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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民妇遭非法庭审 中共法官丑态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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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九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九月四日上午,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门前及后院警车林立,车内外都是便衣,有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和尖山区各派出所的警察。有一个警察在录像,还有便衣在偷拍闻讯前来旁听被阻拦在法院门外的人。他们如临大敌,原来是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许启兰。

许启兰的亲友几十人和前来参加旁听的民众二、三十人被拒之法院的门外,面对如此恐怖的场面,亲友们仍等在门外,盼着见许启兰一面,盼着她被无条件释放。律师当庭为许启兰做了无罪辩护,并要求当庭释放。非法庭审结束后,在法院后门等待的亲友还没来得及看清启兰一眼,她就被押上了警车,此时“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的声音在法院后门响起,这声音惊天动地,这声音令邪恶胆寒……

当事人简介:

许启兰,双鸭山市尖山区大法弟子。2012年5月10日中午向世人赠送世界第一秀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时,被立新派出所绑架、抄家,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双鸭山市看守所。

许启兰,女,47岁,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启兰32岁时,在煤矿工作的丈夫因公不幸遇难。那时小女儿才5岁,一个女人领着三个孩子,生活中的艰辛可想而知。超负荷的生活压力几乎使她精神崩溃。在启兰最为困苦的时候,有幸得遇法轮大法。从此不仅身体健康了,孩子们也能看到母亲的笑脸了,精神上也坚强起来了。如今,生活刚刚好起来了,三个女儿都供上了大学。

因为亲身受益于法轮大法,所以在长达十三年的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严酷迫害中,许启兰依然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她曾被社区居委会、派出所、公安局多次骚扰、关押迫害。

整个庭审过程 执法者严重违法

一、开庭前阻挠律师为许启兰辩护

家人为许启兰聘请了两位律师为她当庭辩护,九月三日,北京律师李苏彬被尖山区法院刑庭庭长高志新告知:不是什么大案,一名律师就够了,你那么忙,也没有时间。律师说:没有那么忙,我受当事人委托,我得为我的当事人尽责,要求第二天辩护。高说,得请示领导。九月三日下午,三名国安人员乘律师不在时,到律师入住的宾馆,打探律师所住的房间,要进入律师的房间,行特务的勾当。律师回来后,宾馆老板告诉律师:要小心呀!

第二天在律师及许启兰亲友的坚持下,两名名律师同时出庭。

二、只许州官放火 不许百姓点灯

法庭的工作人员对许启兰的三个女儿从头到脚进行搜身,从里到外的翻包,命令三个孩子手机关机,同时搜查律师的电脑包,包中的水杯都被搜走。当庭,当律师要看电脑中的辩护词时,高志新说:“你手里不是有一份吗?还用什么电脑。”强制的把律师的电脑拿走,放到其它的房间。而高志新与其他工作人员的手机响个不停,高志新竟然当庭接听了手机。

三、非常“5+1”公然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利

开庭前两天,孩子与其姑姑与姑夫都被要求复印了身份证,姑姑与姑夫还得到社区开了亲属身份证明,开庭时,只见下面除了许启兰的这五位亲人,就只有一名女子,真是中国特色的非常“5+1”。偌大的法庭,冷冷清清。而前来参加旁听的亲友几十人被拒之门外,闻讯来旁听的民众二、三十人在法院的大庭内也被驱逐出门外,其中还有一位70多岁的手执拐杖的老爷爷。

怕人旁听,之前通知的是八点半,头一天又改为八点,偷偷摸摸,见不得人。对大法弟子的非法审判,自知违背天理,恶的审判善的,当然怕人知道。

四、正义律师当庭做无罪辩护,恶党法官丑态百出

1、律师要求证人出庭,高志新庭长说:“你们事先没有通知我们,现在再传他时间来不及了”,依照法律规定,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其证言无效。高志新是真的不懂还是耍无赖?

2、律师问许启兰:当时派出所搜查你家时有搜查证吗?许启兰回答说:没有。检察院崔晶科长说有搜查证,并让律师看。当事人许启兰5月10日11点多发光盘被构陷,而搜查证上显示是2012年5月10日上午9点。一看时间就知道是后补的,并且把时间弄错了。休庭时,许启兰的女儿听到旁边的书记员说,“刚才律师说搜查证的时间不符,让我记上,我没有记。”高志新说:“不用记”。

3、高志新多次打断律师的辩护

律师宣读辩护词当说到:我国法律规定宗教信仰自由。高志新说:“停,与本案无关的不要说,要简明扼要。”我们不知高志新法官是学的什么法律?法官竟然说宪法相关法条与案件无关。

辩护律师随即指出:国家没有任何一部现行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发放法轮功宣传品不违反法律,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根本不成立,应当当庭释放许启兰。

4、许启兰为自己做无罪辩护时,高志新也粗暴打断说:“与本案无关的不要说”

5、尖山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崔晶,经过大法弟子多次讲真相后,当时似乎已经明白真相,但是她在法庭上仍说:“法律规定,许启兰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份,请依法判决。”还说:“许启兰不认罪,态度不好,应该判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我们真为崔晶惋惜,以工作为行恶的借口,把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关进监狱。

回顾历史,希特勒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他为了灭绝犹太人,制定了很多法律,让他的党卫军和官员去执行。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在纽伦堡审判时,那些参与迫害者都用“自己是在执行上级命令”这一条来为自己辩护,但是法庭认定:违反人类道德良知等普世价值的法律为“恶法”,不称其为法律,其结果就连集中营里的医生最终都被送上绞刑架。

我们真心劝告所有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守住良知,善待好人,别再充当邪党的替罪羊、陪葬品,为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立即无条件释放许启兰!

既然是公审,就是公开的让广大民众得到法律教育的机会,起到惩戒犯罪,警示他人的目的。但是对大法弟子的非法审判,自知违背天理,恶的审判善的,当然怕人知道,鬼鬼祟祟、偷偷摸摸。所以故意改了时间:之前通知的是八点半,头一天又改为八点,前来参加旁听的亲友几十人被拒之门外,来旁听的民众二、三十人在法院的大庭内也被驱逐出门外,引起民愤。怕人旁听,公然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利,中共是真正的在利用共产邪教破坏法律实施。

中共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又要以“法律的名义”装装门面,不得不做做样子,走走过场。在法庭上,刑庭庭长高志新竟然多次打断律师的辩护,还说什么:别跟我讲信仰自由。堂堂法院庭长,究竟是法盲还是中共流氓?信仰自由,是普世公认的最基本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法轮功学员传播真相资料也没有错,《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希望善良的民众认清中共邪党的真面目,不与中共为伍,支持良善,“三退”(退党团队)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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