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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十余年冤狱 程儒林自述入狱前的遭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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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按:程儒林,男,五十二岁,家住河北省黄骅市孙正庄。二零零二年七月,程儒林被非法判刑十四年,被关押于河北省保定第一监狱。以下是程儒林自述被抓捕入狱前遭受的绑架勒索和酷刑逼供的迫害

程儒林
程儒林

我叫程儒林,家住河北省黄骅市吕桥镇孙正庄村。我是九五年开始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当时国内许多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媒体都在报导气功治病的疗效,特别是对法轮功治病疗效的报导深深的吸引了我。因为我是一个多病缠身久治不愈的人。如肺结核、关节炎、腰腿疼、头晕、胃病等。在求医无门的情况下,我从书店买了一本《法轮功》(修订本),开始自学炼功动作。让我意想不到的是,炼功不到半年全身的疾病都没有了,真是无病一身轻。因为自己亲身受益了,许多亲朋好友得知后也都纷纷想学想炼法轮功。我就把书送给他们,义务教他们炼功动作。许多人也真的受益了。如:邻居李金德当时天津肿瘤医院确诊为肝硬化晚期,让其回家养,医院不收了。可他炼功三个月就彻底康复。再到医院复查,说他没有肝病。足见疗效显著。

谁料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四点,吕桥派出所姓朱的为首的几名警察到我家,说有事到派出所,说几句话就回来。谁知他们把我送到看守所关了二十六天。最后把我家抄了不说,还让家人交五千元钱才放人。

二零零零年七月初,派出所及公安政保队长时金柱又来我家。叫我到派出所有事情要问我。因为我问心无愧。所以就跟他们去了派出所。时金柱说从别人那看到一张纸条,说纸条与我有关。左右开弓反正打我几个嘴巴子。不由分说就把我关进看守所。

在我被关期间,我妻子孟祥华为了营救我曾多次找公安部门要人,向上级反映冤情,但无济于事。最后只好将我被冤枉的经过写出来向社会呼吁。谁知这又成了公安抓人罚款的借口。他们把我妻子孟祥华抓到公安局,时金柱等恶警对她多次酷刑折磨,用胶棒抽打她。身上、腿上打的青一块紫一块。关押三十八天后,公安非法向家人索要五千元罚款,才放她回家。我也是被关押七十天后家人交了五千元才让我回家的。

可是就在我刚回家几天后,恶警又来找我当时我不在家。回来后听说派出所又来找我,我担心再次被抓被罚款(因为当时家中除了罚款一万伍千元,托人送礼花了不少钱、借了不少债。无钱可交。)因此我只好离家出走。我有家难归,吃尽了苦头。为了申诉冤情,我将自己的冤情向政府写信反映,无济于事。最后只好写出来向社会呼吁。谁知这又成了公安打击的理由。他们到处找我,我只能东躲西藏。他们找不到我,他们就抓我的亲人们,把我四弟抓起来。后又把三弟抓起来,并以“劳教”相逼。因为我东躲西藏,居无定所三弟他们根本不知我在哪里。最后公安局向三弟要二十万元。家人只好求人送礼罚了五万元(加上送礼花了近二十万元)才回家。可怜三弟生意败落。在看守所关押四十多天,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最后一病不起含恨离世。年仅四十多岁就失去了年轻的宝贵生命。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沧州防暴队(一处)支队长王义新等将我非法抓到公安局。为了让我说出他们想要的“内容”,将我双手、双脚锁在“老虎凳”上,八天八夜不让睡觉,用凉水浇头,最后将我双手铐到铁管上吊起来,脚尖似着地非着地,逼我“交代”。随后时金柱、张华清和一名瘦小的恶警,三人用拳头在我胸前两肋狠劲的搓揉,使我两肋及整个胸前全部搓破出血。在沧州看守所关押我九个月后,我绝食五十天。公安看我生命垂危,他们不得不送我回家。他们担心我回家后再跑了。动用了沧州两个110大队,黄骅三十七个公安机关部门和派出所一百五十名警察,并雇用社会黑道流氓看着我。最后一看我回家后仍不吃饭,生命奄奄一息。村民们都纷纷谴责迫害,他们只好退去。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

我再次逃走。公安雇了地痞流氓外号叫“瞎得利”的到处找我,并举报了我(他得了上万元钱)。

二零零二年七月我再次被恶警绑架到看守所,并被非法判刑十四年。这十几年中,使我身心受尽了摧残。亲人们不但身心受到了打击,全家人的经济生活也一落千丈,贫困潦倒,至今还欠债累累,无法偿还。

我要求赔偿精神、经济损失,并让那些害人者向世人和受害者认罪!以上是我亲身受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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