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吃、多发正念,一分钱也不给他!”

——建议同修利用法律讲真相、证实大法

更新: 2018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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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在这里多吃、多发正念,然后一分钱也不给他!”这是不幸被关入洗脑班的大法弟子的决定。那是前几年的事了,当时本地大法弟子被非法关入“六一零”邪恶机构、然后邪恶通知家属说要交四千元的所谓培训费,否则不放人。

当时,本地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六一零”邪恶机构,一般是两个月以上,然后通知家属交四千元的所谓培训费。如果起先家属表现很害怕很配合,那么时间可能会延长,相反时间可能就会很短。有的大法弟子收入微薄,交不起那么多钱,被关押时间相对会短。也有的大法弟子正念很强,在被绑架后反复叮嘱家人禁止任何人找关系、送钱,培训费、食宿费等一分钱都不要给邪恶。有的大法弟子交代家人说:如果给他们一分钱他就呆在“六一零”不走了!甚至有的大法弟子说:他们的钱都是搜刮大法弟子的,如果我们都交给他,就从这个方面说明我们是错误的,他们就会更加猖狂的关押大法弟子,然后勒索钱财。我们都不走,在这里多吃、多发正念,然后一分钱也不给他!这样其他被绑架的大法弟子也都效仿,后来邪恶份子基本不敢将大法弟子长期关押。

这是一个不认可迫害、正念走出迫害的正面事例。近期,有不少大法弟子聘请律师来揭露、震慑邪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于这个问题,结合师父《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讲法》的讲法,我浅谈一下我的个人观点。

1、大法弟子都应该提高一下自己的法律意识,增长一些法律知识。近期邪恶因素在另外空间被销毁殆尽,目前只剩下跟随邪党的少数邪恶份子在猖狂,他们也是极其胆小了,所做的事情也很怕被曝光,所以这时我们更应该理直气壮的利用邪党的法律来震慑邪恶。因为现今社会衡量双方对错除了“公道自在人心”的道理之外就是法律,以往本地很多大法弟子讲真相时被迫害后就没有什么表面办法了,这时周围的世人就说,既然大法是好的为什么你还被抓,被抓了你还很老实?说明你就是不对。如果这时我们理直气壮的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追究邪恶的责任,那么世人就会知道大法弟子真的没有错!如果邪恶份子败诉,那么就更加有力的向世人说明了我们是没有错的,邪恶份子是有罪的!

同时我们如果不追究邪恶份子的法律责任,那么邪恶份子很可能会继续干坏事、迫害其他大法弟子。因为邪党的一贯做法是:一旦自己做错了,就会一错到底,然后不给对方思考对错的时间和机会,甚至直接剥夺对方的生命,紧接着就是到处伪造、宣扬对方的错误和不是之处,在名誉上也将对方搞臭,進而迷惑其他旁观者,对于迫害大法弟子,邪恶份子及邪党都是这么做的。如果我们不伸张自己的权利就只能起到给邪恶增加作恶的理由、证实邪恶的做法等反面作用。

2、建议曾经被开除公职、被停止工作的大法弟子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恢复自己的职务。本地有大法弟子被开除公职的,甚至是教师被勒令离校的,建议积极的回本单位要求恢复工作、工资等。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查询一下自己的公职留档情况,查询这几年自己的工资被那个部门或个人贪污了,因为据本人所知,要取消教师资格必须国务院决定、下发通知,甚至有时要取消公职需要法院审判有罪之后根据判决才可以下发通知给予取消。如果没有证实书面文件,那么很可能工资是被挪用、贪污了。如果查到自己的公职资格仍然保留,那么原单位必须无条件让我们回去上班。即使我们的教师资格真的被取消,那么我们也应该要求教体局等有关部门给予恢复,因为当时有关部门的决定是错误的,我们没有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这样逐级要求,也是在证明我们大法弟子没有错,是做出错误决定的部门错了,也是在向各级单位证实大法、讲真相的过程。反之如果我们被开除之后无影无踪、无条件接受,那么首先在这个问题上自己就在证实对方的决定是正确的,世人仍然会认为大法弟子被处理是对的。

本地有这样遭遇的大法弟子没有这样去做,甚至有大法弟子提出建议也无动于衷。个人认为应该检查自己是不是有严重的人心,看看在这件事上有没有怕心或者怕麻烦、懒惰、得过且过等人的想法,或者是觉得自己目前现状也很安逸、也够生活了等一些想法。 甚至听说有的大法弟子不回原单位是因为当初对人发过什么誓,或者打过赌,或者当初对本单位人员领导等有过摩擦!个人认为这些想法都是不对的,首先我们伸张自己的权益是在证实大法,证实当初跟随邪党的人员的错误决定,其次是在向各个部门讲真相的过程,是大法摆在第一位的。即使当初在本单位我们没有做好我们也应该回去弥补一下,给那里的生命留下一个对大法的好的印象,让人从新认识一下您这个大法弟子。

3、对于以前或现在被邪恶份子非法抄家、绑架、刑讯逼供、勒索钱财、非法劳教的大法弟子。有条件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起诉。没有条件的可以自己到各个部门检举控告,也可以到法院去要求立案。因为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就是在讲真相的时候,也是在震慑邪恶的过程,事情不在大小,而在于心态。具体过程如下,可以参照:

可以写好检举控告信,控告“六一零”犯罪嫌疑人某某等人非法抄家,没有出具清单,進行绑架、殴打等,没有出具拘留证等法律文书,勒索了多少钱财,没有出具收据。然后将详细过程简要写清楚。最后将自己修大法的好处等简要写明,并严正说明自己修大法没有错,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是这些恶警在犯罪。这一点很重要,如果不写明这一点就起不到证实大法的作用,收信人也很可能当作一起普通的投诉而不仔细看,这样就无法让他接受真相,因为这样的事情对于常人来说也时有发生。最后要求各部门对当事人進行处理,并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复印足够多的份数,分别送往当地人大、政协、检察院、公安局纪检、政府办公室、市纪检、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地,总之能发到的地方都可以发。还可以到法院或律师事务所送上后口头咨询起诉的方法、流程等。这样会加大讲真相、震慑邪恶的力度和范围。

4、要告诉被迫害的大法弟子的家属:如果因为害怕或其它原因放弃以上所述权利,消极拖延,坐等消息,那是在害自己的亲人,也在间接害自己的家庭,会使情况变糟。本人了解不少被非法劳教、判刑的大法弟子,大多都是家属对邪恶非常配合、不敢依法伸张权利、甚至真的认为自己的亲人是有罪的。也就是说有家属的原因导致邪恶份子肆意妄为、使自己的亲人身陷囹圄。家属必须明白:按照任何国家的法轮大法弟子的所作所为都没有触犯法律,真正有罪的是这些所谓的执法者,他们才是真正的罪犯,应该放下怕心理直气壮的利用法律来制止邪恶份子行恶,保护自己的亲人!

师父说过,“哪里出问题,哪里就是需要去讲真相了。”(《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我们被迫害之后就是很好的讲真相的有利条件和切入点。建议大陆大法弟子都能利用法律来讲真相。这将为我们全面救度世人、震慑邪恶开创一个堂堂正正的新的讲真相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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