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未用之后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二零一零年年初,一次在和同修交流时,同修甲告诉了我一件他们地区出现的乱法的事。有几个同修私自整理了自己认为应该如何发正念的内容,并拟定题目为关于某某地区发正念的实施细则,在他们认识的同修中到处去传播,要求同修按他们整理的内容发。当时同修甲正好遇到了来传乱法内容的同修乙,指出了同修乙的乱法行为,同修乙很激动,根本听不進去,还留下了他们所谓的“细则”才离开。

同修甲建议大姐同修过后再跟同修乙切磋一下,不能任由他们这样做下去。大姐同修无奈的说,他们地区有几个人关于发正念这事已经争论几年了,最后就出了这么个结果。同修乙就是其中的主要人员之一,跟他们切磋也没用,不好办。听完同修甲的叙述后,我感觉事态很严重。同时也觉的气愤:修了这么多年,还有那么多同修连这么明显的乱法行为都看不明白。我当时就说:“我把他们这种行为写到明慧网上去,如果明慧刊登出来了,他们还能不承认自己错了吗?”于是我就赶快给明慧投了篇文章。

在写这篇文章的过程中,我们的学法小组又从新温习了明慧网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发表的《发正念要领和全球同步发正念的时间(更新二)》(以下简称更新二)。这一学不要紧,对照(更新二)我们学法小组的几个人对发正念的要领理解还都不同。有的同修还说一些老年同修看不太懂。很多同修都在全球发正念的时间里按照自己的理解增添了许多内容。有的同修默想的内容特别多,五分钟都念不完。

因为我们学法小组对发正念要领的理解也存在分歧,我就在这篇反映乱法行为的文章后加了一段“编者”的话,想澄清一些我们理解不同的地方。

文章发往明慧几天了,也不见发表。我有些沉不住气,心想我们反映的事情多重要啊,赶快发表吧,好制止那些不理智同修的乱法行为。当时正好快赶上新年,我便自我安慰:明慧同修也许在整理全世界大法弟子给师父的新年问候,工作量大,没来得及阅读我的文章呢,其间同修甲也问过我多次文章发没发表的问题。有一天我忍不住又跟丈夫(同修)提起了这件事,丈夫说,他们这种行为绝对不在法上是肯定的,可我们自己对发正念要领的认识也不十分清楚啊。这事之所以让我们碰到也不是偶然的呀。修炼啊。

我听了若有所思,就赶紧把自己写的那段“编者话”删掉,心想怪不得没发表,原来明慧同修可能觉的我们在发正念的要领上都有认识不清的地方,他们会不会不相信我们判断这件事情的能力啊。我把从新整理的文章又再次发往了明慧,又是几天过去了,文章依旧没有发表。这下我冷静下来了。修炼的路上哪有什么偶然的事啊。修来修去这么多年,我怎么就忘了遇事向内找这个法宝呢?

我静下心来仔细找了一下自己,结果找出了一大堆执著心。首先自己听到这事以后,有一种气愤的心理。遇到事情以后不是完全站在法上,用自己善良的本性一面去处理,而是动了气恨这个恶的念头。而且自己对这些乱法行为的同修心里有一种瞧不起,并且自己还有强烈的争斗心——自己不是积极想办法善意帮助同修,而是想用明慧网去压他们,迫使他们认错,这是多么强的争斗心啊!

另外自己还有很强的依赖心,什么事都想依靠明慧,遇事不是向内找,不去想为什么这事让自己听到,去自己哪颗心,而是想问明慧求得答案,总觉的明慧的同修可以见到师父,他们解决不了的,可以向师父求证啊。可见这是一颗多么强的依赖心啊,把修炼中自己应该解决的问题、应该过的关,推给明慧同修,推给师父。当然这里不是说不能向明慧网投稿反映修炼中出现的问题。而是当时自己的心态不纯。带着这么多人心写出的文章怎么可能发表呢?

真象师父说的:“大法修炼、正法与你们证实法中,哪有偶然的事情啊。”(《二零零八年纽约法会讲法》)

当我自己的认识有所提高之后,再次见到同修甲时,同修甲告诉我,那些有乱法行为的同修已经认识到他们自己的错误了。并给我讲述了其中的一些过程,比如师父的慈悲点化,和同修甲自己采取的一些善意的、耐心的做法。

听完同修甲的叙述,我也交流了自己在这件事向内找的过程。同修甲在这个事件的过程中也悟到:对不理智同修的行为应该不等不靠,要从法理上引导同修,我们应该是整体提高,整体升华。是的,我们所有的同修真的是一个圆容不破的整体啊,当我们这个整体中的每个人都在这件事上提高认识以后,事情就得到了解决。

回到我所在的学法小组以后,我把这件事情与同修们交流了一下,同修们再一次认识到了整体提高、整体升华这一层法理。我们当天又学习了(更新二),结果这一次经过切磋,大家对(更新二)中关于发正念的要领有了清晰的认识。

师父说:“无论碰到了什么样的具体事情,我告诉过你们,那都是好事,因为你修炼了才出现的。”(《二零零八年纽约法会讲法》)的确,通过个别同修存在不理智行为的这件坏事,我们相关同修都找到了自己平时没察觉的执著心。在归正了那些有问题同修的行为的同时,我们也对发正念的要领有了清晰的认识,在师父的慈悲点悟下,我们及时提高上来,这个坏事最终又变成了好事。感谢师父的慈悲时时呵护和点悟!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