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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艺术家王德谦遭受的迫害简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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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二日】河北省涞水县民间艺术家临清寺中学优秀教师王德谦,现被非法关押在易县看守所。他于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被易县恶警从家中绑架,一直被非法关押迫害,日前被易县邪党法院诬判,所谓判决书上连当事人名字都写错了(写成“王德千”),并且严重的与事实不符。

王德谦的雕塑,细腻优美,栩栩如生,经常为当地的百姓义务装饰门窗。他不但美术艺术造诣深,他的音乐技术也很高,他既精通管乐,又熟悉弦乐,自制了许多传统管弦乐器。在当地龙门中学,他任劳任怨,一人兼数门课程,音、体、美全由他一人担任。


王德谦先生的两副雕塑:“八仙”和“西游记”

下面是王德谦几年来遭受的迫害简介。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流氓集团镇压法轮功以后,涞水县教育局便组织其下属,强迫各学校中曾经炼过法轮功的教师们到涞水县镇中开会,并要求他们写下了不炼功的保证书。从此以后各位炼功教师的名字便被列入邪恶的迫害名单中,每当节、假日或敏感日当地乡政府、派出所都会到王德谦家骚扰。

二零零一年,由于王德谦坚持信仰,被学校校长刘铁成强行停课,但他仍天天坚持去上班。随后学校更进一步迫害他,每月开始克扣其工资,仅剩下一点点生活费(当时王的工资只有五百元)。之后,涞水县政府在涞水党校又开办了洗脑班,王德谦被当地乡政府干部许焕玉等人诱骗到党校。在党校中,不明真相的政府官员强迫这些炼功人喊诬蔑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的口号,如果学员不顺从,便会遭到谩骂和毒打。其中原涞水县委副书记孙桂杰非常邪恶,他曾用鞋狠劲抽打学员,经过十多天的煎熬,王被家人接回,被勒索罚款二千三百元,加之家人请客吃饭等费用大约三千元。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深夜,涞水县龙门乡派出所所长任孟田,及乡政府官员一行大约六、七个人窜到王德谦家进行非法搜查。二十六日深夜,龙门乡政府书记齐泽静及派出所所长任孟田、副所长赵田理,干警杜建柱等一行共二十多人再次闯到王家非法搜查,没出示任何证件,没有合法手续。恶人将王家所有的灯全部打开,地上、房顶、屋里屋外、院里院外整个翻了个遍,东西被扔得乱七八糟,满屋满院到处狼藉一片。之后强行把王德谦带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恶警任孟田、赵田理、杜建柱等人对王进行了残酷的人身折磨。他们将王用铐子铐上,然后将毛巾沾湿(用来)抬铐子,铐子钳进了肉里,另有人用橡胶棒狠狠的抽打王的全身,重点是背部,进行严刑逼供。之后,所长任孟田还勒索其家人三千元现金。第二天王被送进了涞水县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王德谦被强制做劳工,一天十多个小时,手被磨肿、磨破。每天两顿饭,粗糟的窝头里夹杂着鼠屎难以咽下,那黑糊糊的菜汤里混杂着泥沙。

三个月的地狱般的生活后,王德谦又被转到了保定八里庄劳教所。在此期间,王的家人并未收到任何关于王被劳教的票据(劳教书)。在劳教所里,由于王不顺从邪恶,曾被非法关小号七天。恶人将王拖进小黑屋内,并把他“大”字形绑在床板上一动不能动。王德谦被强迫睡地铺,使本来就已经受伤的腰,变的更加疼痛难当。但是残酷的逆境并没有使王屈服。

二零零四年六月份,王德谦终于闯出了牢笼(被“提前释放”回家)。劳教两年的折磨,使王的腰部受到了严重的摧残,从劳教所出来时是被人背到车上的。

回家的第二天,龙门乡派出所恶警又到家里来骚扰说:是要履行手续,王都没有配合。自从王德谦被非法关押,他所任教的学校便停发了工资至今,学校说王被除名了,但学校一方并没有拿出任何的书面文件。按现在教师的工资来计算,有近三十多年教龄的王被停发的工资在这七年中至少也有十多万元钱了。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龙门乡派出所副所长张涛,乡政府人大主席张爱军又到王家非法搜查,并将其私人物品电视机、大锅接收机非法没收。王被迫流离失所一个半月后遭非法绑架,再次被投入涞水县看守所。王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四十八天后回到家。但龙门乡派出所所长杨福星借给王看病为由敲诈勒索其家人一千五百元钱。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下午,河北省易县国保大队长田国军带领一伙恶警又一次来到王家,田国军只是向王的家属晃了一下那所谓的“搜查证”,便领手下人把王家又仔细的搜查了一遍,没有村干部的监护,没有乡政府官员的公证。屋里院内翻的乱七八糟,还把王的工艺品(泥塑、工艺葫芦)也抢走了。

恶警非法搜查完毕后没有列“没收物品”的清单,强行把王德谦绑架。就这样王被非法关进了易县看守所。

一个月后,田国军又将王德谦的妻子女儿骗到了易县公安局,将王的女儿非法拘留了一个星期,勒索一千元钱。

十月二十二日,易县法院对王德谦进行非法审理,并没有通知王的家属,王不服对他四年的判决,正在上诉。在此期间,王的家属奔波于看守所与法院之间,希望能见到亲人、能看到判决书,但都未能如愿。

王德谦在看守所里绝食反迫害,身体十分虚弱,王的家人去看守所要求见人,也经常遭到看守所人员的蛮横拒绝。


电话区号0312
易县检察院起诉科(办)8218033
起诉科科长(姓高)1390891670
易县看守所 4700162
易县检察院8211221
易县国保大队 (办)8212918
国保大队队长田国军 手机 13832205568
负责审理王德谦的“刑一庭”(办)8533192
负责审理王德谦案子的责任人:马清富(法官)13513120168
易县法院主任:刘起 13933895698
审判长 杜启国 审判员 高洁
通信地址:河北省易县人民检察院、河北省易县人民法院、河北省易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河北省易县看守所(副所长:李德富)。邮政编码 07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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