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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法院、检察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更新: 2020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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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二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甘肃省天水地区包括秦州区(原秦城区)、麦积区(原北道区)、武山县、张家川县、清水县、甘谷县、秦安县。天水地区被非法冤判劫持进监狱的三十一人。

其中被秦城区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唐琼、尹小兰、王永明、张金梅、王伟平、杨景春、赵后雨、尚君斌8人。

被麦积区法院冤判的法轮功学员有:张平、吴丽军、董佩兰、萧彦田、李春生、范庆彬、王灵芝7人。

被甘谷县法院非法冤判的法轮功学员有:张晓明、张彩琴、牛瑞义、蒲宾鹏、毛秀兰、潘虎娃6人。

被秦安县法院非法枉判的法轮功学员有:尹亚峰、王梅英、赵富强3人。

被张家川县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黑会玉、张润、许宝国、洪小林、洪亮、丁喜军、李文文7人。

法轮功学员们都表示自己做好人、讲真相无罪,均上诉天水市中级法院,天水市中级法院裁定书中均裁定为“维持原判”。现被非法关押在甘肃省女子监狱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张晓明、张彩琴、张金梅、毛秀兰、李文文5人。现被非法关押在天水三监狱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王伟平、杨景春、高招明、牛瑞义、蒲宾鹏、许宝国、洪小林、洪亮、丁喜军9人。

一、秦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唐琼、尹小兰、王永明十多年

法轮功学员唐琼女士,生于1972年7月6日,原天水永红器材厂工人。1999年12月因进京上访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2001年12月12日因制作真相资料被天水市公安局非法羁押,2002年1月1日非法拘留。2002年11月29日被秦城区法院非法判刑12年。

法轮功学员尹小兰,女,生于1958年4月6日,原天水市秦城区燃料公司工人。1999年12月因进京上访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2001年12月12日被天水市公安局非法关押,12月14日非法拘留。2002年11月29日被秦城区法院非法判刑11年。

法轮功学员王永明,男,生于1966年9月1日,原天水市北道区电信局工程师。2000年1月因进京上访被非法行政拘留15日,2000年3月因参加大法法会被非法劳教1年。2001年12月25日被天水市公安局非法关押,12月27日非法拘留。2002年11月29日被秦城区法院非法判刑11年。

以上三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非法庭审。秦城区法院涉案人员:审判长邢自元、审判员蒲 荣、代理审判员薛伟、书记员方琼,判决书字号:(2002)秦刑初字第117号;判决书日期:2002年11月29日。

二、秦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张金梅等五位法轮功学员

张金梅,化名杨梅,女,生于1956年12月12日,兰化公司退休职工。1999年因多次进京上访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2000年3月8日再次进京被非法劳教1年。2002年9月11日因参与有线电视插播讲真相被天水市公安局非法拘留。2002年11月29日被秦城区法院非法判刑19年。

王伟平,化名小李,男,生于1971年8月16日,原住甘谷县谢家庄小巷4号。2000年10月6日被武山县公安局非法行政拘留15天。2002年9月15日因参与有线电视插播讲真相被天水市公安局非法拘留。2002年11月29日被秦城区法院非法判刑18年。

杨景春,男,生于1959年2月14日,甘绒厂汽车队修理工,家住甘绒厂家属院7-2-1号。2002年9月16日因参与有线电视插播讲真相被天水市公安局非法拘留。2002年11月29日被秦城区法院非法判刑16年。

赵后雨,又名赵兰州,男,生于1963年2月16日,江苏沛县人,家住天水市秦城区王家半坡30号。2002年9月16日被天水市公安局非法拘留。2002年11月29日被秦城区法院非法判刑12年。

尚君斌,男,生于1978年5月15日,礼县人。家住北道马跑泉东路5号。2002年9月17日被天水市公安局非法拘留。2002年11月29日被秦城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

天水市公安局于2002年10月10日将以上5位法轮功学员资料非法移送天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02年10月10日天水市检察院交由天水市秦城区检察院非法审查起诉。

以上5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秦城区法院同时非法庭审,5位法轮功学员上诉天水市中级法院,天水市中级法院裁定书中裁定为“维持原判”。

秦城区检察院起诉书字号:天秦检诉(2002)第120号。检察院涉案人员—代检察员樊虎全;起诉书日期:2002年10月11日。

天水市秦城区法院涉案人员:审判长王新存,审判员陈 钧,代理审判员薛伟,书记员崔文芳,法院判决书字号:(2002)秦刑初字第123号,非法判决书日期:2002年11月29日

天水市中级法院涉案人员:审判长赵志平、代理审判员王卫红、代理审判员芦萍萍、书记员王强;裁定书日期:2003年2月26日,裁定书字号:(2003)天刑—终字第09号。

三、麦积区法院枉判张平、吴丽军、董佩兰

法轮功学员张平,男,生于1975年4月26日,甘肃省秦安县人,天水佳艺少儿特长学校校长。家住天水市麦积区渭河南路42号。2006年9月14日被天水市国家安全局非法拘留。后被麦积区法院冤判6年。

吴丽军,又名吴利君,女,生于1955年11月29日,辽宁省漳武县人,蒙古族,天水市佳艺少儿特长学校教师。家住麦积区渭河南路42号。2006年9月14日被天水市国家安全局非法拘留。后被麦积区法院冤判5年。

董佩兰,女,生于1967年11月20日,天水市麦积区人,个体商户,家住天水市秦州区伊民巷王家半坡30号。 2000年3月28日,因参加大法活动被天水市劳教委员会非法劳教1年。2002年8月30日因参与“插播有线电视”让人知道真相,被天水市秦州区公安分局非法拘留。2006年9月14日被天水市国家安全局非法拘留,后被麦积区法院冤判4年。

以上3位法轮功学员一起被麦积区公安分局于2006年10月31日向麦积区检察院移送非法审查起诉。3位法轮功学员同时被非法庭审,3位法轮功学员上诉天水市中院,天水市中院裁定书中裁定内容为“维持原判”。

麦积区检察院起诉书字号:天麦检刑诉字(2006)第107号;检察员刘树文;起诉书日期2006年11月22日。

中级法院涉案人员:审判长安江,审判员周勤生、代理审判员赵志平,书记员黄旭峰;裁定书字号:(2007)天刑—终字第23号。

四、甘谷县法院非法冤判张晓明、张彩琴

法轮功学员张晓明,又名张小明,女,生于1957年2月9日,甘谷县人,家住甘谷县大像山镇西关车场街92号。2009年被甘谷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2010年1月15日非法行政拘留,2011年2月16日被甘谷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张晓明被甘谷县法院非法冤判6年(2011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15日)。现被非法关押在甘肃女子监狱迫害。

法轮功学员张彩琴,女,生于1956年8月25日,甘谷县人,原住甘谷县新兴镇七甲村。2001年1月22日、2001年8月23日2次被甘谷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2001年11月8日被天水市劳教委非法批劳教1年半(2002年1月9日至2003年6月);2011年2月16日被甘谷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张彩琴被甘谷县法院非法冤判6年(2011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15日)。

以上2位法轮功学员均由甘谷县检察院起诉,甘谷县法院非法判刑。

甘谷县检察院起诉书字号: 谷检刑字(2011)36号;检察员张万昌,起诉书日期:2011年4月28日

甘谷县法院刑事判决书:(2011)谷刑初字第33号;审判长蒋应鹏、审判员郭有生、审判员周乔、书记员白丽萍;判决书日期:2011年7月7日。

五、秦安县法院非法枉判王梅英、赵富强

法轮功学员王梅英,女,1948年7月15日生。甘肃省天水市张川回族自治县农民。家住张川回族自治县龙山镇官泉村四组88号。2011年8月11日被秦安县公安局非法拘留。2012年3月20日被秦安县法院非法枉判3年6个月。本人不服判决上诉至天水市中级法院,天水市中级法院于2012年4月26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赵富强,男,1968年2月22日出生。秦安县农民。家住秦安县陇城镇风尾村362号。2012年3月20日被秦安县法院非法枉判1年6个月。本人不服判决上诉至天水市中级法院,天水市中级法院于2012年4月26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天水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康宝祯、审判员赵志平、代理审判员杨帆、书记员田智淞;天水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号:(2012)天刑-终字第18号。

此前,法轮功学员尹亚峰,又名尹孝平,男,1970年9月25日出生,秦安县人。2006年12月5日被秦安县公安局非法拘留,2007年7月23日秦安县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枉判4年。秦安县法院相关人员:审判长桑婷、代理审判员杨边江、代理审判员安高增、书记员何小花,非法判决书号:(2007)秦刑初字第33号。

六、张家川县法院非法判许宝国、洪小林、李文文、洪亮、丁喜军

天水市张家川县法院非法判许宝国5年、洪小林4年半、李文文、洪亮4年、丁喜军3年。李文文不服,上诉到天水市中级法院,被天水市中级法院驳回,维持原非法所判刑期。现非法关押在天水第三监狱迫害。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张家川县龙山镇出现许多真相条幅,县公安部门中共人员上报于省公安系统。在经过近一月的谋划后,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 七日深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马效武伙同天水市六一零恶人非法闯入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家中,抢走家中的电脑等财物,并绑架了十余名法轮功学员。其中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包括:

洪亮,男,四十七岁,张家川县公安局马鹿派出所警察;
洪小林,男,现年五十四岁,张家川第二人民医院医生;
丁喜军,男,四十多岁,张家川县广播局;
许宝国,男,三十多岁,张家川县龙山镇东关村;
李文文,女,四十多岁,张家川县龙山镇东关村。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中共不法人员操控法院秘密庭审洪小林、许宝国、洪亮等法轮功学员。

七、其它迫害案例

(1)法轮功学员萧彦田,男,60多岁,天水市北道东泉乡十字砰村农民。2007年3月被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法院非法枉判6年。麦积区法院相关人员:书记员王小霞;秦安县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李应平。

(2)法轮功学员李春生,男,50多岁,天水市麦积区贮木厂工人。家住天水市麦积区贮木厂家属院。2002年12月6日,李春生被麦积区法院非法枉判7年。

(3)法轮功学员张润,男,汉族,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水利局职工。张家川县法院非法判刑3年6个月。

(4)法轮功学员黑会玉,男,汉族,甘肃天水星火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张家川县法院非法秘密判刑3年。

(5)法轮功学员牛瑞义,男,60多岁,天水市甘谷县新兴镇七甲村人,牛瑞义天水甘谷人定西机务段职工。2010年1月21日非法拘禁于甘谷县看守所。牛瑞义被甘谷县法院非法秘密判刑6年。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天水三监狱迫害。

(6)法轮功学员蒲宾鹏,男,53岁,甘谷县十里铺乡白云村小学校长,家住十里铺乡白云村。2012年3月19日遭甘谷县法院非法庭审。蒲宾鹏被甘谷法院非法判刑6年,现被非法关押在天水三监狱迫害。

(7)法轮功学员高招明,男、汉族、甘肃省麦积区花牛镇巷口大队张家咀村人。现被非法关押在天水第三监狱迫害。

(8)法轮功学员范庆彬,男,1965年11月22日出生于吉林省榆树市,拘留前住天水市麦积区宝兰南院7号。天水市麦积区法院(2011)(麦刑初字第189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刑期3年,被非法关押在天水第三监狱迫害。

(9)法轮功学员毛秀兰,女,50岁,甘肃省甘谷县大石乡大石村谢庄法轮功学员。2010年8月,甘谷县法院对毛秀兰非法判刑12年。

(10)法轮功学员王灵芝,女,天水市麦积区。2007年1月至2月期间,王灵芝被天水市麦积区法院非法判刑5年。被送入兰州甘肃省女子监狱迫害。

(11)法轮功学员潘虎娃,男,50岁左右,甘谷县盘安镇法轮功学员。2011年9月29日晚,潘虎娃在家里遭绑架,被非法拘禁于甘谷县看守所,被甘谷法院枉判4年。 非法关押在天水第三监狱迫害。

参与迫害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天水市中级法院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滨河东路 邮编:741001

天水市中级法院
天水市中级法院

天水市中级法院院训(在对待法轮功问题上院训是一纸空文)
天水市中级法院院训(在对待法轮功问题上院训是一纸空文)

原天水市中级法院院长:袁治云
原天水市中级法院院长:袁治云

现任天水市中级法院院长:马忠福
天水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王勇谋
天水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黄小平

天水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安江(非法判3位法轮功学员15年)
天水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安江(非法判3位法轮功学员15年)

天水市秦州区法院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自由路中段 电话:0938--8214359

原天水市秦州区法院院长:张诚(2006年前在任)

现任天水市秦州区法院院长:王建明,1964年12月出生,甘肃清水人。
现任天水市秦州区法院院长:王建明,1964年12月出生,甘肃清水人。

2001年1月任中共麦积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区综治办主任,
2005年8月任甘谷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1年4月调任秦州区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
2011年9月,任秦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至今。

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副院长:邢自元(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时为审判长,判3位法轮功学员共34年)
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副院长:邢自元(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时为审判长,判3位法轮功学员共34年)

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副院长:王新存(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时为审判长,判5位法轮功学员共69年)
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副院长:王新存(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时为审判长,判5位法轮功学员共69年)

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副院长:王快乐
天水市秦州区法院纪检组长:季靖生
天水市秦州区法院政治科长:张进生
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办公室主任:?彭爱铭

天水市秦州区法院信访办公室主任:薛伟(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时多次代理审判员)
天水市秦州区法院信访办公室主任:薛伟(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时多次代理审判员)

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刑庭审判员:方
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刑庭审判员:方 琼?(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时为书记员)

秦州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天红(2005年之前在任)
秦州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天红(2005年之前在任)

天水市麦积区法院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桥南林水巷9号 电话:0938—2736066

原麦积区法院院长:陈维林(在任期间非法冤判了7位法轮功学员共36年)
原麦积区法院院长:陈维林(在任期间非法冤判了7位法轮功学员共36年)

现任麦积区法院院长:赵小平(2011年9月至今)
麦积区法院副院长:张丰登
麦积区法院副院长:陈江勇
麦积区法院纪检组长:许慧兰
麦积区法院政治科长:赵宏江
麦积区法院办公室主任:蒲建军

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
主任:蒲建军︰741020
检察长, 书记 王德

甘谷县法院
地址:天水市甘谷县城关镇南街桥梓巷6号 邮编:741200 电话:0938-5621459

现任甘谷县法院院长:余翔(6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冤判共计40年)
现任甘谷县法院院长:余翔(6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冤判共计40年)

甘谷县法院副院长:王显明
甘谷县法院副院长:张小兵
甘谷县法院副院长:丁 锐
甘谷县法院副院长:李成福

甘谷县刑事审判庭庭长:金保平 电话:0938-5635203
甘谷县检察院刑事科科长:罗健 电话: 0938-5622000

秦安县法院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兴国镇旱坪路2号 电话: 0938-6521281

秦安县检察院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成纪大道西桥头1号

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法院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张川镇解放东路16号 邮编741000 电话:0938-7882810 0938-7882989
马志刚 院长0938-7882303

天水市张家川县检察院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解放东路 邮编:741500 电话:0938-7881019
检察长 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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