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贼心虚 大连法院对不能站立的病人关门开庭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四月十五日上午,大连中山区法院竟然对一个不能站立的虚弱无助的人关门开庭。法轮功学员佘钺被迫害得身体极度虚弱,被120从医院送至法院。

佘钺年迈的母亲看到此景情绪激动,心脏病复发瘫倒在地,后被120送往医院。

之前,佘钺的辩护律师去医院会见当事人,已没法和佘钺正常交谈,耳朵贴着佘钺的嘴,才能听到微弱的话语。家属提出佘钺的身体状况不能开庭,要求无条件释放。

政法委、六一零也去了两个人到医院,查看佘钺的身体状况,头戴鸭舌帽,帽檐压得低低的,让人无法辨认其相貌。面对佘钺的虚弱身体状况,还是做出开庭决定。

当天,警号212154、210351法警强行对律师安检,王宇律师(女)拒绝,法官梁永国怂恿法警对王宇律师拍照,王宇律师痛斥道:“律师不安检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你们不执行还要非法拍照,谁给你们的权力,竟然凌驾法律之上,把照片给我删了!”

法警全然不听,公然拧着王宇律师的胳膊,抢走一部手机。家属和王宇律师去大连民主派出所对法警这种公然抢夺律师手机的行为,要求立案,得到的答复竟然是:“警察抢劫不管,老百姓抢劫抓。”

紧接着,家属和王宇律师在大连市中山区检察院控告,被保安拦住,保安打了一通电话没人出来接待,不是“开会”就是“学习”,要不就是出去了,偌大的检察院“一个人也找不到”。要求上楼去找,保安说,老百姓不能随便上楼,而且电话也不告诉家属和律师。所谓的信息公开其实都是形同虚设的。

家属和王宇律师一起去大连市检察院举报中心,5号、6号接待员告诉她们去找610,问及检察院为什么不对法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让找610有什么法律依据?5号接待员说没有法律依据,转身走了。一语道出了610就是一个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组织。

据悉,政法委、六一零当天对法庭外围观的民众大动干戈,指使大连中山区民主广场派出所当场绑架了两名法轮功学员:一位本地汤丽华,一位山东籍刘玉美,并当晚强行抄家。

佘钺等十多位大连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事件简述: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大连市“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政法委、公安局、国保、国安伙同各公安分局、派出所、街道社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绑架,主要针对参与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 (俗称“安锅”,中共害怕民众观看海外新唐人电视台),近百名法轮功学员遭到非法抓捕、抄家、非法关押,遭到残酷折磨。其中:开发区六十九岁的老太张桂莲,在大连看守所受到严重迫害,八月五日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曲滨、张国立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侯春丽被看守所恶人打坏肾脏。法轮功学员车中山在大连看 守所被严管,受到酷刑折磨,被戴手铐脚镣并被铐在地环上两个月,有时整晚被绑在老虎凳上,导致这位坚忍的壮汉,三次被送医院抢救。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晚,大连中山区法院突然通知律师,取消原定于第二天对十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开庭。四月十二日早晨,大批警察在中级法院门外绑架前来旁听庭审的家属及法轮功学员。两位辩护律师也一度被绑架,其中六十多岁的程海律师遭警察殴打。这个被称之为“大连4.12事件”后被海外媒体广泛报道。

六月二十一日上午,大连中山区法院借用西岗法院,对车忠山(男)、朱成乾(男)、王守臣(男)、裴振波(男)、史占顺(男)、于波(男)、郭松(男)、潘秀 清(女)、白如玉(女)、李圣杰(女)、汪涛(男)、佘钺(男)、林丽红(女)等十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当时有九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因为 此案本来就处处违法,不符合司法程序,证据作假,律师们有理有据的辩护、及当事法轮功学员纷纷指证公检法人员的种种违法行径,让法官、公诉人无言以对,不得已频频休庭。庭审进行到傍晚,最主要的辩护阶段还没有开始。律师团因为开庭时间过长全体罢庭,经过交涉后,法官于当晚八点三十分宣布休庭,择日开庭。

大连中山区法院定于七月五日继续对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开庭。但因中山区法院违背司法程序,通知开庭时间太短,律师团七月五日集体罢庭。当日上午,在律师们的抗议下,中山法院审判长决定择日再开庭。

八月二日,大连中山区法院借西岗法院地盘再一次对十一位被非法关押一年多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因辩护律师程海律师被警察架出法庭殴打,导致所有参加庭审的律师集体退庭抗议。

十月二十一、二十二日,大连中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林丽红、汪涛非法开庭。

十二月二十七日,大连中山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佘钺非法庭审。因家人怀疑佘钺身体出了问题,加之因前一天看守所坚决不让律师会见佘钺,佘钺的家人申请延期开庭,遭法官拒绝。二十七日开庭前,佘钺在警车中被固定在轮椅上,看上去处于昏迷状态。律师和家人辩护人都拒绝出庭,最后法官只好宣布休庭。

十月二十九日,大连中山区法院对车中山、朱成乾、王守臣、裴振波、史占顺、于波、郭松、潘秀清、白如玉、李圣杰等十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这次开庭没有律师、也没有家属辩护人,法官和公诉人一再诱导威胁法轮功学员辞退辩护律师,七名聘请律师的法轮功学员坚持委托律师辩护。法庭不予理会,半小时结束非法庭审。之后,法庭又对法轮功学员曲滨非法开庭,整个过程仅十分钟。曲滨妻子作为辩护人,坚持讲明信仰无罪。曲滨被迫害得很严重,是坐在轮椅上被推进法庭的。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大连中山法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法轮功学员车中山被非法判刑六年,朱成乾五年九个月,王守臣四年六个月,裴振波五年六个月,潘秀清五年三个月,史占顺四年六个月,白如玉四年六个月,于波四年,郭松四年。

中山区法院法官:梁永国电话:041182793084手机:13050507733

院长电话:0411-8279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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