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零口供、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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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五日】有很多同修曾遇到过警察上门问询,或被叫到居委会和派出所问询所谓案情,或被非法抓捕刑讯逼供。其中大都被问到是否认识某某同修、是否与某某同修有来往、是否知道某某同修参与了什么事情等等一些与其他同修相关的问题。有些同修会因为事情来的突然而出现慌乱,那就容易被邪恶钻了空子;也有可能因为怕心或否定不了刑讯逼供之苦,而违心说出同修和一些事情。这里根据本地发生多起因同修的口供笔录而被邪恶利用来互相指证加重迫害的惨痛教训,与大家切磋一些这方面的认识。

大法弟子的“牢狱之灾”是旧势力安排的。以前有明慧文章提到,一同修被非法判刑的理由是:邪恶根据笔录内容判的刑,同修在笔录中承认了非法抄家的东西。所以同修在文章中提醒大家说,零口供、零签字,非常重要,这是在否定旧势力安排的迫害时,常人层面必须做到的。

我们不但要通过发正念清除另外空间的邪灵干扰,也要清醒的认识到邪恶警察来找你、逼你的目地是为了维持和加剧迫害,那么我们在人这一层面也要做好,不被钻空子,真正做到大道无形有整体,才能抑制和减少迫害,有稳定的环境才能更好的救度众生。

不配合邪恶,不向邪恶提供任何信息,除了讲清真相外什么都不说,在法理上来说是我们大法弟子不承认旧势力的迫害,不给邪恶迫害我们的把柄。在常人的法律角度来看,尽管在错误的大前提下邪恶可以借所谓依法办案的借口迫害大法弟子,但是不给其提供任何字面上的所谓口供,邪恶的进一步迫害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所谓的劳教、判刑等也就无法实施。若再强行实施,中共恶党就会更彻底的曝光自己的邪恶,更能让世人看清其本质。同时,恶党“610”一边发“机密”文件、搞口头传达等刻意掩盖迫害证据、假借法律名义实施迫害的勾当,一面在无口供、无签字的情况下“依法”办事,这不是迫害证据吗?每一个无口供、无签字的迫害案例,都是无可辩驳的迫害见证!

关于不幸遭迫害时,在常人层面必须做到零口供、零签字这一点,正反两方面的例子已经很多了。某地区有一位学员被邪恶的国安特务绑架到洗脑班,由于和善而意志坚定的不配合邪恶,在法上的正念正行,造成零口供事实,并且始终绝食抗议对修“真善忍”的好人的迫害,尽管在邪恶掌握了很多所谓的事实的情况之下,在被非法关押了29天后无条件释放回家。

个人认识,不当之处,请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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