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南沅江造纸厂劳模被非法判刑三年(图)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一日】(明慧通讯员湖南报道)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湖南沅江造纸厂劳模、法轮功学员阮放华先生被长沙市岳麓区法院非法判三年。目前,阮放华已向长沙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无罪释放。

阮放华
阮放华

阮放华是二零一零年八月二日遭长沙市“六一零”(专职迫害法轮功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岳麓区“六一零”及岳麓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合谋绑架的。次日,未经任何司法程序,阮放华被劫持到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的“长沙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实为非法囚禁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与洗脑班,“六一零”人员称之为“基地”)。在该洗脑基地,阮放华经历了二十二天暗无天日的身心摧残后,于八月二十五日被转往宁乡县看守所继续关押至今。

阮放华,五十九岁,沅江市造纸厂原“二抄车间”车间干部、工会主席,他诚恳忠厚,工作兢兢业业,曾被评为“厂级劳动标兵”,在有近万名员工的沅江市造纸厂,能获得这项殊荣的人屈指可数,当时厂里还给阮放华优先分配了一套住房,以示奖励。二零零五年,在办理内退手续后,阮放华随家人一起回到妻子的娘家长沙居住。

阮放华曾患有血吸虫病等病症,常年身体疲乏无力,给他的正常工作与生活带来严重困扰,修炼法轮功后不长时间,血吸虫病就好了,人也精力充沛了。而法轮功著作中所阐述的“真、善、忍”法理更是令性格急躁、脾气火爆的阮放华受益良多,在日常生活中他按“真、善、忍”要求自己,性格脾气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相熟的朋友见到他,都说他象换了一个人。此外,烟瘾与酒瘾都很大的他,修炼时间不长,就神奇地都戒掉了。

然而,这么好的功法却在一九九九年七月遭到中共江氏集团的镇压,阮放华也因坚持“真、善、忍”信仰而饱经魔难。二零零五年,他被沅江市造纸厂解除了车间干部职务,办理内退手续后,阮放华随妻女回长沙居住,不想又遭到长沙警方的迫害。因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阮放华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二零零七年十月先后两次被非法劳教,被劫持到湖南省新开铺劳教所,第二次遭非法劳教后,五十六岁的他难以承受劳教所的精神与肉体折磨,身体出现严重病态,血压高达220,才得以“所外就医”回家。

二零一零年八月被再次绑架后,七个多月的非法监禁生活,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令原本健康的阮放华消瘦、苍老了许多,血压也很不稳定,身体境况堪忧。家人向岳麓区国保大队及岳麓区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均遭拒绝。岳麓区国保大队办案警察欧阳振源欺骗家人“到检察院搞取保候审容易些”,岳麓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谭卫红则称阮放华不符合条件,说什么他出去后又去发法轮功传单怎么办。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岳麓区法院非法开庭,北京京法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光鸿为阮放华做了无罪辩护。金律师在辩护词中指出,打压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不仅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且违背人类良知和道德,违背社会正义;呼吁法庭秉承良知,依法办案,将阮放华无罪释放。金光鸿有理有据、正气十足的辩护,令到庭的各方人士深受震撼,旁听的民众不禁拍手称好,警察们的面色也由开始时的紧张渐趋和善,法官黄波还在庭审结束后向律师询问是否有其他地区判缓刑的案例资料可供参考。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就在庭审一个月之后,岳麓区法院仍屈从中共淫威,违法对阮放华判决三年。

一位年近花甲的老人,为强身健体走入法轮功修炼,而后摆脱了疾病缠身的痛苦,成了一个健康人。但只是为了告诉民众一句肺腑之言:“法轮大法好!”他一而再、再而三地遭受抓捕、关押和强制洗脑,乃至被非法判刑。而今,在中国大陆,还有许许多多和阮放华一样的善良民众,仅因“真、善、忍”信仰就遭到中共当局的各种非人对待,被非法关押、开除、流离失所,无法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更甚者被酷刑折磨、迫害致死。

呼吁全世界正义人士伸出援手,帮助早日结束这场发生在中国大陆的自一九九九年始、已历经十二个年头的以善良法轮功学员为特定对象的残酷迫害,营救阮放华等所有被无辜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重获自由。

相关电话:
长沙市中级法院电话:
地址:长沙市曙光中路289号 邮编:410007
邮箱:cszy_tg@chinacourt.org
民意沟通邮箱:cszy_yz@chinacourt.org
传真: 0731-85798444
书记、院长: 罗衡宁
顾问: 何文炯
副书记、副院长: 易前
副书记、纪检组长: 梁英飞
副院长: 罗世发、黎军、陈剑文
政治部主任: 瞿正强
副院长: 邹剑钧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周芳乐
副院长: 邓文莉
办公室主任: 陈永超
立案电话: 0731-85798225
立案庭: 0731-85798232、85798236、85798237
刑事审判庭: 0731-85798321、85798322、85798326、85798329
办公室: 0731-85798333、85480139
值班电话: 0731-85798205、85798333、85798204(夜间)
值班室: 0731-85798210
信访接待室: 0731-85480118
纪检监察室电话(对外监督举报电话):0731-85798287、85798289
(注:上诉案件在程序上一般要先经立案庭立案,再转到刑事审判庭或民事审判庭)

长沙市“六一零办公室”电话(区号:0731):
办公室、值班室电话:88666610 传真:88667551
吴志斌 主任 88667548(办)85070065(宅)13307310607
吴凯明 副主任 88667549(办)85133270(宅)13319578855
蒋志飞 副主任
廖卫和 秘书处处长 88666610(办) 13607443523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委办公大楼内
邮编:410013
长沙市法制教育培训中心(捞刀河洗脑基地)电话: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中岭村丰岭组 邮编:410153
办公电话:0731—86675725
主任:吴凯明 13308408731
副主任:杨路 13975805222

长沙市岳麓区“六一零办公室”电话(区号:0731):
电话:88999610
传真:88999053
主任:林娟(音)
副主任:魏铁强(直接参与迫害)
长沙市岳麓区政法委(区综治办、区维稳办)电话:
电话:0731-88999096
传真:0731-88999073
书记:赵福东

湖南省宁乡县看守所(区号:0731)
电话:87882968、87820877
地址:宁乡县玉潭镇
宁乡县看守所人员电话(下列人员可能有所变动):
宁乡县看守所 所长 熊士清 手机 13907490017
宁乡县看守所 教导员 戴某某 手机 13907499448
宁乡县看守所 副所长 罗铁民 手机 13874985909
宁乡县看守所 副所长 潘国兵 手机 13487565488
宁乡县看守所 副所长 刘某某 手机 13875880099
宁乡县看守所 副所长 黄某某 手机 13874890258

湖南沅江市“六一零办公室”电话:(区号:0737)
主任:彭金良
电话/传真:2806610
湖南沅江市造纸厂电话:(区号:0737)
厂长办公室:2850000
工会办公室:2850192
保卫科: 2850110
办公室: 2816613
机要科: 2850233
劳资科: 2850024
档案室: 2850025
财务室: 2850281

长沙市岳麓区公安分局电话(区号:0731):
地址:长沙市河西新民路学堂坡 邮编:410006:
值班电话:88864110 传真:88858094
岳麓区公安分局负责人电话:
姓 名 职 务 办公室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陈定佳 局长 88858222 84780280 13808453788
彭亮 政委 88861902 88906079 13807317170
鲁力(主管国保大队)副局长 88887898 82889600 13607319600
蒋博 副局长 88861966 13874808186 13973167110
刘一斌 副局长 88862166 85573731 13808478445
易捷 纪委书记 88902076 88911799 137-7493079
罗辉 副局长 88861906 88128188 13908480185
龙江 副局长 88861930 88103020 13874831997
佘朝晖 政工室主任 88861903 84821778 13907310703
岳麓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电话:
姓 名 职 务 办公室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欧阳振源(办案警察)手机:13807392028
汤庶 (直接参与迫害) 大队长 88861950 13973137067
张素文 (直接参与迫害) 副大队长 88641872 84228890 13974898555
曾学龙 教导员 88861933 88807998 13707314218
刘辉 副大队长 88641872 82220789 13807482398

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电话(区号:0731):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 邮编:410013
值班电话:88908218 传真:88908205
邮箱:jcy@yuelu.gov.cn
网址:https://yljc.yuelu.gov.cn
岳麓区检察院公诉科电话: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号码
谭卫红 公诉科副科长(阮放华一案的“公诉人”,受中共谎言蒙蔽较深,不明真相)88908202
陈晓东 公诉科科长 88908202 88863665 13808426265
马达 公诉科副科长 88908202 88885182 13054174678

长沙市岳麓区法院电话:(区号:0731)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69号 邮政编码:410013
办公电话:88926130 传真:88926157
信箱:ylqfy_yz@chinacourt.org
电话:88926185、88926128
办案法官:黄波 88926137
书记、院长:周一兵
副院长:符宇星
副院长:胡忠
政工室主任:熊开岁
办公室主任:罗开颜
立案庭庭长:张卫东 88926107
刑事庭庭长:李明华 88926160
民一庭庭长:熊瑛 88626196
民二庭庭长:王虹 88626148
行政庭庭长:周晓波 88926170
审监庭庭长:张浩 88926120
执行局局长:罗中东 88926101
法警队大队长:李彤 88926112
法警队副大队长:刘军
法警队政委:罗明爱、周天剑 88926103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