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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共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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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一、中共发动迫害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五月,中共前头目江泽民到昆明参加“昆明世界博览会开幕式”期间,为发动一场针对一群修炼法轮功的善良人的迫害运动散布谎言。江在军队师级以上干部和中共省党、政干部会议上大肆诽谤法轮功,说“法轮功与共产党争夺群众”,毫无理智的把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广大群众推向政府的对立面进行迫害。

随后云南警察系统加强了对法轮功迫害前的准备,他们派出大量国安特务到各个炼功点蹲坑摸底,收集所谓法轮功的“情报”。据一名国安人员后来讲:“我曾经打入你们炼功点进行秘密调查,其实我看炼法轮功的人中有知识的人多,他们都是些很善良的人,他们每天只是炼炼功、学学法而已,根本没有危害社会……”

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完全是照搬历次政治运动的模式,先动员各级政府作帮凶。紧接着《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东陆时报》、《昆明日报》、《滇池晨报》、《云南老年报》、《云南法制报》、《云南信息报》、云南电视台、昆明电视台、云南广播电台、昆明广播电台等媒体,以及各地、州、市的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上百种中共喉舌媒体对法轮功开始了轮番的狂轰滥炸,造谣、诽谤。

与此同时强迫各级政府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居民委员会,各乡、镇、村委会等必须人人表态,人人过关,与法轮功“划清界限”。

云南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局发出通知,非法收缴法轮功书籍、音像制品等私人财物。致使民众想要了解法轮功是什么、到底讲了什么,都不容易,看不到原著,只能听到中共“一言堂”的诽谤宣传。

随后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将对法轮功的迫害列为工作重点,并将其作为各级政府、领导考核的政绩,公、检、法、司、政法委的中心工作,本末倒置、善恶不分,这才是导致社会不稳定的根本原因。

紧接着对修炼法轮功的人办强制“学习班”进行洗脑,强迫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凡是表示坚持修炼的,采取除名,撤消职务、降级、开除、开除学籍、军籍等处罚,从经济上、名誉上、精神上采取各种手段妄图迫使人们放弃修炼法轮功。对不交出法轮功书籍的修炼者进行非法抄家,监视、跟踪、盯梢,对公开炼功者绑架、关押。

二、挑动“群众斗群众”

“挑动群众斗群众”这是中共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所惯用的手段。云南党、政、工、青、妇、宗教团体、各民主党派、机关、学校、厂矿、街道办事处、科协等组织都毫无例外的搞所谓揭批,层层株连、层层签订“包保责任书”。搞所谓的万人签名活动,连中小学生都不放过。

云南文艺界一些人也参与了对法轮功的所谓“揭批”,编排了大量攻击、诽谤、丑化法轮功的文艺节目到各地、厂矿、农村、劳教所、监狱演出毒害民众,对中共迫害法轮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将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推向各行各业,各个民族,使云南数千万人受到欺骗和毒害。

二零零一年江氏集团为了挑起普通民众对法轮功的更大仇恨,导演了“天安门自焚”伪案后,云南省各级中共党、政部门纷纷组织“声讨”,“百万人签名”。云南省学联还向全省大中专学生发出“倡议”仇恨法轮功:省交通学院召开了誓师大会,昆明理工大学、西南林学院开学第一天就强迫师生签名,就连中、小学生也要强逼签名,甚至威吓学生,“不签名就开除”,把黑手直接伸向青少年。媒体还报道幼儿园的小朋友也在声讨法轮功,从小就灌输中共党文化斗争哲学的毒素。

有不少青少年因受到毒害仇视法轮功,善恶、好坏不分,有的学生甚至诬告教他积德行善做好人的老师。如某技校老师、法轮功学员苏昆及昆明进修学校老师、法轮功学员江玉留就因为送给学生“天安门自焚”真相光碟被学生诬告而被绑架、劳教。二零零九年五月昆明法轮功学员郭玲娜向两个打零工的大学生祝福吉祥、赠送“神韵艺术团新年晚会”光碟后,被为得到几百元“举报费”的学生诬告,被西山警察国保大队绑架、抄家和再次判刑三年。

对法轮功的这场迫害,摧毁、泯灭着人的道德良知,对社会、对人类、对中华传统文化无疑是一场罕见的浩劫。

三、“六一零”是操控迫害的黑手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指出: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为了避开宪法和正常的法律程序,在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的直接命令下,中共中央成立了一个专职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六一零办公室”,自中央以下,“六一零办公室”遍及全国城市、乡村、机关学校。该机构从成立、组织结构、隶属关系、运作和经费的各个方面都打破了中共和中国政府的现有构架,并有超出中国现有宪法和法律的权力和任意使用的资源。该“六一零办公室”也成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私人指挥系统和执行机构。这个不具任何法律依据的组织在性质上与纳粹德国的“盖世太保”和中国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文革小组”相似。

“六一零”它外表上是一个挂在政府系统的行政部门,实质是一个凌驾于《宪法》之上,操控指挥各级政府、公、检、法、司、军队、劳教所、监狱的一只黑手。“六一零”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精神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血腥政策,在精神上为了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使用了包括“破坏中枢神经药物”、强行“洗脑”、送进“精神病院”等手段;为了在经济上搞垮,开除、扣发退休金、罚款、抢劫私人财物;为在肉体上消灭,“六一零”人员直接操控指挥警察、武警、对法轮功学员抄家、绑架、关押,决定劳教、判刑;直接操控指挥洗脑班、劳教所、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用强行堕胎、高压电棒电击、钉竹签、“坐小凳子”等酷刑折磨、活体摘取器官等等古今中外前所未闻的暴行,与当年的法西斯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六一零”还滥发文件非法剥夺法轮功学员及子女参军、考学、报考国家公务员,当医生、教师、干部以及退休的权利,“六一零”还有直接决定处理法轮功学员工职、领取退休金的权力,有决定企事业领导干部撤职、升迁的权力。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中共“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头目李岚清到云南参加“昆明世博会闭幕式”前后,云南“六一零”操控公、检、法、司系统全面开始了对法轮功学员大肆非法迫害、绑架、抄家、监控。对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全都遭到警察国保与单位的非法监控看守,被跟踪、盯梢、被监听电话,剥夺人身自由。

因上访被截访的法轮功学员全都被非法关押、有的被非法劳教,仅二零零零年一年就有数百人被绑架、劳教或判刑,仅四月份就有四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劳教。

四、大规模办洗脑班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在这场迫害中,中共恶首还想从思想上要人们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其采用的手段既是违法的,也是残忍的。二零零零年起江泽民由于对法轮功强行迫害不奏效,于是用“转化洗脑”的方式妄图从精神上、人格上、人的意志上摧毁法轮功学员人性善良的本质。

从一九九九年起云南被绑架到各级“洗脑班”的达上千人,被劳教的达数百人,被非法判刑的达二百多人,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使用暴力、酷刑,建水县临安镇副镇长孔庆黄、玉溪市妇幼保健院主治医师沈跃萍、昆明市法轮功学员王莲之等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云南省委还要求各级各部门落实“教育转化工作责任制”、“帮教小组”,并且制定了所谓“教育转化”细则。各地、州、市、县有一千多名中共干部参与“转化”工作,从省到县、区、单位、部门领导层层承包“转化”对象,明目张胆的侵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权利和人身权利。

随后省、地、州、市、县以“六一零”为首,从上至下层层都举办了“洗脑转化班”,全省有数千法轮功学员被强迫进行非法洗脑,将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率”列为各级领导的政绩考核标准,并与单位经济利益挂钩。另外对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监狱的法轮功学进行强行“转化”洗脑。

在云南省“六一零办公室”主要成员杨兴源的建议下,云南省委二零零零年九月拨款三十万找来了辽宁“马三家帮教团”这伙恶人,先后到了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和云南省第二劳教所作所谓“转化”。随后云南又于十一月底花费重金再次找“马三家帮教团”。

自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六年,云南省“六一零”主要成员杨兴源还组织“省转化帮教团”对云南省内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大面积洗脑迫害,还将罪恶输出到外省,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台、云南电视台、《云南日报》等中央及地方主要媒体进行了大肆宣扬报道。杨兴源在省内利用劳教所部份“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和原云南大学马列教研室教授苏升乾、云南省演讲协会会长蔡朝东等人组成“巡回演讲团”在云南各地演讲,蛊惑不明真相的民众,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在民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杨兴源于二零零八年遭恶报,突然患病死亡。

五、中共公、检、法、司系统充当打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近百名法轮功学员到翠湖公园准备集体炼功,全部遭到武警、警察的抓捕、关押;二十一日又有近百名法轮功学员到昆明市委反映情况,同样全部遭到武警、警察的抓捕、关押;随后云南上百名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有的刚到北京,有的还在途中就被警察绑架,全部被关押或被劳教、判刑。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日昆明六十四名法轮功学员依法到省委上访,向省委有关领导讲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但所有的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到信访室后,全部被警察非法抓捕关进看守所,有十多人被定了二、三年劳教;二零零零年二月,昆明东川区六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集体炼功时,被警察绑架了十多人,有的被关入了劳教所。

二零零四年四月昆明法轮功学员韩震坤、郭娟夫妇被绑架,直到开庭审判都是见不得人的,不法人员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所聘辩护律师先后受到“六一零”、政法委、警察、法院的警告、恐吓,不准律师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一些法轮功学员在庭外关注审判,受到了警察骚扰,并被警察作了录像,之后警察根据录像对到场的法轮功学员逐一传讯和监控,法轮功学员王树兰还被昆明西山区国安大队绑架,残疾人杨苏红受到非法传讯和监控。直到今年各地法院在对法轮功学员朱荣珍、韩书林、吴芸、刘燕等的庭审都是秘密进行,判刑送到监狱后家人都不知道。

二零零四年《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后,引起了中共的恐慌,周永康窜到云南后,云南又开始大规模抓捕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五年先后全省有上百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劳教、判刑。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原云南林业中心医院叶保福因给医院党委写申诉信被该院中共党委书记李悦诬告,牵连妻子杨明清(原林业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与女儿一家三口被昆明市盘龙区“六一零”、警察分局国安大队从家中绑架并抄家,最后以给单位党委写信,电脑中有法轮功资料为由非法判刑五年,妻子与女儿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五年王岚、左立新、孙云集、赵晨宇、赵咏梅、毛丹心、江昆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一至四年。

二零零五年一月中旬,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六一零、国安在楚雄进行了一次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大绑架,共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一天内云南昆明国安就绑架了韩书林、孔石英、吴芸、张水兰、沈柱有、张如琼等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该年全省遭绑架、关押、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就有近百名。

六、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是人间地狱

在中国看守所、劳教所、监狱里用“人间地狱”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各种酷刑、折磨人的方法一般人根本想象不到,与当年法西斯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看守所警察殴打和纵容羁押人员殴打、体罚、“升堂”(形式多样的体罚,称之为“下马威”),看守所超负荷让羁押人员干苦活,有时每天得干十五~二十小时,完不成任务的遭处罚(有毒打、开飞机、金鸡独立站桩、学青蛙跳、做下蹲运动、不得吃饭、不得睡觉等等);看守所还纵容狱霸欺压羁押人员,克扣亲人所送钱物,成数倍提高生活用品、食品价格以牟取暴利。

*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云南省第二劳教所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和昆明市戒毒所是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场所,十一年来有数百名法轮功学员未经过法律程序就被关押在里面。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实质是一所法西斯集中营,惯用强行洗脑、强行堕胎、酷刑折磨、强迫做奴工等各种身体和精神折磨的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是一个“六一零”邪恶机构用于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现已知有四名法轮功学员杨苏红、何美华、杨素芬、陈淑秋等被迫害致死。

劳教所每个法轮功学员都派有“包夹”(由犯人2至多人组成)每天二十四小时看守,不准他(她)们和别人讲话,否则将受到处罚(细绳子捆绑、罚站、延长劳教期等等);随意扣压信件,(包括给检察机关的申诉、检举、控告信都被扣压);不准亲人探访;警察或警察指使“包夹”(其他劳教人员)辱骂、殴打学员。劳教所每天要干活十四至十五个小时,很少有休息日,警察公开讲“劳教所不讲八小时工作制,不讲五天工作制”,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为谋取经济利益,公开纵容私人老板假冒、仿制各种名牌裤子、饼干、“卫生”筷,其工作环境、生产设施、卫生条件都很差,不仅危害劳教学员的健康,更危及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和健康(云南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劳教人员都是吸食毒品者,大多是肝病病毒、艾滋病病毒的携带者)。

二零零零年,被关押在省女子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马玲、王美玲等联名向省委领导写信反映被迫害的情况后,遭到劳教所的打击报复,马玲被转移到昆明市戒毒所关押,王美玲等学员遭到管教干部毒打,王美玲身上穿的衣服被打成了碎片;昆明法轮功学员邝德英等在省女子劳教所多次被大队领导和管教干部殴打,殴打时还将一个学员的头按入厕所蹲坑,殴打后还不准讲。邝德英因抵制和揭露劳教所打骂的违法行为,被无理延长八个月劳教期。

杨苏红
杨苏红

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积善社区二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杨苏红是一个身高仅有1.2米、体重23公斤的肢体残疾人。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杨苏红被昆明市西山区“六一零”、国保大队恶警欺骗绑架至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杨苏红被强制“洗脑”折磨,并被迫参与正常人一样的超强体力劳动,仅半年的时间就被折磨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于二零零五年五月被劳教所送回家,仅一个多月,杨苏红含冤去世。

云南省楚雄洲交通集团交通宾馆员工刘枝萍,三十二岁。二零零零年初,因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已怀孕五月的刘枝萍不但遭到马姓大队长的毒打,双手还被手铐长时间铐在床上,二零零零年八月,刘枝萍被强行堕胎,使其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 云南省第二劳教所(迫害男性法轮功学员)

云南省第二劳教所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就成了云南省“六一零”关押迫害男性法轮功学员的主要的黑窝,十一年来先后关押了数百名法轮功学员,为了创造所谓的“转化”政绩,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的信仰,进行强行“洗脑”(灌输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造谣宣传和歪理邪说),使用的手段有:捆绑、拳打脚踢、掌嘴巴、白天泡水里、夜里到死人坟前罚站、连续几天不准睡觉、野蛮灌食、关禁闭、做奴役等等各种法西斯手段进行残酷折磨虐待;不准法轮功学员与别人交谈,二十四小时由“包夹”看守着,限制人身自由,扣压信件,不让亲人探视,随意延长劳教期等等。

劳教所非法延长劳教期,少则几天,多则一年多,东川法轮功学员江海,被延期一年后被秘密转移到其它劳教所继续关押;嵩明县农民法轮功学员吴贵有,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一年,因不放弃信仰被延期了一年零三个月,刚释放不久,今年七月又被嵩明县国保大队绑架再次送入省第二劳教所。

云南省国防技术学院电脑教师苏昆,男,四十岁左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六日因给本校学生法轮功真相光碟而被不明真相的学生家长诬告,被绑架劳教三年。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第三大队、一大队期间,由于苏昆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对他进行所谓的“严管教育”。逼迫听、看诽谤法轮功师父的内容资料。因为苏昆不配合,他们就在生活上对他百般刁难:不准看书、写字、不准喝开水、不准上厕所等折磨。多次被警察指使“包夹”当着警察的面勒苏昆的脖子,掀翻在地掌嘴、拳打脚踢,导致苏昆两颗门牙脱落。

有一次三大队队长普顺元以及罗仲武等警察叫两名劳教犯人把苏昆拉到“陈家大坟”,叫苏昆直到把死人喊醒才可休息。就这样苏昆在寒风中被罚站到天亮。第二天早上,又将苏昆拖到秧田里,泡在水中继续折磨。晚上又继续把苏昆拖到坟前体罚站立,反复折磨了三天。

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古城镇古城办事处古城村村民李文波:男,四十三岁,于二零零五年二月被绑架、劳教三年,先后辗转四大队、三大队、一大队迫害。在劳教所期间李文波遭到四大队大队长胡文昌,警戒科科长裘开明,四大队副大队长张开顺,一大队队长陈迎松,警察石怀林,袁向军,李武,武华祖以及恶人(包夹)王磊、黄海东、李朝雷等人酷刑折磨,导致双眼视力下降,牙齿被打掉六颗,左腿留有二十公分左右的伤疤。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劳教所警察和恶徒又对李文波进行毒打辱骂之后把他摔在地上,拖着两只手在附近的砖场地上拖,并把李文波塞进下水道里。恶徒暴打后,用草席盖在李文波身上,并用脚踢他的身上和头部;随后又把他拖到泥水里面,全身泡湿,再把他拖到窑洞里用火烤。之后,恶徒用手推车把李文波推到砖场晒砖的坯沟上强制坐“过山车”,然后用水把他全身冲湿,让他在砖场的坯沟上吹北风。

劳教所警戒科科长裘开明带着一群打手,曾三次对李文波进行毒打,有一次李文波被打得昏了过去,当他醒过来之后,打手们又继续毒打他,裘开明还把土往李文波嘴里塞。

昆明钢铁总公司龙山矿区病退职工张亮:男,五十七岁,先后两次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劳教两年零一个月。在劳教所里遭受残酷迫害,大冬天张亮炼功被“包夹”从头到脚浇冷水;胸口被警察踩踏,导致胸骨突出、脚趾骨折、颈椎被打伤。

*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为迫使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转化”,取得政绩,非法使用破坏中枢神经类药,长时间关“禁闭”、关“严管”、电棍长时间电击、睡“死人床”、棍棒拳脚相加殴打、长时间不准用水、不准洗澡、不准与人接触讲话、不准写信、不准探视等等毫无人性的手段,从二零零五年开始,又从臭名昭著的辽宁省马三家学习了坐“小凳子”的经验,强迫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每天端坐在一个小凳子上十六个小时,两个“包夹”(专门看守法轮功的,一般由两个暴力犯组成,多则数人看守,若身体稍有移动,就拳脚相加)还不准洗脸、不准卫生用水,月经期都不准用卫生纸、不准与人讲话、不准通信、不准亲人探视、不准购物,直到转化为止,如不放弃信仰一直坐到出狱,有的法轮功学员一坐两三年,臀部坐烂、流脓血、血压增高、全身浮肿,已知云南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法轮功学员沈跃萍、昆明市法轮功学员王莲芝、史喜芝被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致死。

沈跃萍
沈跃萍

云南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法轮功学员沈跃萍,四十九岁,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份被非法判刑五年,关进女二监,由于沈跃萍拒绝所谓的“转化”,从二零零六年三月份开始就被关禁闭(每天坐在光板床上不得动弹)一关关了三年。整天面对的都是恶警轮番轰炸,不堪入耳的骂人之词以及收录机里的诽谤宣传。关禁闭期间不得洗澡洗衣、没有站、走、和想问题的自由,来例假不允许用卫生巾、还随时被打或用针扎,甚至在食物中投放有损中枢神经的药物等。 二零零九年六月,她的家人接到了“保外就医”的通知,这时她已经被迫害得肺穿孔,奄奄一息。家人将她接送到昆明第三医院抢救,到七月十六日晚上她就含冤离世了。

王莲芝
王莲芝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王莲芝,七十二岁,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被警察绑架,二零零八年十月中旬被送到女二监。十一月二十七日,监狱电话告知其儿子,王莲芝得了精神病,可以保外就医。其儿子说:“十几天前母亲还好好的。”警方告知由市精神病院所鉴定,并说:“你母亲不吃高血压的药就拌在饭里。”儿子怒责:“另外还拌有什么药?”警方不敢回答。家人将体质非常虚弱、几乎成了植物人的王莲芝接回家中后不久,王莲芝就含冤离世。

昆明法轮功学员张惠芬,三十多岁,在省女二监被关在禁闭室四个月(每天十六小时坐在光板床上不准动荡),经常被警察指使犯人殴打,四个月都不让洗漱,月经期也不让用卫生纸,头发又脏又乱已结成饼,从禁闭室出来到其它监区的那天,她的脏样和臭味,看见的人都会恶心,光洗头就几乎用了一包洗衣粉。

昆明法轮功学员赵飞琼,二零零四年八月在石林风景区被绑架后判刑四年,劫持进女二监迫害。被警察用手铐铐在办公室窗子的铁条上,多个警察同时用六个不同型号的电棒电击她身体的敏感部位,脖子后面、身后、腋下、脚跟等处,一连两天。第一天电了二个小时,第二天电了近三个小时,皮肤都烧焦了,结的疤一块块的往下掉。狱警谢玲还唆使“包夹”刘淑琼说:“赵飞琼不转化,你用小凳把她砸死。”刘说:“小小赵飞琼,就包在我身上。”深夜,刘用小凳子砸赵飞琼,响声太大把睡在上床的人都震醒了,刘才停止作恶。有一次天很冷,把赵飞琼的衣服全部脱光,让她在禁闭室光着身子蹲了一天,直到晚上才给她穿上衣裤。二零零九年五月赵飞琼又被绑架后判刑四年,再次被关进女二监迫害。

* 云南省第一监狱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与江氏集团相互利用迫害法轮功以来,云南先后有两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男性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在中共监狱里由于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了关禁闭、严管、集训、洗脑、拳打脚踢、警棍毒打、电棍击等,而常规是用脚镣、手铐将人呈“十字形”或“大字形”固定铐在铁栏杆上;或者双手悬空吊起只让你脚尖沾地;或者是成马步下蹲状等;每天只吃两餐,每餐仅二两饭。加戴刑具:吊铐(戴上脚镣、用手铐一天二十四小时铐在铁栏上)、每名法轮功学员一般由二至五名暴力犯 “包夹”,不准家人探视、不准通信、不得参加任何娱乐活动,不得阅读书报等等。

云南省玉溪市法轮功学员、高级讲师飞雪龙(音),四十岁左右,被劫持到省一监一监区后就被关进严管室。恶警王昆(男,三十岁左右,一监区副监区长,现任一监区教导员)强迫飞雪龙跪砖头,头上顶水,指使其他犯人殴打他,致使飞雪龙内脏发炎,全身浮肿,生活不能自理,生命出现垂危症状。

甘肃省高级工程师包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第八监区的三年多时间里,由于不放弃修炼法轮功,有半年时间是在阴暗潮湿的严管室里,戴着十多公斤的脚镣,双手被用手铐从后背铐在铁栏杆上,在酷刑虐待中度过的,而且每天只给吃两餐饭,每餐只得吃二两饭加点素菜,为此他多次进行绝食抗议,都被强行打针迫害,另外还有三次被恶警吕超、徐颜能指使服刑人员中的恶人毒打,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四川省法轮功学员侯发勇,男,五十岁左右,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集训监区时,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是正月初三,监狱就逼迫犯人出工做苦役。侯发勇向监区申请,请假给家里的亲人写封信,可就是为了这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请求,副监区长赵凡不但不准侯发勇请假,还指使一伙犯人将侯发勇推进严管室,并且用手铐将侯发勇的双手铐在铁栏杆上,双脚又戴上铸铁脚镣,每餐只准吃二两米饭。这样连续迫害八十六天,致使侯发勇体重从83公斤下降至67公斤,对侯发勇造成了严重的身心摧残。

昆明法轮功学员刘明忠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第八监区期间,因遭强行“洗脑”迫害,精神受到刺激从五楼坠下导致残废。

七、糟蹋纳税人的钱,干伤天害理的事

云南是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省份,还有数百万人处于贫困线上,当时面对云南锡业公司、东川铜矿、200号等大型国营企业濒临破产,退休工人工资都难以保障;大部份希望小学、乡村学校校舍危房建筑得不到改善;数十万“下岗”工人亟待再就业;广大民众医疗、教育、住房急需解决;省长李嘉廷等党内高层的腐败;吸毒、贩毒,艾滋病等性病漫延;青少年刑事犯罪等等社会问题。中共各级政府对此似乎麻木不仁,却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来针对法轮功。

据《云南日报》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一篇文章称,为了“转化”法轮功学员,“省委成立常设机构”;“省长李嘉廷亲自协调,拨款四百万元做工作经费”,把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率”列为各级中共干部的政绩考核标准。

在此期间,据“六一零”人员、警察称:为迫使原昆明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王岚放弃修炼,警察不惜动用地面卫星跟踪系统,花费二百多万元的巨资找到了为抵制洗脑班而离家出走的王岚;为追寻昆明三十中杨雪梅等三名抵制洗脑班、离家出走的教师,花费了三十多万元;为追寻抗议被警察和单位长期非法看守住宅、监视、跟踪和骚扰抵制不入“洗脑班”而离家出走的原省林业医院副院长叶保福一家三口花费了二十多万元;为追寻被建水县“六一零”、警察迫害致死的原建水县临安镇副镇长孔庆黄离家出走的妻子王伽月花费了十多万元,等等等等。

据当时媒体报道,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厂矿、学校在中共胁迫下,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人力监控跟踪法轮功学员。昆明钢铁公司由一名党委副书记带一班人专管法轮功学员;滇中电业局为了看住一对法轮功学员夫妇,一年拨出十多万元专项经费。云南冶炼厂二十四小时派人看管法轮功学员;云南林业系统单位为迫害法轮功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许多单位党委书记亲自带领保卫科人员,跟踪、监视、看守法轮功学员。昆明市北郊水泥厂,本来经济就不景气,为了执行“六一零”命令、到北京押回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强行要全厂职工凑钱作去押解人员的车旅费。

不法官员逢节假日和一些所谓的“敏感”日子,逼迫各单位抽调大量人力、物力,花费巨资对法轮功学员非法监控、跟踪、盯梢,拦截信件、监听电话。许多“六一零”人员、警察、单位领导借追找法轮功学员之机,利用公款携带家属到处游山玩水,以办“洗脑班”的名义到度假村大吃大喝,挥霍纳税人的血汗钱。二零零三年五月昆明市东川法轮功学员王娟娟,到西双版纳看望姐姐返回途中被腊县警察非法扣押,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去了三男一女和一名家属,在西双版纳游玩了五天花费了上万元;昆明市聂姓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三月被强迫参加官渡区“六一零”办的三永度假村“洗脑班”,洗脑班人员大吃大喝(大部份是“六一零”、警察及他们的亲朋好友),年终村上公布账目时,因村上送了两人去洗脑班,被强行摊派了六千元费用。为了防止法轮功学员向世人讲真相,全省增加上万巡防保安;把所谓防范法轮功学员列为各级部门、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部队的特等任务,列为考核单位领导政绩“一票否决”的标准。

除了挥霍国家钱财外,一些公安部门在非法查抄法轮功学员住宅时趁机侵吞私人财物,二零零一年昆明官渡警察分局国安大队无故抄走法轮功学员陈荣华现金一万元;宜良县警察抄走法轮功学员家中的电冰箱、洗衣机等;昆明罗白警察分局派人到北京押送法轮功学员李有桃的费用一万元,及非法把李有桃看守在住宅内的看守人员的二千六百元的费用全部强加给李有桃,云南驻京办事处将李有桃非法关押在地下室三天,并向她勒索了七百元,共计一万三千三百元;一九九九年八月昆明五华国保大队以书商李践经营大法书籍为由抄家、抓人,并借机向李践家人勒索了三万五千元保证金。

昆明罗白分局警察以所谓收取差旅费,看守人员的工时费为由,向昆钢职工李有桃非法勒索人民币一万三千六百二十元;昆明东站派出所非法抄法轮功学员吴淑香家时,抄走现金一千元;绑架法轮功学员段惠章,要家人交纳一万元保证金才放人。

以上反映的事实仅是沧海一粟。十一年来,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惨无人道的,而真正受伤害的是数十亿被中共欺世谎言所蒙骗的世人。其实中共执政六十一年来,所干的对人民有哪一件是好事?从 “三反”、“五反”“反右”“到文化大革命”、“六四”直到现在还在进行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给中国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有八千万同胞死于非命,尤其对“真善忍”的迫害,使中华神传文化、人类道德观念被彻底摧毁。

十一年来,法轮功学员们忍辱负重,用平和的方式向世人讲真相,体现了法轮大法及法轮功学员的洪大慈悲。修炼人要放下世间的名、利、情,决不会去要谁手中的权力,我们坚信“真、善、忍”并没有错,因为人们需要“真、善、忍”,世界需要“真、善、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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