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北天门市女教师十四年来遭受的迫害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天门市女教师何梅容,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十四年遭受了种种干扰与迫害,九次被非法抄家,三次被非法拘留劳教,三次被绑架洗脑,四次被绑架、非法盘问;小型的被监控,到家与单位骚扰等迫害无计其数。

下面是何梅容老师自述她的经历:

我叫何梅容,湖北省天门市九真镇人,是教师,一九九八年春开始炼法轮大法。我是经历了人生前半生的坎坎坷坷、苦苦寻觅之后,才得到的大法。初得大法,有一种“这就是我要找的”感觉。我得大法前,浑身是病,通过短暂时间的学法炼功,我身上的顽疾便不翼而飞,走起路来一身轻,一天到晚精力充沛。我得到了这么美好神奇的功法,我要把他弘扬给更多的有缘人,我利用节假日出去洪法。

一、在家在校遭监控、北京上访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党江泽民邪恶集团公开发动铺天盖地的迫害法轮功后,我因到省城上访,声援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被军警特强行拖上车,关到了武汉第四中学。夜晚,公安人员连夜不让我们睡觉,详细的问我们个人信息。我当时没意识到不法人员是在有意搜集我们的个人信息好对我们开展迫害,把情况给那个做笔录的说了一些,可能就被上了黑名单。从此以后,我一直遭受着邪恶的六一零——这个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类似德国的纳粹组织的、类似中共以前的文革小组的恐怖组织的迫害。

我亲身感受到邪党恶徒对我们法轮功学员制定的迫害政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血腥。先是要我到当地的派出所一下,我想:自己没有做坏事,只想修炼做好人,没啥不能去的,就去了。派出所人员问我们去的经过以及是谁教我学的功等,我抱着当时的对“真”的认识,把自己得法经历给询问人弘扬了一番,不经意将当地经常给我们放炼功音乐的同修名字说了出来。后来,邪党恶徒经常找同修麻烦,导致同修远走他乡,至今没走回大法中来。没几天,邪党恶徒又要派出所和我们单位的保卫科一起来到我家。一看我家墙上挂着师父的法像和《论语》,就取下抢走了。

当时邪恶的迫害很重,丈夫被单位安排日夜监管我。特别是夜晚,我要炼功,他就跟着捣乱或发脾气,对我什么都看不顺眼。我的哥哥也带着他一家人来到我家,我们对他们盛情款待之后,受邪党毒害极深的哥哥,竟然在我们给餐馆付钱的间隙,跑到我家,搜缴我的炼功磁带毁掉,把我的大法书全收走烧了,还把我打坐的垫子也给烧了,连我晒在门前绳子上的一条白色裤子也给烧了。开学后,学校也是由校长挂帅,对我实施看管,找我“谈话”。我整日生活在受人歧视的氛围中。

到了九九年年末,我实在忍受不了家庭、单位、亲戚的干扰,决定到北京讨说法去。我和一同修一起去,北京戒备森严,我们没有说话的地方。我们住到一家旅店,店老板一副酒气,看我们是炼法轮功的,就吓唬我们。我们迅速离开了那个旅店,打出租车到离北京郊外很远的地方,然后又走回到北京城里。我们在街上漫游,实在冷了,就到一个厕所里呆了半夜,然后,出高价包一辆小车回到武汉,再买当地车票回家了。

我一回家,第二天,校长先来我家看看,晚上,派出所的警车就开到了我们单位。皂市派出所的警车,就开到了我们单位。随后,非法抄了我的家:抢劫走我大量的大法经书,还有我一套炼功服和其它的东西。然后,连夜把我绑架到派出所,一姓胡的年轻警察审问我,逼我交代去北京的经过,要我保证以后不炼法轮功。当时,我法理不清,认为自己到北京没有真正起到护法作用,自己不配再在大法中修炼,以免师父遭更多的罪,就同意签字了。当晚,我被放回了家。回家后,我很是难受,一种背叛法背叛师父的难受与耻辱。于是,自己说话走路都象没灵魂似的。这种良心的折磨,让我有不可名状的痛楚。我在内心求师父:我还想修,我不能向邪恶作什么不炼功的保证,并求师父给我机会,让我做好。当派出所头头再来骚扰我时,我干脆将自己书面写好的“严正声明”交给了他们。

在二零零零年春中共邪党开两会期间,皂市派出所怕我们又到北京去上访,就将我和另一同修带到派出所去给锄草。天天要我们早出晚归,两会开完了,才将我们放回了家。以后的几个月,天天要我到学校门卫去签到,本子都快签满了。后来,我悟到:不能配合邪恶,就没去签了。

二零零零年七月初,我们学校刚放假,学校组织教师上电脑培训课。我当时正在学电脑,突然被皂市派出所的程想斌,将我用车带到派出所,每天把我关在110室,用六个男警察看管我,甚至晚上睡觉,都是几个男警察看着我睡。关到七月二十号,才将我放出去了,还不知当时的指导员陈守亮让我哥哥给他们签字做保证配合在家里不让我炼功。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末,我利用放元旦节假的时间,再次到北京去上访,为大法说公道话。不料,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下午,在中南海附近,被北京的便衣抓住,把我关到北京附近一个很隐秘的地方,对我反复用电警棍电我身上,还加上带手摇的把两个电极接在我手指上的电刑,对我一直折磨到晚上。我开始一直什么都没说,到后来,实在承受不住他们的严刑逼供,就将我的地址告诉了那伙恶人。然后,恶人们连夜将我带到天门市六一零住北京办事处。

中共酷刑示意图:铐地环并电击
中共酷刑示意图:电击

在天门驻京办过一夜后,皂市派出所的董军波等伙同我们单位保卫科人员,先是在我们当地的家中抄了我的家,然后到北京将我戴上手铐,直接把我劫持到皂市派出所,做笔录。董军波看我没有放弃修炼的意思,当天就将我带到天门市第一看守所关了起来。

二、在沙洋女子劳教所遭非人折磨

在天门看守所非法把我关到三月十四日后,不法人员就罗列罪名,说我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要劳教我一年,印章是天门市公安局法制科孟法新的名字。我要上诉,权利被剥夺。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九日,由天门市第一看守所的副所长魏兆国和女狱警黎群娥,把我戴上手铐铐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在七里湖医院给强行检查身体和打毒针后,将我送到沙洋女子劳教所第九大队。

在沙洋女子劳教所,我虽是一年劳教时间,邪恶之徒却对我实施了包括扒光衣服搜身、定期不定期搜查床铺、抽屉、动不动就用电棍电击我、不许打坐炼功和背经文,几乎每天都是罚站、太阳下暴晒、强行打毒针、强迫吃仁丹丸,只准凌晨后睡觉、罚蹲、站军姿、让吸毒的包夹用脚踢、不准与任何人讲话、上厕所要打报告并限时、逼戴胸牌、穿所服、连续遭扇耳光、吊铐、犹大车轮战的灌输歪理邪说、强迫看诬蔑录像、逼写不炼功保证、背所规队纪、做各种奴工、关小号、做操、逼唱邪歌、罚跑、走军训、不准单独购物,发动家人到劳教所去说服我要我转坏、强迫我在离婚书上签字、逼买高价生活用品、威胁不“转化”将让我在牢里一辈子,谩骂等等迫害手段反复运用,以强迫我和其他坚定修炼的大法弟子。

参与迫害者主要有:龚健、龚珊秀、刘秋红、孙红、饶海珍、王伟、胡某,还有从沙洋所部临时抽调过来的男警察;包夹(专门负责整法轮功学员的人)主要是来自宜昌的朱圣春、王泽梅、魏春梅、余静、晓来,黄石的邱春艳,沙市的张健梅等。还有的记不起名字了。如果要展开写具体细节,可写成一本遭迫害的厚书。

在劳教所,几乎每天都生活在恐怖气氛中,好象随时都有被邪恶之徒弄到僻静的地方实施更严厉惩罚的危险,真是度秒如年啊!二零零二年一月初,我被迫害的神智不清,骨瘦如柴,就被我的哥哥带回家。哥哥听六一零的话,将我软禁在他家,不能学法炼功,也不许和其他同修接触。

三、本不完整的家被强拆

后来,我突破他们的封锁,到单位去上了班。丈夫早已等的不耐烦,要我跟他到皂市法庭去离婚,他趁我被在被劳教期间,跟别的女人好起来了,并去医院做过流产。而我,与他结婚快十年,还没有一男半女,我受迫害的情况又不知哪一天终结,他受不了,就编理由说因为没有小孩,他提出跟我离婚,并且在所谓的离婚材料中,对我和大法都诬蔑过。

二零零二年三月八日,通过皂市法庭,协议离婚后,丈夫将自迫害以来,他把我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全归他自己管的那些账都带走,我家里所有他认为对自己有用的东西,他都拿走了,基本只剩下一栋空房子了。法庭是将房子判给我的,但他仍住在我家,我不方便,自己搬到学校办公室去住。由于要换衣服,必须到他手中拿钥匙。三月十日,我去他的办公室要钥匙,他恼怒的将我狠狠的当着其他同事的面,打了我一耳光。这件事,引起学校公愤,他不好意思才将钥匙给了我。我知道,我们结婚十年,从对我的人格讲,他不想与我离婚,这点,他在二零零一年五月,第一次到沙洋劳教所跟那些狱警谈过,说我修大法后,是一位贤妻良母。然而,在邪恶的长时间高压迫害,各种宣传舆论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诬蔑和歧视下,他的人格被扭曲了,他把仇恨与不满,全都发泄到我头上了。正常情况下,我们不会是这种大难当头各自飞的结果。

四、第一次被绑架到天门市党校洗脑班

到了当年四月二十八日,我被迫离婚后的伤口还没愈合,皂市镇政府“六一零”以朱某和戴某为首,伙同皂市派出所指导员陈守亮等,用假意给我打电话的方法,摸清我到底在哪里。我不知是计,就说自己在家里。朱、陈很快便来到我家,我客客气气的给他们板凳坐,用最好的茶叶给他们泡茶,端水果让他们吃。

可他们二人象土匪一样,黑着个脸,在我家中到处翻,抢走了很多学法炼功用的大法经书和磁带等。然后,他们要把我带上警车走。我说我不能走,我还有两个班的学生要教,我去找校长。他们跟着我去找校长。在五楼校长办公处,校长同意我不去洗脑班,说只要我骂一声我们的师父就行,被我拒绝。校长熊某与陈守亮一起,硬是将我从五楼一直拖到操场。我挣脱他们,开始在操场上跑。由于我身体虚弱,被陈赶上抓住,要我上警车,我不肯。熊与陈一道,将我塞上警车。

我被绑架到市党校洗脑班。在那里,我坚持打坐炼功背经文,不配合邪恶的一切命令、要求和指使,并绝食几天。我给洗脑班的六一零人员讲真相,揭穿邪恶迫害大法的一切谎言。邪恶看“转化”不了我,就于五月七日解散了洗脑班,把我送到市第一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

我被非法关到了六月,市六一零洗脑班头子肖长斌和肖平德要我哥哥出几百块钱,才把我放出来了。我每次被天门市内六一零人员关押后被释放时,六一零人员都要我哥哥给请酒席,一次是请陈守亮吃,另一次是请肖平德吃饭。

五、去京山遭迫害

二零一二年八月,我应京山同修的邀请,去京山同修吴光美家。刚一到,以彭义林为首的京山六一零通过非法监听手机,带着一男一女,也尾随到吴光美家。他们抢了我们带去的大法资料和真相币,把我的钱包和换洗衣裳抢了,包里至少有三百元钱和一个优盘,还有其他东西,他们全部抢走了。他们想将我们三人带走,我们发正念抵制,不走。在与吴光美为开房门发生争执时,几个六一零人员都去撬门去了。在这空挡,我趁机走脱。六一零便把吴光美等两位同修戴手铐,抓到京山第二看守所关了起来。

十月十七日,我上午上了第三节课后,准备回家。一下教学楼,就被以天门市六一零、鲁天奇、严又林、董军波、周胜利伙同京山看守所以彭义林为首的六一零人员绑架。他们将我的家又是底朝天的抄,抢劫走了我很多大法书、读书笔记、抢走我的两台电脑,一台是台式的,另一台则是我教学用的笔记本电脑,也拿走了我的光盘和优盘等。

我被劫上警车。在皂市派出所呆了一个中午,然后,彭义林等酒足饭饱之后,就由刘霞出面,把我交给京山六一零人员。他们便将我拉到京山县四医院做抽血化验等,然后又把我带到县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由彭看守我,另一个女的则给我编造罪名。我拒绝签字,他们就将我送到京山县第二看守所。按看守所的规矩,女的一个不能被单独关押,要么放回去,要么开到别的看守所去,因此,当班的看守所人员不收。彭死皮赖脸给领导说情,才将我塞进了看守所。

六、被劫持到湖北板桥洗脑班

我被非法关押近十五天后,又把我交给天门六一零以柯某为首的六一零人员,他将我直接送到武昌板桥洗脑班迫害,还安排了两个陪教。

我被全封闭迫害五十几天,于十二月二十五日走出洗脑班。这次来接我的六一零人员又有我哥哥在内,不知他给洗脑班写过什么对大法和我不利的言行没有。我回学校不久,两个所谓陪教的人均每月二千四的工资、要学校出对我洗脑的洗脑费等,共从学校勒索了一万多元走了。

武汉板桥洗脑班、天门洗脑班以及沙洋劳教所,摧残人的良知,扼杀人的灵魂,毁灭人的道德,干的都是无法无天,伤天害理的暴行。

以上是我这些年来受到的干扰和迫害的大致情况,更多邪恶细节,由于时间跨度大,只能回忆起这些。综上所述,我一共被非法抄家九次:一九九九年三次,二零零零年一次,二零零二年二次,二零零六年二次,二零一二年一次;被非法拘留劳教:二零零零年一次,二零零一年一次,二零零二年一次,二零零六年一次;被非法洗脑:二零零二年一次,二零零六年一次,二零一二年一次;被绑架、非法盘问:北京房山区某地一次,武汉第四中一次,学校一次,派出所一次。小型的被监控,来访等干扰迫害已记不清了。至于迫害造成的名誉损失、青春损失、误工、误事、误晋级、调薪等的损失经济损失,无法计算。

七、劝善

我写出这些,不是为了仇恨,是为了挽救这些受江氏指使,受邪党毒害的干着犯天法的人。希望这些曾经参与迫害过我的人,立即停止迫害,认清邪恶是在迫害大法弟子和善良世人的同时,要将你们消灭掉的恶毒面目,弃恶从善,为结束迫害尽力,将功补过,赎回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而且,我提到的名字中,很多已经在默默的正面为大法和大法弟子做一些好事了。

翻开中共历史,“土改”、“三反”、“五反”、“镇反”、“肃反”、“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迫害法轮功”,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中国有八千万人非正常死亡,超过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一个人杀了人,法律还要制裁他,欠命还命。一个政党杀害了这么多无辜的生命就可以不还了吗?常言说得好,人不治天治,老天有眼,谁干坏事都得偿还。中共作恶多端,所以天灭中共是必然。

信仰“真、善、忍”无罪,所有的法轮功修炼者都是好人。今年七月,明慧网发布了关于《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题为 “正告中国现政权当权者逮捕迫害凶手”的公告。“公告”中再次警告,曾跟着中共作恶者,除退党外,还必须停止作恶,揭露迫害内幕,搜集、提供和保存迫害证据,多做多赎罪,这是最后唯一的自救生机 。“至今仍在作壁上观者,甚至反其道者,都必遭清算,与其同罪”。

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三十七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中国《立法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中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此外,《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规定:人人有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的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规定: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八月十二日《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被大陆各大网站转载,文中说:“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中共公检法在长达十四年对法轮功及学员的迫害中,制造出无数冤假错案。对于“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老百姓拭目以待。

法轮功学员十几年里坚持不懈的讲述法轮功的真相,是希望能唤醒迷中的世人,认清中共的邪恶,免于跟邪党一同遭殃。现在大量的中国人在觉醒,明白了中共才是迫害中国人的邪恶势力,很多人纷纷用退出共产党、共青团和少先队来抛弃中共。截止到今年九月,已有超过一亿四五千多万中国人声明退出了共产党、共青团和少先队,历史的巨变就在眼前,这就是人们相传的“三退保平安”。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