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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朝鲜族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真相(2)

更新: 2017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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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三日】

二、发生在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洗脑班的迫害案例

(一)遭受过惨烈酷刑迫害的朝鲜族法轮功学员

1.朱喜玉,女,朝鲜族,一九五五年四月出生,吉林省延吉市东北亚会计。

下面是朱喜玉二零零九年的一段自述:

“每天清晨,当星月还未隐去,人们还沉睡在甜美的梦乡之时,我就在空旷的金达莱广场上一个人炼法轮功的五套功法。有机会便向晨炼的人及过往的行人讲述着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

从零五年开始我为了让家乡的人明白真相、为了将大法的美好与殊胜展示给世人,就在金达莱广场展示“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天灭中共三退保平安!”的横幅,从零七年全世界大法弟子统一时间炼功起,我便一直在广场正中的金达莱花前炼功,同时公开派发真相资料和面对面劝三退。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无论是寒风凛冽的严冬,还是炎热难耐酷暑,无论是邪恶疯狂迫害的时期,还是环境宽松的今日,仍然坚强地挺立在金达莱广场上。

从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开始后,我因公开洪扬大法被绑架二十六次,绝食反迫害二十次左右,送精神病院一次;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因为我在金达莱广场炼功被延吉市河南派出所恶警绑架,整夜被铐在铁椅子上,遭受严重的迫害。第二天,被送往延吉市‘六一零’后遭受更加残酷的酷刑折磨。被吊十多个小时。因为渴,不得不用手捧着卫生间里的水喝,被迫害的程度非常严重,简直是痛苦得生不如死,要不是大法师父保护根本无法走过来。这是我第六次被抓,第七次被抓也是因为在金达莱广场炼功。只因为炼功它们就把我送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进行非法关押。在那里我所遭受的迫害惨不忍睹。几乎是天天挨打,狱警和看管我的人想打就打,想骂就骂,不知挨了多少打,不知流了多少血,大片大片的血块,凝固在地上;多少颗牙在强迫灌食中被页子板捅折,还有一颗牙是被狱警踢折的。每当牙折的时候嘴上的肉损伤很大,流了大量的血,满嘴都是血,所有见到的人都吓的不敢看,几乎所有见到的人都哭了;因为挨电棍电击掉出来的肉块都成三角形了;被强迫绑在死人床上四十多天;因为被拖着走和不让上厕所而尿裤子后臀部发炎,甚至是烂掉;脸被挠破,后背被划破,腿和胳膊被掐紫,全身没有一处好地方,就是这样,我不管有多脏,不管有多疼,不管死还是活,为了反迫害不吃、不配合,就是喊‘法轮大法好!’唱‘师父好!’劳教所非常害怕就提前放我回家,从此劳教所再也不敢收我,我依旧义无反顾地走上金达莱广场!我仍微笑着从容与慈悲的把一份份救人的真相资料递到众生的手里,没有悲伤与痛苦的感觉。因为每当我听到明白真相的世人说声:‘谢谢!’的时候,我会为一个生命的得救而忘掉所有的痛苦。”

从遭受过无数次惨烈迫害而志不退的朱喜玉的话语中人们应该明白大法弟子一心为众生的境界。二零零九年之后朱喜玉又多次被绑架到洗脑班、精神病院遭受严重迫害,截止被非法判刑之前,因公开炼功被绑架三十余次。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三日,朱喜玉被法院秘密开庭,遭非法庭审。朱喜玉在法庭上正要念自己的辩护书时,法院中共官员不让念,说他们要自己看。朱喜玉当庭控告和曝光了迫害自己的恶人以及要求赔偿,并强调朱喜玉本人是被害人,而不是罪人。

参与迫害相关人员:
检察员:朴明玉
法庭庭长(金善淑):0433—2586366 13804482511
所谓证人:犹大穆德荣、荆美英等

二零一一年七月五日,朱喜玉在金达莱广场晨炼的时候被恶警非法抓捕,当天即被劫往长春黑嘴子监狱(吉林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迫害,此次被冤判四年。

自从被劫持到教育监区之后,为抵制“转化”,曾经绝食抗议约一百天,被强迫灌食,并且多次送进医院进行灌食迫害,身体处于非常虚弱的状态。后来听说她被从医院劫持回到了教育监区,又关进小号迫害。目前正在长春黑嘴子监狱遭受严重迫害。

朱喜玉在金达莱广场展示“法轮大法好!
朱喜玉在金达莱广场展示“法轮大法好!”

2.朴顺子,女,朝鲜族,六十一岁,吉林省延吉市人。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吉林省延吉市国保大队闯入朴顺子家非法抄走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资料等,当时要求朴顺子跟他们走一趟,朴顺子坚决拒绝跟他们走,僵持半天恶警最终带着物品走了。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上午朴顺子买点心去看望被绑架大法弟子的八十多岁老母亲时,被蹲在屋里的恶警绑架。恶警找朴顺子的女儿骗她开门进屋之后非法抄家,抢走了两台电脑和三台打印机和大量真相资料和一部手机。下午四点三十分左右朴顺子用正念闯出。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日被延吉市公安局抓捕,当时她备好了许多大法资料,准备早七点左右送到各地,可是四月十日早晨市公安局人员突然闯入她家,绑架了她,并非法抄走了大量的资料。当时恶警把朴顺子送到公安局进行迫害,吊铐,坐老虎椅,吊铐五个多小时左右,强迫她说出资料送往何处,她不说,这时对她的迫害就越来越重。吊铐之后,她的双臂多处骨折,生命处于垂危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市公安局朝鲜族李某、金某害怕她死了不好交差,才把她放下来,然后送往看守所一直到送去黑嘴子监狱,她生活不能自理。可是,整个迫害过程都处于封闭状态,人失踪了几个月,家里亲人和女儿到处打听都找不到她,后来听说在法院,找到法院之后,才知道她被绑架了。目前仍在长春黑嘴子监狱遭受严重迫害。

3.金光日,男,朝鲜族,四十多岁,吉林省延边公证处工作人员,政法大学毕业。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延边州和龙市法院对延吉市法轮功学员李凤云非法庭审,在正义律师的无罪辩护下,理屈词穷的法官最后不得不草草休庭。辩护律师还请李凤云当场指认酷刑折磨她的凶手是否在场,吓得相关人物急急躲避李凤云的目光。整个非法庭审过程进行了两个半小时,许多开庭前面带肃杀之气的执法人员,在明白真相后,都露出了笑容。此事触动了中共高层,之后邪党中央“六一零”一副主任驻延吉直接参与迫害,在延边州政法委书记高杰组织的全州“六一零”会议上扬言“从重从快”处理,进而开始了对延边地区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

延边州各市、县、林业局国保大队以莫须有的罪名绑架了数十名法轮功学员,对他们刑讯逼供、酷刑折磨,目的就是要找出所谓“冲击和龙市法庭事件”的幕后主持者。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五日,延吉市法院以“冲击法庭的组织者”为罪名,对金光日等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三至七年不等,关押到吉林监狱,在本地被劫持期间,金光日遭受了强行被迫侮辱师尊照片的迫害,当时金光日痛苦的呐喊:“师尊,弟子对不起您啊!”

之前金光日曾遭受过二次劳教迫害,二零零三年九月,九台劳教所为了逼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三个月不让洗衣服、洗澡,还让犯人张化举、齐洪江看着晚上不让睡觉,名为“安全检查”,并指示“十五分钟拨拉一次,看死没死。”当时被迫害的有七人,其中有金光日。

零九年十月一日前夕,延吉市国保大队和“六一零”的恶警曾到金光日的工作单位预谋强行把金光日绑架到洗脑班,金光日当众曝光邪恶的阴谋,维护自己做人的权利,使邪恶的阴谋破灭。

十四年来,金光日作为公检法系统工作人员,一直是堂堂正正的公开坚持修炼,成为州、市“六一零”的眼中钉,迫害重点,在精神上和经济上都遭受过难以想象的折磨,目前在监狱正遭受更加严重的迫害。

4.金龙哲,男,朝鲜族,五十二岁,吉林省延边橡胶厂下岗工人。

零八年十二月中旬,图们市红光派出所恶警突然闯入他家,并非法抄家,在抢走了大法书与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后,恶警绑架金龙哲到市公安局安山看守所迫害,逼迫他说出真相资料来源,打的他浑身紫黑。随后,金龙哲被市“六一零办公室”劳教一年。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被吉林省吉林监狱恶警及犯人帮凶强行抬到邪恶的“严管队”迫害。金龙哲原被吉林监狱“四监区”迫害,四月十三日,监狱方欲将他劫持到集中围攻洗脑迫害大法弟子的“六监区”。金龙哲抵制不服从,恶警以此为借口,指使犯人强制将金龙哲绑架至“严管队”关押迫害。

因不配合邪恶的所谓谈话,四月九日被强行关严管小号遭受折磨迫害。
几年来吉林监狱一直用这些恶毒的手段迫害“转化”大法弟子。在“转化”中,第一步,对刚被绑架到教育大队的大法弟子先是一顿电棍电击,来个下马威,问写不写五书,不写的进行第二步:站在一块方砖上长时间罚站,或坐在小板凳上长时间罚坐,第三步:用至少两个犯人包夹、看护,实行连带制度:恶警给犯人施加压力,让犯人利用各种方式折磨大法弟子;第四步:用已“转化”邪悟人员对大法弟子长时间轮流谈话洗脑。监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与其他犯人接触,这听起来简单,在此种邪恶的迫害中,期间的残酷已使许多大法弟子身染重疾。

5.朴连英,女,朝鲜族,吉林省长春市人,中国政法大学毕业。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因上访与宣传大法而被多次非法拘留,直至未经任何法律程序而被劳教两年,关押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为逼迫朴连英不炼功,所领导和狱警们使出了各种酷刑手段,欲使朴连英就范。
开始是双手反铐站立四天四宿不让合眼,并令犯人们轮流值班看守,合一下眼,便招来一顿拳打脚踢。后来,她们嫌这还不过瘾,令三个犯人半夜把朴连英拎到洗手间,轮流打,这个打累了歇一会儿,另一个又如狼似虎般地上。看她还要炼,便把她反铐在冰冷的铁门上冻一宿。最后,所领导集体研究后朴连英被四肢固定在冰冷的铁床上。二十四小时吃喝拉撒全部不松绑。在“死人床”上,犯人郭淑华开始苦劝,看她意志坚定,便象打沙袋一样,在她脸上正面挥拳,脸都打变形了。犯人杨洋更是把厚厚的竹木板子都打裂开了,身上掐得青一块紫一块的。每天吃饭时间,她们俩掐表,只让喂五分钟,多一秒都不行,抢饭碗,踢学员。晚上睡觉狱警还不让盖被。有一次,半夜给冻抽过去了,几个人掐人中晃脑袋的,好不容易才把朴连英给救过来,但就是这样,只要坚持炼功,就仍不给松绑。

坚持了九天九夜,后因学员意见反映强烈和上级领导要来检查,才把朴连英转移到冷库,在上霜的冷库,一大队阎立丰副队长又令犯人郭淑华把朴连英双手高高铐起,吊在紧靠窗户的铁床上冷冻。

长期的酷刑折磨,使朴连英筋疲力尽,只觉得自己每向前一步都很难,到医院检查时医生严肃地说:“你随时有失去生命的危险,要立即住院治疗,但死了医院不负责。”

6.田荣贺,男,黑龙江省哈尔滨朝鲜族中学教师。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六日下午四点左右,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三名年轻的法轮功学员(一男两女)在新发镇建国村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构陷,被新发派出所绑架。当晚法轮功学员家属在派出所看到了三位法轮功学员,其中一位女学员被铐在铁椅子上。派出所恶徒称要给他们做DNA化验,这很让人怀疑,无缘无故为什么要做DNA化验?田荣贺后来在监狱集训队被折磨了七天七夜,被犯人用胶带把嘴封上打,牙齿都被打碎了。

7.李春玲,女,二十八岁,辽宁省大连理工大学图书馆。 在抚顺教养院因不看“焦点谎谈”狱警姚欣大打出手,揪着小姑娘的长发往会议室里拖,劈头盖脸的打,李春玲白嫩的脸上都是手印。李春玲坚信大法如磐石,一天教导员曾秋燕见她如此弱小却非常坚定,气急败坏,拿一串钥匙朝李春玲脸上乱抽乱打,脸顿时就肿起来了,然后又拳打脚踢,破口大骂。李春玲绝食抗议期间,狱警孟研指使恶人张丽娟折磨李春玲,毒打、体罚、不许睡觉,她绝食很多天了,还让她“飞着”,她站不住,就把她胳膊吊起来。

8.金学哲,男,三十多岁,吉林省长春市人。

于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在传递法轮功真相材料时,被早在那里蹲坑的恶警强行绑架到长春市铁西看守所。在金学哲被非法关押期间,他家人因他穿着单薄,送去的被子和衣服被铁西看守所恶警以防止萨斯为名,拒收。据悉金学哲五月十六日又被转到铁北看守所。金学哲被诬判十年。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长春有线插播后,警察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市局怀疑金学哲参与了有线插播,去家里抓捕,那时他流离失所并不在家住。市局恶警把金学哲家(一楼)的金属防护栏用工具掰弯,钻进他家蹲坑七、八天,私闯民宅,偷走其妻的结婚首饰价值两千元,和金学哲以前收藏的一块玉佩约价值五百元,以及照相机架(八十元)等物品。

二零零三年三月金学哲被抓后,朝阳分局警察到他流离失所后的住处,抄走一台电脑(价值三千元),一台VCD(价值一千元),一台电视机(价值四百元),一台录音机(价值三百元),一台复读机(价值三百元),一个大旅行包(价值四百元),一个电熨斗,还有他被抓时身上现金两百元,及BP机手机等物品。

二零零四年,朝鲜时报(Korea Times)副编辑Deb Quezon八月二十八日撰文报导,一位华裔韩国妇女全清子为修炼法轮功的儿子的自由抗争。她的儿子金学哲因炼法轮功被抓,在中国监狱受到电击,双臂被打断。她呼吁韩国政府帮助她的儿子获得自由。

全清子希望韩国政府及人权组织帮助修炼法轮功的儿子获得自由
全清子希望韩国政府及人权组织帮助修炼法轮功的儿子获得自由

报道一开始说,全清子(音)告诉遭到虐待、酷刑或其它非人道折磨的人要“凭良知活着”。她为了使被关在中国监狱里遭受酷刑的儿子获得自由而奔走。

全女士表示,她儿子的双臂被打断,被强扭到背后戴上手铐,他的生殖器遭到电击,留下了严重的创伤。

全女士和三十五岁的儿子金学哲(音)修炼法轮功。全女士对记者说,法轮功在中国被禁止,她的儿子被抓并正在遭到酷刑折磨。

全女士告诉记者,在家庭遭受不幸之前,她儿子一直“对邻居很友好,助人为乐”。当时他即将被提升要职,并被认为是所在公司称职的领导。三个儿子中,他最体贴父母。

9.金玉善,朝鲜族,五十二岁,中专文化,吉林省桦甸工行退休职工。

一九九八年喜得法轮大法,从中受益无穷,身心巨变。九九年七二零大法遭到诬陷诽谤后,为了给大法讨回公道,毅然多次进京上访,多次被非法关押,但他百折不挠,坚持对大法的正信。

九九年七二零因进京上访被非法拘留两次,九九年末与二十多名本地大法弟子一同被非法劳教一年,出狱后继续参与证实大法。于二零零一年二月被非法抓捕,被判劳教二年,劳教所体检时拒收。回家的一段时间,丈夫病重,她在家护理。二零零二年春,其丈夫病危,桦甸市启新派出所不顾百姓的死活,二十几名恶警闯进金玉善家,企图非法抓捕,她正念喝退恶警,为躲避再次受迫害,只好离家流离失所,三天后,丈夫去世。出灵时,无耻的桦甸公安局恶警动用大批警力监控灵车,又企图抓捕金玉善,未能得逞。 二零零二年六月,因金玉善散发大法真相资料,被抓。在公安局里,金玉善在老虎凳上戴手铐的情况下,自己正念正行,在师父的慈悲加持下,奇迹般的从公安局走脱。

二零零三年四月,金玉善在租住的地方被恶警蹲坑,不幸被捕,复印机、大法资料等被没收,于二零零三年十月被非法判刑十年。

10.金玉顺,朝鲜族,七十二岁,吉林省图们曲水村村民。

七十二岁的金玉顺与五十八岁朝鲜族养蜂人玄明华(音)两位大法弟子讲真相,被本村恶人举报,于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被市月宫派出所一群警察从家中绑架,在派出所遭到刑讯逼供。

老人经历九小时的严刑拷打,脸被毒打得青紫肿胀,根本认不出人样来,左耳被打聋了,牙被打松动了。两位老人于三十一日二十一点前后获得释放。

三十日十三点半,月宫派出所七、八名警察,开两辆警车直扑七公里外的曲水村。他们在曲水社区两人指领下,先闯入金玉顺家。金老太太向社区一朝鲜族男子责问道:是你把警察带来的?那人觉没趣,一缩脖子溜了。这时,恶警对金家大肆抄家,他们抢走《转法轮》与《洪吟》书各一本,搜走三十张“神韵”光盘贴,拎走一条护身符挂坠后,强行将金老太太押上警车;随后,他们开车到玄明华家,抄家抢走《转法轮》等大法书与大法资料,也强行将她押上警车。

两老人被绑架至月宫派出所分屋关押、行刑拷打。三月三十一日,一个三十岁左右的朝鲜族男警察全勇哲(家住向上街十一委,市警察公寓一号楼五单元六零一室。有人见这群恶警常领两岁小孩在警察公寓附近遛街。住宅电话:0433-3637277)进入刑室,为逼供出三十张“神韵”光盘贴来源,他对金老太太进行了长达九个小时严刑拷打,他先左右开弓连连扇打老人嘴巴,手扇累了,又用上钩拳击打老人的下巴。连扇带击,鲜血从老人嘴里流出,这恶警见老人说“死也不说”,气的他重拳连续击打老人头部,手打累了,就用脚踹老人腰与腿。他又用手拽老人头发转圈迷晕老人,金老太太用手轻轻一搪,体壮的打手一下趔趄了好几步,差点摔倒,他恼羞成怒,更加疯狂的拷打起老人来,非要逼供出谁给她的“神韵”光盘贴。

恶警见硬招不行,又出了阴招,他们逼迫金老太太用打火机烧大法书,用脚踩大法资料与照片,并声称如按他们的要求做,马上放人,不然要重判。有个恶警举照相机想抓拍镜头,老人识破恶警的阴谋,严词拒绝。恶警见阴谋没得逞,悻悻地出了行刑室。

到晚上九点钟,警察垂头丧气地对金老太太说,这就放你回家。玄明华在金老太前半小时自己回到了家中。

11.金成权,男,朝鲜族,三十多岁,吉林省图们市人,大学文化。

金成权于九四年学炼法轮大法,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因表态支持家人炼功被拘留在图们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当时被图们市月宫街派出所从家中非法抓捕。

然后在同年八月,月宫街派出所又将金成权从家中绑架至图们市石岘镇造纸厂养老院洗脑班迫害,他于当天成功走脱。

在二零零二年六月七日,金成权因证实大法被劫持到和龙市刑警队,家中的电脑及打印机等七千多元的做真相的设备被劫走。恶警逼问金成权另一被非法抓捕的同修的姓名及地址,金成权拒绝回答,被施以酷刑。

因金成权不配合邪恶,和龙市刑警队的恶警们将他上手铐脚镣,然后用直径约为二点五到三厘米的木棒毒打,木棒被打折了两根。恶警们用穿着皮鞋的脚踢他的腿,致使他行走困难。他们从早到晚九点不给一口饭吃一口水喝。当晚被非法关押进和龙市看守所。

期间在六月十三日晚五点金成权被非法提审时,被戴上死刑犯才戴的手铐脚镣,被六名恶警带足十五天的粮食,押往离和龙市六十里开外的某林场,遭受了恶警们的令人发指的残酷迫害。恶警们还扬言,提审时,如果打死了那就扔进图们江就当北朝鲜人偷渡时饿死了。

恶警们从半夜起将戴手铐脚镣的金成权吊在空中毒打,手铐越铐越紧,扣牙陷进肉里,疼痛渗进骨子里,六名恶警轮番毒打,上气不接下气。他们用木棒,穿着鞋的脚,拳头,皮鞭雨点般地抽打。然后用不干胶封嘴,再用点燃的烟头烫两个鼻孔,连续烫了六根,导致他昏迷。再泼冷水,再施以酷刑。由于他受的酷刑,造成他左边心脏部位肿胀,排尿困难,脊椎打坏以至于抬不起三十斤重的东西,记忆力衰退,回忆不起以前的事情,后脑勺酸痛,视物不清。他们怕他死掉,让家里拿一千七百元到延边医院接受检查。在非法开庭审判时,金成权讲述他遭受的刑讯逼供以及他落下的后遗症,那些“人民检察官”充耳不闻。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金成权被以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被非法判刑五年,并于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五日送往吉林监狱。二月二十六日被送往10大队,在那里,他又一次遭受残酷的非人的迫害。在那里,为了让他背叛“真善忍”,放弃做好人的权利,恶警指使犯人迫害好人。在那里恶警们竟以犯人施暴的程度大小来给犯人评分,而这一切都是警察指使干的。

二十六日起迫害便开始了,金成权被一天几次给拖到水房,往墙上砸头,用拳头打,用脚踢,用橡胶棒打,用火烧胡子与眉毛,然后恶警以施暴取乐,毫无人性可言。恶警竟一天七、八次的给金成权扒光衣服,弹睾丸,掐大腿内侧,掐得两腿内侧结满了血痂。然后让他从早五点至八点盘腿直腰端坐着罚坐,坐在镶满楔子的木板上挨罚。由于如此的折磨,金成权体重不足七十斤。

监狱里还有严管与关小号的手段,铐在固定的床上能把人身上的肉躺烂为止。被铐的人胳膊与腿被抻后强行铐在床上,致使人的骨节抻长而变得残疾。在那里也有二名修炼大法的人及几名犯人被折磨致死。死后,警察找犯人做死亡伪证,作伪证者被减刑或加分,一旦说漏要蹲小号或被严管。监狱的恶警为了奖金而疯狂的迫害修炼者,在那里金成权遭受了二十六天的酷刑折磨,生不如死。

12.韩春花,女,四十多岁,吉林省和龙市人。

于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被绑架到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之后,因不写决裂书,在劳教所的管教室里,双脚被皮带分开绑在铁床上,双手被铁镣铐在铁床上,以前床上有床栏,现在什么都没有,双手往后倒铐得更深,使身体非常疼痛。韩春花被绑在铁床上的第五天晚上,改造大队长刘英值班到管教室,有人听到韩春花痛苦的惨叫三声。事后第二天,大家看到韩春花脸上红一块紫一块,明显是被电棍电过,刘英对大家撒谎说韩春花要逃跑。

刘英到三大队后,每天让法轮功学员晚睡早起,还不准他们上厕所,每个监室只一个尿桶。 韩春花在劳教所第六天,送到三大队二小队继续被迫害,狱警命令一位盗窃犯每天看着韩春花不准和别人说话,每天早上五点多洗漱完,韩春花就被非法关押在管教室强行看所谓”转化”的碟子,还有别的帮教强行给韩春花做“转化”,一直到晚上十点多左右,大家都回到监室后,韩才能回监室。吃饭时狱警也不让韩下楼,由别人送,每天就是强行让韩看“转化”碟子,不让任何人接触韩,也不让其家属接见。

13.李文哲,男,三十多岁,吉林省延吉市人。

在吉林饮马河劳教所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份被非法关进劳教所一大队。他坚决不穿号服、不剪头发、不决裂,一大队教导员姜敏,队长赵久胜,干事陈某,老队长张某,共计五、六个恶警把犯人赶走,把李文哲留在办公室进行群殴,把喝水的缸子都打瘪了。李文哲被打得伤痕累累,最后昏死了过去。 在开诬蔑大法的新年晚会上,李文哲在场上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当场被拖出去就是一顿毒打,头部被打的红肿,脸上留下明显的鞋底印,眼睛睁不开了,又被送到严管队加重迫害。一大队恶警还担心严管队对他迫害的不够狠,亲自到严管队吩咐包夹(劳教犯人)狠打。管理科大科长张国新看到这些违法行为置之不理。

14.朴丽华,女,一九六八年出生,朝鲜族,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开始后,朴丽华就一直坚持讲真相、多次上天安门请愿,也因此被石景山区八角派出所的恶警称为“顽固分子”并多次被绑架。曾有一次半夜十一点多,八角派出所的几个恶警上她家绑架时,抓住她的头发从六楼拖到楼下,衣裤都差点被台阶蹭掉,朴丽华大声揭露迫害,邻居纷纷出来围观,对恶警的行径表示不满。

二零零零年朴丽华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一年与其他十多个大法弟子在石景山区黄楼的一处租住房内被国家安全部的警察绑架,后送往位于大兴区的某“基地”。其间看守人员每天在食物里投放不明药物,并每天观察朴丽华的大便,朴丽华不为所动,药物没起作用。一次,朴丽华趁看守人员不备,与看守对调食物,看守饭后即晕倒。一个月后,朴丽华趁看守人员昏睡之时翻过三米多高的围墙从迫害“基地”走脱。

国家安全部和石景山分局及八角派出所的警察四处搜查朴丽华,连早已离婚的前夫家也不漏过。恶警运用共产邪党的骗术,欺骗朴丽华的母亲说只要朴丽华回来,决不判刑。上当的朴妈妈领着警察来到东北找到了朴丽华。警察要带她走,并威胁说要判刑。朴丽华说:“你们说了不算,我师父说了算!”后安全脱险。

但警察经常打听朴丽华是否还在外地,是否已回北京,还在朴丽华家门口设了监控器并派人蹲坑。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朴丽华在模式口父母家中被石景山分局、模式口及八角派出所的警察和模式口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联合绑架。

警察要她交代有关别的炼功人的情况,朴丽华只字不说。朴丽华绝食抗议迫害,绝食第六天时,十来个恶警摁着她把胃管从鼻腔硬杵到胃里,强迫灌食牛奶,胃管拔出来后满是鲜血!

(二)玩弄、践踏法律,非法劳教、随意诬判,恶意侵占人权

1.前商业局副局长李树杰两次遭非法劳教经历

李树杰,女,朝鲜族,六十周岁,退休前任巴林左旗商业局副局长。

修炼前,李树杰曾经患风湿性腿疼和慢性咽炎长达二十多年,还患有神经性头痛和卵巢囊肿等病,经多方就医不得好转,她先后练了多种气功,效果都不好。一九九八年底,李树杰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仅二十天,所有的疾病全不翼而飞。使她体会到无病一身轻的美好。

然而好景不长,一九九九年七月江××看到全国有上亿人修“真、善、忍”做好人,非常仇恨,用栽赃陷害、颠倒黑白等各种流氓手段欺骗群众,掀起了长达十年至今仍未停止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左旗派出所汪成到李树杰家取她的笔迹、指纹,逼迫李树杰在“不上访不进京”的材料上签字。后李树杰到人寿保险公司当代办员,利用走家串户宣传保险的机会,向世人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二零零零年二月,因李树杰工作业绩突出,赤峰市人寿保险公司批准她到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旅游。在办出国护照时,巴林左旗公安局汪其格以李树杰曾经炼过法轮功和她要去的国家炼法轮功的人特别多为由,拒绝给她办护照。面对无理的迫害,李树杰和几名法轮功学员给赤峰市各旗县行政局负责人寄真相信,讲清法轮功是什么,江氏集团为什么迫害法轮功,从而不让他们助纣为虐。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赤峰市六一零办公室指派赤峰市公安局某大队长鲍晓宇一行四人(有赤峰市国家安全局王某某、还有两人不知姓名),王某某和另外两名赤峰市人,伙同巴林左旗一名警察由居委会王景臣领着,绑架了李树杰,抢走几份手抄经文和两盒炼功磁带。李树杰被带到公安局,王某某和另一警察恐吓她说:你不承认寄发真相信,就处罚你丈夫,调离工作单位并免职,影响子女提干等。连续非法审讯到半夜两点钟才把她放回家。

七月三日,恶警又非法传讯李树杰,连续非法审讯四昼夜,不让休息,每天只给吃一顿饭。恶警把李树杰双手昼夜铐在床头、暖气管子或窗户上,她两手腕红肿并紫青,两臂和手不能动。七月七日,李树杰和法轮功学员陈延平被劫持到阿鲁科尔沁旗看守所。

这突如其来的迫害给全家人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家中上至七十岁的老人下至四岁孙女,两个月内去阿鲁科尔沁旗看守所十八次看望被迫害的李树杰。政法委书记李国还勒索了她家两千元钱。公安局政委崔凤国还叫嚣说:“这回抓了一个大个的,是副科级干部,还是全国三八红旗手。”结果李树杰被非法劳教二年。二零零一年九月十六日,巴林左旗公安局的白秀珍、翟亚杰将李树杰劫持到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一大队,未经体检。

在劳教所,每名法轮功学员由两名吸毒犯监控(也叫包夹),美其名曰:“三人帮教小组”。劳动、吃饭、站排、睡觉都在一起,上厕所都必须一起去。早晨五点半钟起床后就到车间劳动,晚上九点钟收工,有时晚上加班到十一点。李树杰每天包筷子(往木筷子外面包一层纸)。手指被磨出血钻心的疼,两个手的大拇指由于每天十几个小时不停的抻直干活,手指已经直挺挺的不能弯曲了。由于劳动强度大时间长,他每天累得筋疲力尽,出现高血压和心脏病症状,而且经常出现反复。

二零零二年五月,劳教所用强制手段迫使法轮功学员“转化”。每天二十四小时不停的罚站,直到写“三书”为止(悔过书、决心书、保证书)。学员们腿肿的很粗,脚肿的不能穿鞋,眼发红眼窝发青,一个又一个不断的倒下。李树杰心脏病经常发作,曾经三次用救心丸抢救。大队长孔桂华多次把她叫到办公室训话,孔说:“我多次给你做‘转化’工作,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别以为我不敢收拾你。”李树杰说:“你收拾人是犯法,将来加倍偿还。”一次又一次的训话后,李树杰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她知道有的劳教所把人迫害死了从楼上扔下去说是自杀。她不想不明不白的被迫害死,写了一封遗书,信中告诉家人说:如果我死了,那一定是被迫害死的,有朝一日要为我申冤。李树杰把信和她仅有的三张小孙女的照片交给了教育科的冉凌雪,并对她说:“我托你保存一封信,假如有一天我不在人世了,请你转交给我的亲人。”后来她没有再被罚站。但那种使人透不过气来的恐怖气氛使她的身心备受摧残。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三日,李树杰办所外执行,提前离开了劳教所,赤峰市“六一零”违反规定指使巴林左旗“六一零”从非法劳教开始停发她的工资十四个月,回家后只发百分之七十工资,一直到非法劳教期结束。影响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四年普调工资,共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六千多元。

二零零六年四月七日巴林左旗“六一零”指使公安局那顺、杜义等人再次闯入李树杰家,绑架了她和前来串门的王晓燕,抢走师父法像,一本《转法轮》,一本《洛杉矶市法会讲法》,四本手写的学习体会和一个mp3。这伙人不敢在抢走的物品清单上签名和写日期。

四月八日,杜义等人非法审讯李树杰,强行把李树杰从床上拖到地下,抓着头发拽着衣服一直拖到审讯室,致使她的头发一把一把的往下掉。四月十日杜义等人再次把李树杰拖到走廊,往事先伪造好的诬陷材料上按手印,这种强盗行为使她突发心脏病失去了知觉。七、八个人手忙脚乱的急忙做人工呼吸,他们不是医生不会做人工呼吸,只是用力挤压胸部。李树杰醒来时,胸部肋骨象断了一样疼,连呼吸都不敢使劲儿。在这种情况下恶人们并没有顾及李树杰的死活,见她醒来,就急不可待的掰开她的手强行按手印。然后把她扔到床上不管了。她一直直挺挺的躺着,嘴张着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别人叫医生却没人理。

四月十一日半夜两点钟,公安局的王基拉(音)、张凤文等人把李树杰、王晓燕、李胜军、李玉芬四人未经体检劫持到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每人非法劳教两年。那天,天阴沉沉的没有阳光,西北风刮着鹅毛大雪,虽然是四月份了可比冬天还冷。公安人员穿着羽绒服,而李树杰由于胸部发烧,上身只穿一件薄衫,脸烧的红红的。到了劳教所门口,痛苦的往事涌上心头,她又一次失去知觉,被警察抬进劳教所丢下。

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新建了食堂、生产车间和礼堂,但对法轮功学员迫害没有变,手段由公开变为隐蔽、更阴毒。一大队大队长是陆俊卿。李树杰和李玉芬分别被监控在行李房和活动室。门和窗户上的玻璃都用纸糊着,床板子放在地上,每人每天被四名吸毒犯监控,不准她们与任何学员接触。其他人出工后才允许她们去洗漱间和卫生间,晚上收工后她们俩人要去卫生间时,必须把其他学员都清出后才能去。每天不间断的有狱警、邪悟者轮番的往她头脑中灌邪悟的东西,一开始狱警在生活上还伪善关心,目的是劝“转化”。随着时间的转移,恶警由谈话变成训斥,由伪善变凶狠,甚至是暴跳如雷的吼叫和谩骂;而且罚站的时间越来越长;不“转化”不准洗澡。在那阴暗的屋子里,李树杰躺在冰凉的地板上,胸痛的不敢翻身,因绝食、病痛和高压迫害身体非常虚弱,走路都要搀扶,真是度日如年。

二零零六年七月,天气很热,劳教所搞军训,李树杰因病不能坚持训练,分别跟小队长、中队长、大队长和所里的科长肖某某请假,不但不给假还挨一顿骂,在训练期间李树杰感到头晕,又跟所里的科长裘某某请假,裘说:“我带你到医务室检查,我就不信治不了你。”经检查,高压180,医生准许立即休息。李树杰吃不下去中午饭,感到恶心,头晕眼花天旋地转的,在回宿舍的路上突然昏倒在地,两腿发软不能站立,说话吐字不清,被人背到宿舍楼,两天后才能走路。

二零零七年春,李树杰被转到三大队,从生产车间的一楼往二楼抬条子(带有粘贴纸条的塑料板),上午连续卸了两车货,年轻人都挺不住了,李树杰感到头晕,在两楼楼梯拐弯处跌倒,全身发抖嘴唇发青,两腿不能站立,手指不能弯曲,到晚上八点多钟才有所好转。

二零零七年十月底天很冷,李树杰因高血压,被准许不参加卸货,不料被劳教所的司机大骂,逼她参加卸货,她被逼无奈,挪到楼下传递大头菜 ,她接不过来,菜不断地往地上掉,不一会她就感到天旋地转,又晕倒在地,大家被逼干活,没人敢管她。半小时后,她才醒过来,从冰凉的水泥地上爬起来。当天中午,她心脏病发作,瘫在地上喘不过气来,张着嘴“啊……啊……”的叫,脸憋的发青,在场的人都吓坏了,有的吓的直哭,带班的赶紧给所医打电话,打不通,大约十分钟才喘上那口气来。她从此心跳得厉害,上楼时别人都进二楼车间坐好了,她才上到楼梯的一半。
二零零七年刚开春,李树杰的丈夫在雪天滑倒摔坏了手腕子,一只手不能动,高血压病也犯了。李树杰在呼市劳教所也病得很重,她丈夫给劳教所写信要求给李树杰办所外就医,几个月却渺无音讯,由于“六一零”、劳教局互相推诿,致使夫妻二人同时遭受病痛和精神折磨。李树杰的丈夫因无人照顾,病情加重。二零零八年二月,李树杰出狱。此事过了不到八个月,李树杰的丈夫因病重含恨离开了人世,年仅六十三岁。

一个好端端的家庭被中共恶党迫害的家破人亡。

2.重疾痊愈的李贞玉遭冤狱五年又面临非法判刑

李贞玉,朝鲜族, 五十二岁,吉林省延吉市人。

从小患淋巴结核、鼻炎、胃炎、肝炎、关节炎等多种疾病。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幸运得大法,修炼三个月后一切疾病全部消失。九九年七二零邪恶迫害大法至今坚定修炼大法。

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早六时三十分左右,延吉市国保大队郑哲洙、金成哲、方永波(音)、金永俊(音)等四名恶警闯进李贞玉父亲家将李贞玉绑架,非法抄家时不许家人看,抢劫两台电脑、两台打印机和大法书,李贞玉的儿子打工挣的钱和生活费现金五千多元和两个储蓄本等私人财产被抢走。

李贞玉曾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被非法劳教二年,在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遭到残酷迫害。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被龙井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三)恶性的多人群体绑架案

1.零七年朝阳川四人被绑架案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一日,吉林省延边州三名大法弟子朴光勋、李洪圆、申学善,在农村讲真相救人的时候被绑架,在龙井市龙门派出所遭受刑讯逼供,朴光勋一夜之间被打得不能动弹。十二日清早,朝鲜族老年女大法弟子李琪玉在申学善家被绑架,警察们对这位老年妇女大打出手。

当时李琪玉老人被踢得昏死过去,一根肋骨和一个脚趾骨被折断,后来开始抽筋。但是毫无人性的邪党警察们还抓着老人的头发,无数次的往墙上撞,撞得老人的后脑勺鼓了个大包。老人要上厕所,恶警们就叫老人尿了自己喝,要大便就叫老人自己吃。恶警还叫道:“不听话切除器官”,“你怎么不死啊?你死吧!是你自己从楼梯上滚下来的!”其中两个恶警有一个是戴眼镜,瘦长脸,约在三十至四十岁之间,普通个头;另一个是长的黑、长脸的小个子,他们打人非常狠毒,乱打,乱踢,乱踩老人的肋骨、脸和脚。

最严重的是老人被手铐铐在值班室内的暖气管上,天亮之前在三个看管的警察都睡着了之后老人突然遭到电击,电流量很大。当时因为不让上厕所尿在裤子上,后来因受尽折磨连头发上都沾了尿。老人所受到的电流冲击很大,三十九处瘀伤。老人疼得不自觉的惨叫一声“哪来的电啊!”看管的警察被惨叫声惊醒跑过去关闭开关才保住老人的命。 放电的恶警不在值班室,而在另外一个房间,电源插座在值班室西墙中间的地板胶底下,通过暖气管通的电。这样绑在暖气管上的人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突如其来的大容量电源电击都不知是怎么回事,还无法离开,其后果可想而知了。

后来李琪玉老人被折磨得走不了路,尿血,并出现病危现象。天要黑的时候恶警们说放你回家,并以送回亲戚家为名把老人送到医院。 恶徒们从车上拉出一架手术时用的那种带轱辘的担架车把老人推进一个屋内。老人从车上滚下来并喊:“我是炼法轮功的,警察打断了我的肋骨……”后来,上来四个警察把老人抬出去放在了离医院约二十~三十米处的没有其他人的两个警车(面包车)中间的地上,一个恶警喊“快点摁住她”。

老人睁眼一看,有一个恶警手里正拿着中粗的注射器。老人立刻感觉到它们在制造阴谋,感到有生命危险,所以喊道:“我知道你们公安给法轮功弟子打针变成植物人,迫害死,又切除内脏,我不打针了。你们要打针的话我不上亲戚家,不给我注射器的话我不上车”。最后老人智慧的从警察的眼皮底下走脱,离开了那邪恶的魔窟。

2.零九年九月延吉市三名男朝鲜族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案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上午金明镐带着五岁的儿子到朴光洙家,在朴光洙家楼道里被已经在那里等着的延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们绑架。恶警们在五岁的孩子面前殴打金明镐,吓的孩子直哭直哆嗦。

当金明镐(男,四十岁)和朴光洙(男,四十二岁)被劫持到警车时,目击者看见恶警们一直踢打金明镐;而朴光洙脸上有很多伤痕。

紧接着中午十二点左右,三个恶警带着五岁孩子到他家,把孩子的妈妈郑银月强行带走,后释放。当时恶警把家里的一台台式电脑、三台手提电脑等等私人财产抢劫走。金明镐和朴光洙两人直接被劫持到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秘密基地刑讯逼供。而延吉市公安局为这事成立了专门小组,制定了刑讯逼供的方案,金明镐和朴光洙在酷刑中被折磨得面目皆非,被全身扒光毒打,脱相,昏死过去好多次。刑讯逼供中手段残忍、下流,在酷刑中惨叫声,听的人毛骨悚然。金明镐的母亲伤心得昏倒了几次,天天以泪洗面,儿子天天吵着要爸爸。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七日,三十四岁的延吉市大法弟子李龙吉被延吉市国保大队恶警绑架,经历了残酷的刑讯逼供,在非法关押在延吉市看守所期间李龙吉七十七岁的老父亲,为营救儿子,四处奔波,却状告无门,终于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含冤离世。朴光洙和李龙吉被送往监狱继续遭受迫害。

3. 二零一二年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 遭绑架、酷刑折磨案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至十八日,延吉市恶警密谋非法抓捕,同时在几个地方绑架了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一处是: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延吉市四名朝鲜族法轮功学员泰浩同母亲金顺善以及李琪玉和许元钟(音),在帮助农民安装调试新唐人卫星电视后回家时,坐在了装扮成拉客人的小客车上(其实是早已跟踪的延吉警察安排的车),当每人付5元钱车费不久,后面跟上来一辆面包车,从里面下来好几个人,有录像的有照相的,同时绑架了四名法轮功学员。其中一人对许元钟说:我们是国家安全部的。然后把许元钟和泰浩绑架到后跟上来的车内带走,李琪玉和金顺善继续用原坐的车拉到延吉市公安局地下室(酷刑室)。在那里遭受了酷刑迫害。 另一处是,十七日晚七点半左右,朝鲜族法轮功学员朴文哲等在法轮功修炼者刘春立(汉族)家,被事先蹲坑的一大群警察(最少二十多人)非法暴力抓捕。当时刘春立家周围的主要路口都被恶警布置蹲坑,刘春立没有炼功的姐姐也未能幸免,也被一同劫持,直到第二天被确定没有炼功被非法要挟不许和法轮功学员接触后才被放回。刘春立家中电脑、电话等许多私人财物被非法抢劫。

四月十八日,恶警们又去朴文哲临时租住的住所,将电脑、现金等财物洗劫一空。朴文哲被绑架,延吉恶警没有给其家人任何法律手续,也没有任何口头通知。

在这期间被绑架的还有秦姓法轮功学员和韩秀芹、朝鲜族法轮功学员崔玉子和姜贞玉也同时被绑架,许多私人财物被非法抢劫。

据闻,法轮功学员家人追问警察行凶有何缘由,回答说是“辟谣”。据悉,此次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延吉中共警察认定和安装新唐人电视台卫星接收天线有关的人。在这些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后,延吉中共警察又非法骚扰了多名家里安装了新唐人电视台卫星接收天线的人,非法讯问有关安装新唐人的安装人员的情况。

这些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一个专门用于刑讯逼供的地方,那里有专门给人上电刑的器具,把受害者的头罩住,控制电流大小可以增加受害者痛苦的程度。

这种刑具在大电流负荷运行下,可以导致受刑者内脏出血,受刑者如遭重锤霹雷猛击,其痛苦程度无以言表。轻者,受刑人皮下出血,形成的皮下血斑长久不消。三十来岁的泰浩,遭受刑讯逼供尤为残酷,惨叫声接连不断,令人不忍听闻。对他实施酷刑迫害的警察轮流长时间施暴,都累得非常疲倦。

在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时,中共警察大都是多人分组,轮流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实施残酷迫害,许多负责酷刑迫害的打手们累得筋疲力尽,有的说法轮功可能真有功,他们这些施刑者都累得够呛。有时他们在执行酷刑迫害休息期间,每人都分发到一定数额的奖金补贴。

两位老年妇女李琪玉和金顺善也没能幸免,被迫害的几度昏死过去,到医院抢救。恶警们怕二位老人随时可能被迫害致死,到医院抢救需要大量钱款,先释放了李琪玉。市公安局负责主管迫害他们的朝鲜族局长说金顺善是法轮功的“头”,严令手下不许释放金顺善。

金顺善老人被劫持到当时火葬场附近设立的洗脑班。洗脑班结束后,老人又被抬着,劫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老人再次出现命危状况,负责看护她的人吓得哭求老人千万不要死,是他们上级不让他们放她回家。

几经磨难,金顺善老人方才被释放。老人被释放前,警察把他儿子泰浩的衣物就连内裤和袜子一件不少的全部给了老人。当时老人头脑混沌不清,也没有询问为何他们要她把儿子泰浩的衣物全部带回。

4.四岁朝鲜族小义的苦难及延伸的迫害

(1)爸爸被重判,妈妈被逼疯,姥爷、姥姥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一年,小义只有四岁,哥哥小德也才八岁,身边所有的大人全部遭受迫害而处在无人照顾的可怜地步。

二零零八年,延边州市国保大队肖彬、朴贵男等恶警伙同牡丹江国保大队恶人一起,将流离失所的小义的爸爸李光石及其老爷在牡丹江市绑架。老爷杨福晋由于中共警察的酷刑迫害,身体受到严重伤害,以致早已出现半身不遂的病状。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日左右,李光石被中共法院非法构陷,被诬判五年重刑,被非法关押于吉林监狱迫害。 李光石在狱中遭严管折磨,有一年最少被押了三次小号,吉林监狱的严管队有抻床。被关押在小号和严管的人不准穿内衣裤和袜子,只穿一套棉袄棉裤,暖气只给到不冻的温度,天窗开着,雪花可以飘进去,还要罚坐,每天两顿很稀的玉米面粥。被押人员饥寒交迫。李光石被以炼功为借口押小号两个多月了,承受饥寒之苦。因李光石写申请见沈洁祥监狱长,监区改造队长张建华推脱一个多月不让见。在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下午,李光石指问张为什么不让见,发生争论。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被六监区教导员金光浩、二小队狱警张永胜指使犯人孙威、孙至永、常玉怀、佟俊杰、李永江,抬去关小号,李光石一路高喊“法轮大法好”。到小号后,被看守队长赵密戴上械具(反背手铐和连体脚镣),李光石绝食抗议迫害。目前李光石已经到期可还没有回来。李光石的妻子和岳父母都信仰法轮功,在中共的残酷迫害中,现在妻子精神失常,父母离世,两个儿子因无人照看,生活非常艰难。

(2)因为家人修炼法轮功,福利院不敢收留

认识的人看孩子实在太可怜,就找了国外在延吉办的孤儿院,希望能收留可怜的孩子。孤儿院院长听后,眼圈红了,含着泪说道:听了后真是同情这孩子,我们很想帮助,可是我们是必须得到民政局的同意后送来的才能收,我们想想办法看看。

就因为是法轮功学员,杨丽娟和她的两个孩子无法得到中共管制的社会相关福利部门的收留,处境令人堪忧。

最可怜的是杨丽娟的两个孩子。当时六岁的小德住在七十多岁的独身老爷爷家中,当时只有二岁的小义因无人收养,在这家那家的流浪,一整理包裹小义就知道又要换地方。孩子太小,离不开妈妈,实在没办法只有和精神严重失常的妈妈住在一起。因为妈妈成天笼罩在恐怖当中,成天把门锁的严严的不让外人进入。有时小义一整天都吃不上一顿饭,孩子饿得都起不来;寒冷的季节里,妈妈给小义穿上短裤短衫后带着出去(自己也穿短裤短衫)好心的人看见后把她们送回家才免冻坏。

看到他们母子如此遭遇,一些认识他们的法轮功学员主动到她家里轮流照顾他们母子的生活。延吉中共警察得知消息后,竟然扬言要对帮助杨丽娟母子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抓捕迫害。杨丽娟母子生活再度陷入困境。

(3)警察要害帮助他们的人,不得已与妈妈和哥哥分离

为避免中共警察的非法骚扰,法轮功学员不得已将杨丽娟和孩子接走,暂时离开杨家。因为条件限制不得已小义又与母亲分离,被一位善良的朝鲜族老奶奶暂时收养。在这位善良的老奶奶的抚养教育下,小义健康安定的生活了一段时间,不可思议的是他在很短的时间中就能认字读书背法轮功师父李洪志先生的《洪吟》了。

然而好景不长,延吉市中共警察又再度扬言要对帮助杨丽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调查,意欲迫害。见帮助杨丽娟母子的法轮功学员这次没有被他们的威胁恐吓所动,竟然丧心病狂的真的开始迫害行动,非法闯入居住朝阳川收小义的老年朝鲜族法轮功女学员家中,非法讯问送小义去那里的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其目的是意欲迫害参与帮助杨丽娟一家的法轮功学员。后来有人看见那位姓南的善良老人带着年幼的小义离开了朝阳川,当时天气较冷,小义和那位老人衣着单薄,似乎离家时非常匆忙。因为迫害继续延伸,姓南的善良老人不得不被迫放弃对小义的抚养,从此再也没有回到朝阳川家里,开始了艰难的流离失所。

延吉市法轮功学员金明花、金莲花等陆续被绑架,遭受严重迫害,有的甚至出现生命危险。

(四)中共邪党是破坏法律实施的罪魁祸首。

1. 因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而被非法判刑案例中明显破坏了法律实施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因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被当地中共警察绑架、构陷的两名朝鲜族泰浩、朴文哲和刘春立等法轮功学员,被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操控公检法非法判刑,于二零一三年五月底被送到吉林监狱继续迫害。期间:

(1)检察院越俎代庖,阻挡律师介入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家人们四处奔走,营救亲人。相关参与迫害案件的中共执法人员也告知他们,让他们聘请律师去检察院介入法律程序。泰浩的家人聘请了一位当地的律师,但不久那位律师不知具体受到如何的胁迫,解除了聘约。他们又辗转聘请到外地的维权律师,不料当他们到延吉市检察院履行正当手续要求依法介入法律程序的时候,延吉市检察院竟然越俎代庖以检察院已经为当事人指定了辩护律师为由、拒绝泰浩家人为他聘请的维权律师。稍懂法律的人都会知道,这分明就是执法犯法,妨碍检察官法和律师法的实施。

维权律师依法据理力争,要求依法介入,延吉市检察院相关人员最后告知让他们去找“六一零”,并且表示他们实在不能让律师介入,不然就告他们去好了。维权律师找到延边州检察院相关部门投诉,要求州检察院相关部门介入更正是检察院的违法行为。相关执法人员开始说应该很快会解决,让律师等消息,之后却毫无结果,甚至不接律师电话。

(2)以欲加之罪陷害,法院突然秘密开庭

据悉,二零一三年一月五日上午,延吉法院非法庭审了泰浩。相关法院的人带着骗去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直接去了看守所,在那里非法开庭。同时被非法庭审的还有法轮功学员芮克荣、刘春立、朴文哲、高长锁等人。

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家属接到通知去法院一趟问点问题,结果被直接带到看守所参加非法庭审。每个法轮功学员家只去了一到两名家属,很多家属事先根本无法知晓。非法庭审事先已被精密安排,兴师动众的部署出动不少警察虚张声势。

非法庭审过程中不许法轮功学员辩护和家属辩护,仅仅是走过场,如同演戏。通知家属说以后给结果。

朴文哲、泰浩和刘春利三位法轮功学员家人于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控告参与迫害的责任人: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刘春立、朴文哲、泰浩;立即返还被抢走的所有现金及财物;给予造成身体和精神上伤害的补偿;并把相关部门的犯罪人员绳之以法。

2. 李春元因起诉中共恶党党魁江泽民而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李春元,男,四十九岁,朝鲜族,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系教师,因起诉中共恶党党魁江泽民而被非法劳教一年半,李春元对劳教不服,提起的行政复议没有回音。龚坤、李春元分别于二零零二年一月八日、一月二十二日向宣武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非法的劳教决定。原审法院以李春元、龚坤提起的诉讼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裁定不予受理。二人不服提出上诉。二零零二年六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到劳教所向二人送达裁定书,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二零零零年底状告国家主席江泽民践踏法律迫害法轮功。李岚清得知此事十分恼火。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他被绑架,劳教一年半。在调遣处,他曾因不写“保证书”被恶警用电棍电其背部、脸部,甚至脱光他衣服,电他的生殖器。一次,一个流氓又开始作恶,举手要打他,他严肃地呵斥:“你再这样,我用掌手雷把你劈成两半!”结果那邪恶之徒想打人的手就是落不下来。在劳教所,他天天被强迫洗脑,但他从未动摇过。恶警还指使叛徒在他身上写诬蔑大法的字。他曾被二十多天连续晚上被不让睡觉,白天还要装垃圾、挖地沟,从事重体力劳动,李春元言谈举止处处做的都很正,周围人都很佩服他、尊敬他。韩国的一家报纸在报道法轮功在中国遭迫害的情况时,还专门提到了“李春元现象”。 3. 对李海善先定罪后审判

李海善,男,五十九岁,朝鲜族,黑龙江省音乐家协会会员,佳木斯市音乐家、文学家协会会员,被迫害前就任于黑龙江省汤原县文化馆,从事群众文化辅导工作。

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汤原县公安局副政委周金哲伙同原国保大队队长周铁刚及国保大队成员,在文化馆将法轮功学员李海善绑架,并非法入室抄家,强抢二万多元的私人物品。中共恶党为了迫害李海善,由县委“六一零”办主任及公、检、法等不法人员特成立了专案组,对李海善先定罪后审判,也就是判决的结果是事先定好的。

在阴谋绑架李海善之后,公安局政保大队非法侵呑李海善私人物品价值二万余元。同时,公安局副政委周金哲在得到原公安局局长李枢全的许可后,指使国保大队编造证据,并与公安局预审科合谋,对李海善非法提交刑事诉讼。

在汤原检察院,批捕科科长王雪飞对被害人家属说,法轮功的案子上面有规定,一律批捕,我们只是走个过程。

在法庭上,审判长卢林和公诉人张弘,宛如“一家人”,当着旁听席上四十多名李海善亲朋好友的面,多次无理阻止律师为当事人辩护,不让律师说话。卢林明目张胆的威胁律师不准对适用法律辩护,这是他们明知适用法律不当而心虚的表现。公诉人张弘说李海善“犯”的是“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可张弘却不能回答:哪条法律认定法轮功是×教组织?李海善是如何利用这一组织的?李海善破坏了哪部法律的实施?破坏的程度如何?也就是说,李海善的行为中,构成犯罪的四个要件一个都不具备。

在庭审中,律师指出,李海善从网上下载、制作、传播与其信仰有关的资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行为合理合法,没有给任何人造成伤害,所以李海善无罪。但是,在中共邪党的操控下,周金哲、卢林、张弘等在明知适用法律不当的情况下,甘愿做江泽民和中共恶党的打手,最终把全县人所共知的好人诬判五年。同时卢林还恶意阻止家属上诉,不把判决结果及时通知辩护律师,等家属提出上诉时,卢林说上诉期已过。看守所副所长刘剑还把家属的申诉书非法扣押,同法院串通一气阻止家属上诉。这样一个为人民工作三十多年的好人被迫害失去了工作,失去了自由,同时一个好好的家庭也被破坏了。

从法轮功学员李海善被冤判一案不难看出:

一、中共邪党是幕后真凶。它利用中共政法委和“六一零办公室”,以凌驾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挟持和操控公、检、法、司等司法机关,打着法律的幌子,达到迫害人民的勾当。其实中共恶党对法轮功从来就没有讲过法律。历数中共建政以来,通过大搞政治运动:三反、五反、反右、文化大革命、“六四”、迫害法轮功,迫害死八千万中国人,也从未讲过法律,所以,中共邪党才真正是破坏法律实施的罪魁祸首。

二、周金哲、卢林、张弘等公、检、法人员是中共恶党迫害无辜公民的帮凶。这些人是最可悲的。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管是有意的还无意的,也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的,都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上面让干的”不能成为推脱罪责的借口,二战时的国际战犯想用“上面让干的”理由为自己开脱罪责都没能得逞。《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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