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东省第一监狱近期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第一监狱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截至二零一一年七月,共劫持一百四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十一监区八十六名。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关入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六十五名,二零一零年三十三名,二零一一年被劫持到此监狱的法轮功学员:王占所、刘传祥、康建新、谢文良、李德江、段立倍。

山东省第一监狱十一监区以李伟为首的恶警,变着法子的用卑鄙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从没有停止使用打骂、体罚、熬夜等手段来迫害法轮功学员,并限制购物、放风、通信、会见等合法权益。

恶警说什么不要考核分,就在生活上给以制约,改善生活时基本上没有法轮功学员,或者有的减半;以种种理由对法轮功学员百般刁难,比如对田勇建不让其会见、打电话,并对其实施强制严管半年之久,只因田勇建说了他们不愿听的实话;长清法轮功学员刘如平在会见时因谈到“正念”二字就停止了会见;对其他法轮功学员家属说大法好或修大法的都不允许会见。

二零一一年三月底,蒙阴法轮功学员石增雷因急需生活用品需要购物,罪犯组长刘东和谢弢经监区授意无理阻止石增雷去超市购物,石增雷要向监区警察反映时,不但不答应,反而被扣上无理取闹的帽子,被刘东、谢弢、张孝友、李中强等罪犯推去严管。石增雷绝食抗议,他们强行灌食迫害。到二零一一年四月初的一天夜里,杨洪友、张孝友、徐磊等六个恶徒对已被迫害的身体虚弱的石增雷用木棍毒打得体无完肤(石增雷早就被打得颈骨骨折后镶上钢板)。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五日,罪犯刘东、李中强将不去听所谓“揭批”发言的吉林法轮功学员李全福和莱芜法轮功学员王子等推进厕所;将平度法轮功学员张辉荣和潍坊法轮功学员张传政推进洗手间,刘东还气急败坏地叫喊:“厕所有什么不好!”

潍坊法轮功学员姜国波(原潍坊市副县级干部)自被绑架后一直绝食抗议,现留在省监狱医院被强迫灌食。

济钢近八十岁的法轮功学员王鸿章,在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受尽折磨,罪犯打手陈宇磊为逼其放弃信仰,二零零九年的一天夜里紧掐王鸿章的脖子,使其几乎窒息,王鸿章的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王鸿章在二零一一年七月八日凌晨约三点多被罪犯王革新的电风扇吹的着了凉心脏病复发,那天正是周六,白天去狱医院因医生考试没看成,直到周一才看了医生。罪犯王革新把自己的床用床罩封往,在九日、十日照常吹电风扇,王鸿章被吹致心脏病复发。七月十二日王鸿章去医院做B超的路上走不动,仅有百米之距就坐在地上休息了四次。

同被劫持在十七组的法轮功学员邵承洛,被吹的两腿抽筋、手指关节肿痛、腰腿疼痛。罪犯组长及罪犯刘东都怕王鸿章有生命危险,刘东说狱里太不理智了,八十岁的人了吃顿饭得一个多小时,邵承洛不死不活的不吃饭。

潍坊法轮功学员孙宗绪(原寒亭区政协代表)在山东省监狱被迫害的皮包骨,眼眶都成了黑色的,简直没有人样了。二零一一年六月因绝食抗议去警医院强行灌食,现关押在五楼十五组。

潍坊法轮功学员姜国波(原潍坊市副县级干部)自被绑架后因长年坚持绝食抗议非法关押,一直被强行灌食。每次灌食时被连推带打并伴随着辱骂声。有位良知尚存的包夹人员要求离开那里,并说那样对待姜国波实在看不下去。

法轮功学员闫洪恩拒绝抄写监规,在十一监区五楼二十组被体罚加重迫害,天天控制在两床头之间不许动。法轮功学员孙其文因不配合邪恶迫害,同样在十一监区三楼五组天天被控制在两床头之间体罚。法轮功学员游云升、孙天鹏、付维玉被非法关押,绝食抗议,现被关押在五楼十九组。

八队是属于省监狱老弱病残队,有专门关押精神病人的班组,而蒙阴法轮功学员赵传文和高密法轮功学员呼聚本因不配合恶徒指使也被当作精神病人,关押在这种班组里迫害。

自二零一一年六月,山东省监狱对来会见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要求谈话表态(辱骂大法等),如果不配合就不让会见,很多从几百里远的法轮功家属因不配合都不让会见。

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这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于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搬进狱伙房南侧的新楼。此楼共有五层,每层建筑面积约三百平方米左右,一楼是禁闭室,二楼是队部和会议室,三、四、五楼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一、二、三、四、五组在三楼,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组(罪犯纪律组)在四楼,十四组、十五组、十六组、十七组、十八组、十九组、二十组、二十一组、二十二组在五楼,一共二十二个组。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新编罪犯组长(被恶警利用迫害法轮功学员)如下:一组魏安成、二组孙述坤、三组刘立新、四组安守河、五组尹军、六组张永胜、七组张少青、八组谢弢、九组张兴太、十组方金祯、十一组朱生原、十二组蘧恒学、十三组张孝友、十四组王家岩、十五组李兴春、十六组张凤顺、十七组王雁、十八组李天民、十九组刘忠林、二十组杨怀友、二十一组张殿龙、二十二组高明。罪犯积委会主任姚云霞、妻子李珑隆、女儿姚芳。

现任所谓“教育科”科长张磊光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九日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吕震,张磊光当时为十一监区监区长。吕震自二零零五年下到一队后因不配合指使被当时主管的副教导员刘洪利(现任监狱办公室主任)两次送到十一监区迫害。

区号:0531
张磊光宅电:87072612,手机:13605314114
刘洪利宅电:86077728,手机:13969166515

2010年12月份十一监区被关押人员名单:

1组:法轮功学员:倪军、王德庆、李文书、冯振堂、徐长志;罪犯:刘长征(组长)、刘安文、王克东

2组:法轮功学员:李天民、尹信晓、潘玉军、于德胜;罪犯:高冠发(组长)、陈鲁坊、刘少舜、綦东兴

3组:法轮功学员:任炳玉、赵世恒、陈优田、李建林;罪犯:张兴太(组长)、魏安成、魏光昌、杨怀建、程奇

4组:法轮功学员:李锦中、梁启东、于春强;罪犯:李兴春(组长)、刘继臣、李晓、韩小青、于广鹏

5组:法轮功学员:张乐金、杨会乾、栾厚忠、台桂山、吴俊西、孙爱和;罪犯:蘧恒学(组长)、苏继业、冯长城

6组:法轮功学员:马曙光、刘洪君、尚德兴;罪犯:杨正钰(组长)、马印国、迟长瑞、王晓、赵凤奎、张永胜

7组:法轮功学员:王忠实、邵兴宝、孙其文、韩芳西;罪犯:尹军(组长)、赵梁、刘冠廷、宋峰

8组:法轮功学员:丁洪、刘如平、夏振斌、李清;罪犯:蔡菁华(组长)、周长久、张志家、徐磊

9组:法轮功学员:董兆胜、张丰学、刘俊华、刘其龙;罪犯:高明(组长)、朱庆江、王永臣、张虎、刘勇

10组:法轮功学员:王富成、石增雷、董传彦、高洪杰、赵卫东、黄敏;罪犯:谢弢(组长)、郑少鹏、孙久起、陈立城、张启帅、张庆恩、赵学强

11组:法轮功学员:张兴武、公茂海、王子等、王成、田勇健;罪犯:刘忠林(组长)、张孝友、张兰海、郭来耀

12组:法轮功学员:王鸿章、张辉荣、张传政、王清德;罪犯:刘东(组长)、崔玉峰、郗少敏、石峻屹、李忠强、邹延增

13组:法轮功学员:王新忠、郝务忠、李文胜、乔延兵;罪犯:方金祯(组长)、毕于震、谢景山、朱魁铭

14组:法轮功学员:阚方同、李亮、赵崇森、王明良、张立增;罪犯:安守河(组长)、韩小磊、刘家钰、杜希伟

15组:法轮功学员:薛存加、王永凯、闫洪恩、唐培武、程谋忠;罪犯:刘立新(组长)、李连征、梁勇、宿宁

16组:法轮功学员:刘嗣堂、林术华、彭乐宽、吴金远、王康宁;罪犯:王雁(组长)、贾树利、张如柏

17组:法轮功学员:邵承洛、游云升、王逢玉;罪犯:许子仪(组长)、高大伟、刘学东、滕德医、韩健

18组:法轮功学员:范延启、付维玉;罪犯:王革新(组长)、孙涛、王逸彬、张成、韩涛

19组:法轮功学员:郑晓强;罪犯:王家岩(组长)、王照耀、李久明、徐文斌、李宏祥、刘群

20组:法轮功学员:郭志强;罪犯:张凤顺、姚云霞、高明礼、郭孝圣、孙述坤、王伟、吕玉祥

21组:法轮功学员:刘锡铜;罪犯:张殿龙(组长)、王文俊、张昆、刘滨、赵岳魁、刘安文

22组:法轮功学员:姜国波(住院灌食)、宋成快;罪犯:张少青(组长)、房继明、闫继东、朱生原、刘彬


2011年3月份十一监区被关押人员名单:

1组:法轮功学员:冯振堂、徐长志、耿建东、戴国玉、刘卫东;罪犯:魏安成(组长)、王克东、张志家、程琦

2组:法轮功学员:潘玉军、于德胜、刘连军;罪犯:陈鲁坊(组长)、刘少舜、綦东兴、李家泉

3组:法轮功学员:任炳玉、赵世恒、陈优田、李建林;罪犯:张兴太(组长)、杨怀建、陈建军、李凯、周经训

4组:法轮功学员:李锦中、梁启东、于春强;罪犯:李兴春(组长)、刘继臣、李晓、韩小青、于广鹏、高金东、潘义明

5组:法轮功学员:张乐金、台桂山、吴俊西、孙爱和、董兆胜;罪犯:蘧恒学(组长)、苏继业、冯长城、王伟

6组:法轮功学员:马曙光、刘洪君、尚德兴;罪犯:杨正钰(组长)、马印国、王晓、张迎第、杨洪友

7组:法轮功学员:王忠实、邵兴宝、孙其文、夏振斌、王孝深;罪犯:尹军(组长)、赵梁、宋峰、张宪武

8组:法轮功学员:丁洪、刘如平、李清、卢新亮;罪犯:赵凤奎(组长)、周长久、徐磊、张永胜、韩涛

9组:法轮功学员:张丰学、刘俊华、刘其龙、宋成快;罪犯:高明(组长)、朱庆江、王永臣、张虎、梁永


10组:法轮功学员:王富成、石增雷、董传彦、高洪杰、赵卫东、黄敏;罪犯:谢弢(组长):郑少鹏、孙久起、陈立城、贾文收、郭立彬、张庆 恩、赵学强

11组:法轮功学员:张兴武、公茂海、王子等、王成、田勇健;罪犯:刘忠林(组长)、张孝友、郭来耀、许成立、高大伟、张启帅

12组:法轮功学员:王鸿章、张辉荣、张传政、王清德、李全福;罪犯:刘东(组长)、崔玉峰、郗少敏、李忠强、邹延增

13组:法轮功学员:王新忠、郝务忠、李文胜、乔延兵;罪犯:方金祯(组长)、毕于震、谢景山、朱魁铭、孟洪敏

14组:法轮功学员:阚方同、李亮、赵崇森、张立增、王玉太、孙天鹏、薄福成;罪犯:安守河(组长)、刘家钰、

15组:法轮功学员:薛存加、王永凯、闫洪恩、唐培武、程谋忠;罪犯:刘立新(组长)、李连征、宿宁、刘勇

16组:法轮功学员:刘嗣堂、林术华、彭乐宽、吴金远、王康宁;罪犯:王雁(组长)、张如柏、张龙

17组:法轮功学员:邵承洛、游云升、王逢玉;罪犯:许子仪(组长)、刘学东、滕德医、韩健

18组:法轮功学员:范延启、付维玉;罪犯:王革新(组长)、孙涛、王逸彬、刘冠廷、张强、穆瑞章

19组:法轮功学员:刘锡铜;罪犯:王家岩(组长)、王照耀、李久明、徐文斌、刘群、孙严松、迟长瑞、赵丙峰

20组:法轮功学员:郭志强;罪犯:张凤顺、姚云霞、高明礼、郭孝圣、孙述坤、吕玉祥、赵峰、王晓雨、李庆森、潘峰

21组:法轮功学员:郑晓强;罪犯:张殿龙(组长)、王文俊、张昆、刘滨、赵岳魁、刘安文、周峰

22组:法轮功学员:姜国波(住院)、孙宗绪;罪犯:张少青(组长)、房继明、闫继东、朱生原、张俊海、岳建新、任强、刘彬

7月26日黄岛法轮功学员薛存加释放回家;7月27日黑龙江法轮功学员刘连军期满回家。8月4日青岛法轮功学员戴国玉、惠民法轮功学员刘卫东、莱芜法轮功学员王子等期满回家;8月13日莱西法轮功学员吴英民释放回家;8月诸城法轮功学员窦金宝、青岛法轮功学员李敏释放回家。9月10号淄川法轮功学员谷拥军释放回家。10月1日昌乐法轮功学员杜长文释放回家。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