,我鼓足勇气,并去找财政局论理,哪知财政局领导早有准备,把门卫换成保安,不允许我进财政局大门,当我不顾一切挤进崔方办公室时,他们威胁我说要打110,摆出盛气凌人、不屑一顾的气势。但公理自在人心,财政局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同事都议论纷纷,说这样对待一个女人不应该,支持我要找领导解决工作问题。由于大权在握,财政局领导仍然置之不理。

我只有带着九个月大的女儿,失声大哭着回家,一连几天都难以入睡,想不通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到底怎样做才能有一个维护我的生存权利的保障?……看着年迈的母亲和幼小的女儿,我原本是一个要强的女人,此时变得脆弱不堪,在朋友和三亲六戚间,我抬不起头,伸不起腰,不知怎么生活下去,一片茫然。

好在我有一位勤劳善良伟大慈爱的母亲,天天安慰我,耐心劝导我,从我爷爷参加地下党到南京大屠杀被害说起,讲到后来因运动论成份,害的我差一点读不成初中,母亲因此所承受的打击和生活困苦的折磨并不比我少,她毅然把我养大成人,并不因年轻丧夫,老来丧子的痛苦打击而低头。母亲的这种坚强感动了我,为此我一定要好好生活下去,决不能在困难面前退却。深知生活的艰难,我的母亲从此也为了分担我的生活压力每天都日日夜夜、默默无闻的捡废品,用辛苦劳动换来的微薄收入帮助我与女儿的生活。

想到我母亲那辛酸极其辛劳的情景,我就心如刀绞般的难受,伴随着我们母子祖孙三代这么多年来所遭受的艰难生活折磨,现在想来心还在滴血。如此心寒度日如年,一拖就是十二年的煎熬,而今我仍然过着居无定所,生活无着落的日子。

其实任何有良知的人都知道,我按真善忍做好人,却遭受如此的不公。我无数次找到财政局领导解决我的工作与生活问题,不但得不到具体的落实和妥善解决,反而遭到白眼和歧视,甚至局领导还找来派出所警察威胁。在2012年8月就是因此我找局领导解决生活问题,新任领导就采取了无理的这种方式对待我,为此我被劳教一年半。一年后劳教废除,我满怀信心认为十二年未解决的问题,这次应该没有任何理由不给解决了,我几乎是每周一次去找他们讲道理说明我的家庭境况,可他们不是说忙,就是还没有研究,实在推脱不了,就说在2013年12月一定给解决,可到了十二月底一点音信都没有。我还老老实实信任他们,认为不会是他们推诿找借口搪塞。但丈夫心里明白,认为财政局是不会给解决的,为了生活,把家里仅有的固定资产背着我去出售了,而我却蒙在鼓里不知道,在我晓得后已来不及挽回了。事已至此,我们只好分道而行了,于今年一月份离婚了。

走到今天,我深深体会到做人难,在中国社会,做好人也难,做一个按真善忍去修炼的人是难上加难。我作为一名中国公民没有感受到一点享有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就因为我信仰真善忍,剥夺了我的劳动市场和赖以生活的基本权利,让我过着饥寒交迫,在饥饿线上挣扎的非人生活。口口声声喊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何况那时我的女儿才九个月大,即使是单位破产劳动法也有明确规定,小孩没到一周岁的母亲也不能下岗,还要考虑给一定的生活出路,何况财政局是一个旱涝保收的单位。

三、令人发指的迫害改变不了我要做好人的决心

我自一九八五年参加工作以来,单位领导一致都公认我勤奋好学,积极肯干,是一个难得的人,在我失去工作时,一位分管领导很惋惜的掉下了眼泪。我仅仅因一个信仰问题,不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却遭受这无止境的打压,在此,我敢问,文明何在?和谐何来?这明明是有法不依,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行为。即使我讲真相发传单,我也没有错,讲事实的真相,绝对没有错。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本区检察院告知我涉嫌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我想说的是,我信仰真善忍与会道门、邪教组织无任何关系。信仰真善忍如果说是迷信,那迷信就是一个褒义词,就象有人迷信工作,迷信升官发财一样,这不构成犯罪。如果说迷信“真善忍”也有错的话,那就一定是让人都去按“假恶斗”遭万人唾骂的去做坏人。我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破坏法律实施的应该是绑架我的人。我到底破坏实施了什么?给社会造成了什么后果?犯罪的主体、客体都不具有,我何罪之有?信仰是意识范畴和思想领域的东西,思想和意识不构成犯罪,这是法律界众所周知的。我知道如果我真做了对不起国家和人民的事,我一定会心虚害怕,无颜做人,也不会象今天这样理直气壮直言以对。正因为我没有,我内心无愧,决不服对我的一切不公和迫害。

我八十高龄的父母还在指望我赡养他们安度晚年,特别是我继父,在我被绑架时还瘫痪在床上,盼望我回去照顾,不知现在如何?

人心都是肉长的。十几年无论是对我生活的截断也好,肉体折磨也好,更甚者对我女儿、父母精神承受的压力打击也好,讲出来让人无法想象。我女儿只有几个月大时与我一起被抓进公安局派出所。有一次,公安派出所绑架我,把我女儿一人放在家里,撕心裂肺哭喊着要妈妈。在无人照管的情况下,不能走路的女儿抓起自己的大便往嘴里放。由于多次对我的绑架,女儿受到惊吓,现常常半夜起床要往外走,出现精神衰弱的状态,对她现在学习影响极大。我母亲思念我这个无法尽孝的唯一孩子,仰望苍天长叹!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在无法承受时,只有通过整日整夜拾废品煎熬度日,并以此减轻她思念儿女的痛苦。也因长期承受这种痛苦的精神折磨,现八十高龄的母亲已成了痴呆遗忘症病人。这些罄竹难书,令人发指的迫害,都不能改变我要做好人的决心。

这么多年,法轮功学员的大善大忍,不是懦弱,更不是逆来顺受,也不是惧怕什么和对那些失去人性的放纵,而是对生命伟大承担起的重任,这是高尚的品德,这是伟大的壮举,这一切是应该肯定的,更是合法的,理应得到护佑和捍卫!法轮功学员的所作所为,都是通过事实讲真相,揭露邪恶本质,制止迫害,在行善救人,在大灾大难来临时叫人躲过灾难,根本没有反对国家因素,也没有反对什么党。只是针对迫害的发生,敢于摆事实,讲道理,讲理讲法,履行我们的言论权利,更是顺天意而行。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讲真相、发真相资料是法律允许的,理应受法律保护。公民有信仰、言论、结社、出版等基本的权利。

这么多年对法轮功的无理打压不断升级,都无济于事,苍白无力,最后都只能在失败中收场。法轮功是真正的佛法修炼。作为修炼人来讲,心是善良的,决不因为遭受了痛苦的打击去报复、仇恨任何人,无论对迫害我们的人也好,还是仍在无知中继续作恶的人也好,都无怨无恨,只是在人类道德下滑没有心法约束之时,告诉人们选择善良,选择未来。难道这样的好人就要遭受法律的制裁吗?不是好人越多越好吗?

在此奉劝那些一意孤行,继续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不要把大法弟子的善行慈悲当成儿戏,要相信人在做、天在看,善恶有报是天理,只分来早与来迟。也是神慈悲于人,给每个人了解真相的机会,威严与慈悲同在。迫害修炼人罪大如山如天,不要以侥幸的心理,认为没有轮到自己的头上来,甚至沾沾自喜。人不治天治,遭报的事例在全国各地连续不断。显赫一时的李东生、薄熙来、王立军为了捞政治资本与金钱,疯狂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今天不也落得个可耻的下场吗?古罗马帝国的强大举世瞩目,不也是迫害善良无辜而土崩瓦解的吗?

我真诚希望法官以正义、良知、公正的评判,正确面对和选择自己的未来,法轮功学员讲真相不是为自己,不求名利,没有利益的纷争,更没有政治诉求,只为世人能在善恶间自选和正确把握,给自己生命的未来奠定基础。我今天发自内心的呐喊,道出我心灵深处的心声,讲出了十几年来无处可讲,也许你们认为不该讲的话。这就是我们敢于说实话,敢于讲真话的写照,如若因此就要给予我戴上一顶顽固不化的帽子而施予判罪,那就请教,您是扪心自问了吗?内心就无愧吗?我们相信总有一天良知的心灵大门一定会打开,真相一定会大白。

相关人员信息

邓绪学,政法委书记023-58155201(办)13908263188
高宗林,副书记,023-58155301(办)023-58546999(宅)13709459758
陈明,副书记、610办主任023-58155203(办)13896993628
刘平,副书记,023-58155206(办)13908260259
邓荣,副书记,023-58520186(办)13908262167
王功华,副书记023-58155205(办)023-58249820(宅)13609458558
唐艳,副书记,023-58520186(办)13509435266
张平,综治办主任023-58155303(办)023-58121886(宅)13908269820
张详富,610办副主任023-58155303(办)023-58231978(宅)13509435778
龚元建,政治处副主任023-58155205(办)13251122343
闵和龙,办公室主任023-58133080(办)13896219955
二,万州区公安局
邓绪学,党委书记,023-58293001(办)13908263188
张骏,副书记,023-58293002(办)023-58293888(宅)13908261888
向家洪,副书记,023-58293003(办)023-58129638(宅)13310258899,13908261382
吴永全,副局长,023-58293004(办)58227351(宅)13310266688
杨滔,副局长(分管法轮功)023-58293006(办)023-58215189(宅)13709459288
沈立新,副局长,023-58293007(办)023-58135680(宅)13908268161
周君,副政委,023-58293008(办)023-58236692(宅)13509431253
张扬全,副局长,023-58293010(办)023-58548666(宅)13908261043
王书君,副局长,023-58293456(办)13310256988
李绪昭,副局长,13368088351
李蜀康,交警支队长023-58250068(办)023-58243668(宅)13983511888
万时兴,警令部主任023-58293011(办)023-58125666(宅)13996526888
吴晓阳,纪委书记,023-58293012(办)023-58133263(宅)13709435778
王全伟,治安支队长023-58293318(办)023-58375888(宅)13709432299
谭宇粟,政治处主任023-58293016(办)023-58375718(宅)13709432713
万州区国安局
张成春,局长,023-58961831(办)023-58965678(宅)13709450288
李华,副局长,023-58962218(办)023-58963258(宅)13908372365
赵红伟,副局长023-58962133(办)13908330594
陈卫东,副局长,023-58963006(办)023-58239695(宅)13996673456
杨晓明,办公室主任023-58963006(办)023-58964669(宅)
市第二中级法院
王中伟 院 长 023-58552899(办) 023-58202099(宅)13509439009
卢世雄 副院长 023-58552808(办) 023-58557999(宅)13908267666
程家治 副院长 023-58552818(办) 023-65382433(宅)13908261286
王子伟 副院长 023-58552718(办) 023-67751008(宅)13908268165
张臣全 副院长 023-58552898(办) 023-58114343(宅)13609438686
宋光仲 纪检组长 023-58552866(办) 023-58557369(宅)13908261916
冯平刚 办公室主任023-58552800(办) 023-58249595(宅)13908261316
市检察院第二分院
王定顺 检察长 023-58207288(办)13908267138
张 恺 副检察长 023-58207266(办) 13709452568
张云平 副检察长 023-58207833(办) 02358207864(宅)13618311605
李成国 副检察长 023-58207299(办)15823706688
李遂昌 纪检组长 023-58207808(办) 023-58207834(宅)13350308603
邓发强 侦察局长 023-58207215(办) 13709456688
王祖福 副巡视员 023-58207286(办) 023-58196418(宅)13996639133
杨志泉 办公室主任023-58207277(办) 023-58198098(宅)13896969688
区法院
莫文方 院 长 023-87666002(办) 023-58128655(宅)13908261596
王绪洲 副院长 023-87666003(办) 023-58543848(宅)13908261277
周伯安 副院长 023-87666007(办) 023-58226097(宅)13908260611
向晓英 副院长 023-87666009(办) 023-85781666(宅)13996510166
冉崇荣 副院长 023-87666001(办) 023-58370138(宅)13308260998
邬小军 副院长 023-87666006(办) 023-58238056(宅)13908261287
陈维枢 纪检组长 023-87666008(办) 023-58203533(宅)13896218883
廖建明 政治处主任023-87666010(办) 023-58133281(宅)13330308988
冯 刚 审判员 023-87666053(办) 023-58202190(宅)13068399933
谭承明 审判员 023-87666035(办) 023-87501188(宅)13709437651
许兴权 办公室主任023-87666028(办) 023-58235022(宅)13594875521
区检察院
张亚林 检察长 023-58532188(办) 023-58121333(宅) 13908263978
骆 斌 副检察长 023-58532166(办) 023-58228928(宅)13609434188
彭 亮 副检察长 023-58532111(办) 023-58248586(宅)13983526558
熊佳圣 副检察长 023-58532007(办) 023-58133130(宅)13908269626
李 青 副检察长 023-58532199(办) 023-85738333(宅)13983528333
卢炳辉 纪检组长 023-58532088(办) 023-58548606(宅)13452608606
谭德清 政治处主任023-58532085(办) 023-58146466(宅)13908260707
黄 伟 侦查局长 023-58532031(办) 023-58371569(宅)13370786868
胡建蓉 检察员 023-58532129(办) 023-58109166(宅)13908260766
万云松 检察员 023-58532025(办) 023-58218388(宅)13609433029
高天明 办公室主任023-58532005(办) 023-58373632(宅)13594401583
区司法局
阳秋冬 局 长 023-58569818(办) 023-58151195(宅)13609434108
向前丰 副局长 023-58569802(办) 023-58290432(宅)13908261722
刘成章 副局长 023-58569813(办) 023-58121536(宅)13896316868
向光彬 副局长 023-58569819(办) 023-58256875(宅)13896386120
胡正茂 纪检组长 023-58569823(办) 023-58292389(宅)13996520999
姜维荣 政治处主任023-58541322(办) 023-58203809)宅)13594752245
徐明权 办公室主任023-58569801(办) 023-58242622(宅)13012387911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