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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家人追究湖北法制教育所警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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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自二零零二年成立以来,施展各种残忍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十年来,已直接造成王浩云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死亡,间接残害致死的学员更多。

十年来,在省法教所遭到残害的法轮功学员已多达一千多人,作为湖北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家属,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为自己的亲人提请诉讼、讨回公道,起诉那些在精神和肉体上非法残害我们亲人的湖北省法教所司法警察。

省法教所警察知法犯法、残害忠良,他们为了捞取功名利禄,明知学员都是遵纪守法的善良人,还处心积虑、不择手段的折磨我们的亲人,使用诸如在饭里下毒、打毒针、电击、罚站、不许吃饭、不许上厕所、野蛮灌食、毒打等手段,强逼学员放弃信仰、出卖恩师、出卖同修,扭曲我们亲人的心理,暴力迫害我们亲人的神圣信仰,致使他们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精神和身体均受到难以愈合的重创,处于崩溃边缘,使我们原本平静、幸福的家庭生活遭到强力破坏。

我们从各地家中前去省法教所探望亲人,均被警察挡在法教所大铁门外,眼睁睁看着、听着亲人在里面被摧残而不能施以援手,我们的心在流血、在哭泣,我们一定要起诉残害亲人的法教所警察,追究其法律责任。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现在王立军、薄熙来因犯杀人罪已被绳之以法,相信省法教所警察在不久的将来,也会遭到同样可耻的下场。

正告法教所警察:我们家属中有警察、律师、公务员、现役军人、军转干部、武警、工人、农民等,各行各业都有,我们必将追究到底,直至将你们绳之以法。

我们还将找到你们的家里,告诉你们的亲人和邻居,你们所犯下的罪行,找到你们儿女的学校,告诉老师和学生,你们的丑恶嘴脸。你们昧着良心、踩着我们亲人的血肉捞取钱财,清算你们罪行的日子快到了,你们和王立军、薄熙来的下场是一样的,充其量不过是当官者口中的一块口香糖罢了,嚼完了就会被人抹在脚底下。据中纪委调查公布,薄熙来夫妇参与活摘并贩卖法轮功学员器官,国外个人资产高达八十亿美金,现在夫妇二人锒铛入狱,财产充公,儿子沦为孤儿,杀人偿命,此乃天意也。

湖北省法教所每年纯收入四百多万,从不交税,偷、漏税已整整十年,每个在这里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每月交所谓“学费”两万元,陪教工资由学员单位负责,除少量支出外,其余全部用于法教所警察奖金、福利、出国旅游,法教所很多警察拥有房地产、轿车,子女则出国留学。

根据我国宪法,湖北省法教所本身不具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执法资格,其行为已违反宪法,属于被中国宪法中严格禁止的“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是侵犯公民最基本宪法权利的严重违宪行为,且因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而已经涉罪。如果公权执行者(如法教所警察)可以践踏宪法和刑法,对公民权利为所欲为的侵犯,中国社会的公平正义将难以久存。

我们全体家属将根据中国宪法第五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四十一条六十七条的规定,向中央有关部门控告法教所警察残害人命的违法事实,同时也请所有受害家属参与进来,大家拧成一股绳,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共同起诉湖北省法教所警察,欠命还命,警察不让我们百姓过平安日子,我们决不能让他们逍遥自在,我们将追究到底,请知情者提供省法教所警察的住址、电话及其父母单位、儿女学校电话、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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