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我做起自觉维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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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看了明慧网《立即终止乱法行为》的交流文章,我脑子里突然一震。“立即终止乱法”这几个字觉得很醒目、份量也很重!好象就是对我直接说的一样。我又认真看了同修的这篇文章,觉得同修对法负责的态度令我感动!对我来说是善意的提醒,也是棒喝!

几年前,自己法理不清,在人心驱使下做了很多不应该做的乱法的事:将电子版的《转法轮》按每一讲单独截开,这样装到MP4、MP5里,每讲的顺序就乱了。如第一讲跑到后面去了,第三讲跑到前面去了;把电子版的《洪吟》为打印方便任意改动原来的排版格式;把神韵晚会视频按每一个节目截开,提取音频后装到MP3里,不但自己听还传给同修;把师父《对澳洲学员讲法》录像版本转换成 MP3语音版,并添加了标题;将《各地讲法一》至《各地讲法七》,为节约纸张改变原来的排版格式打印成一本书;把师父的新经文随意排版、编页打印提供给同修。

以上乱法行为自己全然不知,还以为方便同修学法做了应该做的事。看了明慧网《敬师敬法》交流文章汇编,我才如梦初醒,认识到自己无意间做了这么多乱法的事,真是对不起师父!

后悔自己对法理不清所犯的过错。立即将自己电脑里储存的不管是自己制作的,还是别的同修传来的 ,只要不是明慧网发表过的师父的新经文、讲法全部删除。给同修MP3、MP5装的大多也都追回删除了,并且讲清为什么要删除。但有的同修已经联系不到,有的同修舍不得而拒绝删除。

在这过程中,我渐渐认识到,是自己的欢喜心、追求新奇的人心造成的。如把神韵中提取的MP3反复听,越听越高兴,越听越痴迷,就在这样的强烈的欢喜心驱使下,推荐给同修。孰不知干扰了自己做好三件事,也干扰了同修做好三件事。显示心、证实自我的心时时往出冒。使许多同修也认为我有两下子而不知不觉滋生了对我的崇拜心 ,真是害了自己也害了同修!

今年师父的新经文发表后,为了自己学法方便,就又把HTML格式转换成TXT格式,装進自己的电子书里,认为自己看的不往外传就行。岂不知自己有漏,不正的因素就钻空子。表面的现象是:一位同修从乡下冒雨坐车带着MP5赶来,说他们那里近两个月没看到《明慧周刊》,也不知有没有师父《新经文》,同修们心里空荡荡的不踏实,觉得很迷茫,所以特地来……。我对他讲了不提倡用电子书学法,不能根据自己需求随意编排师父的讲法这方面的法理,他也赞同。但他说,当地就是有师父《新经文》,不是每人一份,想第二次看时,就被有的同修珍藏起来了,用电子书学法、看《明慧周刊》也是不得已。

看着同修恳求的目光,浓浓的情已掩盖了一切 ,自己维护法的念头已经很淡很淡。不能让同修空跑一趟呀,他是带着许多同修心愿来的啊!自己当时感到无可奈何,只好把师父新经文和近期的《明慧周刊》都装到MP5里。看到同修溢于脸上的笑容,自己觉得很难受!

看了同修的这一篇交流文章后,我又一次学习师父《精進要旨》中的〈惊醒〉、〈法定〉、〈永远记住〉和明慧网的《敬师敬法》交流文章。深挖自己,为什么为方便自己学法又转换师父新经文的格式?方便学法是借口,归根就是一个“私”。私字当头,强调自我情况特殊,就可以做乱法的事,可以不敬师敬法?这是走在神的路上的修炼人吗?

修炼不就是修去为私为我的一切思想观念吗!同修情也是人心,人情也是为私的,都是应该去掉的执着。有的同修说的好:站在为私为我的基点上是维护不了法的,只是在一些方面暂时不做乱法的事了,但过一段时间后可能又会去做了。只要私字当头,考虑的不是维护法而是自己的情面、同修的情面。教训是深刻的!
我敬请师父原谅自己的过错,弟子再也不会做乱法的事了。

接着,又有个同修远道而来,带着两个Mp5,强调自己的目前工作环境多么特殊,不能看大法书。一再要求装师父的最新讲法以方便学法。尽管和他简短的谈了我们修炼人都要维护法,但他还未完全明白这方面的法理,有点不乐意。因为我只给他装了近期的《明慧周刊》,没有装师父最新讲法。就在我写稿的时候,又有一位邻近的同修拿着U盘提出同样的要求,我和他進行了较长时间的交流。他高兴的走了。

据我了解,当地同修几乎都使用同一牌子的MP5看电子书。这种电子书价格便宜,里面的软件档次低,操作起来速度慢、费劲。看书时整段出现乱码,对繁体字支持并不好。这种MP5里装的正是被截成一段一段的TXT格式的《转法轮》和《各地讲法》。有的同修在法理上也知道不应该使用,可能觉得花钱买来的舍不得停用或换掉。有的出于个人喜好,把法轮图形做成电脑桌面或mp5的背景;有的把《普度》、《济世》音乐作为手机铃声。这些做法都是不合适的。看来只要强调自我,私欲当头,正念不强,就会做出或者还会继续做不敬师不敬法的事。

从自我做起,去掉各种人心借口,知错就改。因为维护法是每一个修炼人首先而必须做到的!从自我做起,事事、处处用法来衡量,就是走大道无形的修炼路。难道我们还象常人式的等谁来督促检查后才纠正吗?强制是不能改变人心的。

师父告诉我们:“自我做起维护大法同样永远是大法弟子的责任,因为他是宇宙众生的,其中包括你。”[1]让我们以师父的这段讲法要求自己的言行吧!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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